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昆明市委党校决策咨询研究所
云南省大姚县三台乡是中国有名的“核桃之乡”。近年来,三台乡按照乡风文明的要求,采取措施,不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落地生根。
长期以来,三台乡存在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不良风气,一些人甚至自设名目操办宴请,造成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名目繁多的人情往来让不少群众苦不堪言,有部分群众因频繁随礼而陷入贫困。为此,三台乡于2016年6月启动了移风易俗整乡推进工作,主要采取以下7个方面的措施。
划定操办范围。根据乡情实际,三台乡规定了置办酒席的范围,并且对各类宴席的操办规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严禁大操大办、相互攀比。
规范审批程序。凡操办宴席,必须提前报批,审批的主要内容包括:办理事项、宴请时间、宴请地点、宴请人员范围及数量、宴席桌数及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党员操办红白事宜之前,必须在事前一周报村民小组红白理事会审核后,报村监督委员会审批,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村组干部在此基础上,还必须报乡监督委员会审批,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
强化制度约束。三台乡从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强化监管入手,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三台乡关于规范村组党员、干部操办红白喜事等移风易俗事宜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坚持以分类管理、约束有效为原则,给农村党员、村组干部操办红白喜事立下规矩。
设立监督机构。乡级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乡监督委员会,各村成立由村党总支书任主任的村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成立红白理事会,三级共同负责操办红白喜事的事前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督。
制定惩罚规则。三台乡根据乡情实际制定惩罚规则,对不按时、不如实报告和审批的、超规模举办宴席的、顶风操办规定禁止的各类宴席的,区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注重执行效果。要求党员、村组干部将执行《办法》情况在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述廉中进行专项报告,并作为党员、村组干部考核、评优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及时制止1名村干部违规办理宴席,对1名超桌数办理宴席的农村党员给予通报批评;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按照规定审批办理红白喜事100余件,节约资金共计200余万元,户均节约支出2万元。
引导群众参与。积极引导群众制定各村关于操办红白喜事等移风易俗的村规民约,多次召开乡村组干部会、党员大会、户长会等,成立村级监督委员会8个、小组红白理事会92个,制定村规民约92个,与户长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3500份,实现了全覆盖。同时,积极发挥新乡贤在维护和协调移风易俗事宜中的作用。
三台乡在乡风文明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具有一些有益的启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乡风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村干部群众成为乡风文明的组织者、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农村落地生根。
坚持“三贴近”原则,发动群众参与。首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其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传递正能量,促进乡风文明,通过农民丰收节、农村艺术节、“三下乡”活动、乡村晚会等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弘扬传统美德,使乡风文明行动在基层的实践更加富有生气。第三,把人民群众作为实践主体,以群众满不满意、赞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乡风文明促进乡村振兴。
坚持在传承与改革中推动乡风文明。新时代乡风文明需要与传统文化融合,既要传承家风、村风、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优良传统,又要坚决破除农村的陈规陋习,进行移风易俗。农村基层组织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一村一特色、一乡一重点”的乡风文明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