李小龙
《莺莺传》是唐传奇的名篇,也是唐传奇的话题之王,崔莺莺“小诗代简”约张生相会的具体时间似乎也是一个令人困惑的话题。
在小说中,张生希望通过红娘达其衷情。红娘的建议是“崔之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下人之谋,固难入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不然则无由也。”这正投张之所好,于是,“张大喜,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虽然作品并末直接给出这两首诗,但它们存于《元稹集》中(元稹集曾有散佚,明人辑有《补遗》六卷,即收此二诗),其诗正为《红楼梦》所称“淫邀艳约”之体,如其一云“春来频到宋家东,垂袖开怀等好风。莺藏柳暗无人语,惟有墙花满树红”,将所爱女子之名“莺”字镶嵌诗中以见意,即此亦可见作者与张生的互涉关系。总之,诗在这里成为崔、张二人通款的媒介,这并非后世才子佳人小说之惯套,而是二人之沟通,若无既可潜蕴情志又可含混躲闪的诗作,便无法在真实生活逻辑下展开。
这一策略非常有效,当天晚上,崔莺莺就让红娘给张生捎了诗简,题目是《明月三五夜》,诗云:“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然后,作品饶有深意地说“张亦微喻其旨”,又补笔说“是夕,岁二月旬有四日矣”,作者为何特笔补出如此具体的日期?周绍良先生曾指出,这“是一个很巧的日期,这年进士出牖正是二月十四日,白居易就是这天于中书侍郎高郢主试下以第四名中进士第的”。当然,此时二人尚不相识(二人初识在三年后共应书判拔萃科之时,那一年的元稹抛弃“莺莺”另婚高门),不过元稹撰写此传的时间更晚,以元白之间的“死生之契”,元稹这样写或许别有所感吧(看一下元稹《感夢记》或白行简《三梦记》即可知其对二人间巧合之在意)。不过,这也只是臆测,最关键的用意当然是重申期约了,所以传文再补笔说“崔之东园有杏花一株,攀援可逾”。万事俱备,只欠行动了。于是下文就有“既望之夕,张因梯其树而逾焉。达于西厢,则户果开矣”的描摹,把刚才补笔的每个细节都用到了。由此可见,莺莺的诗意与张生的“微喻其旨”是合拍的。
这里却有一点瑕疵,就是张生竟然没有按照莺莺设定的“明月三五夜”行动,而是延宕于“既望之夕”,也就是十六日晚上。那么问题来了。莺莺别出心裁地为她的“诗简”加了诗题,诗题本身也颇为另类(《全唐诗》卷八百收此诗,即改题为《答张生》),目的就是为了传达更明确的约会指示,即约定了二月十五日晚,所以作品紧接着补笔说拿到诗那天是十四日晚。张生既已喻此旨,加上自己“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的急迫心情,自然不会强忍至十六日晚再去相会,因为那样不但要压抑自己的欲望,还违背了佳人之约。更何况在下文中,张生翻墙被莺莺教训了一通,重新翻墙回来,十分绝望,作品继续写又过了“数夕”,然后再到一晚才得遂所愿,特意说明“是夕,旬有八日也”,如果他是十六日被拒,回来后就只有十七日一晚“独寝”,怎么能说“数夕”呢?
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漏洞,却很少有人注意这个时间上的参差。张友鹤先生《唐宋传奇选》的注释上条注“旬有四日”为“十四日”,下条即舍“既望”而反注“望”为“农历每月的第十五日”,从而把这个矛盾回避了。周相录先生有《“望”与“既望”究竟指什么时间?——从元稹(莺莺传)谈权威辞书的一个释词错误》一文,细密地考证并指出两点:“第一,古代文献中的‘望与‘既望可以指同一天。第二,在不同的年份、不同的月份,‘望与‘既望所指并不固定。”也就是说,他认为,《莺莺传》中的“既望之夕”其实就是二月十五日晚上。从这个角度理解,当然可以堵上作品中的漏洞,却会产生以下新问题。
(一)从整个文化系列与语言体系的互指关系来看,“望”与“既望”确实是标识月相的词,但它们并非专业的天文学名词,这些词在进入语言系统之后,语言与文化便赋予了它们指代的确定性,语言的确定性并不完全可以用语言所指的不确定性去否认,月相未必尽在某天当然是正确的,但若说“望”与“既望”也不必确定在某天却似乎并不妥当,就好像中秋被中国人认为是月圆之夜,但实际上在很多时候并不是,但这并不影响其在中国文化体系中的确定性。周先生在文章中列出了不少“望”与“既望”所指非十五与十六的例子,但其所指恰为此二者当然更多,在数量上一定占压倒性优势,那么,应该援引哪一种可能来为元稹的作品背书呢?
(二)上一条讨论了宏观角度的问题,但我们更应该明白,在这个讨论中,作者元稹对这两个词的认知与使用意图更为重要,也就是说,无论我们的分析有多精密,只要元稹自己并不这样想,就仍无法落到实处。不过遗憾的是,我在元稹的诗文集中未发现他使用过“望”与“既望”这两个词。事实上,就算我们知道元稹了解此二词之所指并不固定,也并不能确定他在这样一篇游戏笔墨中,是否会去严谨地考证贞元十六年二月十五日究竟是“望”还是“既望”。
其实,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莺莺的诗明确地标出了日期为“明月三五夜”,接下来还补充说明当时是“旬有四日”,后来又有“旬有八日”,为何特特在约会当天不用通篇惯用之表达方式,而用了一个含混的“既望”来徒增淆乱?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也知道,元稹的别集中,从未用过“望”与“既望”这样的词,那么,是否表明《莺莺传》中这个词并非元稹原文呢?
笔者在校证《异闻集》一书时发现,原因或许恰恰在于文本流传过程中的文字讹误,也就是说,这个日期推算或许不是月相问题及文化问题,而只是一个校勘问题。“既望之夕”四字各本均同,所以各家之校亦同。南宋曾慥所编《类说》一书收有《异闻集》,其中录有《莺莺传》的节本,虽是节本,但由于“南宋之初,古籍多存,慥又精于裁鉴”(《四库全书总目》语),其文字反倒常常保留了原文之旧。比如前引崔莺莺诗的第二句,《太平广记》谈恺刻本作“近风户半开”,以谈本为底本的明许自昌刻本或依《唐诗品汇》之类将其改为“迎”,这自然是对的,因此“近”字显然是因形近而误的“迎”字,但这只是他校,尚非确证;而《类说》本则正为“迎”字,可算对校提供的铁证。
“既望之夕”四字在明天启六年岳钟秀刊本《类说》中独作“悬望之夕”,诸家校勘均未从改,是非常遗憾的。“悬望”即盼望的意思,这四字是说张生盼望着一直挨到晚上;此“之”字并非助词,而为到达之意。若依此校,则原文畅通无碍:张生十四日晚得到莺莺的诗笺,约他十五日晚相见,所以他只好苦苦盼望着十五日晚方翻墙而入,被拒绝后他连续于十六、十七两晚“独寝”,亦合于小说“数夕”之语。
《莺莺传》用“悬望”一词,亦有渊源。初唐传奇《游仙窟》早佚于中土,但元稹此作或受其影响,陈寅恪先生《读莺莺传》一文云:“微之文中男女主人之姓氏,皆仍用前人著述之旧贯。此为会真之事,故袭取微之以前最流行之‘会真类小说,即张文成游仙窟中男女主人公之旧称。”其实,《西厢记诸宫调》张生遂愿时之描写与《游仙窟》结尾时二人共寝一节描写亦极相似。“悬望”一词在《汉语大词典》中第一个语例便出自《游仙窟》“积愁肠已断,悬望眼应穿”之句,此句所写恰符张生此时心境。这一心境在《莺莺传》中因文言小说叙述格局之限制,并未展开,到了《西厢记诸宫调》与《西厢记》杂剧便大肆铺张,如前者说:“几时到今晚见伊呵?业相的日头儿不转角,敢把愁人刁虐杀?假热脸儿常钦定,把人心鉴察。邓将军你敢早行么?咱供养不曾亏了半恰,枉可惜了俺从前香共花。”又说:“一刻儿没巴避抵一夏,不当道你个日光菩萨,没转移好教贤圣打。”后者也有“天,你有万物于人,何故争此一日?疾下去波”“太阳何苦又生根”“恨杀鲁阳贪战,不教红日西沉”的句子。
论述到此,大家可能会有些好奇,《西厢记》诸宫调和杂剧是如何处理这个日期矛盾的呢?其实也很简单,他们都把具体日期取消了。诸宫调中,张生接到莺莺之诗时说:“今十五日,莺诗篇日‘明月三五夜,则十五夜也。”然后即“专俟天晚”,也就是说,直接把接诗之当天设计为十五日,回避了前文所述日期之间的矛盾。到了杂剧甚至进一步删去了惹人口舌的诗题,于是连“十五日”也没有了,张生接诗后与诸宫调一样就只有专等日落月升去翻墙了。之所以能够用此方式规避矛盾,在于戏曲让红娘与张生的私通款曲发生在白天,如诸宫调在莺莺夜听琴后,写红娘对张生说“今夕察之,拂旦报公”,“红娘别生归寝,莺已卧矣”,“莺通宵无寐,抵晓方眠。红娘目之,不胜悲感;侵晓而起,以情告生”,再紧接张生写春词,莺莺题诗于笺尾,再次送回——这些行为毫无疑问都发生在白天,这在时间与情节上就比较方便接榫。
小说则不同。《莺莺传》云:“是夕,红娘复至,持彩笺以授张……”后边还特意再次强调“是夕,岁二月旬有四日矣”,即表明红娘是在晚上来见张生,自然没有让张生开始行动的机会。我们或许会认为这只是一个技术性的调整,其实并非如此。这与文言小说和戏曲对故事情节假定性逻辑设定的不同有关:戏曲因为主要借助于演员的舞台表演,有抽象化、象征性的特征,不符合生活真实的情节可以在舞台表演中被“真实”化,接受者也都顺理成章地认可这些假定;小说的情节逻辑则必须照顾到生活真实,否则会损伤其情节的韧带。就《莺莺传》而言,红娘带了莺莺之诗来给张生,这是非常不合于礼法的行为,所以她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交接,要遵从生活逻辑,就只能设计为晚上。这样,就没有时间直接完成邀约,便必然存在一个另约日期的问题。所以,作者为了既照顾张生“恐不能逾旦暮”的急迫,又要方便在诗笺中标出,还不能标出“二月十六”那样过于直白的日期,从而装模作样地瞒住红娘,便精心将传诗那天设计为十四日,从而使紧接着的次日成为约定日期,以便可用“明月三五夜”之语来代称,这对于文人而言已近乎直说,但作者可以假装红娘于此尚有文化壁垒。不过,这样一个精选出来的時间却不幸与“望”有关,洪迈在《容斋四笔》卷九“文字书简谨日”条中曾嘲笑文人写作“拘拘然必以节序”,“至云小暑前一日、惊蛰前两日之类”,这或许是文人撰文求雅心态之体现,没想到的是,这一心态使后来的抄、刻者把《莺莺传》中的“悬望”自动修正为“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