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管理职责分析

2019-02-18 14:34侯盛元
现代商贸工业 2019年5期
关键词:侵权动物园

侯盛元

摘要:当今社会,因为不遵守规则规定而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例数不胜数,这些案件引起人们对遵守规则的反思的同时,也应该引起人们对场所责任的认识。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为例,分析场所方——动物园的责任,以便知道动物园应尽的管理职责有哪些以及是否尽到职责。

关键词:动物园;侵权;管理职责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5.069

0引言

本文通过对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案件的分析,确认在此类案件中动物园方是否有尽到管理职责。在本案中:一名游客在进行车位换座时被动物园中的老虎袭击,其母亲在前往解救她途中不幸也遭受老虎攻击,其丈夫向动物园方求救后,动物园管理人员驱逐老虎未果,最终母亲身亡,女儿重伤。本文旨在探讨以下问题:因为游客的错而引发的恶性事件中动物园方是否有及时的做出紧急处理行为,以及对于此类事件是否有做出应有的预防措施。动物园尽责与一死一伤的游客过错之间有没有联系。通过这个案件进行反思,为今后认定此类案件中的动物园职责提供借鉴。

1案件事实

对于八达岭老虎致害案件,我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角度来对于动物园在此案件中的责任判定问题进行论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本次案件之中,动物园是否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1.1本案中动物园采取的保护措施

首先,由检察日报在2016年11月23日报道的标题为“动物园猛兽伤人:如何避免悲剧重演”一文关于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致害案中,动物园采取的保护措施有:

(1)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共设置有安全警示牌135块,指示牌167块。警示牌内容:动物散放、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严禁下车;您已驶入猛兽区、请关好车门窗,谨慎驾驶;珍爱生命、严禁下车等。东北虎园区入口安全门上设置了大型安全警示标志,园区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1块,其均分布于游览路线两旁的醒目位置。由此可见,倘若作为成年人的游客遵循警示牌和指示牌的指示,理应可以避免危险的发生。

(2)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安装监控摄像头共106个,东北虎园东北门、西北门各有1个监控摄像头,运行状况良好。由此可见,假若动物园工作人员随时查看监控录像,应该可以及时发现危险的发生并且采取措施。

(3)动物园园区游览路线呈U形,全长约700米。园区东北门为入口,西北门为出口,由2名工作人员控制安全门开关。园内配备2輛巡逻车。事发地距出口有19米,是一条宽6米的南北向柏油路,道路西侧是净高为9米、坡度为40-60度的土坡,坡顶紧挨虎舍东墙,设施完备。此类设施和设置把动物和游客进行了隔离,通常情况下可以避免危险的发生。

(4)园区检票人员口头告知了包括赵某一家在内的自驾车游客进入包括野兽区禁止下车、严禁开窗投喂食物等相关注意事项,发放了六项禁止事宜的告知单,包括:禁止开窗,禁止下车,禁止开窗向动物投喂食物,禁止携带宠物,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酒后、心脏病者驾驶。受害人赵某与还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该协议包含有“禁止下车”等相关内容。

(5)在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动物园方进行了对老虎的驱赶以及对于受伤人员的营救。如果驱逐老虎有效、营救及时,可以防止受害人的伤势进一步的恶化,避免悲剧的发生。

1.2本案中动物园存在的相关疏漏

动物园虽然尽到了保护措施,但仍不能据此肯定动物园尽到管理职责。根据检察日报等媒体的报道,动物园方未至少存在以下疏漏:

(1)虽然动物园进行了驱虎,但是效果不如人意。动物园缺乏有力有效的驱除老虎的能力,巡逻车驱除老虎的办法仅仅只是鸣笛、轰油门,对平台上正在撕咬“猎物”的老虎并不构成威胁,根本无法起到及时救人的效果。而在事发时,在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后方行驶的游客也进行了紧急鸣笛,动物园方与游客相比较应当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做出更为有效的行为。并且根据调查,动物园内没有配备麻醉枪等强有力的应急工具。

(2)动物园所设置的警示牌和高音喇叭都不能强制性的防止和阻止游客在危险区域开门下车。

(3)动物园方对于擅自下车的赵某并无应急预案应对。

(4)在完整的监控视频中;伤者丈夫刘某拍打巡逻车车门进行求救,车内巡逻员并未下车。在此之后到来的多辆巡逻车因道路原因无法开上老虎与受害人所处平台,也没有任何救助工具与措施,仅仅是反复冲坡、绕道寻找接近老虎的其他路径。

(5)园方无医疗室,园方的工作人员无任何急救、止血知识。在紧急事件发生后,园方当时系以交通事故报“120”,隐瞒了发生老虎伤人事件。在急救车前往事发地点进行急救任务时,园方并未详细告知受伤人员的具体位置,导致急救车因为寻找伤员延误了救援时间。最后,动物园方只好用自己的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

(6)据资料显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在过去几年之间已经发生过多起动物伤人事件:2016年3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名40多岁的动管部经理在给大象喂食时被其踩死。2014年8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孟加拉虎园区一名巡逻员被老虎咬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012年10月,一位老太太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华南虎区下车解手,被突然出现的老虎扑倒,面部遭到撕咬。2009年3月,三名男子爬完长城抄近路下山,翻过几道护网后误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虎园,其中一人被咬死……在发生了如此多起的动物伤人致害案件,动物园方仍然没有做出有效果的处理方案,导致了类似的悲剧的再一次发生。

2责任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应用过错推定原则。意味着在游客受到损害以后,首先推定动物园一方有过错,动物园一方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免除赔偿责任。对于动物园一方来说,想要免除自己的责任,就必须证明己方已经尽到了作为管理人应当的注意义务。这个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应该与尽到管理职责是相一致的,如果没达到,动物园方就属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就应当承担过错。

首先,动物园虽然设立了警示牌并对游客进行了口头告知,但是是否能够以这些警示和告知来保证游客安全呢?在自驾游游览猛兽区的途中,游客们是处于一个相对自由的状态,动物园方对于不遵守规则,游客擅自下车的行为无法及时的进行阻止,缺乏强有力的手段禁止游客下车,无法保证游客在游园过程中的安全。

其次,动物园虽然设立了看似合理的游览路线,但是,自驾游参观虎园这一项目到底是否合理是存疑的。关于野生动物园自驾游项目,国家并没有设立行政审批,行业也没有相关标准。更多的动物园都设立自驾游项目,而是使用景区统一的观光游览车进行游览。采用自驾游的方式游园很大一部分取决于游客个人的素质修养,是否愿意自觉遵守动物园的规定。这使得自驾游存在着极大的不可控因素与风险。

第三,园区虽然设置了大量的摄像头,可是动物园管理人员是否经常查看录像?假设动物园安排了专人事实的查看监控摄像,应当可以更加及时的发现险情并安排施救方案等紧急应对方案。但实际情况表明,动物园方并未在第一时间发现老虎袭人的发生,而是受害者丈夫向巡逻车内的工作人员求救后动物园方才发现并开展救援的。由此可见,动物园方在对于监控录像的监管方面存在着漏洞。

第四,动物园并未配备麻醉枪,但是麻醉枪在本案中是否起到关键作用?就算有麻醉枪,是否能对老虎起效?在本案中,因为麻醉枪对于老虎并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所以在本案中无法起到关键作用。但是基于本案中参考对象是老虎,麻醉枪对于其作用不大,是特殊个体,所以应该仍列入参考范围之内。

第五,似乎没有证据表明,动物园做了应对事故的应急预案。在本案中,动物园方在对于此类特殊事件的处理应对方法上存在着显著的缺乏。在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动物园方没能够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来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无法及时的将老虎与受害人分离开来。没有医疗人员来为伤员进行急救。呼叫救护车时,也因为对于受伤者所处的位置无法详细清晰的描述,耽误了伤员宝贵的抢救时间。

第六,此前发生了一系列相类似惨案,但没有证据表明动物园做出了大面积的改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虽然没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可以依照正常人对动物园管理的理解以及多次事故的前车之鉴,动物园应该做到更多,在此案中没有尽到职责。

3借鉴意义

那么,对于将来可能再次发生与此案相似的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动物园是否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1) 确定动物园的运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行业标准。根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动物园的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职能部门,配备相应的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科技人员应达到规定的比例。

(2) 动物园方在游客游园前的事前准备,例如:是否制定有应急预案、进行安全评估等。

(3) 动物园的安全警示是否充足。根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动物园方应该设置足够多且位于醒目位置的警示牌、在危险区域安排足够多的巡逻车、安装数量充足的监控摄像头保证二十四小时的不停歇监控, 在发现游客有危险举动时应立即上前劝阻与阻拦。

(4)设备设施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到了各个年龄段的人们的体型,身高等因素。野兽区防护栏是否坚固等,保证游客与动物的隔离。在八达岭事件之后,新的行业规范出台,根据2017年的《动物园管理规范》(CJJ/T 263-2017),自驾游是一项不合适的游览项目,动物园“开园期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在游览路上行驶”,经过批准的机动车也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5)当发生了紧急事件时动物园的事后补救措施是否完善。动物园应配备麻醉捕捉用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且设立医务室且安排具有急救、止血知识的医务人员,因对突发事件等進行急救。

(6)动物园对于特殊需要的人群是否有做出详细的方案。例如: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是否能够接收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对于年幼的儿童,是否有注意到动物园护栏间距的设置与安排;对于患有突发性疾病的人群,是否能做到及时的突发的疾病进行第一时间的处理与治疗;对于残疾人群体,是否有做到设立残疾人专用设施,残疾人专用路线等,保证他们游园的安全性与便捷性等。

4结论

在本案件中,笔者认为动物园方应当承担过错。首先,动物园内未设立医疗室和有经受过专业训练的医疗人员,在遇到突发状况是无法进行第一时间的施救。园内未配内有麻醉枪等有效的应急工具。其次,在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动物园方缺乏紧急应对措施,并且隐瞒伤员受伤的真实原因,未向救护车报告伤员的具体位置,耽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最后,在经历过相类似事件发生后仍未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导致了悲剧的再一次上演。对于今后可能发生的类似案件,因为采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我们应该针对动物园在项目设置、游客游园的事前准备、设备设施完善、安全警示强度、巡视巡查力度、事后补救等应尽的责任方面做出多角度、符合事实情况的判断。在对于这些方面进行了全面有效的分析之后才能断定动物园方是否应该对野兽伤人致害事件负责。

参考文献

[1]杨立新.修订侵权责任编应对动物园动物损害责任归责原则进行调整[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8,33(02):1-10.

[2]张权威. 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的侵权分析——以北京老虎伤人案件为例[A]. 《决策与信息》杂志社,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决策论坛——公共政策的创新与分析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C].《决策与信息》杂志社,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科技与企业》编辑部,2016:1.

[3]动物园猛兽伤人:如何避免悲剧重演[N]. 检察日报,2016-11-23.

[4]CJJ/T 263-2017, 动物园管理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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