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乡村建设对我国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的若干启示

2019-02-22 04:43
乡村科技 2019年30期
关键词:新村法国韩国

陈 新

(信阳师范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而且我国农村发展进入了重要的转折期。一方面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需要农村经济这个“引擎”来加以推动;另一方面农村发展存在着更高层次的保质、提效要求和当前发展动力不足的双重矛盾,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比以往更为突出。实现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振兴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日本“一村一品”、韩国“新村运动”和法国“家庭农庄”的研究,从中总结出值得参考的经验,对于我国欠发达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发展难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 日本的“一村一品”

日本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也面临严重的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日本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使得日益严重的城乡发展矛盾得以解决,并最终实现了高度融合的城乡一体化。我国和日本在地域上同属于东亚地区,乡村发展面临的难题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研究日本的乡村建设对于我国欠发达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1 日本“一村一品”的背景

战后日本面临着恢复和重振经济的需要,日本政府采取了以发展重工业为基础的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将有限资源用于东京、大阪等几个大城市的工业化建设,在此政策下,日本经济很快就恢复到了战前水平[1]。但带来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人口过疏化和老龄化、人均占有耕地日益减少等问题,农业的基础性地位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在此背景下,日本开始了卓有成效的农村改革。

1.2 日本“一村一品”的主要内容

一是以本地资源为基础,打造特色产业,形成区域优势。具体来说,就是充分挖掘本地优势资源,立足国内市场需求,发展有特色、附加值高的特色产业,通过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增强本地区的竞争力。二是注重发挥农协组织发动群众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通过农协使得“一村一品”政策很快被人们所知,加之资金、政策的支持,农民建设“一村一品”激情高涨,大大推动了乡村发展[2]。三是注重对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大力普及高中教育,结合当地实际开设课程,增强了课程的实践性;另一方面对农民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

1.3 日本“一村一品”实施过程中的特点

1.3.1 重视法律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为给乡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政府颁布了《农林渔业金融金库法》[3];为了引导农业发展和提高应对市场能力,政府在1947年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成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农协”组织,用于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后来随着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缓,政府又颁布了《关于促进地方中心小都市地区建设及产业业务设施重新布局的法律》等,来引导、保证农民收入的增长和乡村经济朝着特色、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到了1973年,农民的人均收入超过了城市工人的人均收入,乡村建设取得重大发展,城乡发展矛盾已得到有效解决。

1.3.2 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农协组织指导农业发展。农协成立以前,日本农业总体上具有典型的小农生产特征。为了促进中央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引导农业科学生产发展,日本颁布《农业协同组合法》,成立了从中央、都道府县到市町村基层农协组织。作为国家支持的非盈利性组织,其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比如,通过基层农协,农民购买的大型设备最高可获得50%的财政支持;农协作为全国性服务组织,其盈利收入大部分用来大力支持农民生产发展、销售服务以及发展新生产业,并为其提供高额财政补贴或长期无息、低息贷款,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促进乡村健康发展。

1.3.3 注重品牌建设。在政策的引导下,农民很快改变了贫困的局面。随着农民从农业等基础产业所获收入的减少,政府转而引导农业延长产业链,发展特色产业。例如,形成了风靡日本的大分县香菇、风后牛肉和烧麦酒以及马路村柚子等特色产品,通过特色农产品形成独特地域文化打开乡村发展之路;又如川场村的“农业+观光旅游”的模式,实现了农业与休闲的结合,使得乡村焕发出了勃勃生机。这些品牌的打造,使得产业间、城乡间的联系更为密切,成为推动日本乡村发展的成功之处。

2 韩国的新村运动

1970年初,韩国属于典型的传统农业国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据了韩国总人口的70%以上,乡村的衰败和城市的繁荣形成了鲜明对比,使得城乡矛盾异常突出。在此背景下,韩国开展了“新村运动”,并创造出了“汉江奇迹”。韩国与我国地域相近、经历相似,通过借鉴其成功经验,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1 韩国实行“新村运动”的背景

战后的韩国政府在朴正熙的带领下大力实施以工业和城市为主的国民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韩国的加工制造业,以出口工业品来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据统计,1962—1971年,在韩国实施“五年计划”的10年间,国家年均增速保持着10%的高速增长,增速位列世界第一。与此同时,城乡发展却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问题,表现如下:一方面农村人口从占全国人口70%以上降至61%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4],农村经济也以每年3.7%的速度低速增长着;另一方面城市人口、发展速度分别以每年1%和超过17%的速度增长着,由此推动着“新村运动”的开展。

2.2 韩国“新村运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重视乡村公共设施建设。通过对乡村地区道路、桥梁、水利、住房等的修建和完善,使得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既提升了农民生活的幸福感,也激发了农民乡村建设的激情。二是重视乡村人才的培养。中央成立了研修院,地方成立了培训机构,分别对地方带头人和村里指导员进行专业培训,10年间培养了近17万名乡村建设人才。此外,各大学、专家学者还定期到乡村进行技术指导[5]。三是重视乡村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随着农民收入增长的放缓,政府调整了发展方向,根据乡村实际制定了乡村产业发展规划,鼓励、支持乡村发展特色鲜明的地域产品。

2.3 韩国“新村运动”的特点

2.3.1 将竞争机制引入“新村运动”中。“新村运动”初期,韩国政府为发动全国农民进行乡村建设,无条件地给予全国每个农村约350袋水泥和一些钢筋的资助,用于桥梁、道路、生活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调动大家建设的积极性,政府每年会对乡村建设情况进行验收,根据情况将村庄建设分为“自力村、自助村、基础村”3个等级,被评为“基础村”的村庄来年将不能得到国家的支持,同时“自力村”和“自助村”之间国家给予资助的程度也是有区别的。在这样的竞争机制下,“新村运动”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

2.3.2 注重利用家族和血缘关系来推动“新村运动”。儒家传统思想在韩国有着500多年历史,尽管中间受到日本的殖民统治,但韩国仍然保留以氏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传统家族特征。韩国政府充分发挥了这种带有家族特征的村庄关系,利用“熟人”的村庄特性,在各个村庄选取了带头人推动政策的实施。这样既促进了政策的实施,又提高了大家的积极性,得到了积极的响应。

2.3.3 注重国民精神的塑造。初期韩国受殖民统治和封建思想的影响,一部分韩国人民在心理上形成了“天命论”思想,使得他们丧失了奋斗和建设的激情,这也是1970年以前韩国政府推行城乡均衡发展政策失败的重要原因。为此,朴正熙先颁发了《国民教育宪章》,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村之歌》,通过对韩国民众进行宣传教育,树立民众对于建设强大韩国的使命感、责任感,唤起了民众对建设新祖国的自信与渴望,这是韩国“新村运动”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3 法国的家庭农场

二战后的法国作为典型的内陆国家,具有内陆国家发展农村经济的普遍局限性。农村贫困人口多、农业生产发展方式落后,是法国农业走向现代化必须要解决的难题,这也是当今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的难题。法国经过20多年的乡村治理让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也由粮食进口国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其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1 法国实施家庭农场的背景

二战后的法国在马歇尔计划的援助下,凭借自身良好的工业基础,国家经济很快就恢复到了战前水平。但是,战争带来的人口锐减问题却始终制约着法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个问题在生产领域表现如下:一方面工业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和劳动力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相对于城市而言,由于生产方式落后,导致农村具有大量潜在的富裕劳动力,加之此时存在粮食自给率不足等问题,需要对乡村进行改革。

3.2 法国实施家庭农场的内容

一是重视合作社农场的建设。为吸引家庭农场主加入合作社,对合作社提供税收、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二是重视科学规划,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依据地形,按照“平原发展种植业、丘陵发展牧业、山地发展果蔬”的原则,科学发展农林牧渔产业,形成了以巴黎盆地为中心的粮食生产区、西部高原畜牧区和南部山地果蔬区三大重要产地。三是重视农业技术院校的建设。法国根据需要分别设立农业高等院校、中等院校、职业技术培训院校和成人培训学校,用来保证农业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年轻农民的培养和农户的再学习[6]。自法国实施乡村建设以来,19世纪70年代法国具有中等农业院校学历水平的农民达60%,大大推动了法国乡村的发展。

3.3 法国实施家庭农场的特点

3.3.1 家庭农场是在政府干预和指导下形成的。初期,法国政府分别颁布了《农业指导法》《补充指导法》来对全国范围的农村土地进行整合,回收了小农户的土地并进行标准化建设,然后以成本价转租给大农场主。对于55岁以上老人的土地,以高额的终身年补金政策一次性买断老人的土地。对于土地的继承,政府专门规定只允许一人继承,对于村里想去城市工作的年轻人,政府免费提供劳动培训和路费支持。基于这些政策的实施,到了19世纪70年代,法国的小型农场由60年代的192.2万户下降至121.7万户,人均耕地面积达到了23 hm2,法国由此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

3.3.2 形成了以农业合作社为平台的一体化农业。法国的农业合作社发展历史悠久,最初农业生产合作社只出现在少数几个部门,直到1960年以后,随着国家的支持和大中型家庭农场的发展,其作为一个非盈利的组织很快发展起来。合作社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服务,使得农户既能根据市场信息调整农业生产,又能享受到合作社提供的技术和销售服务[7]。这样不仅降低了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学性。

3.3.3 财政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财政在法国农业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国内农产品市场还是国外市场,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的价格补助政策。比如,在特色养殖、果蔬种植、畜牧等产业上,政府针对情况对其进行财政补贴,最高补贴可达设备购买的50%或者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又如在农产品价格上,政府设置了保护价,对由于市场波动造成的农产品价格低于保护价,政府会直接进行差价补贴或者以保护价收购,待价格恢复正常后再卖出;对于进口产品,政府设置的标准价格也不会低于国内的保护价,这些都大大推动了本国农业的发展。

4 启示

4.1 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日本、韩国、法国的乡村建设都是建立在政府通过对村庄的发展规划、法律、资金、政策等统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乡村建设不完全等同于市场经济,不能采取放任的态度任其发展。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府可实施“自上而下的一刀切”行为,乡村建设既要发挥政府的政策引领、财政支持和效果监督作用,又需要乡村自身积极加入乡村振兴的队伍中来,双向发力。

4.2 注重将制度优势和基层民主自治相结合

不同于日本、韩国和法国,我国有着独特的制度优势,也有着比其建设乡村时更强大的经济实力,因此我国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发挥好自身优势。一是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统一思想,集中人力、资源等优势合理引导、科学规划,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快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的进程。二是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基础。因此,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的作用,鼓励村民积极为乡村建设建言献策,鼓励通过村委会及时对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以增强发展的科学性。

4.3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和农业组织

当前农民生产面临着耕地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效率低和产品同质化严重等问题。因此,一是需要政府引导、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保障农民利益的同时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大力发展地方农业科技院校,支持农业院校的技术研发和对欠发达地区的农业进行指导;三是不断完善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税收上予以支持,并完善其“产前、产中、产后”功能,吸引农民加入。

4.4 重视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日本、韩国和法国的乡村建设让大家不难发现,为促进乡村发展,需因地制宜,发挥地域优势,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来带动相关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发展具有历史、代表性的特色产业,然后进行品牌的大力宣传和营销,逐步推广成本区域为大众所接受、认可的特色产业,最后通过群众性组织如农民生产合作社进行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发展,从而达到带动整个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目的。

4.5 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一蹴而就

从日本、韩国和法国的乡村建设过程可以发现,实现农村现代化需要一个过程,过程中间可能会出现反复性和回复性,因此大家要正确看待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失时机地加以引导和调整,避免因盲目追求速度而产生资源浪费、大拆大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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