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伟
(安徽省新桥木竹检查站,安徽 宣城 242500)
因为我国地域广阔的原因,林业资源十分丰富,所以林业建设在国家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但由于人口逐渐增加,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不利影响,重要的森林资源也随之不断减少。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对林业的重视程度,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以法律做为基础,对损害林业资源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进而保护森林资源。
依法治国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方针,林业执法就是根据该方针来开展工作,以法律作为依据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原则,从而确保法律的威严,对处理各项违法乱纪行为提供了保障,也为一些破坏林业建设的不法分子给予警示,从而降低林业遭受损坏的几率,更好的做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发展[1]。
林业执法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林业执法相关部门在执法工作中有足够的法律依靠。在实践过程中,首先,应当明确林业部门所属的各个分部门职责,确定林业每个部门的执法权利,并且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明确每个职工执法的内容和范围,进而做好林业执法工作[2]。与此同时还应当设置林业执法的责任划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执法权,针对各个岗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实行考核制度,完善林业执法体制,降低重复执法的概率,避免产生矛盾。对执法人员加强考核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从而保护了林业资源。
目前林业执法中还存在一些执法不全面的情况,为了提高林业执法效率,必须完善林业执法的监督体制,同时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也可以促进林业执法的顺利发展。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的过程中,需要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共同完成,对于内部方面监督内容有,林业执法的职责、追究执法失误责任、林业执法公示制度等,例如一些相关人员在行使权力时没有按照规定执法行为,应当追究其责任,并交由相关监督执法部门进行惩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3]。另外,还要完善执法力度以及监督制度,这两个过程在执法中应当同时进行,两个部门之间在执行工作的时间差距不能太大,保障每一次执法工作都能顺利完成,通过监督及管理使执法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对于外部方面监督,应当加强执法监督的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比如,社会组织机构、有关司法部门,都有对林业执法部门监督的义务,监督和管理相关人员的执法工作,林业部门也应当积极配合,将执法内容展示出来接受监督,使林业执法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同时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对林业执法监督的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加强监督作用,增加了执法部门一些压力。
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提升林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就目前的林业执法过程中,存在着部门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不够高,不能够完全按照法律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应当通过以下方面来解决,第一,选拔人才方面,必须做好挑选聘用熟悉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的专业人士,对担任执法工作人员综合能力也需要有较高的要求;第二,日常工作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加强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有助于执法人员了解更多最新的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责任意识,进而提高执法过程中的工作效率[4]。
对林业执法法律的完善,是林业执法工作过程中一个重要步骤,目前由于林业资源受到越来越多的破坏,关于林业违法犯罪的形式也是越来越多,所以一些陈旧的执法制度已经不能够适用[5]。现阶段,在结合我国实际林业发展状况下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进而满足当今时代林业执法的需要。在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还可以为执法人员进行林业保护工作提供执法保障,使执法人员在进行违法乱纪处理中能够有法可依,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林业遭遇破坏的机率。
就目前而言,随着经济建设发展的不断壮大,生态环境遭受的破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我国必须加强对林业执法的力度。这就需要我们在提高林业执法工作的效率的同时,除了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还需要改进执法体制和监督体制。同时完善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林业执法顺利进行,保证林业相关人员在进行工作时有可以依靠相关规章制度,从而更好的保护林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