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栋华, 罗 轶, 李 岩
(中国海洋大学a.科学技术处;b.发展规划处,山东青岛266100)
重点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优秀创新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推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的重要基地。按照设立重点实验室部门的不同,可将高校重点实验室大致划分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市厅级重点实验室和校级重点实验室4类[1]。其中,财政部自2008年起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不包括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自主创新研究和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开支范围包括与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相关的开放运行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仪器设备费[2-3]。截至2015年底,正在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共255个,试点国家实验室7个,共下达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40亿元,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经费2亿元,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专项经费2.073亿元[4]。其他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也通过多渠道积极筹措经费,对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和开放运行给予重点支持。
经过多年的积淀式发展,我校现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10余个,其中包括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2个功能实验室。本文以依托学校建设的重点实验室为例,结合10多年的重点实验室组织管理经验,重点讨论支持实验室发展的开放运行经费内容,并以改革和创新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为动力,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重点实验室工作快速持续发展。
设置开放运行经费目的在于支持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和开放交流等,服务和保障重点实验室公共发展需求,构筑高水平科研平台,为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虽然重点实验室管理部门对开放运行经费提出了相应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重点实验室高效开放运转是充分发挥其平台功能的前提和保障。因受制于经费性质及来源等诸多因素,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一般也对重点实验室的设备条件建设给予足够重视,但对维持其正常运转、扩大学术交流、凝聚激发实验室成员创新活力与创造潜力的开放运行却重视不够。因发展阶段等原因所限,很多高校重点实验室未实现独立建制,只是依托于校内二级学院发展,自主发展空间和可支配资源极为有限,开放运行经费需求与实际发展现状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
随着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日益规范,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已基本纳入学校预算体系。但每年高校预算批复均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实际下达时间较晚,而重点实验室开放和运行工作需要长期持续开展,故经费的有效使用与实际使用需求间存在脱节错位;会影响经费执行进度与执行方向的平衡性[5-6]。同时,该部分经费管理过于教条,且人员经费支出受限制或比例偏低,对培养和引进人才的作用发挥不足,在盘活和调动实验室成员积极性表现乏力。
因经费批复下达时间较晚,而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工作要科学有序开展,客观上存在“年初没钱花,年底花不完”的困境,年度预算执行率的挑战较大。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各项开支预算被严格分类,或片面强调要求细化预算科目,并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能根据每个实验室的不同情况进行灵活调整,而预算调整程序又复杂冗长,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预算执行进度,也影响了经费效能的充分发挥。
绩效预算管理是我国部门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发展方向[7]。因重点实验室学科属性不同,工作积淀及发展阶段不同,如何对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使用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也是摆在实验室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如果评价工作未做好,奖优罚劣的杠杆作用就很难发挥作用,容易造成“大锅饭”现象。另外,如何统筹充分赋予重点实验室自主使用权与有效监管经费使用两者间的关系,也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难题。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放管服”结合,通过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深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重点实验室是支撑服务学校科研活动开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开放运行经费管理改革工作也应遵循《意见》精神,从更为精准地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和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潜能出发,高度关注和及时响应重点实验室发展诉求,聚焦制约重点实验室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本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系统化设计、务实管用”的思路开展,致力于建立健全既符合科研活动特点,又符合依法理财要求的开放运行经费管理模式与机制。同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管理和使用应考虑以下工作原则。
(1)稳定支持、长效机制。遵循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结合重点实验室实际工作需求,逐步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为其正常运转提供保障,建立有利于重点实验室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
(2)自主安排,公开透明。在国家和学校财务制度范围内,重点实验室可根据其建设目标和发展需要提出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相应财务管理规定和信息公开制度。
(3)专款专用、追踪问效。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应纳入学校常规预算体系,单独建账,独立结算[8],按照年度进行申报、论证及批复。要逐步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突出使用效果评估,动态调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对重点实验室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日益凸显,并在学校上下形成广泛共识。在历经了少量额度制、自由申报制、足额自主制等多个探索阶段后,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形成了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学校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和财务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科技、人事、学科、财务、资产等部门参加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其实际工作需要,对各重点实验室采取定额内预算申报制的工作方式。同时,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阶段,适时启动了重点实验室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特区”模式探索发展路径,并及时将工作经验予以总结推广。
为保证各重点实验室持续、稳定、高效开展工作,学校年初预下达一定比例的过渡性经费,作为总体预算批复前的临时性经费使用,基本涵盖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各种需要。待学校依据相关工作程序审定预算后,再正式下达年度总体预算。为发挥好该部分经费“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学校充分赋予重点实验室预算自主权,除一般性开支科目外,还可用于因实验室公共事务需要而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科研助理、专职秘书和其他没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劳动报酬,并且可以补贴各类人才引进的差额部分。
特别是,该部分经费有一定比例可用于奖励对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并按照重点实验室自身制定的绩效办法执行[9]。同时,鼓励重点实验室积极开展学术沙龙等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并通过开放课题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或独立研究,从而加大实验室的开放力度,使其建设成为本领域知名的公共研究平台[10-12]。实践证明,上述组合政策出台后,实验室成员活力得以深度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更为饱满,科研产出更为丰硕。
2014年,《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对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包括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和评估、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等。在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管理改革过程中,积极参照国家对预算调整的精神和做法,实行大类管理,不断优化调整程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有限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定期通报经费使用情况[13],明确资金使用状况,着力加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对经费管理的责任意识,并以年度预算执行率作为审核下年度经费额度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按照当年度结余比例,在下年度预算额度中等比例予以核减。通过多措并举,该类经费得到合理、合规、高效使用,促进了重点实验室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发展。
各重点实验室可在国家及学校财务制度范围内,根据其建设目标及发展需求,由实验室组织管理机构(实验室室务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类似机构)自主、集体决定建设内容,对开放运行经费实行申请论证和使用决算公示制度,以集体参与和信息公开的方式来保障经费使用的公平、公正,从制度上保证了经费支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具有依托关系的学院(系)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学校通报有关情况。
学校通过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学术委员会会议、绩效评估、重点实验室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对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据此作为安排实验室经费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在评估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重点实验室,学校将主管部门奖励性资金拨付该重点实验室用于实验室建设。若主管部门未提供单独奖励资金,学校按当年度该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资助标准,一次性或分年度给予其奖励性经费支持。通过以上工作的陆续开展,保证了开放运行经费“好钢用在刀刃上”,重点实验室自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形成,以评促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氛围更为浓郁。
通过改革创新开放运行经费管理模式与使用方式,将有利于形成一种既有充分自主也有民主监督、既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又符合依法理财要求、既有服务发展大局又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的良好局面。近年来,以开放运行经费改革为动力和抓手,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依托学校建设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在评估中接连获得优秀成绩,其中参评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总体优秀率约是全国平均优秀率的2.6倍多。后续,将以美国等先进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经验为借鉴[14-15],建立完善经费管理信息系统[10,16],并以提高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的效益、效率、效果、效能为手段,最终服务于提升重点实验室学术水平和国内外影响力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