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季
针对基层监督体系还存在责任主体不清、信息协调不畅、日常监督缺位、机制保障不力等问题,宜宾市纪委监委与相关单位一直思考解决之道。宜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唐浪生认为应当“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形成协调配套、系统集成的监督体系”。
2018年5月,宜宾市纪委监委与市政协党组联合拟定《关于加强市纪委专责监督与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纪委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协调联动的监督模式应运而生。
“根据共同目标任务,宜宾提出了双方联合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参与政协依照政协章程开展的民主监督活动等五项工作举措。”参与《意见》起草工作的宜宾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田永春介绍,《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力量整合、加强沟通联系、严格工作程序、注重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对构建联动协作机制的保障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纪委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协作配合有章可循,“既各司其职、信息互通,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意见》出台后,我们积极作为,真正把工作落实到发现问题、破解问题的具体实践中。”宜宾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童叔刚举例道,2018年6月,宜宾市、县两级政协调研发现,在加快推进脱贫摘帽过程中,存在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压实不严、容易滋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隐患。随即,宜宾市纪委在全市启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以来,宜宾全市共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10次,暗访督查贫困村186个、非贫困村129个,收集问题和线索321条,提出整改意见234条,解决具体问题321个。协作监督,营造了共促廉洁的良好氛围。
“只有构建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监督体系,才能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提起纪委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的协作配合,宜宾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吕晓莉一语中的。她说,民主监督具有位置超脱、反映情况客观公正等特点。将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专责监督相结合,是将政协组织的整体监督及党派、界别的特有监督,还有委员的个人监督与纪委的专责监督有机结合,从而构建多层次的立体监督格局,是提升监督实效的有力举措,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的必然选择。
为促进纪委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协调联动,在工作推进中,宜宾市纪委监委与市政协机关党组建立了定期会商、廉情通报等机制,梳理确定了协作配合事项12项,对监督程序、责任分工等作了明确要求。
《意见》出台后短短几个月,宜宾市政协党组、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发放调研问卷205份,收集意见建议25条;依托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载体,对全市680名政协委员开展访问,收集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60余条;深入开展“访廉问廉百千万”活动,全市各级政协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共走访干部群众57.38万人次,发放并收回有效问卷55.54万份,收集问题3887个、意見建议3827条,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6537个。同时,整合政协系统搜集社情民意渠道“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力度“强”的优势,由市、县(区)政协向市、县(区)纪委推荐136名政协机关干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督导员,联合开展干部作风督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督导等工作。
多方聚力、共同发力的多维监督体系,促进了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凝聚了民心,维护和推动了宜宾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作者单位/宜宾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 (责编/王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