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始建于1988年,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前身为沈海热电厂,装配容量为3×200MW燃煤供热机组,1993年7月组建成为全国电力系统第一家合资经营、外资控股的发电企业,2007年7月成为华润电力下属项目公司,2010年4月更名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及能源开发,具有年发电36亿千瓦时、供热600万吉焦的能力。目前供热面积近3200万平方米,担负着沈阳市部分用电量、100多万人口的居民冬季采暖,以及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线工业供汽的任务。
公司下设三个二级子公司,分别为沈阳华润热力有限公司、沈阳沈海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沈海实业开发总公司。
公司先后荣获全国电力系统一流火力发电厂、全国环境保护先进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等荣誉,并连年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沈阳市优秀纳税先进单位等称号。
公司自投产发电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以依法治企、控制风险、合规经营、提高效益、持续发展为目标,紧密围绕设备、安全、文明环境治理、环保改造及精益管理等中心工作,内部挖潜增效,外部拓展供热空间,为城市集中供热、改善大气环境、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