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刍议

2019-02-22 10:22王增剑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7期
关键词:起点改革开放特色

王增剑

(山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近年来,国内有学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起点问题特别关注,并提出了“1956年说”,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于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主要代表作为《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以下简称《起点》)一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起点论析》(以下简称《论析》)一文。两篇文章都倾注了作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起点的深度思考,文章“不唯文件是从”的态度值得理论工作者学习。但“不唯文件是从”并不意味着忽视文件,特别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讨论,更应注重对中国共产党相关文件的解读。

对于党的文献中出现的新概念,首先应关注其理论背景:有些概念在学界已提出并讨论多年,后被引入到党的文献中,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到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概念;还有些概念在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起到了开创性作用,学界的贡献则在于后期的阐述,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理论背景下对新概念的阐释也应有所区别:第一种情况下,对“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等概念的阐释应以学界已有研究成果为基础,当然也要结合中国特殊的制度架构,但无论这种制度架构如何特殊,都不能摒弃学界对上述概念所取得的基本理论共识;第二种情况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概念的阐释则应在尊重党的文献原意基础上进行发挥,作为学术讨论,若脱离文献而另立标准也并非学术禁区,但只会造成分歧越来越大,最终不利于凝聚思想共识。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笔者主要对《起点》与《论析》中的某些具体观点谈一些不同看法。

一、文本考证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起点的不同理解,首要表现为对时间范畴的不同界定。《起点》与《论析》都一致认为这个历史起点是1956年。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如前所述,既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那么党的文献理应成为探讨历史起点问题的首要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概念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若干阶段:从1982年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命题,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念,再到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 2012年中共十八大又将其界定为包括“道路”“理论体系”与“制度”在内的整体概念。

先看邓小平的相关论述。邓小平在1982年指出:“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1]2邓小平所说的照搬别国模式,实际是指1956年以后中国所推行的、以苏联模式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即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模式。他接着强调中国要走自己的路,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84年6月,邓小平谈到发展的新思路时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可行的,是走对了。走了五年半,发展的不错,速度超过了预期”[1]56。在此已明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点定位于“五年半”之前,即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1978年12月。1985年9月,邓小平在关于“形势与改革”的讲话中指出,实行改革表明中国“已经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子”,而“改革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也已经提出来了”[1]142。在此,邓小平直接将“改革”与新发展道路的探索联系在一起,正是“改革”开启了新的发展道路;或者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改革之路。1988年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又指出,中国过去照搬苏联模式产生的许多问题并未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1]261。邓小平所说“没解决好”是指苏共二十大之后,中国虽开始进行一些不同于苏联模式的探索,但根本上并未摆脱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模式,仍属于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的范畴;而要“解决好”发展模式问题,就是要走出一条不同于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的、新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988年6月,邓小平谈到近代以来中国的发展状况时,又着重说明了其中的两个重要发展阶段:一是“1949年以来”,“前八年我们搞得不错”以及1957年下半年开始出现“超阶段发展”是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二是“1978年以来”,系统总结过去、提出新的方针政策、开辟新的发展道路是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对此他更加明确指出:“一九七八年以来,我们又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事业。”[1]269由此可知,邓小平自始至终坚持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看作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所开辟的一条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

再看中共十四大以来党的相关文献论述。中共十四大报告对十一届三中全会做了高度评价,认为其伟大意义在于:自此之后,中国“开始找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7。理论创新方面,中共十四大报告认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在十四年的伟大实践中”[2]9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显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理论的历史起点定位于1978年,是中共十四大报告的固有之义。中共十五大报告则阐述了近代以来中国经历的三次历史性转折(辛亥革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改革开放),认为正是立足改革开放这一“新的革命”,中国才成功走上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3]。中共十六大报告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产物。比如报告在总结过去发展经验时指出,面对苏东剧变带来的国内外动荡局势,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之所以能够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在于“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4]4。中共十七大报告也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一切成绩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开辟”“形成”并“坚持”[5]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理论体系;立足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报告紧接着阐述了这一道路与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

在中共十七大报告基础上,中共十八大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概念,其基本内涵也是面向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并突出表现在新的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社会运行机制的确立。中共十八大还客观评价了1949年以来前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贡献,同时强调其“成功开创”发生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期间。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也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开创的,也是建立在我们党长期奋斗基础上的”[6]73,是党带领全国人民历经曲折“接力探索取得的”。这里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是几代人“接力探索”的结果,但并不是将党的所有探索历程都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范畴;它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总结以往传统模式社会主义功过得失、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探索得来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则继续强调,“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6]511。

之所以大量引用文献,无非是从较长的历史时间以及较多的场合,来考察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理解。通过分析上述文献,有理由断定:就时间范畴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指向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与制度的界定,党的文献也是基于这一阶段的实践特征而做出的理论升华。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不是《起点》与《论析》所提出的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论析》一文以党的文件“没有明确讲”这一历史起点是1978年为由,从而否认“1978年说”,显然是未充分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文献精神的表现。

二、不能泛化式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为学界所重点关注,对这一概念的泛化式理解也相伴而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似乎是一个包罗万象的范畴。有学者指出:“一种理论、一个概念或范畴,均有其特定的思想体系支撑,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问题意识,有标志性的内容,绝不能泛化。”[7]以改革开放为例,他认为通常所说的改革开放是“特定指称”,是在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的弊端充分暴露之后的背景下才产生的,并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规模引进外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重大举措为“标志性内容”;所以,不能因为传统模式社会主义时期曾经提出过扩大地方自主权、学习其他国家的长处等观点,就说当时已初步形成了改革开放思想。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来说也同样如此:它形成于特殊的时代环境即改革开放;它是为解决新的发展道路问题而提出,即走出一条既不同于传统模式社会主义,又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理论体系层面,它指向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的各种科学理论与重大战略思想。脱离上述实际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很容易出现一系列泛化式理解。

《起点》一文则脱离改革开放,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最广泛意义上”是指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相结合的产物。既然将革命、建设和改革等三大阶段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范畴,那么其历史起点自然就是中国共产党开始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标志性事件是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由此出现了“1921年说”。

这种“最广泛广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其出发点是国别即中国,落脚点是国别所体现出的特色即“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起点》一文支持此观点的依据在于:一切现实社会主义都有一定特色,因为任何一个现实社会主义国家都有其独特的国情。对此需要阐明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出的仅仅是国别、国情特色么?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并非特指中国与外国的不同,如同不存在完全一样的两片树叶,不同国家之间的区别显而易见,所以国别之间的差异与区别无需特别强调;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有助于克服业已存在的‘中国特色’泛化和庸俗化现象”[8]。即是说,纯粹以国别特色来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片面的,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自一开始就必然带有国情特色与中国痕迹,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各发展阶段并非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固然是重要历史节点,但它并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而是(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起点。“1921年说”显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作泛化式理解的表现。

《论析》一文则指出:不应草率地批评“1921年说”为概念泛化,将其看作“一种广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9]比较准确。虽然《论析》一文认为坚持“1921年说”的学者较为少见,但它仍然从中共十八大报告中为“1921年说”找到了理论支撑。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与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6]9。照此逻辑,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二十多年奋斗的根本成就,那么是否可推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起点是1921年”呢?显然不能。结合中共十八大报告全文看,上述引文观点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置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九十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来考察,是为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实现富民强国的必由道路,其形成与推进并非一朝一夕,而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就与中国人民一起奋斗、积累,历经革命、过渡与初步探索等前后衔接的发展阶段,并在吸取(传统模式社会主义时期)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而实现的。简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并非偶然,而是以前期的历史探索为基础和前提。

历史的发展是连续的,后一发展阶段总在前一发展阶段所造成的既定历史前提下进行活动,无论人们主观意愿如何,前后两个发展阶段总有割舍不断的历史渊源。但这并不表明,后一发展阶段的历史起点存在于前一发展阶段。人们之所以将两个历史阶段区别开来,正是因为它们的基本特征存在显著差异;对于后一阶段而言,导致其新特征出现以及明示其发展新方向的重大历史事件,自然应是这一阶段的历史起点。“1921年说”忽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6]511,而到改革开放之前发展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寻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的泛化式理解,即脱离改革开放而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解为包括革命、建设和改革在内的整个历史阶段。

三、“1956年说”与“1978年说”分歧的思想根源

除了“广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学者还提出,“狭义的”“最基本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起点》与《论析》都从狭义的角度来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其看作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既然社会主义建设始于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那么1956年自然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和逻辑起点”,这是“1956年说”的基本观点。实际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只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部分,后者还包括1956—1978年间的传统模式社会主义建设,而有学者偏偏混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两个概念,并将二者等同起来。也正因如此,《起点》一文反对“1978年说”,认为:“撇开这20多年(1956—1978年——引者注)的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就不完整,就没有说服力。”[10]32

但凡了解1949年以来的历史常识,能够较容易地区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两个概念,但为什么总有学者抛开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来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否定“1978年说”)?并硬将传统模式社会主义时期的探索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范畴(肯定“1956年说”)?笔者认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起点的“1956年说”与“1978年说”之分歧,并非简单地反映着人们对党的相关文献的解读存在差异(这种认识分歧可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比较容易地消除),而在更深层次上,它反映的是对传统模式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关系的不同定位,其中还掺杂着一种复杂的历史情结,即害怕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的历史贡献被人们所遗忘。

《起点》与《论析》都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角度来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看到了1978年前后两个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同”的一面,即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但未能揭示它们之间的“异”,即这两个阶段的探索本质上是两种模式社会主义的实践,即传统模式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前一种模式到后一种模式是一次大跨越,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中共十三大报告指出,“第二次飞跃”形成的认识基础是1949年以来三十多年的正反历史经验以及国际经验,形成时间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第二次飞跃”的结果则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11],即将社会主义建设推进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阶段”。因此,仅认识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历程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不够的,还要看到这个过程中所出现的“飞跃”,以及这种“飞跃”所带来的发展模式的转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第二次飞跃”的最主要成果。

关于前后两种模式社会主义关系的界定,当前仍然困扰着部分理论工作者:承认二者之“同”,就后怕改革回到传统模式的“老路”;承认二者之“异”,就后怕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发展阶段割裂开来,使改革走上偏离社会主义的“邪路”。因此,进一步阐释二者的“异同”关系,特别是“同中之异”,对于当前凝聚改革共识来说显得尤为必要。

两种模式社会主义之“同”在于,二者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思想领域,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共产主义作为最终奋斗目标;政治制度领域,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济制度领域,都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正是这些最根本方面的“同”保证了两种模式社会主义,本质上都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所从事的社会主义实践。

但也要注意到,同中存异,正确认识这些“同中之异”是当前阶段更好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总体而言,上述两种模式社会主义中保证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制度原则没有改变,但制度原则所服务的工作重心却发生了变化,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的转变不仅影响着经济领域,也引起了政治、文化、外交、军事等社会各领域的变革,使社会主义建设呈现出新的实践与发展形态,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对于实践与发展的历史方位,两种模式社会主义存在大“异”: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立足于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并且在发展战略上急于过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至少需上百年时间,从而将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时间以及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看作是一个长期的自然的历史进程。前一种定位将社会主义引向短期内不断消灭私有制、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斗争。后一种定位使社会主义建设“接地气”,立足自身生产力发展相对落后的现状,着眼于现实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在保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充分聚集劳动力、土地、技术、资本、信息、管理等资源的积极效应,使各种市场主体与资源要素共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后一种历史定位还表明,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的中国,在本质上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由于种种局限未认识清楚而出现了“超阶段”错误,当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对原来“超阶段”发展模式的纠正。所以,《起点》一文认为“1956年说”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背景”的说法违背了基本的历史事实。

对于实践与发展的运行体制,两种模式社会主义也存在大“异”:传统模式社会主义坚持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49年以后,虽然许多探索具有独创性,但并未从根本上摆脱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正统的观念根深蒂固;即便是相关决策的争论,也只是围绕计划体制内的高度集权与适度放权而展开。改革开放以来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抛开计划与市场“姓资姓社”的争论,将市场看作配置资源的一种手段, “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12]已成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点;同时,对计划的理解也发生变化,用国家宏观调控代替了过去的指令性计划,当前的“计划”只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侧重于中长期的宏观规划,而不再是介入微观领域的指令性计划。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日益彰显其特色。中共十八大也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经济体制的转型不仅仅是经济结构与运行机制的转变,也带来了空前的社会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4]649。如果说改革开放塑造出了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那么市场经济则是这一塑造过程的突破点和最重要的工具。

鉴于上述“异同”点分析,可以断定:传统模式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两种不同实践形态,后者对前者既有继承、发展,也有突破,特别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突破;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来说,既要继续坚守、发展两种模式社会主义之“同”,即社会主义道路,又要充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异”,即真正“中国特色”。

至此,人们足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但依然纠结的是如何将改革开放前后不同发展模式的两个阶段联系起来。如《起点》一文所说,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定为1978年而非1956年的不足在于,尽管我们强调改革开放前后发展的继承性,但难免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即1956—1978年间的社会主义探索“被排除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外”[10]32。这种忧虑不无道理,但解决之法不是将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范畴,而应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与有说服力的阐释工作,将传统模式社会主义时期的探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辟所作的历史贡献讲清楚、讲明白。

关于传统模式社会主义时期的实践探索,中共十八大作出了详细、客观的评价,指出这一阶段的探索尽管遭受诸多曲折,但仍然“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6]8。习近平总书记又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建党95周年的讲话中,以全面、历史的态度评价了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的历史地位,总的精神与中共十八大报告一致。这些报告、讲话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宣言书,其中许多重要论断也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学界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关系的研究,应以上述精神为指导,或侧重“同”,或侧重“异”,但不能以“同”掩盖“异”或以“异”掩盖“同”,它们在本质上是继承与发展、创新的关系,而不是彼此割裂,更不是根本对立。

因此,无论对历史怀有什么样的情结,都应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态度看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传统模式社会主义为既定历史前提,以改革开放为突破口,在总结以往社会主义建设正反经验基础上向前开拓与推进的,二者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起点问题上,“1978年说”较“1956年说”更准确、更符合客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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