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魏 军,刘 莹,百扎提·包扎克
1.新疆农业农村厅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中心,乌鲁木齐 830091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乌鲁木齐 830099 3.新疆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乌鲁木齐 830049
关键字:农产品;精深加工;市场营销
近年来,新疆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疆优质和特色农业资源,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坚持把推动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市场开拓作为主攻方向,努力将农产品加工业打造成为新疆农民增收的“稳定器”、新农民的“孵化器”、调结构的“转化器”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链接器”。目前,新疆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已经迈入健康快速发展阶段,但农产品加工转化程度低、产品走出去困难、品牌意识低等因素,制约了新疆农产品资源优势的发挥。
目前,全区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约1.4万个,实现总产值1960.04亿元,增加值449.85亿元,上缴税金27.47亿元,从业人员31.26万人。全区共有507家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234家,占全区龙头企业的46.2%。按照产业情况分类:粮油精深加工企业占全区精深加工企业的33%;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占全区精深加工企业的24%;林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占全区精深加工企业的14.2%;畜牧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占全区精深加工企业的18.9%;棉花精深加工企业占全区精深加工企业数量的10%。物流配送及冷链物流体系日趋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189个(其中68个配备冷库),农产品交易市场96个,农家店12292个、物流配送中心85个。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春、成都建立新疆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平均每年举办或参加涉农展会超过30个、签约金额550多亿元。在区外建立的新疆农产品销售网点达到1.37万个,同周边国家开通4个口岸的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新疆农产品品牌创建初见成效。库尔勒香梨、红旗坡苹果、库车小白杏、若羌红枣、阿克苏核桃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农产品品牌驰名中外,笑厨、乡都、西域春、红帆等龙头企业也享有较高知名度,龙头企业已经成为新疆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的靓丽名片。
一是产业结构仍需优化。种植结构中粮棉结构比例偏高,以小麦为主的部分粮食产能相对过剩。棉花次宜棉区、风险棉区产量、品质、效益不高,部分棉农种植收益主要靠国家政策支撑。受市场利益驱使,加之各地引导不到位,各地盲目跟风种植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作物,如雪菊、玛卡等,造成品质下降,效益下滑。设施农业总体水平偏低,北疆冬季蔬菜供给缺口大。农区畜牧业饲草料基地建设滞后。二是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小麦相对过剩,而水稻、油料作物供不应求。小麦大多为中筋型,优质专用小麦少,难以满足高品质食品加工需要。特色林果栽培品种结构不合理,红枣等个别林果库存较高,优质果品率低。干坚果同质化产品明显过剩,缺少干鲜品种合理搭配,对西梅、榛子、樱桃等新型果树引种栽重视不足。畜牧业中传统养殖品种牛、羊、鸡肉多,驼奶、驴奶、马肉、肉鸽等特色产品少。
一是分散经营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生产仍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同时受语言、宗教意识、外出务工渠道受阻等因素制约,大部分农民束缚在自有土地上,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较低,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在销售模式方面,多采用中间商上门收购模式,农民价格谈判能力弱,经济收益不稳定,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处于被动局面。二是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没有切实发挥作用。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行业的作用不强,特别是南疆龙头企业发育不足。专业合作社小而分散,企业化运作机制合作社少,各种土地股份、草畜联营及设施农业、农机灌溉、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有效运作比例低;合作社缺少延伸加工层次的设施条件和资金,缺乏组织生产力和转化销售能力,没有深度参与到利益链中。三是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大多数企业、合作社与农民之间还停留在以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低层次产销合作上。在订单农业的推广中,合同不规范,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产业化的发展,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1]。
一是加工转化水平低,同质化产品多。农产品加工总量小、水平低,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不足全国平均水平1/3,加工转化率同比全国平均水平偏低约15%以上。农产品产后处理手段落后,筛选、分级水平较低,标准不统一,多以原字号产品直接进入市场,感官、卖相和品质均受影响。精深加工能力弱,产业链较短,农产品附加值和增值率低。二是产品走出去困难。由于远离内地主消费市场,铁路、公路、航空混联物流的现代冷链体系建设滞后,多数生鲜农产品运输损耗严重,生鲜瓜果保鲜量远低于全国19%的平均水平。同时,由于高额的物流成本,导致出疆后新疆农产品价格竞争力明显下降,即使干坚果运输成本也都偏高,如南疆地区加工的红枣、核桃等产品运往上海市场销售,仅运营费用就占到产品销售价格的三分之一,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三是品牌意识不强,市场辨识度低。农产品产中、产后标准化、规模化水平不高,农产品品质一致性、稳定性较差。企业产品品牌虽多,但小而杂,缺乏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公共品牌。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外、国内其他省份农畜、林果产品大量进入区内市场,对新疆农产品在区内外的市场份额和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四是龙头企业实力不强,缺少行业领军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虽多,但是整体规模较小。加工企业在产品研发方面投入不足,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人才匮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多次加工增值能力较差,缺乏行业领军企业和大型龙头企业。
按照中央、自治区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根据国家行业部门指导意见,并充分结合新疆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区层面切实可行的《关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实施意见》,同时配套跟进农产品加工业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相关理论研究工作,行政高位推动抓政策意见和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和监督考核。
组织团队对新疆农产品加工业就当前应该享受的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优惠措施进行系统梳理,逐项逐条对照检查落地实施情况,对已落实的进行分析评估,对未能落实的要深入查找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和解决办法,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发改、国土、工信、电力、税收、金融、保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优惠“应享尽享”。
按照“一套班子全力以赴保稳定、一套班子集中精力抓发展”的“一套好机制”要求,基层部门要保证农产品加业工作有人抓、事业有人干。特别是在当前各项工作任务都极其繁重的形势下,基层干部更应该主动做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服务工作。
参照新疆纺织行业相关优惠政策,加快研究对出疆农产品实施财政资金运费补贴、对加工企业贷款进行财政资金贴息等相关扶持政策。参照甘肃省财政资金使用模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每年根据加工企业农产品原料实际加工量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对获得国家认可品牌的给予财政奖补。参照内蒙古整合地域品牌培育“蒙”字号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做法,政府部门应牵头整合特色农产品资源,集中打造几个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疆”字号农产品品牌。
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俄罗斯、中亚等国外各类展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等给予支持。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强化在融资和通关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良好机遇,推动新疆农产品“走出去”。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鼓励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收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