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盛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期后深化“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传统村落是地方建筑和当地文化的综合载体,是本土文化历史沉淀的产物。这些年来,在城乡一体化、乡村生态旅游的冲击下,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传统村落文化的缺失越来越严重,其传承迫在眉睫。虽然当前国家没有对其传承方面做出正面指示,但其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关键一环。
鉴于当前传统村落文化遭受严重破坏的局面,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还关系到乡村和民族的振兴。同时,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保护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村落文化具有物质和非物质的特点,也可以相互联系和可识别。无论是传统的民俗文化活动,还是具体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建筑特色,都具有该地区的地域特色和风俗。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岔山村为例,那儿的传统村落就是岔山村的一个显著特点,建筑上依旧是红砖素瓦,没有太多的装饰,根据当地的地域特点来选择建筑结构,依潇贺古道两旁而建,青砖素瓦古朴厚重,石板路、古民居、古祠堂、兴隆桥,这些当地的传统特色文化都体现得淋漓尽致,是彰显当地乡村地域特色的符号,是岔山古村落的一个耀眼的光环。这些独特的传统村落文化元素不仅是最能反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地方文化特征的物质和精神载体,也是保护和传承传统村庄特色和风格的重要核心,是新时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提升文化软实力进而建设文化强国的基础。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背景的传统村落形态各异。但是,他们都包含许多文化元素,如自然观、价值观、传统道德规范等,并在诸多的文化元素中反映出村规民约及邻里之间的相处之道。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具有浓厚的民族文化特色,以及特定的民族传统节日、民族服饰等,他们通过标准仪式在村庄固定地点的特定空间内进行宣传和传承,或者他们通过当地的服饰文化、乡村风俗和民俗风情进行宣传和传承。这些传统村落文化元素是当地村落文化的具体承载形式,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这一特征体现得更为显著,因为其具有独特的地域差异以及具有特色的民族传统等,这些蕴含在其中的传统文化元素是民风民俗及村风村规等的综合表现形式,这些文化元素是构建美丽乡村和谐社会的源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这一真理同样适用于乡村振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弘扬传承传统文化的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中国文化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1],传统村落文化是矗立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关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树立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重要要求。
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特色文化的传承主要依靠农民们代际间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承下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全国农村地区的人口纷纷涌向城市,外出务工人员如候鸟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穿梭。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由于地理条件的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各种资源匮乏,以及少数民族地区一般都处于老、少、边、山和穷地区,使得农村文化能人不断外流。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城乡之间的各类资源分配差距巨大,加之我国特有的人才选拔制度,使得广大农村中自然产生的少数精英分子直接被选拔到大小城市,这样便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传承的精英大量流失。而流动到城市的农民工,属于当地观念较先进及业务能力较强的群体,由此“民族传统村落文化至此被彻底抽干了‘血液’,甚至失去了‘造血’功能”[2]。目前,农村生产和生活的骨干劳动力大都在50岁以上,40岁以下的中青年劳动者基本到假期及过年团聚之时才回归家乡,并在年后离乡。随着时间的推移,了解当地文化的农村精英越来越少,致使严重影响当地文化继承的可持续性,从而使地区发展缺乏特色文化的内生动力。
民俗风情和民间艺术构成了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如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傣族“泼水节”等就是具有强烈特色民族气息的传统节日。这些传统文化是农民增强人文情怀、丰富精神生活、抚慰心灵的重要内容。他们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认同感,在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每逢清闲和传统节日,农村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提升农民的生活情趣。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功能的退化,必然会导致现代社会原始农村传统文化淡化。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民族山歌、编织、剪纸、绣花等传统文化面临着生存危机。传统的乡村文化逐渐脱离了赖以生存的农村环境,成为远离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文化领域的一种文化形态。许多具有丰富传统色彩的民间文化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民族民歌、地方戏曲等传统民间艺术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人们把更多的闲暇时间花在旅行、在线聊天、刷抖音、打游戏等活动上,传统村落文化正在远离大家。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特别是具有典型性的古村落的乡村旅游开发,到古镇里头去走一走,感受古镇里的慢生活,现在已成为人们放松心情、享受生活的一种趋势。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村庄的村民保护意识薄弱,旧房子被拆,新房子被建。传统村落被“涂脂抹粉”“旧村改造”,使得“百村一貌”“千户一色”[3]。这导致许多美丽的传统村庄逐渐消失。此外,许多旅游开发商对发展农村旅游的内涵和本质的认识一直很模糊。因此,在传统村落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村落原有特征的保护和恢复,忽视了传统村落文化的遗传保护,甚至进行掠夺性开发。这就使大家为了经济效益所进行的旅游开发缺乏一些传统村落文化元素,重“面子”轻“里子”,违背了初衷。这些都将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遭受严峻的挑战。
56个民族,56种民族文化,最终谱写一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歌。各民族优秀的地方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来源,农民的乡土认同和乡土情感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这片沃土得到了培育,传统民族村落文化以当地社会文化功能为基础,具有本土化、生活化、归属化等特点。当地文化旨在培养农民的价值认同感,突出农村社会多元文化的融合。而当地文化受到工业文明和城市文化的影响,带来了地方文化认同的危机,也造成了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不相协调。因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为了进一步发展地方文化,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地方文化教育来激发农民的地域认同感和文化归属感,培养农民在农村建设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农民的民族认同感。这需要深入发展地方文化和教育,将优秀的地方文化融入农村学校教育,使学生逐步了解当地社会生产生活和当地文化,了解其起源、形成过程、自身特点和发展趋势。培养学生强烈的地方情感和地方意识,培养学生深厚的地方认同感和地方归属感,促进优秀地方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和有序发展。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大量外流,特别是农村的各类人才大量外流,导致农村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陷入困境。对此,一是要保护现存的各类民间艺人。当前,虽然农村文化发展滞后,但农村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如山歌、手工、杂技等民间传统艺术,深受群众喜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应建立健全乡土文化人才体系,落实好他们在经济、政策上支持的制度体系,对民间艺术文化传承方式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二是要大力培育乡土文化能人。地方文化的发展离不开乡土文化“能人”。政府应积极鼓励乡土文化“能人”积极发扬乡土文化、积极创造乡土文学艺术作品,让其在乡土文化这块大地上发光发热,提高和培养农民保护地方文化的意识[4]。三是要抓住教育,积极利用有关资源。习近平于2018年5月2日在北京大学首次提出“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的科学论断,教育是乡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升教育质量,优质的师资水平向农村地区倾斜,是培养乡土精英的核心要素[5]。同时,要整合各种现有的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地方文化培训活动。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村落本身就处在比较闭塞、原生态的环境,其传承工作需要村民及村干部一起发力。此外,还需要发挥好政府“领头羊”的作用,政府应重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发展基金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传统村落文化传承的制度体系。重视增强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也要贯彻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村民重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之,要做好传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的工作,不是政府做一些表面的工作就能把文化传承工作做好,而是需要政府构建完善的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制度体系来做好传统村落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