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經过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种药品中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种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表示:特别是这次机构改革为我们的谈判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一方面就是医保制度的整合,使得我们医保有了更大的战略购买力。会让我们在谈判中有更强的话语权,能够更好实现以量换价这个目的。这些抗癌药纳入医保以后,会使大量原本负担不起的患者可以用得上新药,可以改善他们的治疗效果。
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
胡静林对此则表示:这次纳入目录的抗癌药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那么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了广大患者。
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要严格执行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摘自《央视新闻》,有删改)
【素材解读】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这一专项谈判的成功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2018年,一部《我不是药神》感动了观影的每一个人,更让我们了解到了癌症患者群体的痛苦与辛酸。如今,他们再也不需要程勇式的“药神”,医保就是最大的福音。
【适用话题】
医疗保障、严格机制、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