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地区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2019-02-26 00:13李俊杰李云超
关键词:民宿民族旅游

李俊杰,李云超

(中南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培育产业,激发内生动力,让乡村恢复生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核心。2016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4年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推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支持乡村民宿发展。民宿旅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深度休闲旅游的一种新业态,在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民族地区有着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等独特优势,在民族地区深入推进乡村深度休闲旅游,深度挖掘民族地区乡村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可有力扩大民族地区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激发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

一、引言

民宿在我国大陆地区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最初从开办乡村农家乐、农家客栈,满足游客游玩及餐饮需求,后来在各大古镇和特色旅游城市获得快速发展,多数聚集于旅游景点周边。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民宿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北地区,在广东、浙江、山东、云南、北京、四川、湖北等地较为聚集,旅游城市最为火热,近年来甚至在国内综艺界也一度掀起民宿“热潮”。中国旅游协会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分会发布的《2018年民宿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1月23日,我国大陆客栈民宿在去哪儿网平台注册量总数达到15.32万家,较2016年以来增长近10.5万家,增长率超过218%;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年中国在线短租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民宿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达到125.2亿元;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负责人预计到2020年我国乡村民宿消费将达363亿元,年均增长16%,将远高于同期国内旅游消费年均8%的预计增速。

我国民族地区的民宿产业发展虽然起步略晚,但呈现出点线面多极发展、多点开花的良好态势,在旅游产业升级、带动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发展民宿产业已经成为民族地区推进全域旅游、加快精准脱贫的重要环节,并逐渐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例如,邓念梅等①邓念梅,詹丽,黄进:《鄂西南民族地区民宿旅游发展现状、风险及对策探讨》,《资源开发与市场》2014年第7期。、赖斌等②赖斌,杨丽娟,李凌峰:《精准扶贫视野下的少数民族民宿特色旅游村镇建设研究——基于稻城县香格里拉镇的调研》,《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年第12期。、吴亚平等③吴亚平,杨定玉,李萍:《少数民族村寨民宿业发展研究》,《民族论坛》2016年第7期。分别对鄂西南民族地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贵州民族地区的民宿旅游发展进行案例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在民族地区民宿产业发展模式上,李忠斌针对武陵山区利川市的特色村寨建设,在分析其发展优势、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民宿+”的发展思路;④李忠斌,刘阿丽:《武陵山区特色村寨建设与民宿旅游融合发展路径选择——基于利川市的调研》,《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黄艳萍对贵州省黔东南州苗族侗族民族村寨民宿产业提出“互联网+民宿产业”发展模式。①黄艳萍:《苗侗民族村寨民宿产业现状及发展途径——以贵州省黔东南州为例》,《决策与信息》2017年第3期。在民宿旅游消费市场研究中,易慧玲②易慧玲:《旅游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民宿消费行为影响因素研究——以贵州西江千户苗寨为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8期。、赵迎雪等③赵迎雪,谢紫云,张念赟等:《基于顾客满意理论探析民宿业发展思路——以湖北省利川市为例》,《旅游纵览(下半月)》2018年第1期。、罗千千④罗千千:《黔西南州民宿产品开发经营研究》,《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4期。分别研究贵州西江千户苗寨、恩施州利川市、黔西南州民宿业消费行为影响因素,提出相关发展建议。在民族地区民宿文化构建上,林轶等⑤林轶,段艳,田茂露:《民宿旅游开发过程中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以湖北省利川市为例》, 《江苏商论》2017年第10期。、林竹梅⑥林竹梅:《民宿旅游发展中的民族文化重构路径——基于辽宁省民族地区的民宿调查分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提出民宿旅游开发中要注重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构建民族地区的民宿文化产业链。研究表明,如何在民族地区发展特色民宿产业,使其真正发展成为民族地区农民创业增收、产业融合发展的新途经,成为当前民族地区推进全域旅游、实现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点。

二、民族地区发展民宿产业的可行性与重要性

近年来,乡村民宿和全域旅游工作得到国内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18年11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在浙江安吉召开全国发展乡村民宿推进全域旅游现场会。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发展乡村民宿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乡村民宿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抓好乡村民宿发展的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各项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乡村旅游达25亿人次,同比增长16%;旅游消费超过1.4万亿元,同比增长27%;2018年上半年全国乡村旅游收入7700亿元,占国内旅游总收入的31.4%。可见,乡村旅游已经成为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青睐,乡村旅游中旅游消费者不再单纯是走马观花式游览,越来越多趋向于深度休闲体验游。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着力推动民族地区利用资源优势开发民宿旅游,发展民宿产业,把乡村元素转化为市场要素,发展壮大民族地区农村市场经济,成为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

(一)民宿产业成为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

民族地区贫困群众通过建设民宿、经营民宿,参与民宿旅游发展,或变农民空闲农房为财富要素,或把闲置的“不动产”变为可供出租、经营的流动资产,或将日常生活中普通的农产品包装、开发成特色商品出售,或在民宿中参与管理经营、从事布草保洁等务工活动,将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使民族地区群众直接获取财产性收入、资源要素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达到实现农民增收、群众脱贫、共同致富的效果,深度分享乡村民宿产业链红利。如,湖北恩施州坚持将民宿旅游发展作为全域旅游的重要板块,纳入特色产业增长极规划,通过“公司(合作社) +民宿+农户”等发展模式,当地贫困户生产售卖原生态农产品和土产品、务工就业、参与入股分红等形式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⑦刘芳震:《发展民宿产业,助推全域旅游,加快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进程》,《中国民族》2017年第11期。发展民宿旅游现已成为推动消费扶贫、带动增收致富、推进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成为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

(二)民宿产业架起民族地区城乡要素资源互联互通互融的桥梁

民族地区的乡村风景秀丽、空气清新,生态资源稀缺,少数民族特色美食、传统文化具有独特优势,有着大量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也长期存在空闲农房、农地和富余劳动力。城市集聚了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城里人下乡休闲旅游、康养度假,购买农村土特产成为近年来乡村旅游的热潮。如何吸引城市的富余要素资源 “下乡”,把民族地区乡村资源变为资产、资产变成资本、资本转化为资金,把富余的劳动力和优势资源相对接,实现资源再利用、价值再提升,是新时代建设民族地区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亟待解决的难点和重点。发展民宿产业,以民宿旅游为切入点搭建起城乡要素融合的桥梁,把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餐饮休闲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吸引城市人口下乡旅游消费,可以有效激活民族地区资源市场、资本市场和消费市场,促进民族地区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城乡深度融合。

(三)民宿产业是民族地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抓手

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上。①《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张高丽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光明日报》2016年3月9日第1版。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但其乡村旅游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旅游接待能力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市场需求与供给结构不相匹配等严重制约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成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矛盾之一。通过加强民族地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把少数民族传统村寨开发成为民宿旅游聚集区,把地域性传统农产品包装成旅游商品,将民族地区发展民宿旅游与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农业、智慧农业相融合,让广大游客亲自体验特色农产品“种养加”的全过程,促使民族地区在农产品生产、销售上建立起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提升产品附加值、可信度和知名度,既弥补民族地区旅游业态短板,又能够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推民族地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民宿产业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平台

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热的“金子招牌”离不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节庆活动、特色服饰、民歌表演等活动成为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关键“卖点”。民宿产业发展不仅能够带动区域性经济增长,还存在不可忽视的文化和社会效应,通过深入挖掘民族地区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手工艺文化、少数民族特需品文化,推动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统文化记忆的长期保存。在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挖掘演绎、展示宣传和保护传承中,以文化旅游市场化运营中融合新技术手段的全面运用,进一步推动各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因此,通过建设发展少数民族民宿,让游客学习了解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参与体验少数民族民俗活动,有助于推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深化各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民宿产业是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突破点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我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达到1.8亿人,同比增长0.8%。外出务工导致大量的农房、耕地等闲置,农村一定程度上存在“未富先懒”、无所事事的闲散劳动力,该现象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尤为严重。乡村民宿产业通过创造优良环境,吸引能人回乡创新创业、乡贤回乡献智献策,大力发展加工流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进一步拉动乡村消费和乡村投资,带动民族地区剩余劳动力重新就业创业,人才、资金和就业问题的解决必将激发民族地区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此外,通过重点打造一批有情怀、具有民族风情、独具特色的精品民宿,以民宿旅游带动民族地区农村产业发展,发挥民宿在促进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等方面的辅助功能,并以此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势必会加快推进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兴旺、文化兴盛,使民族地区乡村重新聚集人气、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成为民族地区乡村跨越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支点”。

三、民族地区民宿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省市地方政府开始把民宿当成一个新兴的产业来重视、培育,集群式、连锁式开发大规模涌现;大型企业,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房地产企业、民间资本都开始进入民宿经营市场,民宿在国内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民宿数量和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现象。民族地区民宿产业虽正处于起步阶段,但在短期内已得到快速发展。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现已有民宿超过2300家,依托核心景区带动、高山休闲避暑、乡村休闲旅游、特色城镇辐射、城市旅游创新等模式发展民宿产业;大理白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的民宿客栈数量也均突破1000家。相对于通常概念的民宿,民族地区民宿特色更加鲜明,能够让游客体味本土少数民族独特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了解、体验各民族独特的语言文字、风味美食、生活习俗、传统服饰、节日庆典、民间歌舞、民居建筑、手工技艺等,获得非同寻常的居住体验。①晓林:《少数民族民宿 让民宿更美好—— “乡村振兴——当民宿遇到民族”随想》,《中国民族》2017年第11期。多数民族地区的民宿客栈在旅游高峰期较为火爆,甚至出现“一房难求”现象,但同时也出现一定程度投资过热、盲目投资等问题,民宿供大于求的现象普遍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精品缺失,产品同质问题严重

国内民宿行业发展风生水起,但近年来业界时常出现“外表光鲜亮丽的民宿行业实则问题频出”“95%的民宿都在亏钱” “民宿泡沫将破灭”的担忧。中国饭店协会发布的《2016—2017中国客栈民宿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相关数据显示,在旅游旺季之外,全国客栈民宿平均入住率不足50%,房价在101-200元区间内的占比最高,主要为低端客栈民宿。中低端民宿的快速增长在民族地区尤为突出,民宿项目开发上存在过于城镇化、景区化、房地产化的问题,中低端民宿“一拥而上”“遍地开花”。特别是在少数民族村落、现有民宿的改造中忽视了与当地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相结合,虽然在民宿建造的地理位置上可以看得见山、望得见水,但游客却感受不到“乡愁”,缺乏乡土味和民族风情。此外,有些民族地区有着山水同源的天然联系,民风民俗高度相似,在乡村旅游开发时互相模仿复制,缺乏特色。如,恩施州唯一的白族、蒙古族、羌族乡村普遍存在文化缺失问题,②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恩施州白族蒙古族羌族“一乡三村”实现同步小康的建议》,《智库成果要报》2018年第27期。“村村都有拦路酒寨寨都要抛绣球抬花轿”等千寨一面、千村一面现象在诸多民族地区普遍存在。民族地区民宿旅游、乡村旅游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特色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度挖掘,同质化旅游产品供给过剩,导致恶性价格竞争,严重影响区域发展潜力和整体竞争力。

(二)规划滞后,产业发展出现断层

民族地区民宿产业目前正处于发展初期,各地对发展民宿产业的热情高涨,纷纷出台相关激励支持政策。但有些民族地区地方政府为了彰显政绩,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未摸清市场就开始规模化动工兴建,脱离地方实际和市场需求,甚至违背群众意愿“大拆大建”;有点地方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承载力重视不够,甚至远远滞后于民宿产业发展速度,导致出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有些地方以“赚快钱”为目的来建设乡村民宿旅游聚集区,盲目把民族乡村某区域划为旅游开发区,将民宿客栈统一进行“穿衣戴帽”式简单改造,扭曲民宿发展市场规律;有的地方对民族文化、民俗风情过度商业化开发,甚至把外地文化拿来“嫁接”,导致民俗文化向商业化、庸俗化、碎片化方向异化演变。此外,还存有在民宿产业规划中未充分考虑自然资源、交通条件等硬件因素,对民族地区乡村村情村貌和区域错位发展布局兼顾不够,对民宿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建设重视不足等问题,吃、住、行、游、娱、购等环节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产业发展明显断层。

(三)模式单一,缺乏规模集聚效应

民宿不是“改头换面” “贴上标签”的农家乐,更不是农家乐、农家客栈的简单改造升级,要能够让客人在乡村中感受到温情、体验到文化、拥抱到山水、体会到“乡愁”这种“家外之家”的感觉。在多数民族地区,民宿主大多以家庭式独立经营为主,基本上只是给游客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停留在过去的吃农家饭、摘农家果、做农家事、住农家屋上,主要吸引30—50公里以内的本地消费者。在经营中缺乏游客参与性、体验性项目,更没有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特色资源和文化优势发展配套产业,导致乡村旅游“千篇一律”,留不住人,更吸引不到回头客。另外,绝大多数民宿主之间缺乏交流、合作,没有形成客源共享、共同提升的规模经济效应。民间旅游组织自发组建的民宿协会不多,现有的协会组织未形成定期交流经验、互通理念、分享信息机制,服务、管理、指导民宿经营的作用发挥不够。民宿主“单兵作战”使经营成本、交易成本、交易风险居高不下,部分旅游聚居区接待能力不足,出现“大规模旅行团接待不下,中小规模旅行团吸引不到”的尴尬局面,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

(四)基础薄弱,管理服务严重缺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也是现阶段民族地区乡村发展存在的主要矛盾,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地区之前、城乡之间乡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收入和城乡社会保障上的不均衡;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上存在明显短板。民宿设计、运营需要体现个性化,民宿管理、服务要在满足基本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体现温度和情感。民族地区民宿产业发展的硬件条件发展滞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存在明显短板,乡村人居环境状况还极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民族地区还比较突出;乡村民宿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现代经营理念,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紧缺;民宿建设的食宿设备差,现代化、智能化设备运用不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民宿客源和客户体验。

(五)缺乏监管,品牌意识较为淡薄

民宿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虽已于2017年8月正式落地,标准对民宿基础性的卫生、安全、服务方面做出规范,很多民宿业主、企业、第三方预订平台正积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升级,但此类标准的指导意义还不够明确,政府的监管还存在诸多盲区,特别是安全、隔音、卫生等民宿乱象仍难终结。如,2018年7月成都民宿租客坠楼事件最终升级为“民诉”之怨,激发民宿和原住户之间的矛盾;民宿扰民事件近年来不断见诸报端。民宿的合法性经营、全方位监管成为民宿经济良性发展必须跨越的一道坎。目前,国内对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经营审批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约束,在立法上明显滞后,甚至还存有非法经营的民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历史和区位原因,民族地区大部分民宿建设还未建立标准体系,民宿主对品牌建设重视不够,政府监管主体不够明确,监管力度不严,导致民族地区民宿难以在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飞速发展的新时代长期立足。

四、民族地区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策略

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决定性进展,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的美丽乡村、特色村寨和村镇,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民宿产业发展迎来绝佳发展期。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打好区域规划、基础服务、人才培养、政策支持、行业监管五张“牌”。

(一)突出规划引领,塑造区域品牌特色

民宿并非是“舶来品”,民族地区民宿建设开发须杜绝“拿来主义”,要按照城镇辐射、景区带动、产业支撑、文化引领的原则,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民宿发展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有序引导民宿集聚发展。要从大处着手,把民宿产业发展、民宿旅游纳入全域旅游规划,①曾修明:《常山县实现民宿发展新跨越的做法》,《新农村》2017年第7期。与新农村规划、特色村镇建设等有机结合,在规划设计中科学界定开发时序、类型和规模;要紧密结合不同民族、地域实际,深入挖掘其自然资源和文化优势,借鉴“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乡村创客”等新兴发展模式,推动民宿产业集聚,促使形成板块和集群效应,产生规模经济;要通过民族节庆、民族服饰、民歌表演等形式,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饮食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融入产业发展每个环节,突出区域性民族特色,使游客能够与民宿主人同生活、同劳作、同休闲娱乐,有故事听、有活动参与、有文化共鸣、有体验分享,形成民族地区特有的区域性民宿品牌,实现区域错位发展。

(二)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民宿旅游品质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旅游产品品质。针对民族地区发展民宿旅游存在的短板,要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对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如,按照乡村旅游标准整修、拓宽旅游公路和乡村道路,修建公共停车场,建设标准旅游厕所,扩容改造水电通讯管网,建好污水垃圾处理,覆盖无线WIFI等基础设施;要利用智慧乡村旅游技术和手段,将民族地区众多的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等“集成化”,实现“食住行游娱购”一体化、多元化发展,提升游客住宿体验;在民宿产品供给上,要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手工艺文化、少数民族特需品文化等,注重以文化旅、以文促旅,开发特色文化产品,推动民族地区传统乡村旅游产品提档升级,进一步拓展民宿产业链条。

(三)强化人才支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民族地区民宿要实现长远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对民宿人才的培养,打造一支“善创业、会经营、有特色”的民宿人才队伍。要依托当地职业院校、农民学校、实训基地等平台,加大对民宿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要以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普及为重点,开展电子商务、文创产品开发、康养休闲等知识培训,培养善经营、懂管理、有品位、有知识的新型创业人才,以及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的服务人才;要内培与外引相结合,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深谙文化创意的文艺青年、乡贤、设计师、媒体人参与民族地区乡村民宿建设和经营;要定期组织外出参观考察游学,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通过特邀讲学、实地指导、合作交流等“请进来”方式,指导民宿产业发展;要鼓励和支持成立区域性民宿经营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定期考察交流、培训研讨的积极作用。

(四)出台支持政策,理清关系形成合力

民族地区抓民宿产业发展不仅仅是农业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的工作,要把培育发展乡村现代民宿业作为当前民族地区农村经济新型业态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民族地区乡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实。如,浙江省相关市县均成立有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市县农委/农办主抓、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要尽快出台、完善发展民宿旅游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在相关扶持政策制定上做好与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机结合,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充分调动民族地区群众建设和经营民宿的积极性;鼓励农民以资金或资产估价参股等形式参与当地的民宿开发建设,开展“公司+农户”“合作社组织+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模式经营,以当地农民为主体,让农民以土地、空置房屋投资入股经营;要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供给及流转、项目审批、治安管理、金融支持、卫生环保等方面强化分类指导,在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打好政策组合拳,开辟相关事项审批绿色通道,在税收优惠、贷款贴息、资金补贴等方面继续给予更大力度政策倾斜和扶持等。

(五)加强行业监管,保护民宿旅游环境

目前,在国家层面对民宿的管理还没有统一法律保障,民宿发展存在合法性界定问题。从长远看,还应从国家层面出台更多行业标准,如经营环境、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要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民宿准入、退出与激励等机制。民族地区要尽快完善地方立法,制定地方性民宿标准和管理制度,对民宿经营资质、准入与淘汰条件、食品卫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法律责任等进行约束,明确监管主体,建立监管责任清单,实行联合监管机制;各监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违规处罚信息。同时,要引导民宿市场投资者发挥社会责任感,发挥好民间协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等自律功能,倡导协会组织与民宿经营者签订责任协议,对民宿进行星级或等级评定,通过建立诚信档案等形式来监管民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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