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理论、实践及其世界意义

2019-02-16 05:00唐建兵
关键词:贫困人口道路精准

唐建兵

(淮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 淮北 235000)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贫困标准大幅度提高,贫困范围大面积缩减、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世所公认的伟大成就,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总结研究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既是完善扶贫开发战略政策体系的现实需要,也是丰富完善扶贫开发理论的客观要求,更是持续开展国际减贫经验交流、推进国际减贫与发展合作的重要内容。从现有研究成果看,关于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形成背景与思想渊源、演进历程与经验贡献、扶贫战略与政策体系、脱贫对策与扶贫模式、扶贫目标与未来趋向等方面。本文在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进行总体性理论阐释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展示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实践逻辑和世界意义,旨在为进一步深化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理论阐释

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贫困治理道路相比,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的,以马克思贫困治理理论为指导,目标是实现发展成果共享、人民共同富裕,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引进国际先进扶贫理念并借鉴西方贫困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

所谓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指在坚持马克思贫困治理理论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和贫困实际,以社会主义为制度基础,以经济发展为带动力量,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扶贫开发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紧密衔接的原则,开发利用贫困地区优势资源,重点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最终实现发展成果共享、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态势和过程。从构词法来看,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由前缀“特色”“扶贫开发”和词根“中国道路”组成,“扶贫开发”是对“中国道路”作内涵上的限制和规定,而“特色”是对“中国道路”的修饰。扶贫开发是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力量采取超常规举措,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引导贫困人口面对贫困并与贫困作斗争的一种社会工作,目的在于加快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全面脱贫;特色是立足中国国情和贫困实际,选择适合中国自己的贫困治理制度和方法。扶贫开发要求我们利用贫困地区优势资源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在推进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中解决群众温饱、实现脱贫致富。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扶贫实践的中国智慧,其关键点在扶贫开发,而落脚点则在“道路”二字上。对于道路,“首先,它强调对社会历史进程的宏观分析,因而‘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性和包容性’;其次,对‘道路’的研究和概括,除了客观描述其发展态势或过程,一般还涉及发展特征及特征背后的深层社会结构变化和由此所引起的文明变迁,等等。”[1]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明确了中国扶贫开发的领导力量、现实依据、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为推进减贫脱贫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

社会主义是新中国获得巨大成功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就其本质而言,是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开发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对社会主义的坚持、丰富和发展。无可否认,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是中国道路的主轴,也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主轴。

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贫困治理理论。“马克思反贫困理论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无产阶级贫困过程中建构起来的。”[2]在讨论贫困的概念内涵时,马克思是从生产力、社会制度两个层面进行解读的,认为贫困具有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双重内涵,“工人的绝对贫困……无非是说,劳动能力是工人唯一能出售的商品”[3],而相对贫困则是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工人仅获得维持自己生活的工资;在界定贫困人群时,马克思认为贫困人群主要是生活资料匮乏和社会福利不足的那部分群体,他们是解决和消灭贫困的主体力量;在探讨摆脱贫困的途径时,马克思认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废除压迫剥削制度是最根本的方面;在论及消灭贫困目标时,马克思认为摆脱贫困旨在实现人类共同富裕。马克思贫困治理理论内涵丰富、思想深邃,闪烁着智慧光芒,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立足基本国情: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基本前提

贫困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难题,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更是如此。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贫困的种种困扰。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扶贫开发是中国推进减贫事业,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建设、开发扶贫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一种发展方式,旨在消除贫穷、达到小康,实现共同富裕。但是,与其他发展方式不同的是,这种发展方式首先要在马克思主义贫困治理理论的指导下阐释好、回答好中国自己的问题,只有立足中国国情才能够更好地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毛泽东指出:“认清中国的社会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4]。推进扶贫开发伟大工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因此,扶贫开发不能搞好高骛远、脱离实际的“假、大、空”,必须正视中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基础薄弱、资源人均占有量偏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有些农村处于贫困状态等现实问题。这就意味着立足中国基本国情而形成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必须以更加宽广的视野理解和把握中国贫困问题的历史根源和现实挑战,不遮掩、不回避,既着力经济增长、铲除“穷根”,又瞄准减贫目标、落实脱贫责任,以便为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提供科学的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二)着力消除贫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价值追求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全面小康,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价值追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走过了70个年头,但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扶贫开发是在改革开放后提出并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实施的。扶贫战略行动的持续深入推进,彰显了党和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念,扶贫工作战略价值的变化是贯彻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集中体现。

第一,统筹缩小城乡差距。在讨论城乡关系时,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这样判断:“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5],这是人类消除贫困必须面对的问题。就其实质而言,城乡关系就是城乡发展差距问题。而缩小城乡差距必须着力推进城乡统筹,激发农村要素活力,逐步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城乡统筹问题,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涉及扶贫开发的三大纲领性文件,“缩小差距”“消除贫困”等词汇出现频率颇高。不仅如此,相关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也较好地延续了这些要求。这些政策话语传递出中国扶贫开发政策的核心价值诉求和推进城乡统筹的发展理念。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对社会发展失衡、缩小贫富差距采取的必要措施,也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客观需要。贫困境遇恶性循环还会导致贫困的代际传递,这是比贫困本身更可怕的社会现象。“当‘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大众舆论和社会心理特别容易将贫困问题上升为社会不平等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上升为社会主义本质属性问题和政权合法性问题。”[6]在此意义上说,推进扶贫开发战略除了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的经济意义外,还有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意义。

第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领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民生领域也有新突破,带来了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但是,在改革发展推进中,区域发展差距、行业收入差距也呈有所扩大态势,“社会结构显现出种种断裂的迹象”[7],这就是跨越式发展中遭遇的“陷阱”。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发展“陷阱”可能带来的风险,深入思考和科学把握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坚持以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为政策引导方向,将“包容性增长”和共享发展理念贯穿于“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中,使扶贫开发更具多元性、包容性和共享性。扶贫开发推进中,我们应始终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充分利用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致力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在保持经济包容增长的同时彰显社会平等、公平、正义,已成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重要价值诉求。”[8]

第三,坚定脱贫攻坚信心。脱贫攻坚战犹如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和能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关乎党的形象和公信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面临的最艰巨任务。高质量完成这项任务,必须“将减贫行动建立在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制度建构上”[9]。在解决绝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之后,脱贫致富、全面小康,让全体人民过上更加幸福安定生活仍将是一个长期奋斗过程。因此,“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完成后,扶贫开发纲要仍然将脱贫减贫行动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强的工作力度,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共同富裕。譬如,民生领域推行的重大系列举措:全面取消农业税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收入增加,战胜贫困信心增强;抓好免费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行新型农合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病致贫返贫率明显下降,等等。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开发被纳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推进实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消灭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彰显了党和政府带领全体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区域性整体脱贫步伐加快推进。

(三)把准核心要素: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总体架构

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核心构成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融合互动、形成合力,不仅从根本上规范着扶贫开发的政策行为,而且直接影响到“扶贫开发的决策导向和施策效能,并最终成就了中国的减贫奇迹”[10]。

第一,识别贫困人口,瞄准扶贫对象。扶贫开发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11]。完成扶贫开发设定的目标任务并取得理想成效,首先要解决好“扶持谁”这个关键性问题。贫困人口识别作为扶贫开发的基础性环节就是以严格的贫困标准和科学的识别方法,可操作性强的规范程序,“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12],准确把握扶贫对象,防止扶贫对象瞄准偏离。

第二,激活社会力量,培育多元主体。在“谁来扶”这个关键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既关注“输血者”亦重视“造血者”,主张“自扶”与“他扶”有机统一、密切互动。一方面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多元扶贫主体,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强大合力,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第三,理清扶贫思路,创新扶贫路径。实现脱贫致富战略目标,关键是在准确把握扶贫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开对“药方子”。推进扶贫开发实践,理清扶贫思路是关键所在。要深入扶贫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找准致贫“症结”,着力拔掉“穷根”,始终将提高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和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增强贫困人口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四,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扶贫绩效。扶贫开发始终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目标,突出产业发展,抓实技能培训,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切实解决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突出问题,促进扶贫开发绩效稳步提升。

第五,聚焦工作任务,锁定扶贫目标。“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困难群众。”[13]扶贫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既要体现在最终结果上,更要体现在脱贫成效上,不是用规划目标、宣传口号、数字数据来代替扶贫开发过程,更不能出现“被摘帽”“被脱贫”现象。因此,推进扶贫开发要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下,围绕扶贫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扶贫体制机制,做到扶贫到户、靶向到人,通过帮助和扶持引导贫困群众逐步迈向幸福小康之路。

二、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实践逻辑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同贫困作斗争的历史。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贫困实际,始终坚持不懈地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与贫困作斗争的实践创造,是人类贫困治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必须对中国扶贫开发的来龙去脉进行有效梳理和深刻把握,即获悉其过去从何而来,弄懂现在因何而动,展望未来走向何处。

(一)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出场的实践逻辑

“‘出场’是‘出场学’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意指一个思想或思想体系‘进入’某一特定场域,‘亲临历史舞台的现身行动’。”[14]在此借用这一概念及其相关范畴,旨在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出场,也就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在什么背景下形成以及为什么会生成的问题。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15]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出场可以说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政治承诺的坚守和兑现。中国共产党“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决定了其既不会为绝少数人或某个特权阶级谋取任何私利,也决不允许“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现象存在,而是带领和引导最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仍然处于贫困状态的社会群体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想办法解决实际难题,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创造健康快乐的幸福生活。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时期,生产力相当落后、发展基础尤为薄弱,创造的物质财富极为有限,人民群众生活普遍处于贫困状态尚可理解。那么,几十年过去了,倘若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甚至有的群众连温饱也都成了问题,又何能谈得上中国共产党人兑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承诺呢?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6],随后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又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就是要领导广大农民‘脱贫困、奔小康’,就是要让广大农民过上好日子”[17]。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尽最大努力为人民谋幸福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崇高使命和应尽职责。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是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唯一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18],能否切实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过扶贫开发引导贫困群众走出贫困阴影,达到生活小康,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正是广大共产党员践行初心和使命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出场的关键所在。

当然,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出场的研究还需要走进历史的隧道,探讨其生成的特殊规律。唯有如此,才能把住时代脉搏、倾听时代声音,以强烈的问题意识化解矛盾和问题。长期以来,学者们主要从物质层面或经济学意义上来理解贫困,认为反贫困就是满足于贫困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和社会救济,并将其作为论证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基本依据。但是,贫困本身是一个多维复杂概念,涵盖物质匮乏、精神缺失、能力不足和权利剥夺等诸多方面,单纯物质层面或经济领域的抽象论证很容易造成理论上的误读和错解。因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论述本身是极具张力的,既可以从经济层面入手而着力生活条件改善,也可以从政治层面入手而关注基本权利获取,还可以从社会层面入手而重视发展能力提升。马克思贫困治理理论科学地回答了贫困产生根源、贫困类型特征、贫困的本质和贫困消除途径等普遍性问题,应该把这些普遍性回答转化为对中国贫困问题的思索,去阐明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特点、规律、任务目标和基本经验等特殊性答案,才能深刻理解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生成机理和内涵本质。只有抓住为全体人民谋幸福生活这条根本红线,深入探寻中国扶贫开发规律,才可能正确地运用这一规律指导中国扶贫开发实践,论证新时代脱贫致富、民生福祉和人民幸福的合理性。

(二)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运行的实践逻辑

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运行的实践逻辑具体表现为扶贫开发的行为过程,而这个行为过程可以大致分为扶贫对象选择、扶贫资源投入、扶贫项目监管和扶贫绩效考核4个环节。

第一,坚持贫困识别标准,科学选择扶贫对象。扶贫对象选择是扶贫开发行为的初始环节,“选择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扶贫效果的高低”[19]。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贫困人口比重较大且分布较为分散,推进扶贫开发首先面临扶贫对象选择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党和政府始终把贫困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但到改革开放初期,农村整体上仍处于贫困状态,一亿多农民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在此背景下,扶贫开发针对的是较大范围的贫困区域,以扶贫开发重点县为扶贫对象,大量的贫困人口也从中受益;减贫到一定规模之后,扶贫开发方式从“粗放漫灌”转向“精准滴灌”,就需要严格依据贫困识别标准,科学认定扶贫对象,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到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将扶贫开发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战略部署,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被置于“重中之重”地位。在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指导下,贫困人口依据标准、遵循程序而被精准地识别出来,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造了基础和前提。总体来看,中国扶贫对象的选择经历了一个由贫困标准模糊到贫困标准清晰、识别程序混乱到识别程序规范、组织核查为主到民主评议为先的发展过程。

第二,优化配置扶贫资源,激活生产要素活力。俗话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人才、资金、物质、知识和技术是推动扶贫开发的重要资源。扶贫开发过程中资金和物质是最常见的扶贫资源,但又不是简单地给钱给物,人才、知识和技术也是不可或缺的扶贫资源。首先,扶贫要切实解决好“人才短缺”问题。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扶贫开发的助推器,必须做到“引、培、用”相结合,一方面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引进扶贫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技术硬”的人才队伍,并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其次,整合扶贫资源,重视资金和物质投入。贫困是复杂因素引起的社会现象,基础性发展资源不足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扶贫开发并非等同于给钱给物,但没有必要的扶贫资金和物质又是很难推动的。为此,党和政府要有效整合扶贫资源,确保贫困地区资金、物质等资源的持续性投入。最后,重视知识和技术投入。扶贫开发不仅要“输血”更重要的是“造血”,传播信息、知识和技术就是“造血”,从根本上帮助贫困人口树立扶贫志向和信心,增强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双手脱贫致富。

第三,强化扶贫项目监管,严查严惩腐败问题。扶贫资源和扶贫项目是推进扶贫开发的重要保障,事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扶贫事业大局。扶贫资源是困难家庭的“救命钱”,配置使用时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更不得侵占挪用;扶贫项目是贫困群众改变贫穷面貌、迈入富裕小康的“希望”,规划审批时不得代替群众意愿,更不得“强迫命令”、硬性摊派。扶贫项目建设是扶贫开发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确保扶贫项目落地生根见成效,必须加强扶贫项目监管。一是实行扶贫项目申报竞标制度,对切合当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的扶贫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二是实行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切实解决扶贫项目不“接地气”的问题,提高扶贫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三是实行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制度,消除“肠梗阻”,解决扶贫项目落地不实的问题;四是实行问责追责制度,加强对重点扶贫项目跟踪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关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和验收竣工等环节,对向扶贫项目“动脑筋”“伸黑手”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用实际行动为扶贫项目保驾护航。

第四,创新绩效管理模式,重视扶贫绩效考核。倘若“不从扶贫实践的角度出发,关注扶贫开发的成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导致久扶不脱贫的问题”[20]。也就是说,扶贫开发既要勤“耕耘”,亦需问“收获”。扶贫绩效考核就是问“收获”,它是检验“真扶贫”“扶真贫”的有效手段。一是明确考核内容是扶贫绩效考核的前提和基础。扶贫开发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涉领域广、涉及部门多,扶贫绩效考核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必须聚焦于扶贫的整体目标,提高针对性和指向性。在此意义上说,科学衡量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明确扶贫绩效考核内容才是首要的、第一位的。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扶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扶贫绩效考核要采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方法,依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要求,视具体情况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基于扶贫开发的任务目标,对扶贫行为过程及扶贫实践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等进行科学真实、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三是第三方评估是扶贫绩效考核的重大创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指出,扶贫开发工作的绩效考核除了采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等方面的官方数据外,还将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21]。就扶贫绩效管理而言,“第三方评估”是一种必要而有效的外部制衡机制。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对政府扶贫工作绩效的客观公正评价,既有助于查找问题、挖掘成绩和找准亮点,又可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指挥棒”“质检仪”和“推进器”作用。

(三)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反思的实践逻辑

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正确实践,既是一种明晰理论,又是一种实践智慧。因此,在理论上,需要在中国特色扶贫道路的出场、运行的反思中不断推进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创新。从严格意义上说,自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诞生以来,如何理解和创新始终是专家学者关注的重大问题。

第一,扶贫开发理念在与时俱进中持续完善。1978年之前,中国虽然对贫困问题未做专门性的制度安排,但低保、五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政策措施,构建起以“输血”为特征的救济式扶贫框架,减缓贫困取得了较大实效,为制度化扶贫安排和扶贫开发观念形成发展奠定了基础。1978年,改革开放恢弘启幕,消灭贫穷、实现富裕的理念进一步深化,“三西”建设、“以工代赈”等一系列广义扶贫措施旨在通过经济发展的涓滴效应惠及贫困地区,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减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利用贫困地区本身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依靠贫困人口自身力量解决温饱问题、实现脱贫致富”[22],以区域为瞄准对象的反贫困行动全面铺开。在普遍性贫困问题消除、群体性贫困问题凸显的反思中,参与式村级扶贫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使中国特色扶贫开发实践模式更加丰富完善。进入巩固温饱成果、缩小发展差距的关键期,实施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战略,确保扶贫对象全覆盖、真受益,中国扶贫开发由此进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阶段。从中国扶贫开发理念发展演进历程看,总体上呈现出由单向的救济式扶贫转向多元的开发式扶贫、由参与式扶贫跃升为精准扶贫的过程,这个过程即是扶贫开发理念在实践检验中得而修正、趋于完善并反过来又指导扶贫开发实践的过程。

第二,扶贫开发对策在应对问题中趋向合理。“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23],中国扶贫开发的实践历程,就是始终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时刻倾听人民呼声,在“挑战-应对”模式中不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历程。一是解决贫困问题牢牢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讲,贫困源于主流社会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但是“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24]。因此,消除贫困必须致力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立足于社会主义制度基础,通过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依靠反贫困制度创新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重视发挥贫困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扶贫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充分尊重贫困主体的发展意愿,充分赋予贫困主体知情权和发言权,充分激发贫困主体参与热情,扶贫开发才能起到最佳效果。因此,中国扶贫开发制度创新坚持“两条腿走路”:既关注贫困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提升,又切实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构建多元协同的扶贫机制平台。啃下消除贫困这块“硬骨头”,需要建立多元协同扶贫机制:(1)建立行政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平台,做到密切沟通、上下联动;(2)建立不同主体间的协同机制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等扶贫主体的作用;(3)建立经济扶贫和精神扶贫的协同机制平台,实现社会扶持与自力更生同频共振、“扶志”与“扶智”密切配合。四是建立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扶贫开发旨在消除贫困、实现富裕,本质上是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因此,扶贫开发要消除区域界线,统筹规划和配套建设城乡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住房保障和养老保健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城乡统筹协调的突发事件、灾害联防联控机制,促进城乡均衡协调发展,弥合区域差距,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决不能让任何一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落伍掉队。

三、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世界意义

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经实践反复检验的、解决贫困问题的唯一正确道路,其间蕴藏的价值指向、发展理念、减贫方略等为全球减贫治理贡献了凝聚东方传统文化和哲学智慧的“中国方案”。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在致“2017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贺信中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高度赞誉:“精准减贫方略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已实现数亿人脱贫。”[25]中国的成功经验不仅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而且对推进国际减贫事业也有实质性的参考价值。

(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是中国扶贫实践的最基本经验

俗话说,思路决定出路,想法决定做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就曾经强调指出:“推进扶贫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有一个好思路、好路子。”[26]理清思路、找准路子是推进扶贫开发的基础和前提。而理清扶贫工作思路、找准扶贫开发路子必须通过调研了解客观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综合考虑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和产业现状等复杂因素,做到分类指导、对症下药,一户一策、一人一法,找准引导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共奔小康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第一,解决贫困问题必须立足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国疆域辽阔、环境复杂,由于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和植被类型等方面的差异,贫困地区致贫因素复杂多样,且交织叠加,但也有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潜力。因此,摆脱贫困、推进共同富裕,要立足地方实际情况,深刻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实际的扶贫开发道路。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扶贫开发战略推进实施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目标明确、政策对路、举措有力、行动扎实,把握贫困“实情”、找准致贫“症结”,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形成了扶贫开发的良好态势,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扶贫成效。突出地表现在:贫困人口大规模缩减,贫困发生率、返贫率明显下降;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人均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食宿、水电、出行和通讯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生存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能力显著提升。

第二,解决贫困问题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贫困是多元复杂因素引起的特定社会现象,既有环境恶劣、资源稀缺等自然因素也有制度缺失、政策缺位等社会因素,既有决策失误、观念固化等历史因素也有分配不公、调节失衡等现实因素,既有天灾人祸、残疾病痛等显性因素也有安于现状、能力欠缺等隐性因素,这就决定了贫困问题的解决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勇于探索,扬长避短,找到能够发挥当地优势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以利于把优势和潜力迅速地转化为经济效益,这是这些年来我们在扶贫开发实践中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27]贫困地区自然环境、经济条件和发展基础千差万别,区域之间、县域之间,甚至村与村之间、户与户之间都存在明显差别。推进扶贫开发实践,促进贫困人口致富增收不能有不切实际的任何空想,也不能采用“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量到底,而要深入调研、精准把脉,找准比较优势,做好扶贫规划和产业定位,善于扬长避短、凝聚特色。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扶贫开发途径和方法的选择,没有一劳永逸的固定模式,即便在其他地方实践成功的做法也只能作为借鉴,不能离开具体实际而盲目照搬或机械套用。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十八洞村考察扶贫工作时,明确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科学论断。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为新阶段推进扶贫开发提供了基本遵循,也是被扶贫实践所证明的,是“完全正确的、可行的”[28]。

第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具有科学性。扶贫开发既不能一味地等靠要、无所作为,也不能盲目蛮干、劳命伤财,而是有规律可循的。一是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基层党组织党建尤其重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推进实践中,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好第一书记,凝聚基层力量,明确扶贫主体责任,分解、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工作。不可否认,贫困多是复杂因素叠加的结果,而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得以破解,则可以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较好的环境条件。三是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是“一刀切”、齐步走,必须立足实际,找准地方特色和优势,以促进农民增收、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目的,适合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产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四是健全完善贫困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摆脱贫困的关键在于让贫困群众真正受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扶贫项目与贫困群众之间建立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将“扶贫到户”真正转化为“人人获益”,实现了市场主体和贫困群众双赢。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需要顺应人民群众意愿。人民群众作为扶贫开发的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具有自觉的实践意识。伴随着中国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区域瞄准、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人民群众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贫困群众数量急剧下降,贫困人口由“面上分散”向“点上集中”,扶贫开发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推进扶贫开发必须适应变化着的形势,实现从“大水漫灌”向“精确滴灌”的跨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利器,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主体地位得到了最充分的尊重和体现,自己的真实意愿和利益诉求也通过有效的方式和渠道充分地表达出来,转化为实践推进的基本遵循或准则,脱贫攻坚的参与热情空前高涨。

第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突出针对性。当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生活由巩固温饱步入全面小康以后,扶贫开发面临形势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让贫困人口真正脱贫、彻底脱贫,不能搞“漫天撒网”,而是要更多地关注深度贫困问题,将脱贫攻坚推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在此背景下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念好“精准”二字决,突出工作针对性。一是基本情况核实突出针对性,列出“扶贫清单”。借助大数据理念和技术,采集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等基本扶贫数据,并进行分析对比,理清基本事实,核准扶贫数据,开列“扶贫清单”。二是扶贫对象识别突出针对性,实施靶向治疗。当贫困由“面上”转向“点上”时,推进扶贫首先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在找准致贫“症结”和扶贫对象需求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精准扶贫方案。三是脱贫攻坚举措突出针对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精准扶贫始终围绕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出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统筹整扶贫资源,既抓好就业帮扶、产业开发等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又兼顾到社会保障等兜底性工作。

第三,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方略注重实效性。扶贫开发工作不仅关系到贫困群众发展机会获取和生活质量水平,更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作为扶贫攻坚期扶贫开发方式的重大创新,是对以往扶贫开发工作思想和方法的发展与补充,旨在“以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创新,增强新时期扶贫工作的实效性”[29],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有更多的发展机会,祛除贫根、奔向小康。精准扶贫就是要雪中送炭,决不能做形象工程、做表面功夫。因此要立足实际,着力“精准”,补齐“短板”,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一方面要“授之以鱼”,保障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持续改善。除扶贫资金、政策兜底等保障性投入外,更应重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精准脱贫创造全方位、长时期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要“授之以渔”。精准扶贫关键在于“授之以渔”,找到一条能复制、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因此,要将精准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上。中国在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中,正视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区的困难和差距,通过帮扶带脱贫、立志引脱贫等举措,最大限度地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效用。

(三)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破解人类贫穷“顽疾”的中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主体地位思想,系统总结中国扶贫开发的历史经验和实践经验,深化了对农村扶贫开发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使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越走越宽广。近6年来,中国减贫行动强而有力、成效显著,赢得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第一,中国减贫行动的亮丽“成绩单”令世人瞩目。2000年9月,联合国首脑会议签署的《联合国千年宣言》就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商定在2015年前实现挨饿的人口比例减半的目标。各国为之进行着不懈努力,“中国是全球最早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30]。改革开放40多年来,已有超过7亿人口成功摆脱贫困,占世界贫困人口总数的3/4,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也显示,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61%,下降到2002年的30%以下,不仅率先实现了比例减半,而且贫困发生率也下降到不足4%。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推进实施,中国每年的减贫人口都在1 000万以上,一如既往地续写着人类反贫困斗争史上“最伟大的故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国别主任文霭洁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中国在减贫、平等和善治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就,率先在减贫领域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是值得骄傲的,而“这些成果归功于中国政府的重视”[31]。可以说,中国减贫速度在人类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在谈到中国减贫事业时,世界银行行长金墉也直言不讳地说:“中国减贫的成就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历史事件之一。世界极端贫困人口从40%下降至现在的10%,大多数的贡献来自于中国,因此我们一直在努力学习中国减贫的经验,中国的减贫努力是具有历史意义的。”[32]不仅如此,诸多境外媒体也就中国减贫行动做了跟踪报道,认为中国减贫脱贫方面的成绩是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减贫经验值得发展中国家学习和借鉴。

第二,政府主导、社会动员的扶贫模式受国际赞誉。不同于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肩扛起脱贫攻坚责任,多次向社会做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的庄严承诺。在减贫实际行动中,采取的是政府主导、社会动员的扶贫模式,实践也成功证明这一模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已经成为世界减贫的宝贵财富。2017年4月,前来参加全球减贫伙伴研讨会的各国政要和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代表们对中国减贫经验积极“点赞”:联合国农发基金全球接触、知识和战略部主任阿什旺尼·穆图在发言中表示,中国减贫模式效果好、效率高,在全球有目共睹的。中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理论和实践表明,有良好的政治意愿、科学的扶贫战略、适宜的政策举措,实现整体脱贫是完全可能的。瑞士发展合作署减贫专家安妮·穆林声称,海地大地震已愈7年,但恢复重建是漫长的,时到今天仍有许多瓦砾留在地震废墟没有清理,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在同一年发生了严重地震,尽管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中国政府强大的动员能力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传统使得灾后重建仅用时3年。这说明以政府主导的中国扶贫和救灾成效卓著”[33]。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本·滨瀚也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降低了贫困状况:“中国的改革力图给人民创造更多的机会,提供更好的福利,改革成果进一步融入到公共服务、教育以及扶贫等领域。比如,中国的社保和医保覆盖到了广大的农村地区,这是非常重要的改革。”[33]代表们的赞誉之词既是激励也是鞭策,不仅更加坚定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道路自信,也将起到较好的榜样示范作用,有力地推动国际减贫事业迈上新的更高水平。

四、结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道路是马克思主义贫困治理思想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被实践证明的解决中国贫困问题的唯一正确道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道路作理论上的阐释,有助于廓清人们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实践逻辑的分析,有助于获悉其过去从何而来,弄懂现在因何而动,展望未来走向何处,避免在扶贫开发实践进程中产生偏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道路世界意义的探讨,明确其在推进全球减贫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价值,有利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在中国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谱写人类反贫困历史上辉煌篇章的伟大实践中,对扶贫开发成效“第三方评估”经验的总结概括和凝练提升也是非常必要的研究工作,学术界对此应给予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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