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舒适
(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广东 汕尾 516700)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绝大部分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耕地保护措施能有效提升粮食产量。目前,乡村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土壤污染、过度开垦和土质退化等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因此,对耕地进行保护,提升耕地质量,促进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保证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陆河县地处广东省东部、汕尾市北部。2015年调查数据显示,陆河县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和耕地,其中耕地在土地面积中占12.68%,主要集中在河口镇与新田镇。土地利用中存在人均耕地较少、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土地生态环境压力较大,一些地区有水土流失、滑坡等问题出现。
2011—2015年,陆河县进行了土地整治工作,促进了耕地的保护与质量的提升。期间共完成了8个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了1个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和3个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418 321 hm2,并新增补充耕地12.72 hm2。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
该项工作使农业基础设施的水平、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得到提高。在2011—2015年期间,陆河县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4 128.21 hm2,施工率为100%,完成了“十二五”规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开展,陆河县完成了田块的平整工作和水利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增加了有效耕地的面积,提升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该项工作提高了土地产出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具有促进农民就业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该项工作通过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和农用地,增加了有效耕地的面积;通过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完善了农田的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和防洪能力,起到了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平衡的作用;对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复垦,使项目区生态功能得到了恢复。
在2011—2015年陆河县土地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陆河县制定了2016—2020年的土地整治规划,主要内容有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改造修复和开发等工作,主要做法有以下方面。
根据当地基本农田分布和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开展对灌溉设施和排水设施的整修工作,加强田间道路设施建设,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具体地,根据建设任务和耕地条件,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方向。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主要集中于河口镇、上护镇和螺溪镇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根据土地整治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实施制度进行具体落实。资金使用中建立专账,保证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并实行项目资金决算制度,加强对资金的审计。
水田的垦造方面,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科学安排水田的垦造工作。对于水源保障性好、地形较为适宜的耕地后备资源,可以直接进行水田垦造工作。而对较为集中、规模较大的旱地资源,需要通过建立水库、沟渠和泵站等水利设施,将其逐渐开垦为水田。对于质量等级较低且集中连片的耕地,应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进行水田改造工作。目前,陆河县垦造水田规模最大的地区为水唇镇和上护镇。
另外,要加强对垦造水田的后期管护工作。需要签订管护合同以及制定相关的后续种植管护方案,提高垦造水田的生产能力。在垦造水田项目竣工后,应在3年内至少每年种植一批水稻或其他水生农作物。运用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等系统,促进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规范化。
陆河县土地复垦工作主要针对生产损毁土地,如矿场损毁土地。土地复垦工作中首先要考虑矿场的环境条件和经济水平,关停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采石场,进行复垦工作。陆河县在规划期间的损毁土地复垦工作主要集中在水唇镇和新田镇。在实行土地复垦过程中,由原生产单位作为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将土地复垦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有效的复垦措施。具体包括边坡防护措施、排水沟防洪措施、粘土和表土剥离保护措施、芒草培肥地力保护措施以及植被恢复措施等,起到减少水土流失和改善土地退化的作用。
陆河县根据土地的利用条件和相关数据,对未利用土地和宜耕后备土地进行了有计划的开发工作。在规划期间开发了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即新增耕地面积78.34 hm2,主要集中在螺溪镇和东坑镇。土地开发过程中,要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对适合开发的地块运用先进技术及生物措施进行改良,并通过土地平整、改造、水利设施修建以及防护林建设等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陆河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经济效益提高与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