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星慧
(中共明光市委党校,安徽 明光 239400)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就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其中,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才能为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乡村是关键。我国城乡差距明显,乡村发展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短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政府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举措。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最宝贵的财富,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基础。而且建设生态宜居的乡村可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愿望。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2]强调要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人类才能有吃不完的粮食和鱼鳖、用不完的木材。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也有着丰富的生态自然观,恩格斯曾说:“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3]也强调了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当今社会自然资源匮乏,许多不可再生资源短缺甚至消失,珍稀物种的灭绝、大气环境的恶化、水土流失、全球气候变暖等,都与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有关。诚然,人类在进步,但不加以节制地改造自然、破坏自然规律,必然会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人类也将失去安身立命的根本。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当今社会现实的需要,需要各国共同遵守、齐心协力改善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为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习近平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把绿水青山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物质财富。浙江省安吉县余村最早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短短数年间就从贫困落后的小村庄发展为全国生态村,不仅环境变好了,而且村民的物质财富增加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是对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也是经济发展的新方式。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生态宜居要求,就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挖掘、利用乡村优质生态环境,利用优质的山水资源提高村民经济收入。
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乡村经济振兴要以此为依托,保护乡村生态大环境。不破坏乡村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以系统性的思维方式发展乡村经济。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的设立是对生命共同体的正确思考。以系统性思维建设农村,既可保证乡村特色,又能保证乡村发展的合理性,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合理的发展理念。
习近平曾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生态环境现状将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坚持生态环境的普惠性,时刻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最宝贵财富的意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提供坚实的自然环境基础。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就是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其中涉及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土地使用等多方面因素。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需要改善农村规划和建筑,既保留各地自然村庄特色,又运用现代建筑材料和技术建设新型农村,避免呈现千篇一律的村镇化景象;需要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照明、道路、绿化等,清除农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总之,建设生态宜居乡村,需要因地制宜地依托村庄的自然环境打造有特色的居住环境。
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治理农村旱厕、污水和垃圾,让农村生活环境整洁卫生。旱厕统一改造,净化村庄环境,改变农村空气污浊现象。实行垃圾分类,积极鼓励村民自愿加入农村垃圾治理行动中,自发自觉保护村庄环境。可以采取垃圾付费制度和环境治理付费制度,增强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保护环境的制约性、强制性。清理农村污水,改变农村水体脏、臭现象,还农村碧水蓝天。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还要从农业着眼,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不仅可以降低土地的污染率,还可以保护农村生物多样性,保证农产品绿色、健康。采取休耕和轮耕的方式保证土地得到有效利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土地肥力,不仅可以增加产量,让农产品绿色健康有保障,还能保证农村生态环境大系统平稳循环。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保障体系,包括资金保障、政策支持、人才队伍保障和意识形态保障。
首先,通过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促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农业发展。各级政府对于此项工作已经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专项资金的数目和使用已经作了具体的要求。除政府拨付资金外,还可以通过引进社会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引进企业,进行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以商业化的形式进行环境整治,补充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资金。为更好地进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积极鼓励、引导村民自觉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以村集体为单位广泛开展群众动员,让每一位村民具有主人公和共享者的意识,自筹资金,自建美好家园。
其次,以正式的文件、政策规定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具体内容,用法律和制度的形式保证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成果。通过法律和制度的硬性规定保证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稳定性、可行性,保证乡村环境治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让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上升到国家建设规划的高度,以正式的政策文件形式更能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以国家领导、人民参与的方式促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
再次,术业有专攻,专业性强的人才队伍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中必不可少。建设什么样的生态宜居乡村、怎样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如何保障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成果,都需要专业的人才进行设计、研究并实践。乡村规划、可持续发展、环境绿化等都需要人才的投入。专业的人员通过教授、指导村民,扩大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中需要的人力资源队伍,推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有序、有效进行。
最后,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不仅是行动上的建设,更需要价值观的转变与树立。通过政策宣传、专题教育、文明村庄和美丽乡村评选等,让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深植于每个人的心中,使每个人在思想观念上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用绿色生活的观念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真正从价值观上意识到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性。
遵循正确的发展理念,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和生态环境的普惠性为基本原则,并通过改善人居环境、建立健全保障体系等,切实有效地进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真正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农村这个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的突出短板,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