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迪鑫
(杭州市富阳区渔山乡综合服务中心,浙江 杭州 311419)
在生猪养殖过程中,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热性以及高度接触性的传染性疾病,具有极高的致死率。因此,养殖户必须重视非洲猪瘟对生猪养殖的危害。目前,对于非洲猪瘟的预防没有特效疫苗,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必须采取积极的防控方法,降低猪群感染非洲猪瘟的概率,保证生猪的身体健康。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提高对非洲猪瘟的认识,明确其发病机理和诊断方法,对其进行严格防控,避免非洲猪瘟的大范围传播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非洲猪瘟的致病原为非洲猪瘟病毒。这种病毒可以通过口腔与上呼吸道系统进入生猪体内,使鼻咽部或扁桃体感染,蔓延至下颌淋巴结,并通过淋巴与血液遍布全身[1]。如果为强毒感染,其细胞会发生快速变化,在未发生明显刺激反应的情况下就已经死亡。如果为弱毒感染,则能够轻易观察到刺激反应,细胞核体积增大,且会出现有丝分裂。病猪的死亡率会因感染毒株的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如果为高致病性毒株,死亡率最高可达100%,而感染中等致病性毒株与低致病性毒株,死亡率相对较低。
在生猪感染非洲猪瘟早期,不会发生明显病变,而随着病情的加重,病猪会出现肾脏、淋巴结、心脏以及体腔内壁出血的症状,同时会出现呼吸急促、便秘或者腹泻等现象,粪便会带有血丝,局部皮肤会出现溃疡或坏死的现象。对病死猪进行解剖可以发现,体腔内出现大量出血性渗出液,脾脏的颜色变深,且出现肿大现象,肺部会出现胶胨样液体,淋巴结有出血现象。如果生猪出现这些症状,可以将其定义为疑似非洲猪瘟。对于疑似病例,需要立即向当地兽医部门上报,并严格执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对疑似病例进行抗凝血、肾脏、脾脏、淋巴结以及扁桃体等抽样检查,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2]。非洲猪瘟病毒的检测可以通过荧光抗体试验的方式进行。
非洲猪瘟具有极高的发病率与死亡率,如果毒株的致病性较强,病猪的死亡率最高可达100%。对于这种疾病,目前仍未研发出能够有效预防的疫苗。因此,为了降低非洲猪瘟对生猪养殖的影响,相关部门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制定专门的防控方案,积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为了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疫情的暴发,必须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程序,在生猪出场前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其是否存在发热、呕吐、虚弱以及皮肤血性渗出或充血等症状。同时,要提高检疫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落地报告程序,禁止调入从疫区引进的生猪或猪肉产品。各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需要采取查证验物措施,对经过的运载生猪或猪肉产品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达到外堵内防的目的。一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病例,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妥善处置。
各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站需要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生猪进行全面排查。日常排查工作需要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到养殖场查看猪群状态,通过养殖人员了解猪群情况,并对养殖场是否存在从外省调入的猪只、不明原因的猪只死亡以及其他可疑情况进行详细排查,掌握管辖范围内所有猪群的实际状态,防止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3]。
充分利用疫情测报网络建立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生猪养殖情况,加大力度巡查生猪养殖、屠宰以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对养殖密集地区以及牲畜交易频繁地区的生猪以及猪肉产品进行疫情排查。如果在病情监测过程中出现有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的现象,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对疑似病例进行采样,送至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进行监测,同时隔离疑似病例,避免疫情快速扩散。
为了避免非洲猪瘟的流行造成民众的恐慌,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引导。宣传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目前的动物调运政策与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向养殖户、经纪人以及屠宰场下发非洲猪瘟公开信和非洲猪瘟现场排查手册,并在猪场醒目位置张贴非洲猪瘟图解。同时,基层兽医工作人员需要到场对养殖户进行逐一宣传,提高养殖人员对非洲猪瘟的认识以及防控意识。
在生猪养殖过程中,非洲猪瘟会对生猪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是制约生猪养殖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对非洲猪瘟进行有效防控,保证生猪养殖经济效益,必须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方法,降低非洲猪瘟传播风险,提高养殖人员的防控意识,有效控制疫情,促进生猪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