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坚持内扩就业容量,外拓输送渠道,强化后续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更充分、更稳定、更持续的就业增收。截至目前,全市23万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不同方式全部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增收1.3万元。
一是从村级产业发力促进就地转移就业。紧扣特色产业,以实施“回引创业工程”为抓手,将每个贫困村回引1个100万以上的产业项目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引导产业落户贫困村,并提供实时、专业的创业服务,围绕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将贫困劳动力培养成产业工人。2018年以来,全市引导扶持返乡创业落户贫困村实体170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2568人次。
二是从政策效应发力促进主动吸纳就业。通过深入宣传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动员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6200人次,兑现补贴资金53万元。认定一批就业扶贫基地,及时兑现奖励和补贴。截至目前,建成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2个、省级就业扶贫基地15个、市级就业扶贫基地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556人次,兑现奖励和补贴110万元。
三是从扶贫载体发力促进灵活居家就业。积极引进用工条件低、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驻乡镇、贫困村创办分厂和加工厂(车间),建成就业扶贫车间17个,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295人。组织贫困劳动力结合地方资源要素优势发展家庭工坊,成功打造就业扶贫家庭工坊153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居家灵活就业519人。
一是聚力多层次专项招聘活动有效“推”。通过贫困村信息栏、“村村通”、手机短信精准推送相结合的方式,先后为贫困劳动力推送岗位信息18万余条。近年来举办乡镇、贫困村小微招聘会562场次,贫困劳动力现场达成意向协议2351人。通过QQ视频、微信群等方式开展远程视频招聘217场次,服务贫困劳动力1359人次,其中137人实现成功转移就业。
二是聚力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专项“输”。加强与浙江省丽水市及对口区县的劳务合作,及时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专场招聘,搭建校企合作平台,落实订单、订岗培训和实习、就业协议。近年来,丽水市与巴中职业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机构等合作,开展东西部扶贫订单培训1068人,其中贫困劳动力837人;组织举办扶贫专场招聘会23场次,成功输送劳动力468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13人。
三是聚力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承办“送”。以购买社会服务和落实补贴政策等激励方式,将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事务性工作委托给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承办。同时,充分发挥劳务输出带头人的作用,建立劳务联络员信息库,带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截至目前,全市定向发展人力资源中介机构8家,劳务经纪人63个,每年组织贫困劳动力输出2735人次。
四是聚力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处全力“引”。采用公益志愿为主、适当补贴的方式先后在巴中籍民工相对集中的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城市建立56个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处,在巴中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公司建立了104个农民工服务站,形成覆盖全国、辐射各地的域外劳务服务网络,实现贫困劳动力定向劳务输出。近年来,通过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处和农民工服务站输出劳动力1.35万人。
一是站点服务到村。创新在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工作站点,配置专兼职人员专抓就业扶贫工作,实现贫困劳动力动态管理、精准援助、兜底安置等7项工作的业务经办职能和网络服务终端延伸到村,贫困劳动力申请12项特惠政策实现不出村。目前,全市已在386个贫困村建成就业扶贫工作站,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服务2.71万人次。
二是域外追踪到岗。依托域外劳务基地等服务网络,通过信息共享,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域外转移就业情况,实时受理贫困劳动力求助,并为转移到域外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实时的追踪服务。近年来,各劳务基地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巴中籍务工人员求助6130件,提供求职、法律援助等服务8.4万人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95亿元。
三是兜底保障到人。对于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或不能离家就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一方面依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性投资、乡村旅游等项目的用工需求,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就业3195人;另一方面开发公益性岗位8624个,兜底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5133人,兑现补贴2637万元,托底安置功能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