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出台 着重强调知识产权保护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全文共七章89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着重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细化了知识产权权利人“通知-删除”的权利和平台“删除-公示”的义务,即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平台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发出通知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损失的,应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在京召开
8月28日,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主办的主题为“包容、发展、合作、共赢”的2018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在京召开。与会各方共商知识产权合作大计,共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大局。国务委员王勇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在开幕式致辞中感谢中国政府对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所作出的努力和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工作的支持。他表示,此次“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高度重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柬埔寨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欧亚专利局局长索里·特莱弗列索娃作主旨发言。
第九届中国专利年会在京召开
8月30至31日,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第九届中国专利年会(CPAC)在北京成功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俊臣主持开幕式并致欢迎辞。此届年会以“专利,助推对外开放”为主题,立足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知识产权事业辉煌成就,着力打造专利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以期在促进开放合作、推进经济全球化等方面提出“中国方案”。年会设1个主论坛,11个分论坛,与会代表就“四十年开放路:企业家精神与知识产权”“构建整全的知识产权战略”“物联网带给专利交易的机遇与挑战”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吸引了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专利局、欧亚专利局等国际及区域组织,柬埔寨、老挝、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和国内外企业、服务机构、高校院所的100余位与会嘉宾和10000余名参会代表。
专利督查
8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将专利资助范围、标准等问题列入了重点督查工作,明确指出,“对于专利申请的資助范围应仅限于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对于未授权的国内专利申请,不应给予任何形式的财政扶持”。督查重点是专利申请相关政策的调整落实情况,具体是与专利的申请(包括PCT专利申请及其他途径向国外提交的专利申请)、授权、拥有和维持等相关的市、县(区)、园区各类政策,包含但不限于资助、奖励、补贴及与促进专利申请相关的其他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地区对本地专利资助政策作出调整。
商标节
8月31日至9月3日,以“创造 保护 运用”为主题的2018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在河北省唐山市举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出席开幕式并宣布商标品牌节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俊臣出席商标品牌节开幕式和第五届中国品牌经济高峰论坛,并作了题为《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助推经济转型发展》的主旨发言。据介绍,本届商标品牌节由中华商标协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唐山市政府共同主办。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河北省以及唐山市有关部门代表,国内外知名企业家、知识产权专家学者、代理机构的2000余人相聚一堂,共话商标品牌事业发展。
拼多多
8月2日,针对拼多多购物平台上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知,将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实施全链条打击,落实经营主体责任。通知提出,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属地监管部门应逐一排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各地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大对相关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
涉互联网
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深入总结近些年来我国涉互联网案件的审判经验,为更好地规范网络行为、预防交易纠纷、降低网络交易风险提供可借鉴的审判思路。这10个典型案例包含涉互联网领域内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隐私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多类型案件,充分体现出尊重互联网领域自身特点这一理念,对于统一涉互联网新类型案件的裁判标准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这些典型案例不仅为人民法院审理涉互联网案件提供了参考和经验,也为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互联网从业者合理实施经营行为提供了指引。
周期压缩
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明确,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五年内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三分之一,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方案提出,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2018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2019年底前进一步压缩至5个月,五年内压缩至4个月以内。2018年底前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2019年底前消减发明专利审查积压10万件,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30%以上。
大数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生意参谋”零售电商数据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网上公开宣判。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的首例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明晰网络运营者使用网络用户信息正当性的评判标准,厘清用户信息、原始数据及数据产品的法律属性及权利边界,最终确认淘宝公司对涉案数据产品享有合法权益。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杭州互联网法院明确了大数据产品法定权益审查认定的多个裁判标准,对今后相关互联网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微信无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游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游联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微信"商标宣告无效的裁定。本案诉争商标“微信”于2011年5月提出注册申请,2012年获准注册在第41类“图书出版、(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并于2015年转让至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的游联公司。2016年11月2日,第三人腾讯公司针对诉争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经审理后,对诉争“微信”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游联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又一起涉及“微信”商标的行政案件。此前该院已审理了多起涉及“微信”商标的行政案件,因此本案备受社会关注。
双十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系列因“双十一”商标而引发的纠纷。原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不服商標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无效宣告裁定而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通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是阿里和京东这两家互联网电商巨头之间的又一次商标互搏,关乎“双十一”商标最终花落谁家,因而备受社会关注。此次北京知产法院受理的“双十一”商标纠纷案件共有五件。京东与阿里围绕“双十一”的大战从未停息,此次诉讼案也是继2014年双方的“双十一”商标之争后的新一轮法庭博弈。
集体诉讼
8月1日(美东时间),美国六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宣布代表投资者们展开对拼多多的集体诉讼。各家律所发布的声明显示,因为中国政府调查拼多多平台出售侵权产品,导致拼多多股价大跌,使投资者遭受了经济损失。诉讼将围绕拼多多是否向大众投资者们发布具有误导性的商业信息,拼多多是否涉嫌未披露相关信息给投资者,拼多多及其高管是否涉嫌从事证券欺诈,以及拼多多公司及其员工是否涉嫌违反联邦证券法等问题展开。受山寨门事件影响,拼多多股价除了上市首日暴涨40%之外,其后几个交易日表现出持续走低的趋势。
擅自点播
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提供热播剧《锦绣未央》《大唐荣耀》的网络点播服务,被两剧的权利人腾讯公司诉至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优朋普乐公司未经《锦绣未央》著作权人和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向互联网电视用户提供《锦绣未央》的付费点播服务,未经《大唐荣耀》著作权人及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在网络上提供《大唐荣耀》供公众点播收看,侵害了腾讯公司对上述剧集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作出判决:优朋普乐公司擅自提供《锦绣未央》点播服务,应赔偿腾讯公司1000万元;擅自提供《大唐荣耀》点播服务,应赔偿腾讯公司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