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本刊记者 刘华彬
毕美家
《中国农民合作社》:毕理事长好!2018年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元年,选在这个节点开展百强社推介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是有怎样的考虑?
农民合作社是在党的领导下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蓬勃成长,各地在组织形式、产业业态、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探索实践,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发展模式不断丰富,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涌现出一大批合作效益良好、运行机制合理、农户受益明显、社会影响较大的合作社。特别是扶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许多合作社凭借独特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基础,成为开展产业扶贫的好抓手、贫困农户致富增收的重要依托力量。可以说,农民合作社带来了农业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解决了单家独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的问题,成为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纽带。
经过“黄金十年”的发展,合作社数量有了巨大的增长,质量也有了显著的提升。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达214.8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突破1亿,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7%。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服务领域、管理方式都有很大发展。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规范化水平偏低,转型升级压力大,市场竞争力弱,缺人缺钱缺地问题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功能的充分发挥和持续健康发展。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合作社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仅2018年里,合作社领域就发生了不少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比如7月1日,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专门设立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加强了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各地也在紧锣密鼓推进机构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合作社管理服务体制;农业农村部开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要求树立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样板。这些真招实招,从法制、政策和指导等方面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在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可以说,合作社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有关精神和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落实农业农村部党组指示,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的指导下,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组织开展了百强社等推介活动,旨在通过树立标杆、推广经验,在全国掀起合作社“比学赶超”热潮,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造势助力。活动自2018年11月启动以来,得到了各地合作社主管部门和广大合作社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毕美家
《中国农民合作社》:要从全国200多万家合作社中选出100家,殊为不易。请问,百强社是如何产生的?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这是一个公益活动,坚持自愿申报、公开公正、公益无偿、引领发展的原则。为了确保真正优秀的合作社脱颖而出,我们设计了严谨的推介流程和标准体系。
百强社的推介流程包括7步。第一步是制定实施方案,包括测评指标、申报材料要求等,通过集合学会众多专家智慧,我们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第二步是对外发布申报通知,合作社自愿申报。第三步是汇总审核材料,学会秘书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对材料内容进行核验,剔除存在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问题的申报对象。第四步是学会秘书处会同浙江大学科研团队,从基础实力、发展活力、创新能力等3个方面,对申报合作社发展水平进行了测评,根据测算结果形成入围名单。第五步是邀请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领导、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名单进行评审,形成征求意见名单。第六步是将征求意见名单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合作社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第七步是参考各省份意见,形成最终推介名单。这7个步骤次第开展、环环相扣,既确保了推介合作社的高质量,又确保了推介结果的公开公正。合作社十大发展和扶贫案例的出台,也是执行这样的流程。
毕美家
《中国农民合作社》:活动选出的100家合作社,都是我国农民合作社中的佼佼者。总的来看,这些合作社有哪些特点?
虽然是首次开展百强社推介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但最终选出的这100家合作社,总体上体现了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先进水平。从统计数据来看,推介的100家合作社中,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占九成以上,社均年经营收入为6511.9万元,社均年可分配盈余为791.6万元,社均拥有成员559.4户,社均获得注册商标和农产品质量认证超过2个,成员通过交售产品、可分配盈余返还、受雇打工等从合作社获得的收入户均约7万元;从发展模式来看,百强社在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品牌打造、营销创新、产业扶贫等方面都展现了各自的特色和经验做法,体现了我国农民合作社事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
百强社与典型案例发布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关注。农业农村部官网、《农民日报》、中国农村杂志社等部属新闻媒体相继进行了宣传报道,全文发布推介合作社名单。各省、市、县农口部门网站和地方党报媒体也纷纷转发活动新闻,集中宣传本地区农民合作社获奖情况。新浪网等门户网站、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也对活动新闻报道进行了转载。在这些报道后面,读者们纷纷留言,对推介百强社给予了肯定。
我们也倡议,受到表彰的合作社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同时,号召广大农民合作社向先进典型对标看齐,坚持正确的办社宗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更好地带动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毕美家
《中国农民合作社》:我们注意到,近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质疑合作社的声音。这种情形与百强社的评选形成鲜明对比,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有的学者和媒体对合作社的发展有看法,这不奇怪。确实,有些合作社没有发挥作用,甚至有些属于“空壳社”“挂牌社”,影响了合作社的声誉。但是,瑕不掩瑜,合作社事业快速发展是不争的事实。据农经统计数据,2007年—2016年,全国统一销售成员产品8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从3.47万家增加到48.6万家,年均增幅30.2%;统一购买投入品8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从4.35万家增加到28.27万家,年均增幅20.58%;拥有注册商标的农民合作社从0.96万家增长到8.14万家,年均增幅23.87%;通过“三品一标”等认证的农民合作社从0.98万家增长到4.35万家,年均增幅16.07%;创办加工实体的农民合作社从0.76万家增长至3.14万家,年均增幅15.22%;实现60%以上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交易额)返还的农民合作社从1.19万家增长至25.85万家,年均增幅36%。事实胜于雄辩,短短的10余年间,合作社在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头脑,对于当前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要高度重视,客观辨证地对待。对于200多万家合作社怎么看?我们的判断是3个“1/3”,就是1/3比较规范,1/3不够规范,1/3很不规范。应该看到,合作社不规范的原因很复杂,比如,有的同志套用世界经典合作社原则,没有考虑时代的变迁和中国的国情农情,认为中国的合作社都不规范;有的地方将合作社数量作为工作考核指标,助长了“空壳”“挂牌”合作社的产生。更多的办得不好的合作社是缺乏带头人和缺少管理经验所致。
发展有过程,成长有烦恼,我们对合作社的发展一定要有历史耐心。我国合作社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当前最需要的是关心、爱护和扶持,决不能因为存在问题就“一棍子打死”。我们要多些服务、少些问责,营造良好的、积极向上的氛围促进合作社健康成长,这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也是对合作社态度问题。当然,我们也不要回避矛盾,要刀刃向内,坚决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该规范的规范,该注销的注销。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合作社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
毕美家
《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年百强社推介活动很成功,2019年还会继续开展吗?
百强社推介、典型案例征集,是学会服务合作社的长期举措,2019年以及将来还会继续开展。2019年,我们将做更充分、更周密的筹划,提前到年中启动,加大宣传、动员、调研力度,力争让更多的合作社参与进来,把最好的合作社推介出去。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我们要勇于肩负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坚定不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咬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目标坚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