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上丝绸之路下中国与芬兰高等教育合作:进展、问题与对策1

2019-02-21 08:33
惠州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奖学金芬兰留学生

李 睿

(1.惠州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2.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2018年1月,中国政府发表首份北极政策文件——《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其中有关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表述引起世界的高度关注。芬兰作为北极区域大国,对与中国在极地开展务实的基础设施合作始终兴趣浓厚[1]。“冰上丝绸之路”作为蓝色经济通道已被纳入“一带一路”的总体布局,成为连接欧洲、亚洲及北美洲之间的最短航道,被誉为“国际海运新命脉”[2]。“冰上丝绸之路”是中国关于北极治理的重大战略构想,是中国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崭新依托平台,不仅会给我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将促进北极地区的社会与经济发展,维护各国在北极的共同利益,影响世界范围内的贸易与经济布局[3]。目前,芬兰是中国在北欧地区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连续12年成为芬兰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4]。芬兰积极响应中国提出的“冰上丝绸之路”倡议,望推动其与国内“北极走廊”计划对接,使芬兰成为联通北极和欧亚大陆的枢纽国家[1]。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教育交流是民心工程,是构建国家间良好关系的基础性工作[5]。鉴于此,文章主要从“冰上丝绸之路”视域下,探析中国与芬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进展、问题及对策,以期发现机遇与潜力及各种问题。

一、中国与芬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进展

2013年,中欧双方共同制定《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其中人文交流的主要倡议之一是充分发挥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的统领作用,发挥人文交流作为中欧合作“第三支柱”的作用。在中欧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框架下,继续进行中欧教育政策对话。《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出台后,欧洲普遍希望与中国加强对话与合作。2018年发表的《中国的北极政策》也彰显着中国的北极活动已由单纯的科学研究拓展至北极事务的诸多方面,涉及全球治理、区域合作、多边和双边机制等多个层面,涵盖科学研究、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经济开发和人文交流等多个领域。在这种背景下,近几年来中国与芬兰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进展明显加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两国政府间积极搭建合作平台交流,国际留学生往来频繁,积极共建合作办学机构。

(一)共建合作交流平台

“冰上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倡议在北极的自然延伸,符合新时代下中国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构想。2017年芬兰再次担任北极理事会的轮值主席国,开启了其2017-2019年的任期。芬兰发布了题为《探寻共同方案:芬兰的北极理事会轮值主席国(2017-2019)议程》的文件,将环境保护、互联互通、气象合作和教育设定为芬兰任职北极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期间的优先议程[6]。2018年01月,《中国的北极政策》也提出,在多边和双边层面,中国积极推动在北极各领域的务实合作,特别是大力开展在气候变化、科考、环保、生态、航道和资源开发、海底光缆建设、人文交流和人才培养等领域的沟通与合作。通过这两个文件,可以发现芬兰与中国都着重提到“教育”的发展,可见双方对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重视程度。

回顾历史,自建交以来中芬两国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达40余项。为推动中芬两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并促进两国学生的交流,中国政府在2006年与芬兰签署《中芬关于互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谅解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国和芬兰在教育领域的合作,推动两国学生的交流。2010年,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两国又签署《中芬在文化、教育、科学、青年和体育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为两国人文交流奠定了制度基础。到2015年,双方签署《中芬关于加强教育全领域合作备忘录》。2017年,为中芬两国创新研究提供合作平台,中芬两国联合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芬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双方一致认为建立和推进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开展合作,共同促进亚欧大陆互联互通。由此,可以看到近年来中芬两国积极建构合作交流平台,以促进两国高等教育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二)留学生交流日益扩大

根据《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16)》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有超过500万学生在其祖国以外的国家接受教育,与十年前相比增长了67%,跨国流动程度明显加快,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生人数增长较为明显。与2005年相比,芬兰国际交流最大的变化是亚洲留学生的比例不断增大。当时,将近一半的学生来自欧洲,31%来自亚洲,14%来自非洲。而到2016年,来自亚洲的学生比例占45%,欧洲的学生占39%,非洲的学生人数比例为10%[7]。在21世纪初,芬兰的留学生只有2.5%,到2016年,留学生占所有高等教育学生的7.1%[8]。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芬兰出国留学的人数有9616名,2011年芬兰的出国留学人数为7692名;而中国在2017年的出国留学的人数达847259名,在2011年中国出国留学人数则为656205名,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中芬两国的留学生流动程度明显加快[9]。另外,2011年芬兰招收留学人数为15707名,到了2016年芬兰共招收23197名国际留学生,中国籍学历教育留学生人数在来源国中名列前茅。2016年在芬兰攻读学位的中国学生有1788人,其中在应用技术大学学习的人数有565人,在传统大学学习的人数有1223人[8]。中国留学生在芬兰攻读的领域主要是信息通信技术、商业管理、自然科学等,近几年来攻读医学和健康领域的人数增长最大[10]。在国际流动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国与芬兰互派留学生往来频繁,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和范围均不断扩大。

(三)共建合作办学机构

中国和芬兰共建合作办学机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两点:一是中国境内开展的中芬合作办学。截止到2018年8月1日,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机构及项目名单有7个,它们分别是同济大学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江南大学北美学院、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南京工程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北华大学[11]。从办学层次和类别分布来看,7个项目均系本科层次的项目;从专业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软件工程类、能源与动力工程类、护理学类和化学工程与工艺类等芬兰的品牌专业。其中江南大学北美学院连年被社会和众多媒体誉为“十大知名中外合作院校”“最具综合实力中外合作院校”和“最受欢迎的中外合作办学”等称号。同济大学和芬兰阿尔托大学合作设立的同济大学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在艺术设计领域引进芬兰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培养高层次艺术设计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二是芬兰孔子学院。在芬兰孔子学院设有1所——赫尔辛基大学孔子学院,于2007年成立。作为中国“冰上丝绸之路”的文化纽带,赫尔辛基大学孔子学院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开展汉语教学;培训汉语教师,提供汉语教学资源;开展汉语考试和汉语教师资格认证;提供中国教育、文化等信息咨询;开展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活动等,促进了中芬两国相互间的文化交流。如2018年4月19日,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孔子学院携手芬兰法律与中国法律文化中心、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中国法律研讨会,吸引了80余名来自芬兰高校、研究机构的学者及法律界、商企界人士参会。此次活动旨在为北欧地区的中国法律研究人员提供对话和交流的平台,促进北欧乃至整个欧洲对中国法律和法律文化的研究和理解[12]。

二、中国与芬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问题

“一带一路”倡议发端于推动经济发展,落脚在政策、产业、贸易、金融、科技、人文、教育等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从沿线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初衷来看,大部分国家主要是从发展本国经济出发,试图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这样一种出发点使得教育合作处于一种从属地位[13]。因此,尽管中国与芬兰在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上具备了一定的政策基础及平台支持,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合作办学机构数目少、合作办学项目层次性有待提高、奖学金覆盖范围小、留学生往来数量不平衡等问题。

(一)中国赴芬兰的合作办学量少

中国赴芬兰的合作办学量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境外合作办学数量少,即中国在芬兰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通过大量查阅资料,发现到目前为止,中国赴芬兰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几乎没有,可见,中国赴境外合作办学情况不容乐观。二是芬兰孔子学院数量少。芬兰孔子学院仅有1所,尽管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孔子学院办学时长11年,但是相对于与芬兰人口相当的丹麦有3所孔子学院而言,芬兰的孔子学院数量较少。且不说英国有29所孔子学院,德国有19所孔子学院,法国有17所孔子学院等[14]。

(二)合作办学项目层次和水平有待提高

中芬合作办学项目的层次有待提高的原因有如下两点:首先,中芬高校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大部分属于互访备忘录或者校际学生交换项目,学历教育方面的联合培养项目数量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机构及项目名单有7个,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机构及项目名单有1个,即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与芬兰哈格-赫利尔应用科学大学合作举办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专科教育项目,其项目仍局限于本专科层次,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还没有。其次,中芬两国联合开办1所孔子学院,尽管极大地引发芬兰人民对汉语的兴趣,但由于孔子学院的基本定位是非学历教育和文化交流,且其汉语课时常被当做一种通识课来学习,不能承担高水平专门人才培养的职能和任务。

(三)奖学金覆盖范围小

受到欧洲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芬兰经济一直难以从经济打击中恢复过来,导致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拨款不断紧缩。到2020年,赫尔辛基大学将累计减少1/6的经费,届时将裁减1200个岗位。政府经费的削减也深深影响了芬兰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活动,2017年全国高等教育系统所提供的学位课程数量与上个年度相比减少了3%[15]。据了解,芬兰的奖学金主要包括欧盟的伊拉斯谟计划、Nordic Nordplus计划等,其中Nordic Nordplus计划对4%的芬兰籍学生出国留学提供奖学金,以及对来芬兰留学的1%的学生提供奖学金[8]。由此,可以看到芬兰留学的奖学金相当有限。

在华留学的芬兰籍学生的奖学金覆盖范围也相对较少。2016年来华留学生共442773名,2016年来华奖学金留学生为49022名,其中学历来华学生43186名,占当年奖学金留学生总数的88.1%;非学历来华留学生5836名,占当年奖学金留学生总数的11.9%。2016年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芬兰籍留学生有45名,芬兰来华留学生总数为480名,占芬兰来华留学生总数的9.4%,低于全国范围内的来华奖学金获得比例(11.1%)近两个百分点,90.6%的来华芬兰籍留学生均系自费留学[16]。

(四)留学中国吸引力不足

高等教育在全球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推动国际化战略,芬兰迫切地推出《2017-2025年高等教育及研究的国际战略》(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highe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2017-2025),以期促使芬兰成为一个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国家。但是研究发现,芬兰学生留学的目的地具有极大的不均衡性,89%的学生留学目标国家局限在欧洲地区,其次的留学目标国家是北美洲,很少芬兰学生到亚洲国家进行学历教育[10]。2016年芬兰来华留学生有480名,其中学历生有74名,非学历生有406名[16]。芬兰到国外进行学历教育的前十位国家不包含中国。2016年到芬兰的中国留学生有2332名,其中学历生有1788名,非学历生有544名,在芬兰的中国籍留学生人数位居所有来源国前列[17]。

青辰身在空中,下落的同时,已将地上的这一切洞察。他拉开固定在三角架上的弓箭,伴着“嗖”的一声锐鸣,黑羽箭破空而出,直射土狼。

尽管中国推进“十三五”规划同芬兰实施“2025发展愿景”多有契合,中国却未能吸引更多的芬兰学生到中国留学。近几年来,我国推出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里面也提到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交流合作水平,但是在芬兰一直以来最受欢迎的留学目标国家是英国和瑞典。在过去几年中,一些东欧国家如罗马尼亚、拉脱维亚和波兰的芬兰学生人数也迅速增长,有很多芬兰学生到这些国家学习医学。由此,可以得出中芬高等教育合作具有单向性,中国对于芬兰学生的吸引力不足。

三、推进中国与芬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举措

“一带一路”建设为高等教育“引进来”“走出去”提供了重大机遇,应当从更高的战略角度认识高等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重要性,增加高等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自信,做好高等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通过剖析中国与芬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进展及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两国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

(一)加快教育合作机制化建设

教育合作机制是指在特定教育领域的相互依存关系中产生的、以参与国的预期而聚合的、能够控制行为结果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的安排[18]。尽管中芬两国已探讨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开展合作,但是中芬双方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政策还不够集中。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应当加快机制化建设进程,制订政府间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建立监察督导机制,确保教育合作协定及年度执行计划的有效落实。继续完善法律保障、拓展合作领域,开发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改革创新,共同创设具有国际水平的教育标准,探索课程互认、学分互认、学历互认、资格互认,建立开放互通的教育合作框架,构建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进两国产能要素和人力资本的跨区域配置与流动[5]。通过制度化合作机制的建立,中芬双方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可以在一个制度化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从而促进双方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更加顺畅[19]。

(二)加强人才引进,增强政策支持

科技竞争力第一是人才,而高端人才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作用。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高端人才引领,以优质教育资源请进来为重点,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和特色学科,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促进高校科技国际协同创新,可大大提升我国教育实力和创新能力[20]。

首先,大力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当前芬兰高等教育正面临着危机,如阿尔托大学到2018年获得的政府拨款将减少6600万欧元,为此要被迫削减350个岗位,占全校教师数的17%[15]。阿尔托大学是一所具有古老历史及数百年办学经验的北欧顶尖学府,其高等教育受到如此大的影响,其他普通高校的境况可想而知。面对芬兰高等教育这种处境,一些发达国家如挪威、瑞典、德国等纷纷积极开放高等教育,吸引高端国际人才。我国政府也应当增加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积极引进高端国际人才,并且建立国际高端人才流动的数据库,制订学科、人才类别等方面更加精准化的人才引进战略[15]。

其次,加强来华留学的吸引力。第一,完善签证制度。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部分出入境政策措施并扩大实施范围,支持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促使国际留学生更快更方便的来华学习。第二,加强海外宣传力度。我国高等院校应当积极参加国际教育展,突显高校特色专业优势,扩大海外影响。英国高校海外宣传的成效显著,主要是因为他们近年来非常重视海外宣传,采取主动出击,直接派人到国外特别是亚洲国家举办教育展览,或积极开发与海外高校的学生交流合作项目[21]。第三,扩大奖学金覆盖面。芬兰籍学生之所以绝大部分人首选欧洲留学,主要是因为欧盟的伊拉斯谟计划等奖学金覆盖面非常广,奖学金对留学生的吸引力很大。有数据显示,芬兰到国外留学的学生有58%的人参加了欧盟的伊拉斯谟计划,其奖学金的覆盖比例在过去几年中还在增加[17]。我国政府可以适当提高芬兰籍学生的奖学金,以促进中芬两国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高等教育跨国合作,须处理好诸多问题,如避免单向流动,留学生交流不平衡及来华留学人数偏少等。中芬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深化不仅需要依靠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办学,更需要依靠在芬兰境内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加强两国的民心相通,以加深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深度融合,为接下来的冰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首先,高等院校“走出去”。实施高等院校“走出去”战略,可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是贯彻国家睦邻友好、和平发展外交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构建和谐、安定的国际环境。目前,芬兰在我国合作办学的机构或项目有8个,但是我国在芬兰境内办学的学校寥寥无几。在此,中芬两国高校可以积极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加快两国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成立于2015年,由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和俄罗斯乌拉尔国立经济大学、韩国釜庆大学等46所中外高校在甘肃敦煌共同成立,以探索跨国培养与跨境流动的人才培养新机制,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在此,我国更应该主动出击,在高校之间形成合力,整合优势特色的教育资源,把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项目推向芬兰,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其次,孔子学院“走出去”。第一,增加芬兰孔子学院的数量。芬兰人口约550万,但目前只有在赫尔辛基有一所孔子学院。而在人口相对比较稠密的坦佩雷、图尔库、奥鲁也可以组建孔子学院或孔子学堂,让更多芬兰人民接触和了解中国文化,加快民心相通。第二,合力编写本土化教材。通过编写了芬兰语版汉语教材、中芬语对照版谜语、常用会话等“接地气”的书籍,激发学生对汉语的兴趣与热情,促进两国更多人民语言相通。第三,提升孔子学院学术研究水平。实施好“孔子新汉学计划”,为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授予“双学位”,着力培养新一代汉学家,探索建立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22]。加拿大卡尔顿大学校长萝珊·伦特说,在卡尔顿大学孔子学院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教学机构,而是已经纳入到学校的教学评估体系和学术评价体系中。孔子学院不仅承担教学任务、科研任务,还正在走出大学服务社会[22]。芬兰的孔子学院也可以效仿卡尔顿大学将孔子学院提升至集教学、科研、服务社会为一体的教育机构,以此来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的作用。

四、结语

“冰上丝绸之路”具有极为重要的商业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将真正实现“一带一路”贯通并环绕亚欧大陆,连接东亚经济圈至西欧经济圈,联通大洋洲、北美洲、非洲等地区,辐射并影响到全世界[2]。中国作为“冰上丝绸之路”的主要倡导者和重要参与者,应当抓住机遇与担任北极理事会的轮值主席国芬兰展开积极合作。“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芬兰两国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芬兰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拥有高水平的应用技术大学,中芬两国为应用型高校开展合作,搭建协同共享平台,推进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交流等达成广泛共识,可以说中芬两国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将带来许多机遇。然而,芬兰国内正面临财政危机,高等教育的教学与科研经费的投入不足是一个重大问题,而我国如何更好地吸引国际人才与留学生也是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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