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凌波
(长江职业学院 430074)
园林景观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与绿色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维护生态稳定与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城市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植物作为园林绿色设计与景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存在,其配置与造景艺术手段的科学应用,对提升园林景观建设质量,促进园林工程作用充分发挥存在重要影响。对此,有必要加强对园林植物配置与造景艺术的研究,以更好完善理论,指导实践。
园林植物造景是园林景观设计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园林植物为对象,在保证植物健康生长的基础上,通过植物科学配置,塑造具有较强艺术审美性、文化性的园林景观,以丰富园林景观内容,满足园林绿化与园林观景需求。
通常情况下,在园林设计与建造过程中,植物是不可或缺的存在。首先,植物作为生命体,其所具有的生命力能够赋予园林景观活力,提升园林景观影响力与感染力。例如,不同植物在生长过程中能够根据时间、气候的变化发生改变,并与其周边事物构后构成不同风景,以增强景观审美性,促进植物、景观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与此同时,相对传统建筑景观而言,植物的可控性与可变性更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植物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包括质感特征、色彩特征、形态特征等,进行科学布局与结构调整,实现园林植物造景经济性与艺术审美性的有机结合。此外,植物的生命性决定园林植物造景需注重生态学、美学的相统一,赋予园林植物造景以意境美、科学美,增强园林景观文化内涵,赋予园林工程区域特色。
由园林植物配置定义可知:园林植物配置是园林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建设需求与不同植物生存条件与生长特征,对植物进行科学、合理设计,是实现植物之间、植物与周边环境之间的科学搭配,满足园林绿化与生态造景需求[1]。因此,园林植物配置的好坏与园林功能的发挥、园林植物造景艺术质量的提升,存在直接影响。通常情况下,园林植物配置与园林植物造景艺术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面对种类繁多的植物,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与本质特征,进行科学搭配,能够营造不同景观效果,给人以不同的审美体验,使园林具备观赏功能,满足人们对园林生态景观观赏需求。二是,在园林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植物配置能够进行园林空间的科学规划,例如通过植物疏密程度、植物群落类型等的设计划分空间区域,形成不同空间体系。三是,以植物为材料构建的园林景观,其建设宗旨、设计思想与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科学发展观相契合。与此同时,植物本身所具有的污染净化功能,使植物景观富有观赏性的同时,具备环境调解功能,增强园林植物造景对园林发展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四是,园林植物造景作为景观设计中所应用的一种造景艺术手段,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具有我国本土特色的园林文化。因此,植物的配置在一定程度上蕴含着一定的思想精神,通过植物科学配置可增强植物造景文化性,提升生态景观意境美。
基于园林植物造景艺术特征,结合园林植物配置与园林植物造景艺术存在的关系,在植物配置与植物造景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植物配置的前提基础是保证植物健康生长。因此,在园林植物配置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对不同植物生态习性具备充分的掌握与了解,并根据园林工程建设现场实际情况(包括自然条件、水文条件、气候条件、土壤情况等)确定植物种类。通常情况下,以土壤需求为标准进行植物种类划分,可分为耐酸植物(如杜鹃、茉莉、马尾松、红松等)与耐碱植物(如柳树、榆叶梅、薰衣草等);以光照需求为标准进行植物种类划分,可分为喜阳植物(如月季、水仙、石榴、向日葵、菊花等)与喜阴植物(如南天竹、夹竹桃、小檗、常春藤、栀子花、厚叶石斑木、蔷薇等);以水分需求为标准进行植物种类划分,可分为抗旱性植物(如仙人掌、紫杆柳、沙棘、白刺、巨人柱、新疆沙冬青等)与耐水湿植物(如爪柳、水松、棕榈、桑树、紫藤、夹竹桃、落羽杉、杜梨、白蜡树等)[2]。与此同时,在确定植物种类后,需根据不同植物在不同时期所表现的生长特征,包括形态特征、颜色特征等,遵循艺术审美原则进行植物配置,使所从创造的植物景观赋予变化与情趣,能够让人在植物景观观赏过程中感受自然所具有的独特魅力,获得感官与心灵上的双重满足。
在园林植物造景过程,为降低植物配置不合理对景观艺术审美性存在的影响,提升植物配置的舒适度与科学性,应注重植物造景艺术原则的有效遵守。基于园林植物配置与生态景观设计经验的归纳与总结,植物配置与植物造景应注重遵守以下几项原则:
其一,审美性原则。即园林植物造景的根本目标在于赋予园林更强的观赏性,提升园林生态景观美学价值。因此,在进行植物造景时,关注植物配置,需以美学理论为指导,实现植物观赏功能、环境净化功能、空间规划功能等的协调发展。对此,在植物配置过程中,可将植株大、价格昂贵且观赏性强的植物,以孤植的手段,配置在园林视觉焦点处,作为独立的生态景观,点缀园林;可将金银花、蔷薇等攀爬能力相对较强的植物配置在园林墙壁处,或与园林建筑物相结合,增强园林建筑景观趣味性,提升园林建筑景观艺术审美性的同时,促进植物绿化功能、生态环境改善功能的有效发挥[3]。
其二,适宜性原则。植物配置过程,相关工作人员在全面掌握植物生态习性的基础上,应遵循适宜性原则(包括色彩适宜性、生长季节适宜性、生长环境适宜性等)进行配置,以提高园林植物配置的科学性、经济性、可行性与准确性。例如,以红叶石楠(Photinia ×fraseri Dress,常绿小乔木或灌木,花多而密)为植物造景材料进行景观设计时,由于红叶石楠为喜阳喜湿植物,须根发达且耐修剪,在阳光直照下,其叶片色彩更为艳丽。对此,应将其配置在潮湿环境下,可采用孤植法或对植法进行造景,在采用其他方法进行造景时,应控制好其与周围植物之间的距离。
其三,协调性原则。园林植物造景过程中,植物配置应遵循协调性原则,以确保植物与植物、植物景观与建筑景观、植物与周边环境搭配具备整体性特征。通常情况下,植物造景所处位置不同,其光照强度、土壤湿度、地势高低、空气流通情况也不同。对此,在应用植物进行造景时,需立足园林植物配置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人民群众对园林景观的审美要求,进行植物位置与植物配置种类的科学选择,以确保植物配置位置、植物配置色彩、植物配置功能的相协调,实现植物应用价值的充分发挥。
随着园林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园林植物造景方法以形成较为系统的体系。主要有自然式造景法与规则式造景法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园林植物造景方法。其中自然式植物造景主要是借助植物本身特色,通过科学配置,构建具有一定艺术氛围的景观或景观环境。通常情况下,应用该方法需做好植物种类选择工作,能够在景观营造与植物搭配过程中将植物特色最大化展现或者是将植物景观主题最大化烘托。而规则式植物造景法则是以植物为材料,依据一定几何图形或要求,通过人为修剪与整理,创造具有较高艺术审美性的植物景观。另外,为提升植物景观鉴赏力,赋予植物景观意境美,也可将两种方法有机结合,提升植物配置层次感,赋予植物景观感染力与影响力。
植物配置与植物造景存在密切关联性,在园林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善于利用植物要素,根据植物配置与植物造景艺术存在的关系,进行园林植物景观科学设计,以最大化挖掘植物利用率,促进植物在园林建设中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