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丰安,王 星
(1.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 400020;2.重庆工商大学,重庆 400067)
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只有不断地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激发社会活力。新时代,面临社会发展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新阐述基层社会治理及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及意义,理性探求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优化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时代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环节在基层,推动党和政府各种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在基层。因此,在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此,学术界开始积极研讨关于社会治理的相关课题。
1.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关于“治理”,有学者认为是20世纪80年代世界银行提出的概念,之后一些国际机构相继提出了“治理”的概念。比如,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界定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在我国,俞可平教授较早地系统研究了当代治理理论,提出治理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2]社会治理是“治理”理念在社会建设中的实践。自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治理及相关论述后,学术界开始从不同学科角度对社会治理进行广泛研究。王勇从政府及公共管理角度出发,认为社会治理是“政治国家和社会力量在社会领域的合作管理,包括以公共权力为基础的社会管理和以公民权利为基础的社会自治。”[3]也有部分学者从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不同理念出发进行阐释,如周红云从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理念转化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了“社会治理中多元主体的平等合作、过程上的多向度协商合作、内容上的公民自我管理与自治、结果上的柔性动态和主动”。[4]何增康在《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和社会善治》中系统论述了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以及社会善治的区别和联系,指出“社会治理倡导社会成员主动表达诉求,自主提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政府则对项目的实施提供资助,社会组织自主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并接受资助方的评估。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不再是单纯享受社会服务的被动的对象,而是需求的表达者、项目的选择者和服务的供给者”。[5]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我国的社会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吸纳各社会组织主体参与,为实现社会良性运转,对社会公共事业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那么,基层社会治理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处理基层社会公共事务,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
相对于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基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内容,基层是指“县、不设市的区、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地域。”在学术研究中,学者们对“基层社会”的理解大部分是围绕最小行政区划分的。有学者从行政区域的角度来界定,李慧凤、郁建兴认为基层包括“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社区村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6]刘佳认为基层社会包括市辖区、城区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这三个与城市居民直接发生联系的层级以及各个乡镇、村(居)委会。[7]也有学者从政治学的角度认为基层社会是“党、政府和社会交界,是党与政府权力与个人权利相交之处。”[8]本文所论述的“基层”是指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比如,江治强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形势角度来探讨机制的构建及路径。[9]陈勇、李呈、李甦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困境出发阐述了基层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四个主要维度,即自主治理、协作治理、引导治理和智慧治理。[10]崔巨东则通过分析国内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典型事例得出的经验启示来探讨完善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11]
2.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大多数学者从实践角度出发来探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比如腾方炜从治理重心转移的角度来探讨治理创新的路径。[12]随着时代的变迁,传统的由政府独自“挑大梁”的单一型管理模式暴露出了很多弊端,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不仅意味着基层政府本身职能要优化,还包含着更深刻的含义。基层社会治理目的在于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基层社会公平正义,保持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主要表现在:治理主体由单一到多元。基层社会治理强调的不是基层政府的单一管理,而在于社会多主体共同治理,基层政府是治理主体,社会组织、市场也是治理主体,治理要由“集权”向“分权”转变。政府在治理中转换职能,将部分职能转移到社会组织,由适合的社会组织履行所转移的职能,推动治理由“单向”转向“双向互动”。在基层社会治理现实中,基层社会治理并不是单向度的由政府对社会进行的管理,而是各参与主体之间通过合作、协商等方式确立伙伴关系,共同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综合来讲,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创新治理理念,实现社会多方参与,运用法治高效的治理方式进行综合治理的新型基层治理模式。
总的来看,国内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维度对基层社会治理及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为更好地理解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特征、机制构建以及创新提供了借鉴,也为本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厘清了方向,但并未形成统一的模式,尤其是对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研究不够全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一个庞大的问题,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前提下探索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导向。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央文件中用“社会治理”代替“社会管理”,“管理”向“治理”的转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的实践创新,标志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新时代,稳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有利于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1.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党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激发社会活力的总部署,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要件,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其治理成效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成效。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当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符合新时期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要求,遵循了改革发展的基本规律。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注入基层社会治理中,丰富基层社会治理功能,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实现在党的领导下的社会多方参与、民主协商、协同治理的模式,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
2.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有效对策。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多发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的巨大变化。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以网络为主要载体的犯罪突出,网上治理任务日趋繁重;在社会组织治理与服务中,对社会组织管理过于严格,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不够,使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不完善,导致其积极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活力不够,发展后劲不足。基层社会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土地的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逐步出现的,解决基层社会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关键在于摆脱以往主要由政府单一管理的模式,转型为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模式,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逐步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是适应我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既不是西方治理理论的套用,也不是其延伸,而是在新形势下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部署。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致力于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整合各种治理资源,凝聚各种治理功能,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所体现的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治理的理念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一切社会财富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确保社会和谐有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将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及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的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理在基层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新时代,由于社会的变革、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自身的原因,导致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存在梗阻。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基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各项需求日益增多,人们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追求不再仅仅满足于量,而更多地追求质。但基层社会治理的滞后与经济发展的不相适应,导致在基层社会暴露出了诸多的矛盾及问题,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医疗、安全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民主法治不够健全、制度体制不够完善等,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不和谐因素,增加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难度,使得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稳步推进步履维艰。
1.社会各种矛盾多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一跃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国内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我国市场经济步入中高速发展的新时代,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也凸显出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表现突出。在基层,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利益分配、社会阶层多元、人民价值取向多元等矛盾交织在一起。具体表现在民生层面,在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等方面出现矛盾。部分离退休下岗工人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得不到保障;随着公租房的出现,基层群众在申请时存在不公现象,一些有房的人通过非法途径占有,导致真正有住房需求的困难户未能享受政策优惠。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的社会组织出现,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推动着社会不断进步。随着新的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多,基层政府并未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公共服务职能颇显滞后,导致新的社会阶层与传统社会阶层、新旧利益集团由于利益分配不同引发社会冲突,如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城市人与农村人的户籍问题以及房屋拆迁中的索赔问题等,甚至会引发一些群体事件。这些问题产生的背后无疑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缺失。
2.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新格局未形成。随着社会的变迁,基层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为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往往需要在综合国力逐步提高的同时,以社会各主体的积极参与为支撑,这就对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政府担负着发展经济、城镇及农村(社区)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所有上级安排的工作事项和行政管理职责。[13]但是面对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基层政府传统的“命令—服从”治理模式常常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失灵,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无法有效发挥其职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弱,社会形态的转变都深深影响着传统基层政府与公民的相处模式。基层政府、社会、公民三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系也慢慢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对象,“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格局的构建,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公共服务能力等成为当下基层社会治理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基层社会组织在规模和速度、综合影响力、社会贡献率等方面发展不充分在承接基层政府部分职能转移中能力不足,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未能有效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3.基层社会治理的机制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在市场化运作下,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僵化的政府管理模式,降低了基层社会治理成本,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效率,在治理改革的不断推进中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社会治理忽略了在市场化运作中存在的固有弊端。比如,基层社会治理将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利益追求上,使得基层社会治理中其他的价值追求,如公民对公共服务、福利等追求受损,严重违背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本质。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运行中,基层社会治理应该是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协同推进的过程中,政府政策引导、市场资本的进入、城市反哺农村等都只是推动基层社会发展的外推力,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具体实践者,才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动力。但是,在部分基层社会治理中,民主制度不健全,未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群众参与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利益诉求表达得不到有效回应,这都导致基层社会治理运行机制不畅通。在绩效评估机制方面,基层社会治理绩效评估机制不健全,群众对社会的认同欠缺,对公民参与程度、社会组织协同程度考核不足,对基层政府只注重“看得见”的政绩,而忽略了“看不见”的因素,基层群众办事难,耗时长、程序多的情况大量存在。机制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新的社会矛盾出现,不利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在现有的运行机制中,基层社会协调机制,从业人员数量等环节都比较薄弱,治理的方式及手段无法与社会形势同步,这势必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新的难题。
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1.社会转型期的变化。在新时代,我国经济以中高速的态势向前运行,社会分工细化,社会职能也越来越丰富,社会结构也随之呈现多层次化。在计划经济时代,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单一,政府作为唯一占有、支配社会资源的主体,对社会利益资源的分配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但是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结构开始出现变化,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开始产生各种矛盾,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一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分工多元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开放之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的来源逐步多元,公民对社会服务的需要不断增加。经济利益来源的多样化和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导致了利益关系的不平衡。这种社会转型,在带来历史机遇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结构、利益、价值取向的深刻变革。特别表现在基层社会中的劳资关系、行业内部关系。这些都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2.基层政府对治理理念的盲视。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基层政府的治理思维和方法无法与基层经济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同步。基层政府对待社会公共事务依旧侧重于单一化手段,面对经济社会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旧用“管控”的老思路、老办法。一些基层政府盲目追求GDP,认为只要把经济建设搞好,其他社会问题就会随之消失。一些基层政府采用以往自上而下的粗放式管理为主、服务为辅的方式解决社会复杂问题,以基层政府权威作为依靠力量,大包大揽,过度干预社会事务,基层政府几乎承担了全部社会事务,最终造成管不好的局面,并且,对新形势下发展社会组织的意义、功能认识不够,缺乏扩大社会主体参与、协同治理的理念,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无形中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当前,部分基层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尚未真正树立,服务型政府要求责任、法治、民主、效率,但是反观基层社会,部分基层政府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与社会发展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在经济社会中高速发展的新时代职能定位有所偏移,在遇到问题是依旧采用收费、罚款、审批等方法来解决,治“标”不治“本”,“暗箱操作”现象时有发生,经常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对群众采用“冷、硬、推”的态度,没有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格的观念;缺乏对基层社会治理向现代化转型的认知,对于现代化数字信息没有集成式管理,对于数字信息的利用率不高,使基层政府治理水平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3.社会组织边缘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14]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组织形式,对于提高党的执政地位、激发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在提高生产力,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社会组织总体数量不足、分布不均、自身发展能力有限等也严重阻碍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步伐。比如,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能力不足,在合作中规范化程度不高,监督不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使社会组织公信力受到质疑;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不科学,财务信息不透明,资金筹集渠道单一,自律机制有待完善;社会组织制度化障碍明显,登记、管理、监督、考核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趋利化现象开始显现;部分社会组织对政府依赖性过高,缺乏服务意识;部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知识培训,素质不高,在基层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和转移职能的过程中,与基层政府的沟通不够顺畅,缺乏一定的协调能力,服务对接出现问题;另外,由于基层群众对社会组织的认知较低,已经习惯了“有事找政府”,对社会组织信任度不高,导致社会组织边缘化,无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这一重要载体的积极作用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15]为我们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参考。在新时代,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党委、政府、社会、民众多元参与并协同治理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而漫长的任务。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地位,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以精细化、协同化、科学化、信息化逐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一系列成就都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不开。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要确保用党建引领其方向。
1.将基层党建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为我们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南。
2.强化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在基层生活中,党组织是密切党群关系,表达村民利益诉求的桥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动员力是其他组织所无法替代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基层党组织如何表现,基层政府就如何作为。因此,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以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嵌入方式参与经济活动和各项公共事业,通过在楼宇、片区等地方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以优化配置党组织资源,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真真切切地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谋福利。基层社会迫切需要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和政治领导力,就要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将党的领导深入根植于人民群众中,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16]在新时代,只有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是“粗放式”的传统管理模式向“精细化”治理模式的转型,是治理理念的重大更新。[17]在面对经济建设和社会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实现政府对治理理念及职能认知的“精细化”,也唯有理念的创新才能带动制度、方法的“精准”,才能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摆在首位,使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决策都能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
2.树立系统治理理念。要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3.树立依法治理理念。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将法治精神贯穿到基层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强法治保障,加快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建设,不断强化法治理念,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4.树立综合治理理念。将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发挥道德的引导作用,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
5.树立源头治理理念。注重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基层社会不和谐隐患消除在萌芽里。健全基层社会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基层政府的自身建设。基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要做到责任的“精准”,确定责任主体,厘清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要与社会各主体之间共同参与,因此,基层政府要提升自身治理能力,将部分职能精准地转移给其他社会主体,明确社会、市场的角色定位,简政放权,协调好基层政府与党委、社会组织和人民大众的关系,协调好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根除“官本位”的思想,杜绝大权独揽,科学看待自身角色定位及履行职能,树立“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打造真正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
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载体。面对基层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基层社会治理急需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即夯实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形成与基层政府、市场协同发展的多元参与主体。也只有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联动,才能更好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确保社会组织权利和责任。限制公权组织与社会组织一体化,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加强政社合作,保障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和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现职公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兼职社会组织负责人,确保社会组织自治并独立承担责任。
2.打破社会组织发展壁垒,创新社会组织扶持机制。社会组织要积极承接由基层政府转移的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基层政府要加快职能转移,公平对待社会组织;通过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加大对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其快速发展;通过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自律。
3.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内部改革及创新,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应对不利环境的能力。通过加大人才选拔力度,合理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不仅提升社会组织内部的素质,也寻求外部资源提供更多的支持。对于基层特色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残联等,具有其专属的社会群体,要提高民主程度以及维权力度,提升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能力,以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公共服务需求。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科学机制的优势,通过治理和服务相结合,以诉求表达机制的构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以公共安全体系的建立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以监督机制的完善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
1.构建基层社会治理诉求表达机制。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关键在于解决社会问题和矛盾,面对日益复杂多元的社会矛盾,基层政府若无法通过对话、协商的民主方式来应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就无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无法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进而确保基层社会的安定有序。而基层社会治理合理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可以从源头上发现社会问题所在。发挥地方人大、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表达功能,完善公共决策制度。充分尊重人民的合法权益,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利用网络处理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合理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来化解矛盾,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妥善处理矛盾;坚持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落实基层干部下访、回访,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真正诉求;健全及时满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将群众的合理诉求体现到政策的方方面面,从而使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公共安全是人们生存与生活的基本保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基层政府对食品药品的监管能力,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落到具体责任单位,落实企业在食品药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的安全标准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实现从生产前端到消费终端的监管全覆盖,在每个环节都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依法落实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以及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层层落实到个人,严格遵守各项操作流程,规范日常生产安全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同时,建立隐患排除系统和事故预警系统,严厉整顿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遏制一切不稳定因素;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主导作用,创新执法方式。推进社会面、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网络等“五张网”建设[11],加强重点地区、重要场所的治安,结合志愿者、保安、居民等力量进行群防群治,广集民智,提高治安防控的协同性。加强社会治安风险预警建设,降低群体性事件发生概率。
3.创新基层监督机制。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本是由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群众等多方参与的协同推进过程。[18]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体推进的效果。通过建立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明确基层各个治理主体的责任和作用,才能更好地实现各治理主体的价值追求。要严格落实监督机制,尤其是行政监督和社会组织监督。监督的依据在于绩效评估及群众的满意度。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保证监督机构的自主性,不得挂靠于任何单位,并且监督机构人员要涉及各界人士,将基层群众纳入监督体系,扩大基层群众参与监督的平台;设置科学化的考核标准,在绩效考核中引入绿色指标和民生指标,将群众满意度与可持续发展评估纳入监督指标,并且考核的指标不仅作为绩效奖金的评判标准,更与选拔任用挂钩;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政务和村务信息公开,消除基层政府与群众信息不对称现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并接受人民意见反馈,使政府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开始进入“互联网+”的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的同时,也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带来了新的技术和手段。充分发挥数字经济、数字化的优势,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基层社会治理进行深度融合,是智能化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驱动力。
1.要注重大数据、云计算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改变过去封闭的各部门各自为政,仅运用部门内部所拥有的有限数据进行决策的模式,通过云服务等形式整合不同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以基层政府为主导的数据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推动信息网络的共建共享,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2.鼓励社会创新。加大在教育、养老、交通、卫生等领域“互联网+应用软件”的开发,让民众生活更便捷,也使基层政府能够便利地获取更多实时民生数据,了解民众的真实需要,通过整合、分析、深化民生数据,掌握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及变动趋势,让社会政策制定更加精准和有效。
3.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体制,着力解决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加大对各部门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中的监管力度,通过信息加密、控制使用权限等方法为信息网络筑起“防火墙”,防止信息泄露,建立线上线下联合机制,让信息化更好地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协同共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从机制体制层面系统推进,才能为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