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央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思考

2019-02-16 14:52沙莎
时代金融 2019年36期
关键词:监督责任纪检监察

沙莎

摘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中国共产党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结合人民银行系统特点,本文就基层央行落实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之内生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纪检监察 监督责任 基层人民银行

一、基层央行履行监督责任的做法和成效

任何公权力都面临被腐败侵蚀的风险,执政党永远面对着腐败斗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十九大以来,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从事监督检查工作的专责部门,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聚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顽疾,不断强化不敢的震慑、扎牢不能的笼子、增强不想的自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针对基层央行涉险涉腐领域相对较窄,重大违纪违法发案率较低,问题线索来源较少的现状,坚持问题导向,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一是重点布防,倾向性问题制度制约在前,抓早抓小抓日常。从合规性审查环节入手,通过“全程监督”对“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和难点环节进行重点布防;从科学决策环节入手,通过“同级监督”提示、提醒、警示等方式对领导岗位进行重点布防;从风险评估环节入手,通过“月度廉政风险提示卡”对机关部门和县支行负责人岗位进行重点布防;从公众参与环节入手,通过“意见反馈卡”对窗口岗位人员进行重点布防;从风险防范环节入手,通过“监督常态化”对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及现场执法等岗位进行重点布防,特别是加大对曾经发生或被反映过问题的单位重点布防力度。同时,积极发挥“风险监督管理系统”的管控作用,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包抓责任制,督促重点布控部门录入监督情况,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留死角,有效防止了防控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二是分级管理,普遍性问题教育引导在前,抓官抓管抓关键。坚持“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即: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应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及其组织领导,纪委具体负责机关部门和县支行班子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关部门和县支行“一把手”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各重点监督项目和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通过内网专栏、外网微信群、视频会议、远程培训系统等不同平台,结合讲党课、廉文荐读、廉政测试、家庭助廉、撰写心得等不同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纪党规等,同时组织开展了说廉、唱廉、宣廉等文化活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宣教系列课程,传播了廉政文化正能量。

三是强化预警,苗头性问题警示提醒在前,提醒提示打招呼。采取线下辅助措施,提升廉政風险防控效能。一方面,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定期预警。责任部门按月或季对责任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对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的,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约谈等形式进行预警。另一方面,对易发风险进行随机预警。新提拔(交流)到领导(敏感)岗位,在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等过程中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映或表现的;经研究认为有必要予以风险预警的,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均在第一时间进行风险预警,引导大家预知风险、预判风险、防控风险、坚守底线,避免问题出现。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基层央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落实监督监督责任的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效落实的现象,具体表现为: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对全面从严治党认知不够到位,对主体责任认识有偏差,导致落实主体责任思路不够明确,措施不够得力,抓手不够有效,成效不够明显;有的党组织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特别是在机关部门和党支部这一层级,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工作过于依赖上级行的布置和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内生动力不足;有的干部习惯于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缺乏结合实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措施。

(二)监督质效亟需提高。一是监督意识不强

有的纪检干部对肩负的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定位不准,主动监督内生动力不足,坐等线索上门。二是监督实效不佳。从监督成效来讲,问题基本是由群众举报、上级行监督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支行纪检组主动监督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展。监督检查的形式通常是查阅有关工作安排、总结、会议记录等资料,对日常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层次的了解和掌握不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多集中在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风险控制不到位所致的操作性、技术性问题,还没有完全实现权力运行到哪里,纪律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四是监督合力不足。监督部门之间有效沟通不足,在协同发力、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等方面还需努力。五是监督存在短板。干部职工“八小时外”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受异地居住等因素影响,政策宣教难、行为监管难、谈话提醒难,一定程度上造成监督迟滞、监督不到位,甚至监督缺位等问题,潜藏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履职能力仍有差距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业务知识不主动学习,对党纪法规把握和理解不深不透,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部分纪检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特别是在信访初核、线索处置、调查取证等方面 表现尤为突出,对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知之甚少,有的还存在习惯性思维和凭经验办事的现象,在履职中存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知识落后和畏难情绪,不能完全适应现实工作需要。

三、对新形势下履行监督责任的思考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任重道远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严”字必须长期坚持下去。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思维,找准病根,对症下药,积极构建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

(一)加强干部理论培训

一方面,通过培训解决好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给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败工作注入内生动力,使之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通过培训提升干部“两个责任”的落实能力,特别是提升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主观能动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能力与魄力,努力解决好基层“微腐败”问题。

(二)结牢压力传导链条

健全完善制度,细化分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用责任链条把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等责任主体贯穿起来,解决好“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的问题;以问责倒逼履责,实现压力向动力的转换,构建上下联动、传导通畅的体系化组织架构,实现压力传导到边到底的“全覆盖”。

(三)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探索以监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方法与途径,强化精准思维,在问题的症结点和关键点上多做文章、多出实招。突出问题和风险导向,抓好风险防控,及时关注风险,综合防控。坚持靶向思维,从“实”处着手,把问责作为利器,推动责任落实。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抓住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重点关注和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和整治“四风”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约束达到教育、惩戒、震慑的综合效果。拓展监督广度、深度,利用家访、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收集分析干部群众当前关注、议论的重点领域,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压实党支部、老干部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老干部的教育引导。认真执行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与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强化对问题整改的“再监督”,发挥好大监督合力。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学习+测试”活动,将政治理论与党纪国法结合起来学,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与中支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与业务素质,以及把握大局、运用规律、推进工作的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履职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解决好“灯下黑”问题,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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