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林, 马启民
(1.西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2.陕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任务;只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精准把脉社会公平正义新情况、新问题与新特征,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辩证揭示和顶层设计,深化了对新时代公平正义问题的理论认识,提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路和方案。
在系列重要讲话中,习近平用辩证的、历史的、全面的和发展的观点,对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多维度、多层面阐述。这些新思想、新观念和新论断,生动再现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方法认识公平正义的严密理论逻辑。
(1)公平正义的实质性内容——权利 当前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人民内部矛盾的外在表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高度重视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以恰当方式有效呈现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核心要义是确保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1]的权利,在当前阶段,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2],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工作。
(2)公平正义的决定性因素——发展 制约公平正义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3]。因此,实现既平衡又充分的发展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处理发展与公平正义关系的基本尺度,应当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4]。一是要在发展中求公正,“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5];二是要对自己的家底心中有数,不能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公平正义。
(3)公平正义的可行性方案——改革 一方面,在新常态背景下,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为发展“增添新动力”[6],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经济模式转换、经济增长转轨,从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7],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以公平正义为尺规来绘制改革蓝图、进行制度设计,又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判断改革成败得失的标杆,即是看改革是否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否给人民带来更多获得感”[8],“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9]。
(4)公平正义的根本性保障——制度 “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10],这是因为制度最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良善的制度应当以公平正义为灵魂,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指引。审视社会主义社会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镜鉴,要把那些不符合公平正义目标、问题突出的领域和环节作为改革的重点,使变革后的制度安排 “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11]。
习近平从问题切入,对公平正义问题进行矛盾属性和矛盾结构分析,深刻揭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之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问题域和解决域,整个分析逻辑严密,层层递进。
第一,问题导向是公平正义进入理论视野的主要方式。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方法论原则”[12]。习近平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13]。“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14],十九大报告做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重大论断,“美好生活需要”内在地包含着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则严重制约着人民公平感的获得与提升。因此,在问题导向方法论指导下,公平正义问题被视为战略优先级的任务进入理论视野、纳入思考范畴,其作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重要构成内容的理论地位也获得客观把握。
第二,矛盾属性是公平正义定位核心价值的内在缘由。公平正义问题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是枝节性的还是根本性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是因为: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与其它社会形态所宣扬的公平正义存在本质区别,前者属于人民,而后者属于少数人。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景看,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经过不懈奋斗和追求,公平正义才可能真正变为现实。习近平也指出,公平正义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15]。“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16],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正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迈向成功的最深刻原因,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宝贵经验,也是最应珍视和坚持的核心价值。一旦忽视公平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底色就会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石就会坍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锋芒就会丧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就会扭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神就会变质。所以能否解决好公平正义问题,直接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和命运。
第三,矛盾结构是公平正义面向社会实践的理论依据。考察公平正义矛盾统一体的内部结构,是为公平正义实践提供理论遵循。首先,习近平断言发展仍然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定性因素,清楚揭示了发展与公正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平衡充分的发展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社会公平正义反过来也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待发展与公正的正确态度,就是二者不可偏废,既要在发展中促公正,也要以公正谋发展。人民的“公平正义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供给与需求间的结构性失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只有改善供给才能满足需要,所以矛盾的主要方面又是发展,解决公平正义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是抓发展。要实现平衡充分的发展,需要变革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根本途径是全面深化改革。其次,从长远看,制度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根本性意义,制度与公正之间的矛盾也需引起高度重视。依靠发展可以不断提高公平正义的水平,依靠制度则可以维护已经取得的公平正义成果,促进更大范围和更高质量的公正。就发展与制度的关系看,高质量的发展为推进公正制度建设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制度也会通过巩固和提升社会公正质量而为发展提供动力;另一方面,发展的主要手段是改革,制度的作用方式是法治,改革是破,法治是立,先破后立,有破有立,破与立的有机结合,利于推动社会公正问题的完满解决。因此,谋划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既要着眼当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实现高质量的发展,也要立意长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治体系,密织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之网。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通过狠抓反腐寻求战略突破,继而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再逐步形成和完善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公平正义视域下,这既是治国理政的大逻辑,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逻辑。
(1)以反腐败作为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战略突破点 腐败问题是人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官员腐败在社会上影响恶劣,极大败坏社会风气,严重侵蚀公平正义的社会根基,严重危及党的执政根基和生死存亡。反腐是民心所向,“顺党心,合民意”[17]。习近平形象地把反腐败比喻成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和“人心向背的账”,不反腐败,“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放过腐败分子,“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对党不负责任”[18]。因此,惩治腐败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优先战略选项,抓住了化解社会不公的“牛鼻子”,为全面系统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创造了良好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2)以“中国梦”形象表达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想 习近平提出的“中国梦”,是传统大同社会理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升级版,体现了新时代社会公正理想整体性与个体性、先进性与人民性的和谐统一。五千年的发展史将中国人民聚合成一个生死命运休戚相关的民族命运共同体,正是以这种“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哲学根基,“中国梦”深刻诠释了追求和实现人民幸福、民族振兴、国家富强梦想的一致性,为我们生动描绘了一幅国家、民族和个人梦想同步实现的公正社会美丽画卷,它是当前人们公平正义价值理想的形象表达。
(3)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回应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性要求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虽成效显著,但“后遗症”也不少,尤其是地区差序格局强化,广大农村和落后地区人民相对贫困问题愈发严重。为此,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没有农村的小康”,“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19],“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20],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性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
(4)以全面深化改革铺设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之路 全面深化改革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康庄大道。经济体制改革要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使经济发展既有活力又有秩序;政治体制改革要“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21];文化体制改革要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所创造的精神文化成果;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2],“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23];建设生态文明则是为人民提供“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增进“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4]。全面深化改革的导向、内容和目标,始终贯穿着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与价值追求。
(5)以全面依法治国构筑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屏障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25]。只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26],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27]的公正社会目标。全面依法治国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也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6)以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组织保证 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需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没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不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8]。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整治“四风”[29],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就是要重张“共产党人的本”[30],打造一个信念坚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团结带领人民有力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组织保证。
习近平曾号召大家,要学习邓小平“善于抓住关键、纲举目张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在解决突出问题中实现战略突破,在把握战略全局中推进各项工作”[31]。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即是灵活运用上述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应对时代性课题的典范,充分展现了整体性战略谋划的完整实践逻辑。
首先,以小见大,把握战略全局。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任务数据库里,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是一个子课题,但它又是一个能牵动全局的课题。就其意义来讲,对待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基本态度,体现的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体现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和历史勇气;处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方式方法,反映的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智慧与能力;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效果,关乎的是民心得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就其难度来说,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堪称人类历史第一难题,没有宏大的世界视野、深邃的战略眼光、高超的政治智慧和精巧的艺术思维,难以窥得其神髓。习近平围绕如何破解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将施政视域从社会民生领域扩展到反腐、改革、法治、党建等方面,在战略全局上对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精准把脉辨证施治,形成了治国理政的战略新思路。
其次,抓住关键,实现战略突破。只有抓住要害,才能一击而中、事半功倍。官员腐败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是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要害所在。习近平抓住这一要害,坚持高压反腐,常态化反腐,零容忍反腐,全力以反腐倡廉为抓手实现战略突破。从实际效果看,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对此报以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整体性战略布局的逐步展开创造了良好条件。抓住关键实现战略突破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体现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之中。如他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32],“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33]是重要抓手;全面深化改革,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带动其他领域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3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牵引各方、总揽全局的总抓手”[35];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重点发力的抓手”[36]等,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他研判和化解复杂问题的高超智慧。
最后,举纲张目,完成战略部署。从公平正义的视角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科学方案。它们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37],体现了“举纲、张目”的内在逻辑。所谓“举纲”,就是树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全面小康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38],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性要求,将此确立为现阶段重大历史任务,指明了奋斗方向,是一切工作开展的“总纲”。所谓“张目”,是指围绕一个战略目标,提出三大战略举措。全面深化改革是活力之源,全面依法治国是秩序之本,全面从严治党是组织之基,三者相辅相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平正义在价值层面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依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内核。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主题的全景视域中,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与实践始终围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一逻辑基点,通过问题揭示矛盾,围绕目标部署战略,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链闭合,实现了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
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不是静态并列的,而是动态交互的,它们在关联互动中达成了相互的平衡。
第一,理论与实践在时序上紧密衔接。习近平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方法,揭示了中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表现形式,解决好这一问题,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又利于彰显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通盘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抓住发展与公正这一主要矛盾,也要兼顾制度与公正这一次要矛盾。他把理论认识的成果运用到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从社会民生领域出发,并把解决公平正义问题的实践视域扩展到反腐、改革、法治、党建等方面,在战略全局上予以深刻把握,为公平正义实践的整体战略谋划奠定了基础,充分体现了理论对实践的引领作用。
第二,理论与实践在内容上相互呼应。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核心价值,现阶段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反映了社会主要矛盾在新时代的转化和升级,与之相适应,在实践中必须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中心工作和战略目标,以此回应人民的公平正义诉求,更好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发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决定性因素,尤其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在实践中必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全方位的体制机制改革,扭转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现状,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动力;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所以在实践中必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通过创新制度安排,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理论与实践在深广度上不断拓展。在社会公正实践的整体战略布局过程中,习近平精准地抓住了反腐倡廉这一化解社会不公的“牛鼻子”,为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确立了根本抓手;他还进一步指出,每个战略举措中都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些抓手就是各项工作的突破点,诸如精准扶贫之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之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于全面依法治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之于全面从严治党,等等。这些从实践中得出的新观点,是对原有理论认识的深化,是理论向实践延伸的产物。另外,在“四个全面”的战略架构中,全面从严治党也是在实践中扩展出来的重大战略举措。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发展和制度固然重要,但它的实现离不开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是重中之重,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组织保证。没有党的领导,反腐、改革、法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由此也充分体现了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理论向实践的延伸和拓展。
习近平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体现了其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学养与严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当代中国问题的典范。他多次强调,党的干部要学好和用好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两点论,要善于“弹钢琴”[39];要用联系的、全面的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的发展,否则就会出现“盲人摸象、以偏概全的问题”[40]。在治国理政实践中,他把马克思主义思维方法同“治大国如烹小鲜”[41]的中国式治国艺术有机结合起来,指出要治理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就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带动全局,有的时候要抓大放小、以大兼小,有的时候又要以小见大、小中见大,形象地说,就是十个手指头弹钢琴”[42]。中国式治国艺术,重视对时势、谋略、火候和分寸等的准确把握,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就是顺应时势,在小中见大、以点带面,完成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整体战略谋划。这其中也包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思想,如习近平就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形象地比喻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43],是“‘破’和‘立’的辩证统一”[44];“四个全面”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45];深化改革要“辨证施治,既要养血润燥、化瘀行血,又要固本培元、壮筋续骨”[46],等等。可见,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与中国式治国艺术的完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