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颉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拔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共同形成了我国“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这也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战略和政策指向。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农业大国,直到现在,农村国土面积依然占我国国土面积的94%以上,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41.48%。因此,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相较于城市,乡村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经济基础薄弱、发展要素不足等原因,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难度较大、面临的问题较多,特别是在发展严重不足的压力下如何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对于乡村而言,利用其特殊又朴质的优势,依托其民族风俗、生态农业、田园风光、特色农家等天然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是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进而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因此,乡村旅游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九大报告中均指出要建设美丽中国,并且要惠及全体人民,这也是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美丽中国的建设不仅针对城市,重点更是在乡村。我国乡村由于发展不足,自然资源保存相对较好,但生态环境还是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一是依然存在滥砍滥伐、偷捕违猎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二是滥用化肥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重,甚至超过工业面源污染;三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导致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难以得到正确而有效的处理。乡村旅游的发展是我国乡村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契机和抓手,通过乡村旅游的发展促进可以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以及促进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达到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的绿色发展理念,这要求我们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要想方设法实现从生态资源向经济效益的转变。农民传统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外出务工及自然资源的直接出售或简单加工,收入水平一直较低,难以达到小康水平。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为农民带来多种收入模式,如利润较高的有机食品、旅游景点的股份分红、土地流转的租金、农家乐或民宿的经营收入、本地的多种就业渠道等等。通过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很好的实现生态资源向经济效益的转化,在较大程度上提高农民的收入,使其在实现全面小康的进程中不掉队。
我国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但是缺乏统一整体的规划,许多开发商认识观念狭隘,只注重眼前利益,直接导致了在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时存在缺乏总体的规划,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破坏,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这不仅对乡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对乡村丰富的旅游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也使得开发出的旅游产品品味较低,难以满足游客的需求。比如在很多地方在乡村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粗暴开发、重复建设等问题,一些乡村旅游开发商缺乏生态意识,在不利于进行开发食宿接待的地方进行食宿接待设施的开发,同时,在后续的管理上又没有及时跟上,在旅游当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就地掩埋,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尚处于发展过渡期,没有形成统一的规模,存在投资重复、经营分散的问题。经营方式大多停留在农家乐、采摘园这一类,这使得大部分乡村旅游经营方式较为单一,无法满足不同类型游客的需求。导致经营方式单一的直接原因是,缺乏专业的乡村旅游规划、管理人才。多数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的管理、投资、服务的基本知识,对乡村旅游往往是一知半解,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要求,使得服务和经营显得杂乱无章。
我国乡村旅游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着“小马拉大车”、“多头管理” 的现象。乡村旅游涉及农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旅游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涉及的单位有农业、住建、环保、旅游等多个部门,本应需要一个权威部门协调进行管理,但是各地旅游部门作为乡村旅游主官机构,权力小、地位低,在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职责,导致了“小马拉大车”现象的出现。此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部分乡村也处于较低的水平,很多地方的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道路坑坑洼洼,停车场、洗手间简陋,有些地方未通网络,甚至没有信号,客房、餐厅等主要食宿条件较差,卫生条件堪忧,难以留住游客。
目前,在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大部分村民参与度不高、缺乏生态意识、小农意识浓厚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他们往往只能从事较为简单的经营活动,对于层次较高的规划和管理方面,无法参与其中。在对待外地游客的时候,存在欺诈的行为;在乡村旅游点内,存在抢夺客源、内部争利的行为等等,使得游客的体验性下降,回头率底下,极大阻碍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时,村民由于缺乏生态意识,违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规律,在经营和管理中对自然资源和原生态传统文化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塑造精品品牌,发挥品牌的强大效应,是我国乡村旅游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的必由之路。应鼓励各地结合当地特色打造风情旅游园,具备条件的地方更应重点进行4A甚至5A级景区的打造。通过打造一批具有核心增长力和竞争力的乡村旅游景区,提升景区规范化建设,扩大影响半径,增强景区知名度。乡村旅游品牌的建设还可以依托其他品牌建设共同打造,例如可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水利风景区、休闲农业旅游区、国家农业公园、休闲渔业旅游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农耕活态博物馆、休闲运动基地等。通过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加强乡村旅游区域联动,对乡村旅游特色精品线路进行区域性串联,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游需求,将品牌创建作为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提升旅游质量、扩大旅游消费的重要举措。
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涉及部门多,涉及范围广,政府部门应该出台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的政策文件,推进我国乡村旅游又快又好的发展。近两年,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性文件,将乡村旅游作为发展全域旅游、优质旅游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重点打造。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推动作用,有力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但是,乡村旅游相关部门在配合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方面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将乡村旅游发展成效作为考核部门、企业、景区的重要指标,对社会效益突出,经济效益显著的旅游景区通过表彰、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鼓励和支持,将乡村旅游发展作为部门年底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各部门联动,充分调动乡村旅游发展积极性和有效性。
旅游业作为服务行业的一种,其特殊性在于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拥有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是乡村旅游发展提升的关键。为此,我国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应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对从事乡村旅游工作的在岗职工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学习乡村旅游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有关知识,使之能够从事乡村旅游的各项工作。在旅游管理人才方面,应注重引入和培育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通过优厚的报酬引入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形成良好的人才氛围;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和校企合作,将乡村旅游景区的后备人才送入旅游学院培养。同时,还可以从乡村旅游景区的本地村民中培养一批“土导游”,造就一批守法纪、懂技术、会经营、讲诚信、有文化的乡村旅游本土人才,从而为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