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上海将开展“抓管理、美车容、促分类”生活垃圾清运及垃圾箱房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清运管理、规范清运作业、美化车容车貌、杜绝混装混运。
据了解,上海各区将对辖区内清运车辆及垃圾箱房进行全面检查,针对车容车貌不整洁、清运车辆拖挂滴漏、垃圾箱房“六定”(定编码、定清运单位、定保洁频率、定保洁责任单位、定市容环卫专业管理监督单位、定投诉电话)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拉臂箱箱体状况、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干湿垃圾车清运标识喷涂等进行检查督办,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工作,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和垃圾箱房管理水平。
为了杜绝混装混运,上海在“投放、驳运、收集、运输、处理”5个环节之间建立了双向监督系统。根据该系统,物业对居民垃圾分类有监督指导责任;物业短驳中混装混运,市民群众也可以进行监督;如小区垃圾分类没有分好,环卫车司机可督促物业整改,必要时可“不分类不收运”;进行末端处置的焚烧厂、湿垃圾处理厂则要对环卫车运过来的垃圾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