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艺
(河南省鲁山县蚕业局 467300)
近年来,鲁山县柞蚕中毒时有发生,据调查统计,每年有5%~10%的蚕户在春柞蚕放养中发生蚕儿中毒,其中2018年因县林业害虫飞防致重点养蚕区域大面积发生中毒,部分农户的蚕甚至全部中毒死亡而绝收,损失极为惨重,大大地挫伤了蚕农养蚕的积极性。为此,笔者对柞蚕中毒原因及中毒症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观察,并结合生产实际归纳总结了一些有效预防措施,以此与同行探讨交流。
工厂企业没有经过严格的环保措施处理,而直接排放的废气、烟尘中含有大量的硫化物、氮化物、氟化物以及重金属粉末等,均是非常恶性的蚕儿中毒物。
随着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种植结构已发生显著变化,农、林、果产业协调推进,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鲁山县也不例外。农田、果园、柞园都离不开病虫害防控。一方面在对农田、果园喷施农药时,受风及空气扩散影响,农药极易漂浮到柞园污染柞叶而导致蚕儿中毒;另一方面,是柞园本身防治病虫时因使用农药不恰当而致蚕儿中毒。
随着无人机在林业病虫害防控上的推广应用,尤其是利用高效低毒的微生物农药飞防,具有良好防效,飞防已是林业病虫防控的常用方法。但因柞蚕也是一种昆虫,微生物农药对昆虫毒性强、残效期长,微生物农药飞防在实现林业良好防效的同时也必给柞蚕生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若林业飞防恰逢蚕期,极易造成附近蚕区大面积蚕中毒。
工厂废气中的有毒气体通过叶肉气孔侵入柞叶组织,重者使柞叶生产不良,轻者柞叶外表看不出受害,但蚕儿食下含毒气体的废气物污染的柞叶,均发生中毒症状。如食下含氟物污染较轻的柞叶后食欲减退,发育不良,体躯瘦小,体色呈锈色,后期有的身着环状黑斑,呈现不眠蚕、软化蚕、半脱皮蚕症状而渐渐死亡;食下严重污染了含氟物的柞叶后,开始行动不活泼,不久排软粪,吐肠液而死,死后尸体为黑褐色,略软化,腹部较硬,渐渐干燥,腐烂的较少。
农药中毒方式通常有2种,一是农药直接污染柞叶,蚕儿食下后中毒;一种是农药存放在柞蚕饲养场所,由挥发气体通过皮肤或者气门侵入蚕体而引起中毒。在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农药种类繁多,但根据其有效成分划分,对柞蚕生产危害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2.2.1 植物性杀虫剂中毒
主要有烟草、鱼藤精。烟草中含有的烟碱是对蚕儿有毒的一种物质,在烟草开花时会大量散发烟碱,一方面烟碱被柞叶吸收吸附,还有就是空气中的烟碱直接侵入蚕体。烟碱主要作用于蚕儿的神经系统,蚕儿中毒后,食叶忽然停止,头胸昂起,左右摆动,吐出茶褐色肠液,死后尸体呈黑褐色,腐烂无特臭。鱼藤精的主要成分是鱼藤酮,对蚕儿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中毒蚕儿不乱爬动,很少吐出胃液,胸部不膨大,体躯也不缩短,腹足失去把握力,侧倒蚕座,体直柔软,仅背脉管血液微动,呈假死状态,不久死亡[1]。
2.2.2 有机磷农药中毒
常用的有机磷农药有敌敌畏、乐果、敌百虫、甲胺磷等,中毒表现为拒食,向四周乱爬,头部收缩,胸部膨大,痉挛,脱肛,大量吐液,排粗长粪或红色污液。
2.2.3 有机氮农药中毒
主要有杀虫脒、杀虫双等。杀虫脒中毒蚕儿表现为拒食、兴奋、向四周爬行,吐浮丝饥饿而死;杀虫双中毒表现为拒食或稍食,中毒时停食不动,体软、伸展如常,经2~3天饥饿呈空头状而死。
2.2.4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菊酯类农药常见的有溴氰菊酯、胺菊酯、甲醚等。蚕体接触农药后表现为头胸膨胀,尾部缩小,头尾向背部弯曲严重,肢足无力,翻滚,身体扭曲,最后大量吐胃液,脱肛而死。
新建柞园、养蚕区应远离有氟化物污染的工厂,一般要求相距在2公里以上,工厂附近的蚕区,要掌握当地天气及风向变化规律,合理布局养蚕用叶,尽量错开顺风方向养蚕,做到小蚕期和各龄期蚕不食用废气污染有害柞叶。发现废气中毒,有条件的,要立即改用良叶,加强饲养管理,可以防止继续中毒。另外,在污染源附近的蚕区,用叶前3天在叶面上喷1%石灰水,可以增强柞树抗废气的能力,并有减轻毒害的作用。
3.2.1 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防止气流扩散中毒
柞园要集中连片建成,杜绝小块插花式建园,柞园上风向及周边500m以内不能有烟草等对蚕儿有毒挥发物的作物。
3.2.2 正确喷施农药
在柞园病虫害防治用药上,要严格选用对病虫害毒力强而对柞蚕影响小、残效期短的药物,严格按照农药使用浓度和剂量,做到均匀喷施,合理安排施药时间,喷药时要使用专用喷雾器。残效期过后,要先少量给叶试喂,无中毒症状后方可大批撒蚕食叶。
3.2.3 合理规划养蚕布局
根据现代林业、果树、农田病虫害防治的时间规律,合理布局养蚕最佳适期,尽量避开林业飞防和大田农经作物施药高峰,确保春柞蚕放养安全。
3.2.4 及时沟通,做好防范应对措施
蚕业主管部门应主动与林业、果业、农业等主管部门多联系沟通,施药单位在喷洒农药前也应积极与蚕业主管部门配合,提前告之林业飞防或农田治虫的具体时间、地点。蚕业主管部门在重点养蚕区域要及时设立明显区域坐标,与喷施区域保持安全距离,再采取必要的应对保护措施,尽量把飞防引起蚕儿中毒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风向引发药液雾点污染柞叶造成蚕儿大面积中毒恶性事件发生。
3.3.1 切断毒源
若污染源来自柞叶、蚕具,应立即用新鲜石灰粉撒于柞墩蚕座上,使蚕儿与蚕座隔离,然后置冷水浸泡5~10min后捞出,摊于清洁柞墩中,置凉爽通风处,待苏醒后添食新鲜无毒柞叶。若毒源来自于环境及其它污染,应立即转移到安全无毒源的柞墩上放养,并对蚕儿进行冷水处理,通风、换喂新鲜柞叶。
3.3.2 解毒处理
针对有机磷农药中毒,可添食硫酸阿托品,每2mL加水0.5kg喷洒5kg柞叶2~3次,针对有机氮杀虫双中毒,可添食盐酸肾上腺素[2]。
3.3.3 精心饲养
中毒发生后,要根据蚕儿中毒程度及时进行分批处理,做到稀放稀养,良叶饱食,并适当喷施葡萄糖水等营养物质以增强蚕儿体质,喂适熟柞叶,加强蚕期管理,尽量减少蚕儿中毒造成损失,最大限度夺取柞蚕茧稳产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