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丽香 白建松 赵丽君 李 莹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 崇左 532200)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并在全国各地开展了试点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4年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88万余名[1]。然而,研究角度不同,新型职业农民含义无法统一。齐国、曾一春观点相似,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居住于农村(或集镇),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生活来源多为农业收入,兼备科学文化素质、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农业从业人员[2-3]。杨雪华等认为,新型职业农民以市场为主体,把农业作为终身职业,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较高文化知识水平[4]。庄西真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传统农民的身份转换,强调以市场为导向,是从事专业化和规模化农业生产的高素质农民[5]。
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总人口250万,农业人口180多万,农业人口占比达70%。大新、天等、扶绥、龙州四县从2016年底开始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训生产经营型农民约900人。2017年,崇左市5个县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 032人任务。
1.2.1 年龄结构不合理。据问卷估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中,39~48、49~58岁的学员占比80%左右。显然,崇左市新型职业农民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现象严重。中老年学员学习能力和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受限,对农业新政策、新技术把握不精准,开发创新能力不足,易导致培育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1.2.2 总体文化水平偏低。据估算,新型职业农民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学员占1.6%,初中文化程度比例高达85.2%,文化程度达高中/中专的占比为10.9%,大专甚至更高学历的人数占比只有2.3%。农民在接受现代化生产种植技术、销售技术等理论培训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和障碍,尤其在相关政策的解读上不够精准深入。
1.2.3 性别比例失衡。崇左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性别比例存在偏差。受调查的培育学员中,81.5%是男性,女性比例占18.5%。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遴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中,妇女比例不低于30%。可见,崇左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性别比例还未达到文件要求,妇女潜力仍未被全面挖掘,仍需要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中来。
崇左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采取农广校模式,授课方式主要有集中培训基础课程、田间实训和外出实践考察课3种,且多为大班教学,培训地点主要集中在各乡镇合作社,如扶绥县传奇蕖芦合作社和大新县雷平镇乐土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均为培训场所。集中教授符合农民地域分布广的现实需要,也相对具有效益性。然而,由于教师授课水平高,而学员接受能力参差不齐,不利于教学双方互动,缺乏针对性,较难满足学员的个性需求。线上培育方式也相对单一,如“云上智农”APP,对文化程度较低、对智能工具使用不熟悉的学员存在极大弊端,较难实现在线学习和评教,无法及时整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容易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较难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要求。
崇左市各县政府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体之一,规划意识不强,导致培育资金出现空缺现象。宁明县于2014年获得100万元培训项目经费,培育效果较典型。2017年,大新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被整合,但没有列入2017年项目库,所以没有资金再实施。由于各县扶贫工作任务繁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根据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涉及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以及创业创新型四类,每年按照人均1 000~5 000元不等的标准补助[7]。目前,崇左市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类型中,创业创新型相对较少,而补助资金用于差旅费、交通费等多个方面,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培育对象。县级培训基地较少,大规模的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需要学员前往其他市县如南宁,学员支出往往超出补助资金范围,学习效果较难达到预期。此外,农业生产投资风险大、见效慢,农户和政府融资渠道难度加大,许多民营资本较难汇聚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资金空缺得不到填补,影响培育工作的开展。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每年有相应的指标和任务数量要求,而崇左市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余劳动力大多均为妇女和老人。地方相关部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重视不够,为完成上级部门任务和指标,在遴选时流于形式、敷衍了事。遴选的农民只是基本符合文件要求,难以保证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难免会出现“凑人头”“被培训”的现象,导致培育效果不明显。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大工程,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之一。崇左市地方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识不足,且由于参加培训的农民分散各地,在培育方式的选择上偏向考虑经济性而忽视实效性,创新能力不足,仍以传统的培育方式为主,偏向集中授课和“填鸭式”,难以考虑到农民个体的实际情况,无法开展“一对一”或者精细化培训。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相应的教育补助机制[8]。解决崇左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难题,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也需要社会参与。崇左市政府需统筹规划,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入财政预算计划,建立市级专项培育资金,全面扩充投资融资渠道,遵循“风险共担,双方受益”原则,如让农民土地流转获得的集体资产+企业自身不动产等进行融资,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生产经营,形成“农户+”多种经营模式。各级单位要形成合力,明确划分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到位中央财政资金,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台账,保证专款专用。此外,要确立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对培育典型案例加大奖励和宣传力度,同时政策扶持向小额信贷、农具购买等涉农项目倾斜。
农业局、人社局等可组织调研摸底,充分了解农村劳动力情况,如退伍军人、妇女、有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了解其年龄、学历、劳动能力、个人专长等,积极动员这些群体通过自主申报或本级推荐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中来,进一步挖掘农村潜在的队伍力量,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类型更丰富、效果更明显。遴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尽可能筛选出更多学习能力强、懂技术、懂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崇左市需重视培育方式的创新,在传统培育方式的基础上,建立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网络体系,开创“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建立培训网站,开设网课,定期或不定期发布课程资源。也可借助现有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介,用语音、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为农民解疑答惑,增加授课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此外,在示范基地和合作社配备有鉴赏能力、懂技术、了解当地风俗文化的人员,专门推送相关培训课程、惠农政策及本地特色产业,并对合作社进行宣传,吸引更多加盟者、资金和先进技术。同时,由政府出资,合作社也可以作为专门的实习机构,为更多新型职业农民提供锻炼机会,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助于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地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实现农业转型升级,地方政府需从专项政策、财政扶持、思想引导等多个方面入手,创新培育方式,鼓励农民投身培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