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视野下的“脑残剧”

2019-02-20 08:58罗姗
视听 2019年7期

□罗姗

现代社会是流动的,日益加快的社会节奏带来了稳定性与永恒性的丧失,不断涌入的新鲜事物转瞬即逝,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脑残剧”就属于这类事物。“脑残剧”在当下的中国大行其道,引得一大批粉丝追逐热捧,但是没有人真正注意到这种新兴的文化现象。目前,关于“脑残剧”的深入研究寥寥无几,既没有将研究上升到文化现象的高度,也没有挖掘其深层的缘由。本文从词源出发考察“脑残剧”的由来,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关于“脑残剧”的发展与治理的看法。

一、“脑残剧”的由来

探究“脑残剧”的由来必须追溯“脑残”一词的诞生。关于“脑残”的诞生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赵刚等编著的《曲径通幽——汉语新词英译析辨百例》中称“脑残”最早出现于2006年的日本网络游戏——“脑锻炼”,有网友称玩这类游戏的人都是智力低下或大脑缺陷的“脑残者”。“脑残”自产生之日起便是含有贬义的网络词汇。但百度词条又称“脑残最早为日本动漫用语,在日本动漫爱好者的用语中为褒义词,是用来形容动漫《幸运星》的爱好者的词语,没有攻击成分”。可见,“脑残”的词源说不太一致。“脑残”或本源自动漫界,属于褒义词,后经网络平台的传播,词义发生了转变,到日本游戏推出,其语性彻底转变为贬义。“脑残”即大脑残疾或者弱智的人或事,含有嘲笑、谩骂的攻击性成分。后来,“脑残”发展为新新用词遍布各大网络社交平台,甚至出现了日常生活化的倾向。伴随网络热词使用频率与接受性的增强,“脑残”不再具有那么强烈的贬义性质,甚至在个别领域或语境下成为中性词,由此形成了大量以“脑残”为基础的新词或新的文化现象,如“脑残体”“脑残症”“脑残片”“脑残族”……“脑残剧”同样产生于此。

“脑残剧”是指那些狗血、弱智、荒诞的电视剧,具有以下特征:主题表达荒诞;情节设置无逻辑,不合情理,套路化;人物塑造具有颠覆性,绝对的“傻白甜”“天真”;场景和人物服饰荒唐等。其接受群体主要是生活在“高压力”下抑或不满现实而沉浸在幻想中的人们,其中以女性群体为主导。“脑残剧”的实质是无实际内容,情节漏洞百出,败坏观众胃口的电视剧,它旨在以轻松搞笑甚至颠覆常识的变形夸张式幽默让受众情绪得到释放与满足。

“脑残剧”作为当下流行并具有广大消费市场的电视剧,和“雷剧”“肥皂剧”“偶像剧”等有一定的联系而又相互区别。“脑残剧”和“雷剧”在本质上无甚差别,都是剧情狗血、缺乏逻辑的电视艺术作品。但二者还是有些区别,“雷剧”特指剧情雷人,极度夸张或者歪曲事实的电视剧,目前国内已经形成对“雷剧”的自动抵制。“脑残剧”的剧情则相对来说更合理,没有极度的夸张或歪曲事实。可以说,“脑残剧”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们抵制“雷剧”的结果。而“脑残剧”和“肥皂剧”与“偶像剧”相比则题材更加广泛,它的题材不局限于小家庭、青春校园、都市生活,还包括古装宫斗、仙侠梦幻、历史军事等。总的说来,“脑残剧”的取材越来越广泛,并且朝着新颖、不落俗套的趋势发展,以赢得广大消费者市场。

“脑残剧”作为一种新兴的大众文化,制作快,市场反应也快,其短暂性、瞬时性的特征正好迎合了商品市场控制的现代性社会,因而大肆霸占电视屏幕。虽然说“脑残剧”具有令人嗤之以鼻的一面,但人们不能局限于此,对事实的无知只会催发它的生长,因此深入挖掘“脑残剧”存在的原因就显得迫切而必要。

二、“脑残剧”存在的原因

通过对“脑残”词源以及“脑残剧”的兴起进行分析可知,首先,“脑残剧”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当数字工具全面地涌入我们的生活,我们便成了知识的穷人,智力的矮子。无比快速和轻松地接触各种信息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正如马克·鲍尔莱因所分析的,在网络时代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他们生活在知识丰富、物质充裕的社会,却思想匮乏、想象力欠缺,没有真正的创造力,因而催生了那些浅显的、无知的、具有欺骗性的文化产品。“脑残剧”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网络不仅为“脑残剧”快速窜红与生成热点话题、促进收视率的上升等提供了平台,而且,网络文化培养了现代人肤浅而多元的价值观——崇尚低级趣味的文化产品。这为“脑残剧”提供了广大的接受市场。除此之外,网络文化具有快速生产的特点,“脑残剧”恰恰迎合这一点,成为一种“快餐”式消费品。

其次,“脑残剧”是资本竞逐的结果。当下,资本被提升到绝对崇高的位置,而“脑残剧”市场份额占比重大,必然有绝对的市场效益,导致各种粗制滥造的“脑残剧”充斥于市场。本雅明曾经在《巴黎,19 世纪的首都》中提出自己的“商品拜物教”概念,即在现代性社会,人们崇尚追求具有形式价值的东西,由此形成了对商品“形式”的拜物教。虽然“脑残剧”剧情俗套拖沓,却不断以各种新的形式翻拍制作,是名副其实的形式商品,迎合了当下所盛行的消费主义倾向。不仅如此,本雅明还注意到文化商品尤其是具有娱乐性质的商品更容易对人们的审美趣味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享受着自己的异化和对他人的异化,听凭娱乐业的摆布。”①毋庸置疑,娱乐至上的“脑残剧”使受众的审美朝着畸形方向发展。

“脑残剧”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但它的存在是当下中国人生存困境的悲剧反映。马歇尔·伯曼曾说,生活在“不断崩溃与更新、斗争与冲突、模棱两可与痛苦的大漩涡”②的现代性之中,人们难以把握永恒,不断增长的“惊颤体验”只会带来人们的麻木。即观看“脑残剧”不再是一种闲暇娱乐,它也并不以性灵的陶冶、生活品质的提高为目标,只为娱乐消遣。而且,当下高压力的生活与工作激发了人们逃避现实的心理。“脑残剧”自身特质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人们的心理。“脑残剧”刻意营造出轻松愉快的氛围,以达到观众情感倾泻的诉求、欲望满足的诉求以及想象的具体化等。“脑残剧”所具有的边看边吐槽的特质,使观众不仅越看越带劲,而且把平时积累的怨念也借助“吐槽”的方式宣泄出来,达到内心的平衡。因此,一味地指责和诟病“脑残剧”是欠妥的,应该看到“脑残剧”盛行的背后反映了现代人生存的悲剧:即使“脑残剧”充斥着重复、抄袭、欺骗、陈腐、老套等因素,人们依然将它视为对现代日常生活的一种快乐逃避。

除此之外,审美主体的变化也是当下“脑残剧”流行的原因。从中国古代社会到现代社会,中华民族的审美主体经过了从精英知识分子到普通大众的降格。这也就意味着审美群体的扩大,审美趣味走向低俗化。“脑残剧”意味着取悦与迎合,它必然与追求高雅文化的精英知识分子相背离。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脑残剧”是他们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不仅没有知识储备的限制,而且还能舒缓生活中的压力,在想象的世界里放飞自我。因此,“脑残剧”成为人们闲暇时的必备品。更重要的是,审美群体的转变与崛起的互联网刚好对接,这为全民狂欢打开了大门。

三、“脑残剧”的治理与发展

“脑残剧”与大众的结盟只能是暂时的,改变迫在眉睫。阿兰·布鲁姆曾经说过:“自尼采以降,西方相对主义价值论大行其道,看似开放、自由的美国其实正在走向封闭。开放其实寓意着价值判断的消解,最终导向一种虚无主义。广大的年轻群众在追求自我与多元的道路上坠向深渊。”③中国“脑残剧”的存在看似合理,但它的背后却潜藏着荼毒广大人民群众思想的种子。一方面,“脑残剧”具有视觉享受与愉悦心情、舒缓压力的作用,它是现代人生活悲剧的表现。另一方面,“脑残剧”存在着大量问题。作为一种低俗的文化产品,观看大量的“脑残剧”不仅会限制人们想象的空间,麻木人们判断的能力,影响人们的思想能力,甚至还能够对观众产生“行为同化”的影响。观看“脑残剧”属于一次性消费行为,极易使人们形成“及时享乐”的观念,导致经典与传统的消解,助长短暂易逝的现代性,使得现代的一切更难把握。因此,正确地对待“脑残剧”不应该简单地批判或者认同它,而应该在接受其科学价值的前提下,对它加以限制与改造。

首先,“脑残剧”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存在有其价值,应该认可并接受它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力,并在此基础上予以正确的引导。“脑残剧”本和“烧脑剧”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人们闲暇时的调剂品,主要具有娱乐功能,其次才是获取知识信息功能。所以不能盲目抬高“烧脑剧”的地位,贬低“脑残剧”的存在。“脑残剧”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应该最大可能地发挥其传播正能量的效用,在“脑残剧”中注入一些健康的价值理念,使受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会思考。

其次,“脑残剧”还存在着大量潜在危害,因此,对它的限制与改造刻不容缓,这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对于广电总局来说,首要的是加强对影视艺术创作的监督,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与标准。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最新《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层面对电视剧的品质要求并不高,审核局限在树立正确的“三观”等思想内容上,导致剧作粗制滥造,盲目迎合观众的低俗趣味,使中国电视剧的水准大打折扣。一般来说,电视剧的受众面比电影的受众面更广大。中国的电视剧行业更应该制作出高水准的电视剧,引导观众的审美取向。除此之外,广电总局也可以对优质电视剧进行嘉奖。从国家广播电视局出台的“优秀电视剧剧本扶持引导项目”评审结果来看,广电总局的优秀电视剧评审核心在于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而审美导向和艺术水平导向相对欠缺。“脑残剧”的大肆泛滥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鼓励与接受的偏见所致,国家应该提升自己的奖励标准。国家的奖励应追求多元化,既可以奖励文化创新剧,也可以奖励精品剧,这样才能有效地鼓励与推动中国电视剧行业发展。另外,国家有效的网络管理对“脑残剧”的传播也有一定的抵制作用。

当然,只有国家层面的努力是不够的,电视剧行业内部也应该自我发展、追求卓越,不要被一时的资本利益冲昏头脑,应该有“工匠精神”,从优从精。电视制作商首先应该选择情节合理、真实,人物形象塑造个性化、多元化的好剧本;其次,选择好的演员来演绎,而不是那些流量明星;再次,在影视布局方面应当精心制作,符合当时的情景,符合历史现实;最后,后期制作也不能马虎。总之,电视剧行业内部不仅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更要有追求品质、追求卓越的理想。可以说,行业领域自身的规范在中国电视剧行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但是,大众审美在中国电视剧行业的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观众应该自觉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有选择地追剧。其中,当代青年或者青少年女性应该尤为警惕劣质剧作,以免堕入“脑残剧”的陷阱。观众从审美客体出发追求电视剧艺术,是实现有效抵制甚至消除胡编乱造、故弄玄虚剧作的不二途径。同时,观众还应注意抵制“吐槽”与评论行为使“脑残剧”再度成为热点以诱导观众消费的现象。不仅如此,观众还应该积极反馈审美,参与到电视剧的改造与发展中来。

注释:

①[德]本雅明.巴黎,19 世纪的首都[M].刘北成 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3.

② [美] 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现代性体验[M].徐大建,张辑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5.

③[美]阿兰·布鲁姆.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M].缪青,宋丽娜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