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经》传统与宋代别集义例*

2019-02-20 01:13:33孙车龙
关键词:宋人黄庭坚诗经

孙车龙

(华东师范大学 中文系,上海200241)

宋代文事昌盛,印刷术推进刻书产业的蓬勃兴起,促使与之相适应的图书市场也日益成熟,文学作品的编刻刊印迅速繁荣,一些作家也积极自编文集,这些因素共同成就了宋代别集浩若繁星的现状。据刘琳、沈治宏统计,宋人别集现存多达743 种①统计数据参见刘琳、沈治宏《现存宋人著述总录》,成都:巴蜀书社,1995年,第8页。。祝尚书也认为:“现存宋人别集(包括词集、各类小集及后人辑本)凡八百家左右,失传的尚远不止此数。”[1]现今学界对宋代别集的研究成果可谓丰硕,然而《诗经》影响宋人别集义例的现象尚未得到应有关注,②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传播与出版、制名、序别集、文本整理等方面。参见王兆鹏《宋代诗文别集的编排与出版》,《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 期;巩本栋《宋集传播考论》,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浅见洋二《“焚弃”与“改定”——论宋代别集的编纂或定本的制定》,朱刚译,《中国韵文学刊》,2007年第3期;以上著作涉及宋代别集义例,但尚未注意到《诗经》在其中的影响。这给本文留下了可以发掘的空间。

宋代文献中有两则关于黄庭坚的材料对于考证宋代别集制度有着重要的价值,从中可以一窥作品汰择与编集情形的些许端倪。其一是《石林避暑录话》中提到黄元明言黄庭坚自编集之事:

鲁直旧有诗千余篇,中岁焚三之二,存者无几,故自名焦尾集。其后稍自喜,以为可传,故复名敝帚集。晩岁复刊定,止三百八篇,而不克成。今传于世者尚几千篇也。[2]

黄庭坚中岁“焚稿”盖缘乎文学思想上的内省,带有摒弃早期创作,另辟门户的意味。他运用事典以焦尾、敝帚命名诗集,是宋人别集制名的一种惯用手法,如《小畜集》《伊川击壤集》等均属此列,反映出作者尚雅忌俗的审美倾向。“焦尾”“敝帚”之名又可见黄庭坚对自己作品的苛求与珍视。至于他“晩岁复刊定,止三百八篇”,虽不克成,但已是再次删定己作的行径,问题是为何只留“三百八篇”?这有何特殊意味?我们或许可以从下则材料中找到答案。吕本中《童蒙诗训》载黄庭坚向诸洪传授作诗之法:

山谷尝谓诸洪言:“作诗不必多,如三百篇足矣。某平生诗甚多,意欲止留三百篇,余者不能认得。”诸洪皆以为然。徐师川独笑曰:“诗岂论多少,只要道尽眼前景致耳。”山谷回顾曰:“某所说止谓诸洪作诗太多,不能精致耳。”[3]

诸洪与徐俯皆是黄庭坚外甥,黄庭坚因诸洪诗虽多不精而自引意欲删诗为例委婉地予以批评。徐俯不明就里,从诗学上表示诗无论多少,只要“道尽眼前景致”即可,虽不在错,但并未契合黄庭坚的真实用意,黄庭坚最终不得已挑明。这则材料既记录了黄庭坚与后辈论诗的生动场景,又展示出他良好的指导方法。但我们所着眼的是,黄庭坚诗学思想中一直存在“求精不求全”的意识,这影响到他一生的作品创作与整理。这里的“三百篇”已经与“精致”划上等号,其比拟《诗经》之意昭然若揭,可以看出,《诗经》是黄庭坚心目中的神圣文本,崇仰之情促使其在创作实践中努力学习,甚至不惜删弃己作,中岁焚稿到晚年再次删定,不厌其烦地苛求自我,意欲只留三百篇,目的就是为了规仿《诗经》使作品臻于完善,其行为比多数文人更加决绝。

黄庭坚自编集刻意模仿《诗经》求合三百篇之数是宋代别集制度中一个经典事例,这一事例背后似乎有未发之覆。从笔者所掌握的材料来看,宋代别集在编集过程中存在一个规律性现象,即刻意删存作品以求合成三百篇幅,这既被视为对《诗经》传统的致敬与模仿,又借此彰显作品的精致和作者的“精品意识”。宋祁“在蜀有诗三百篇,名曰《猥稿》”[4]。宋宗室赵公迈笃嗜诗书,“与温陵陈知柔、永嘉林元仲、桐乡未辂、艾庵李洪相唱酬,有诗三百篇曰《遣兴集》,藏于家”[5]521。这两条材料言及了定本别集收诗三百篇的情况,虽未详明作品整理过程,但模仿《诗经》体例的迹象很明显。《后村诗话》记载了石延年自编集之事,交待了他对作品删存整理的过程:

石自序:“性懒,有作不能录。早时解记数百篇,过壮记益衰,近几尽废。有收百篇来者,览之,或尚能识,或如非己言,久乃能辨,遂并近诗,存三百篇,藏之于家。”[6]88-89

石延年工于诗,豪于诗,甚为欧阳修所推重,范仲淹亦有“凿幽索秘,破坚发奇,高凌虹霓,清出金石”[7]之评。其一生作诗定不止三百篇,晚岁虽有逸散,但又并入近诗,保留三百篇以成集,显然是故意为之。石曼卿集原本已佚,今仅存宋末人辑本,这与藏之于家不无关系。王禹偁《冯氏家集前序》载:“太祖平吴之岁,金陵罹于兵火,士流书盖煨烬矣,隶公府者,仅有在焉。”[8]相较“公府”的妥善保存管理,家集私藏更易遭受毁散。石曼卿集传承至今,收录最详者是《藏园群书经眼录》卷一三《石学士集》(道光二十年刊本)一卷,仅得诗四十五首。石曼卿诗称豪于天圣、宝元间,梅尧臣赞其诗“星斗交垂光,昭昭不可挹”[9],作品的亡佚致使作者的文学成就掩于微尘,令人惋惜。

事实上,别集编集多会经历一个删存整理过程,研习集部的学人以为常识,但在编订中求合三百篇之度显然是刻意的行径。我们不妨再看一个他人代编文集的例子,据陈宓《题先君正献奏议遗文》记载:

先公薨于淳熙丙午……独平生之文未见于世,奏稿既不尽留,他文复多散逸。先兄寔守必欲收拾,无所坠失,而后传抱志未偿,不幸继殁。宓用是大惧,亟取存稿刊于家,奏议表剳合三百篇,为四十卷,诗文别为集。年月日书。[5]359

陈俊卿是宋孝宗时期名相,淳熙十三年(1186)卒,年七十四。追赠太保,谥号“正献”。身为后世子孙,为光宗耀祖,恪尽孝道,对先人别集的编刊总是持以恭谨积极的态度。陈宓为其父辑文,面对的是其父遗稿“复多散逸”,其兄“不幸继殁”的情形,故而大惧。当时陈俊卿遗文多少无法得知,恰合三百篇当是理想化,陈宓的辑合也在求合三百篇之数。

除了自编、他编集之外,宋人集先贤诗歌有的也以三百篇形式呈现。苏舜钦《题杜子美别集后》曰:“《杜甫本传》云有集六十卷,今所存者才二十卷,又未经学者编辑,古律错乱,前后不伦,盖不为近世所尚,坠逸过半,吁可痛闵也。天圣末,昌黎韩综官华下,于民间传得号杜工部别集者,凡五百篇,予参以旧集,削其同者余三百篇。”[10]《杜工部别集》传于民间,未经学者编辑,前后不伦,苏氏参以旧集,削去重复,余三百篇数,明显是孔子删诗“去其重”的余绪,这与慕学《诗经》传统有很大关联。

孔子删《诗》之疑自司马迁首倡后,便聚讼纷纭。宋代学风思辨,针对孔子删《诗》的争论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局面。但在种种疑云之下,《诗经》的神圣地位反而更加巩固,文人对孔子删《诗》的认同和崇敬更为强化。欧阳修云:“孔子生于周末,方修礼乐之坏,于是正其《雅》《颂》,删其繁重,列于六经,著其善恶以为劝戒,此圣人之志也。”[11]杨简也认为,“三百篇中或诵或歌,皆足以兴起人之道心,此孔子删诗之大旨,而人知此信此者亦寡”[12]。这种看似“反常”现象的背后固然有着复杂的原因,然《诗经》地位的强化,删《诗》观念的深入却无可避免地引导文人效仿。作为文学作品的改定方式,宋人有“删”和“焚弃”两种举措,然而文人显然更倾向于删定作品。“删”的意义非比寻常,这在参照“焚弃”之举后可以体味出。在无外在因素干扰(诸如违禁、避嫌)的前提下,“删”与“焚弃”皆可看作是作者文学理想上的“洁癖”所促成的自我否定行为,然前者多发生于编集的过程中,后者则不囿于此。“删”更多是作者创作风格与审美取向确定之后的作品被否定的举动,无论是自编集和他编集,目的皆是去芜存菁,以成体例,被删去的作品也并非被彻底消灭;“焚弃”不同,被否定的作品灰飞烟灭,而原因有可能只是作者文学观念的内省转变。《诚斋江湖集序》云:“予少作有诗千馀篇,至绍兴壬午七月皆焚之,大概江西体也。今所存曰《江湖集》者,盖学后山及半山及唐人者也。”[13]杨万里少学江西,后转习唐人及王安石、陈师道,其焚稿举动显然是文学观念嬗变的结果。从文化心理的角度看,相对“焚弃”来说,“删”自孔子删《诗》后便带有一种神圣的意味,用以改定作品往往折射出对孔子和儒家思想的巨大认同心理以及自我的精益求精观念,这在文人最终确定作品的编集之中显得更为重要,在自我否定之中伴随神圣的肯定意义,在矛盾交织的不断演化之下促使作品臻于完美。③参见浅见洋二、朱刚《“焚弃”与“改定”——论宋代别集的编纂或定本的制定》,《中国韵文学刊》,2007年第3期,对于“删”与“焚弃”有精彩分析,足资借鉴。

集名取径是别集制度中一个重要内容,宋人在这一方面同样与《诗经》产生关联。相比前人,宋人别集的拟名在历史嬗变过程中更显多样化。唐及唐前别集多由后学裒辑,出于尊重著作权及立足客观之由,故多以作者姓名字号加缀“集”字命名,④参见胡旭《先唐别集编撰、集名、著录等问题的考察》,《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该文提出,避讳亦是导致唐及唐前别集多以作者姓名字号命名的原因,可备一说。形式较为单一。宋代别集繁复,多为自编或亲友所编,其集名拟定取法多端。⑤余嘉锡论著书制名云:“汉魏以后,学者著书,无不自撰美名者,独至文章,多由后人编定。故别集直书姓名者,至宋尤多。元明以后,此风渐寡。”参见余嘉锡《古书通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1-32页。然考宋人别集制名“直书姓名者”并不多,类似书姓名者,也是以别号代替。熟稔生平思想与情感亲密的优势使得集名往往能折射出作者的人生志趣与艺术追求。

黄庶(1019-1058),字亚夫,一作亚父,自号青社,黄庭坚之父,曾自编己作,题名为《伐檀集》。《伐檀集》的命名既是黄庶其人志向的反映,又是他标举“兴寄”“风雅”诗学精神的外在投射。《伐檀集》自序曰:

其心之所存,可以效于君,可以补于国,可以资于民者,曾未有一事可以自见。然而月廪于官粟、麦常两斛,而钱常七千。问其所为,乃一常人皆可不勉而能,兹素餐昭昭矣!……因取其完者,以类相从而编焉。题之曰:《伐檀集》,且识其愧。[14]15

通过自序可以了解到黄庶素怀济世抱负,然久居下僚,难以得志,故为“素餐”自咎之感。其以诗歌志道,得见“效于君”“补于国”“资于民”的情怀。《伐檀集》原有六卷,散佚居多,仅遗两卷,上卷为诗,下卷为文,存诗168 首,文68 篇。黄庶诗学尚清、追风雅、倡敦厚,踵武李杜,兼祧昌黎,本原《诗经》传统,发扬“兴寄”精神。代表其诗论总纲的《谢崔象之示诗稿》云:“古乐治情性,故使风俗完。郑卫入人耳,雅正声日殚……存者三百篇,兴寄青与丹。至今如清风,留在乔木端……最晚李杜出,遂将风雅坛。”[14]39他坚持诗以言志传统,提倡以“兴寄”创作“雅正”之作,与当时主盟诗坛的西昆体相迥异。虽然世无知音⑥黄荦跋曰:“太史尝刻《大孤山》、《宿赵屯》二诗,跋云:‘先大夫平生刻意于诗,语法类皆如此。然世无知音。’”参见黄庶《伐檀集》附录一,九江:九江师专古籍整理研究室,1987年,第94页。可见,当时黄庶之诗并未被广泛接受。,但其诗学主张与创作对黄庭坚影响较大,并在宋诗诗风的转变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除却《伐檀集》命名明显受《诗经》影响外,宋代还出现一部分缀以“删余”“余稿”“摘稿”等字眼命名的文集,旨在追慕孔子删《诗》,如张至龙《雪林删余》、武衍《适安藏拙余稿》、刘翼《心游摘稿》、萧德藻《千岩摘稿》等等⑦如张至龙《雪林删余》自序曰:“予自髫龄癖吟,所积稿四十年,凡删改者数四……就摘稿中拈出律、绝各数首,名曰《删余》,以授畊老。芸居所删,非为芜滓没,特在少不在多耳。俾畊老囊萤映雪之暇,时一研覃,少识予苦吟之心可已。若夫学诗,则有先夫子所删三百篇,又奚取予之删余?”参见张至龙《雪林删余》,《南宋群贤六十家小集》,上海:上海古书流通处,1922年,卷首。语末以其集比效《诗经》,表露出追仿删《诗》心意。。这类集名在形式上人为地划分两部分,前半部分可以是作者的字、号、居所或心灵志趣,后半部分则意在引导读者推求作者的审美情趣,表达自己本原《诗经》传统之心。这类集名并非无缘由地出现,当集名拟定发展至宋代,宋人眼中的集名已成为有标识意义的符号,作者可以巧妙地通过它来设置“阅前理解”和价值期待,反过来读者亦可据此推求作者的审美情趣和艺术取向,这类集名正是《诗经》传统在作者意图之下发挥作用之后的产物。

《诗经》对宋代别集义例的影响并未止步于集名拟定之上,体例上也无可避免地被打上些许烙印,譬如以“诗六义”分类作品。“诗六义”最早见于《诗大序》,主要阐释风雅颂的功用,后郑玄最早最完整论“诗六义”,但明显比附政教。在宋代,研究“诗六义”出现高潮。以政教、声歌、语言、写法、文学等论“诗六义”,其中尤以文学论为新颖,代表是朱熹“三经三维”之说,这虽承袭孔颖达,但从文学角度诠释,已无比附政教的痕迹。“诗六义”研究兴盛之余,观念上的熟稔延展到别集义例的构建上也产生了仿之分类作品的现象。这方面以魏闲整理其父魏野遗稿编集《巨鹿东观集》之事为典型。《巨鹿东观集》卷首“薛田序”中交待了编集的情形:

有令息闲,尤增素尚,绰有父风,能琴之外,亦酷于二《雅》。出先君所著新旧诗四百篇,除零落外,以其国风教化、讽剌歌颂、比兴缘情者混而编之,汇为十卷,求为序述。欲使先君子之道之行彬蔚而不泯耳。余执往知生不当推让,聊陈梗概,用布之于编首。《汉书》班固引著作局为“东观”,因取诸赠典,故命之曰《巨鹿东观集》。[15]

魏野一生著述丰获,生前已有《草堂集》行世,然而不存。观薛序有“出先君所著新旧诗四百篇”之语①《四库全书总目》作“三百篇”,似误。张元济云:“《四库总目》能断其卷数,改‘十’为‘七’,而不能证其改篇数四百为三百,盖缘未见此本而又未尝实核其所存之篇数也。”参见张元济《张元济全集》第8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13页。,可见《巨鹿东观集》是在《草堂集》的基础上补充整理而成,其内容有所扩充。魏闲在整理之前,存在一个分类标准,即国风教化、讽刺歌颂、比兴缘情。然考现存《巨鹿东观集》内容并未体现这一分类形式。那么,这个分类标准从何处得来?是《草堂集》客观表现的,还是魏闲自己划分的?可惜《草堂集》已经亡佚,我们无法判断。但不可否认,仿“诗六义”划分作品的现象是存在的。从这个分类标准出发,我们还可了解到一些宋人争论“诗六义”的情形。它既着眼于诗歌的功用,又兼及体用。如“国风”“歌颂”,以四方之风为体,以盛德形容为体,两者归属于体用的范畴。而“教化”“讽刺”“比兴”又明显是立足于功用。或许编者未必考虑这么多,然而这种混杂兼用的划分恰恰可作为宋代“诗六义”论说纷纭表象的反映。

唐白居易《新乐府》组诗,“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16]。篇首有总序,总叙所作《新乐府》的意图,而后继以五十首诗之小序,阐发诗意,明显在仿摹《毛诗》大小序上开了先河。虽然《新乐府》五十首曾以单行本流传,但视为独立别集形式的意味尚不十分明显。组诗模仿《诗经》大小序,并以别集的形式流传,直到宋代方显豁然,比较经典的是文天祥《集杜诗》,目前所能看到最早的本子是明刊本,如明天顺间(1457-1464)文珊刻《集杜句诗》四卷《咏文丞相诗》一卷,以及明成化二十年(1484)刘逊刻本《集杜诗》二卷。《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六四《文信公集杜诗四卷》曰:“一名《文山诗史》,宋文天祥撰。……诗凡二百篇,皆五言二韵,专集杜句而成。每篇之首,悉有标目次第。而题下叙次时事,于国家沦丧之由,生平阅历之境,及忠臣义士之周旋患难者,一一详志其实,颠末粟然,不愧为诗史之目。”[17]《四库全书总目》所指《文山诗史》,乃文氏之甥刘定之所录,并汇集彭时手中的张庆之《集杜句咏文天祥诗》一卷,题名《文山诗史》②刘定之《文山诗史序》云:“予少时得宋丞相信国公《指南集》读之,然闻公在幽囚中有《集杜句诗》,未见也。及官词林,始见而录得之……公同时有曰吴郡张子善者,亦尝集杜句,述公始终大概,而疏其事于下方以证之。今内相安成彭公纯道,得其本以示予,遂录以附公诗之后,合而题之曰《文山诗史》,取公序中语也。公之宗孙廷佩,欲锓梓以广其传,乃序以归之。”参见四川大学古籍研究所《集杜句诗四卷咏文丞相诗一卷·卷首》,影印明天顺文珊刻本,《宋集珍本丛刊》第89册,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第643-644页。。后文天祥后裔文珊(庭珮)从其手中获得并募人锓梓,这便是明天顺间刻本,然题名已改。

《集杜诗》篇目皆文天祥自定。卷首刘定之《文山诗史序》介绍了《集杜诗》体例的大致情形:

诗皆古体五言四句,凡二百首,分为四卷。首述其国,次述其身,次述其友,次述其家,而终以写本心、叹世道者……集首有总序,又有小序散于章首,其后又有跋、尾序……小序之末多曰哀哉者,公所以伤其国之亡,悯其忠臣义士之同尽,恸其家族之殉国,而自处其身于死,岂待南向再拜,引颈受刃之际,而后有决志哉![18]643

卷首有文天祥自序曰:

予坐幽燕狱中,无所为,诵杜诗,稍习诸所感兴,因其五言,集为绝句,久之得二百首。凡吾意所欲言者,子美先为代言之。日玩之不置,但觉为吾诗,忘其为子美诗也。乃知子美非能自为诗,诗句自是人情性中语,烦子美道耳。子美于吾隔数百年,而其言语为吾用,非情性同哉……[18]650

这个自序便是刘定之所言的总序。至于“又有小序散于章首”,如《社稷第一》:“南极连铜柱,煌煌太宗业。始谋谁其间,风雨秋一叶。”题下小序曰:“三百年宗庙社稷为贾似道一人所破坏,哀哉!”[18]655又如《误国权臣第三》:“苍生倚大臣,北风破南极。开边一何多,至死难塞责。”题下小序曰:“似道丧邦之政,不一而足。其羁敌使开边衅,则兵连祸结之始。哀哉!”[18]655从这里可看出,文天祥《集杜诗》全体结构井然,总序即摹《毛诗》大序,每篇小序即仿《毛诗》小序,类于《诗经》。值得注意的是,文天祥《集杜诗》二百首,每首诗诗题虽未曾沿袭《诗经》多取首句二字以作题名,但从《社稷第一》至《第二百》皆标目次第,这种手法并非渊源无自,实是取法《论语》等上古经典,既意求质朴,又为使所经所述之事层次递进之间脉络一贯。且诗题简练,多以事件、地名命题,如《襄阳第五》《黄州第七》《鲁港之遁第十四》《镇江之战第十八》等等。这些苦心经营的艺术手法,正是文天祥追求“诗史”精神的体现①其自序曰:“昔人评杜诗为诗史,盖其以咏歌之辞,寓纪载之实,而抑扬褒贬之意灿然于其中,虽谓之史可也。予所集杜诗,自予颠沛以来,世变人事概见于此矣,是非有意于为诗者也,后之良史,尚庶几有考焉。”可见,文天祥是努力追摹杜甫“诗史”精髓的。。

《诗经》与宋人别集义例的潜在联系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殊异的文学现象,值得我们予以关注。其存在产生的原因,也更应当予以察寻。从浅处说,《诗经》作为“神圣文本”,自周代始其范例意义即已泽被后世,其主旨与体例早已油然浸溉乎宋人之心,在别集义例的构建上自然可能出现模仿的现象。然往更深层处考虑,宋代文人的这类编集行为,背后的驱动力恐怕更多的是源自宋人的“精品意识”。结合上文可以看出,所举之例无一不具有意欲体现作品精致和借以彰显作者“求精”态度的意图。不难发现,宋代文人有着比前代更为巨大的“开拓难为”的困境,故而他们常常“以故为新”,摆脱旧窠,追求作品上的精致和完善,争取更高的文学成就。上文提到黄庭坚向诸洪传授诗法本质上就是在强调一个文学观念——作品“在精不在多”。作家的文学成就并非取决于作品的多寡,然作品太少,不足以成家,过多则易流于冗滥。顾炎武《文须有益于天下》云:“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乱神之事,无稽之言,剿袭之说,谀佞之文,若此者,有损于己,无益于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损矣。”[19]1079《文不贵多》又说:“夫多则必不能工,即工,亦必不皆有用于世,其不传宜矣。”[19]1080这是站在儒者的角度,从社会功用与作品思想上来看待作品的多寡,但作品的成就不应只受限于此,还应包含艺术技巧的高低以及创造性的有无。宋代文人并非未意识到“在精不在多”的道理。魏庆之尝谓:“人生作诗不必多,只要远传。如柳子厚,能几首诗?万世不能磨灭。仆曰:老杜《遣兴》诗谓孟浩然云:‘赋诗不必多,往往凌鲍谢。’正为此也。”[20]只不过他们并非都像黄庭坚那般甚至在别集义例上模仿《诗经》。黄庭坚对《诗经》的仰止之情,以至于他在评价他人诗作时引“三百篇”为喻。如夸耀刘法直诗歌云:“往日刘随州,作诗惊诸公。老兵睨前辈,欺诋阮嗣宗……空余三百篇,不随夜台去。”[21](《题刘法直诗卷》)

黄庭坚引“三百篇”盛赞他人诗作在宋代并非个例,这已是普遍存在的情形,与其认为它是崇敬《诗经》之情的表态,毋宁说它是宋代文人“精品意识”的外在投影。宋人张侨素有诗名,尝作《月中桂》诗,脍炙人口,登皇祐元年(1049)进士第,终朝散郎、都官员外郎。同年赵清献与其交游极厚,诗筒往来不绝。赵清献尝有送张侨赴阙诗,云:“君数过予瀫水边,从容不觉岁华迁。同年契有二千石,厘务官成三百篇。两县子庭俱戏彩,一州僚馆竞铺筵。到应禁闼新秋近,亟对威颜咫尺天。”[22]张侨在官所著诗歌应不止为三百篇,赵抃以“三百篇”言之,多少带有夸耀其诗的成分。再如王之望《汉滨集》卷九记载:“当时梅圣俞以诗名家,交游倾一时,而仕宦不达。其诗乃怡愉温厚,不失治世之音。故欧阳文忠、王文康诸贤皆以三百篇拟之。”[23]梅尧臣主张发扬《诗经》传统,其《答韩三子华韩五持国韩六玉汝见赠述诗》一首有详细表述,刘克庄也说道:“本朝诗惟宛陵为开山祖师。宛陵出,然后桑淮之哇淫稍熄,风雅之气脉复续,其功不在欧、尹之下。”[6]22指出梅尧臣使得“风雅之气脉复续”,当时欧公、王曙诸贤对梅尧臣诗作出的评价也正是着眼于此处。

宋代文人有时也用“三百篇”或“诗三百”以酬和应答。北宋画家蔡肇善画山水人物木石,工诗文,曾任吏部员外郎、中书舍人等职。《同文馆唱和诗》收录了张耒、晁补之、邓忠臣、蔡肇等人和诗。蔡肇有诗《和慎思诗呈同院诸公》云:“图书从所好,英俊此焉依。奎壁重开照,琳琅尽得归。地严宫漏转,门掩吏人稀。子有诗三百,西江咀宝玑。”[24]此外,宋人自己作诗无论多少,时而也称“三百篇”或“诗三百”。《苕溪渔隐丛话》引《漫叟诗话》记载:“近世士大夫作献寿诗:‘秘藏函谷关中子,来献蓬莱阁上仙。愿得鬓须如此老,却教龟鹤羡长年。’时献《混元图》,又诗云:‘邠州教授贫希有,献寿无花亦无酒。惟有新诗三百篇,一年一度献一首。’后人多窃其意。”[25]再如方岳《湖山纪游》云:“两山南北诗三百,付与秋风赵倚楼。忽忆老逋坟下路,梅花夜雪上孤舟。”[26]

若把以上事例集中起来看,便会发现宋人以“三百篇”为喻,实际上存在一个虚实相合的情境。虚,即是“三百篇”恐非确数,而是虚指,以言之多。清人汪中《述学·释三九上》云:“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三,以见其多;三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九,以见其极多。此言语之虚数也。”[27]所指即是这个道理。所谓实,是指这“三百篇”之喻存在一个真实的文学观念,即宋人高悬标衡的“精品意识”。在他们心中,自己的作品乃抒情之载体,立言之凭依。宋人以此书写襟怀,抒发情性,在面对深刻的“开拓难为”的困境时,更加要求自己的作品趋于精致,臻于完美。当这种意识恰逢《诗经》精致的客观现实时,自然成为宋人内省竢善所追仿的对象,其别集义例受《诗经》影响遂成为文学史上一个奇观影像。

宋人别集义例追仿《诗经》,其价值易得察寻。一方面,宋人在规仿《诗经》的过程中,如以三百篇为度删减作品,确实会汰弃了一些“窳劣”之作,留存了许多精致的作品。黄庭坚对作品汰择严谨,优中选优,力图趋于精致。秦观《与黄鲁直简》中说道:“每览《焦尾》、《敝帚》两编,辄怅然终日,殆忘食事。”[28]从这点可以看出黄庭坚一再删定作品的成功之处。另一方面,在《诗经》范例笼罩下的宋人别集义例是《诗经》学在文献制度上发展的一个分支,这对于弥补宋代《诗经》学和宋人别集研究空白来说,也是一份有价值的材料。

然而,追慕“三百篇”精致的观念固然使宋人别集精益求精,但后人以客观的眼光来审视这一现象,则不能不为之惋惜。宋代文人高悬标衡,尤其是以三百篇为度的编集在删定中确实会使诸多作品失载,文学的发展史中或由此仅留段段焦尾片羽,甚至于空白。文学史总是残缺不完善的,当今时学人往视前昔,一方面会对宋人精益求精的观念致以崇高敬意,同时亦免不了有失鱼之叹。

此外,规仿《诗经》编集,也易流于乏善呆板,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存有难度。以三百篇为限度编集,这在作品由草稿向定本的过渡中,可谓是“惊险的跳跃”①“惊险的跳跃”语出浅见洋二,参见浅见洋二、朱刚《“焚弃”与“改定”——论宋代别集的编纂或定本的制定》,《中国韵文学刊》,2007年第3期。,毕竟面对不满意的作品要持有随时删弃的准备,这让具有强烈创作冲动或自信于己作的文人不免会视为险阻。集名取定可以窥探作家的审美旨趣和艺术倾向,然取法多端,非止《诗经》一途,不谈在刻意求新、避免流俗的宋人心中难免缺乏市场,若更多地倾向仿摹《诗经》,则宋代别集制名异彩纷呈之景想必会褪色不少。此外,如大小序的仿写,则又可能会导致创作困难与体例上的呆滞。这些与之伴生的问题也正是后世文人规仿《诗经》编集热情逐渐湮灭的缘由之一。

若我们在全面考察古代别集发展史之后,就会发现两宋之后别集义例受《诗经》传统的影响逐趋减弱,甚至湮没。除了上面所列的内在问题之外,是否还有其它原因?周裕锴指出,“无论如何,宋人在诗歌作品中比前人更多地发现了历史的因素,或者说比前人更善于从历史的角度来阅读诗歌。”[29]侯体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正是这种审读文学作品时历史感的自觉,让‘诗史观念’不断加强,‘精品意识’退而居次,自编文集也开始露出‘求精’向‘求全’转变的端倪”[30]。“求精”意识天然地与“求全”意识相背离,这导致立足于“精品意识”的规仿《诗经》编集现象随着文人“求全”意识的强化而逐渐消失。当然,侯文的论断是针对南宋后期刘克庄作品的汰择情形而言,这说明“求精”在与“求全”的意识争斗在南宋末方显露败象,在整个宋代,“精品意识”还是占据一定的优势,这也是本文所议现象存在的基础。而随着这一基础的逐渐削弱,其影响自然渐趋于湮没。要而言之,宋人别集义例追慕《诗经》确实是文学史上的奇观,但却不是每个文学时代必然出现的文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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