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年版负面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2016年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288条。
这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關负责人表示,这一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