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视角下我国农村互助养老发展路径研究

2019-02-21 09:44
乡村科技 2019年17期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社区

徐 咪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人口高龄化趋势的加速,我国面临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上说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因此,老龄化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老年人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社会的资源。这一主旨的目标在于不再让老年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精神与机能丧失的状态,通过社会互助解决老年人面临的养老与医疗问题,发挥自身的价值对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这符合国际上对这一概念的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既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我国的老年人服务体系,也需要在科学系统的理论和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实践。

在当前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削弱、社会化养老功能欠缺的现实状况下,基于交换与互惠的农村互助养老方式发展迅速,能够通过充分挖掘老年人自身的价值,“变老为宝”来满足老年人自身多样化的需求。农村互助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方式,缓解了农村养老资源短缺的问题,为探讨我国严峻的养老问题带来了新的解决方案,能够高效利用社会资源进行社会互助养老。

1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内涵及意义

1.1 互助养老的内涵

互助是在互惠基础上以关系为纽带形成的一种社会交换行为。互助养老是建立在互助文化基础上的家庭、家族、邻里以及社区成员之间,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互助活动,更加强调普通居民之间的相互帮扶与慰藉。互助养老的施助者主要是低龄、健康老人,受助者主要是高龄、体弱老人和独居、空巢老人。

农村互助养老,是在社区中利用所能利用到的所有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和政府力量,让老人们住在一起共同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从而成功实现养老的一种模式。其中,养老所需要的场所及各类硬件设施由社区提供,政府或社区承担相应开支,而人力则可以由社区中的人提供,互相照顾,利用身体较好和较为年轻的人力资源。还可以积极鼓励各类志愿者参与,政府可以从资金和政策支持等角度更好地为这一模式提供支持和帮助。

1.2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意义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总体养老资源不足的环境与背景下,而农村互助养老这一形式不仅可以高效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而且可以简约成本、简单易行地解决老年人养老的精神和身体需要,实现老人在家中和社区养老,对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也是一种崭新的发展思路,能够发挥其他模式不能解决的各项问题,同时能够促进社区的发展和和谐,实现较好的养老效果。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①通过“用老服老”,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自我效能感。农村互助养老的第一个目标是利用老年人的价值,充分展现其主观能动性,使身体较为健康的老人能够起到照顾身体较差老人的目的,不仅帮助了别人,还能够提升自己的成就感。

②这一模式能解决整个社会的养老问题和需求。“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家庭结构变化,加剧了全社会的养老压力。互助养老可以依照合理普惠的方向进行发展,形成一套整合所有社会政府和家庭资源的养老系统。这是把农村社区养老作为基础的养老路径,可以满足农村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③提高农村社区凝聚力,促进农村和谐。基于现实,抱团式的互助养老对农村老人来说非常合理。首先,邻居互相帮助共享生活设施,能够增强感情交流和相互依赖。其次,可以建立各种组织活动丰富农村老人的业余生活,充实老人的内心,起到增强老人合作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再次,可以参加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增加生活积极性和老人参与建设社区的主动性。最后,积极发展和创新社会养老新模式,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社会养老服务系统。类似农村互助养老这种成本较低且实效性较好的模式,可以在结构、内容以及功能上完善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 我国互助养老的典型模式

我国当下的现代公益性质的互助养老模式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一些较为发达的沿海开放城市通过学习海外相关理论基实践后进行了各种互助养老的微型试验,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互助养老模式。其中,代表性的互助养老有以下4种模式[2]:“互助幸福院”模式,主要特点是集中供养;“守门人”模式,主要通过熟人和朋友介入实现;“时间银行”模式,通过时间及服务的交换得以实现;“合租互助”模式,主要通过合作和分摊相关成本实现。

3 我国农村互助养老面临的困境

3.1 农村互助养老理念发展迟缓

由于我国农村处于县乡两级行政单位,因此这两级行政机关也成为发展互助养老模式的主体。在推广农村互助养老过程中,乡镇组织面临着重重压力,甚至还会产生服务质量差、参与程度低等严重情况。虽然这种养老理念可以从上而下进行推广与发展,但是主要实施效果取决于民众的接受程度。目前,这一理念发展较为缓慢,不利于这一模式的推广和长远发展。可见,我国农村互助养老的建设管理理念比较滞后。

3.2 传统孝道根深蒂固,导致互助养老认同度低

由于传统的养老观念,导致农村老人及其子女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接受度不高,使得相应的互助幸福院无人居住,不利于这一模式的长久发展。此外,“面子”问题,认为入住互助幸福院丢人,表明其子女不赡养老人。可见,固有的孝道文化在部分农村地区根深蒂固。最后,由于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宣传力度不够,老人对互助养老的认识有误区,导致农村老人对农村互助养老的认同度较低。

3.3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有限与需求巨大的关系紧张

在农村互助养老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之一是服务有限与需求巨大的关系紧张,即所谓的供需不匹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3]:床位不足,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容量和能力不足以支撑现有需求,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地区孤寡空巢老人的需求;农村的互助养老服务内容与项目不尽全面,特别是提供的医疗护理、养老服务类型和总量等方面。

4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我国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路径

4.1 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的政策保障机制

要突破我国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困境,需要逐步建立农村社区互助养老的政策支持体系,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的政策保障机制[4]。一是完善我国目前既有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内容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将农村社区的养老服务内容细化成两类,即社区互助养老和社区福利养老。二是由民政部门出台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农村互助养老政策文件,以此明确农村互助养老的性质、地位,由此规范管理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

4.2 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的心理认同机制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文化的巨大差异,管理方式上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也应该有所区别,并且建立同时由政府、各种组织、公民共同参加的模式,才能实现长远发展[5]。一是加大对农村老人及子女的宣传力度,增加其接受度和认同感。这是推广这一模式的基础工作,需要政府加大宣传,弘扬这一模式的先进性。二是政府应该重视农村地区互助养老机构的模范效果,真正通过实践和实验让老人深入了解这一模式,消除担心,引导大家积极和勇敢尝试,不断扩大这一模式的参与程度。

4.3 健全农村互助养老的需求导向体系

因为现在我国农村养老服务的力度和形式都比较简单且服务质量较低,不能很好地解决大部分人的养老问题,而这种状态不利于我国持续性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因此,在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时,构建农村互助养老体系的同时,要能够满足农村老人的实际需求,并进行相应的内容和服务分级,建立完善的农村互助养老体系。此外,要不断创新,在尊重个人养老意愿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养老模式。

5 结语

基于我国目前老龄化和高龄化的严峻现实,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互助养老这一养老思路符合我国当代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解决养老难的现状。然而,这一模式仍在探索阶段,还存在多方面问题,需要在体制改革、制度创新上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规范和保障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尽早解决我国社会养老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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