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岁正阳
不久前,湖北省宜都市国税局征管科工作人员通过宜都市市场监管工作QQ群提示工商局信用分局,当月有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等5家公司在国税系统已处于非正常状态,请予以关注。
接到通知后,信用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文化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告知其公司因在2015年度未进行年报公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提醒刘某如不及时整改移出,将对他名下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并告诉其办理移出所需的资料。刘先生闻讯后十分着急,称目前本人在江苏南京,将尽快回宜都处理相关事务。
五天后,刘某一到宜都便直奔市工商局,刚一落座就急切地说:“我的宜都这家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这边的业务平时只有一个小姑娘在打理,由于我在南京发展,疏忽大意未进行2015年度的年报公示,你们提醒我才知道进入了经营异常状态,且在国税也处于非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见他慌忙的样子,先示意让他不要着急,随后便接过刘某递过来的资料,仔细核查并按程序办理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
“我公司刚好近期在南京拟与一位知名艺人签订演出合同,幸亏有你们的提醒和帮助,不然说不准合同就会泡汤,损失可就大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刘先生连声道谢,并表示以后将积极履行年报信息公示义务,更加重视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