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研究述评*

2019-02-15 23:01许广月
关键词:达峰省域峰值

许广月

(河南大学 a.中原发展研究院;b.产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c.经济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一、引言:中国气候治理角色从参与到引领的转换

随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程的深入,国际社会为此设定了相应的长期目标:到2100年较工业化前温度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控制在1.5℃以内。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影响,实现全球温度控制目标,需要全球包括CO2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尽快达峰,以期气候系统稳定在不受到人类活动危及的承受范围内。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温室气体排放国。为顺应世界低碳发展的潮流,积极推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程,中国组建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目标,实施了CO2排放强度和CO2排放峰值的双调控(前者是指2009年确定的到2020年CO2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调控目标;后者是指先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确定而后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中再次强调的,到2030年左右实现CO2排放达峰的总量目标),强化了中国对历届全球气候变化大会协议的落实。这意味着当前中国减排CO2和治理气候变化,采取的是“强度管理”和“峰值管理”并行不悖的两种方案和路线,并昭示着中国低碳发展路线图中的两个关键点2020年和2030年。

在国际社会中,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角色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20世纪90年代的“积极参与”逐渐转为21世纪近10年的“开始引领”。特别是最近的全球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国际社会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认知、原则等基本判断。这种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全国上下形成了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氛围,开展了有效的节能减排与环境气候治理的行动,切实推动了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中国煤炭消费比重已从70%以上下降至2016年的62%[注]资料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注]美国特朗普政府退出该协定后,不仅遭受了来自联合国秘书长、意大利、德国和法国的谴责,还受到了美国国内多个州和人士的反对。2017年7月13日在法国进行访问的特朗普似乎后悔退出该协定。具体内容可参见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7/0711/c143843-29395930.html和http://www.zmdnews.cn/showinfo-4-428484-0.html。,不断提升了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自主性贡献。其次,持续推动全球气候合作进程。例如,为了帮助非洲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等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搭建了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构架,并建立了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并且以“一带一路”为重要平台,不断推动沿线国家气候合作和治理。此外,积极开展气候外交,以负责任的国际大国身份,加强与协议国家和其他国家及地区沟通,化解不利因素,推动全球气候协议的达成。值得一提的是,自从2017年6月美国特朗普政府以“国家利益受损”为由退出《巴黎协定》后,实际上,无论是从大国的地位和责任,还是从国际社会赋予的期盼角度,中国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导国家之一。中国没有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退缩,而是以更加负责的大国角色,切实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国影响,并与其他国家一起构建新型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机制与框架。

在2014年发布《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前后,中国CO2排放峰值问题引起了国内外诸多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其聚焦点在于“能不能实现峰值”和“如何实现峰值”两大问题。为此,本文从国际和国内两个角度系统全面厘清对以上两大问题的研究成果,以便找到共识,明确分歧,从而指明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二、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宏观研究

为顺利实现CO2排放峰值的全球目标,摆脱“搭便车”带来的“国家机会主义”倾向,需要全球各国都能够落实与分担减排和达峰的责任。由于主要发达国家如欧美日等已经达到CO2排放峰值,进入绝对减排的通道,所以,对此问题的关注点落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的中国。现在,中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能源消费国和煤炭消费国、第一大CO2排放国。因此,国内外学术界一直对中国CO2排放峰值问题格外关注,并期待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尽早实现。

(一)研究成果的现状聚焦

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分析主要体现在众多学者们和一些研究机构的研究上,概括起来,这些研究成果的聚焦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比较了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CO2排放达峰的进程与轨迹,归纳出CO2排放达峰规律的基本特征,从而为中国CO2排放达峰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在这方面上,何建坤、徐华清、宋德勇、陈劭锋等学者的研究较有代表性。何建坤(2013)[1]基于Kaya模型,对CO2排放峰值的理论与条件进行了深刻分析,总结出发达国家CO2排放达峰的规律,包括:发达国家人均CO2排放峰值出现在基本完成工业化阶段之后,CO2排放达峰一般滞后于人均量达峰,但早于能源消费量达峰;发达国家工业部门的CO2排放达峰要早于全国CO2排放达峰等。同时,徐华清等(2013)[2]进一步系统研究了美国、欧盟、日本与印度等不同国家和集团、不同领域、不同温室气体种类排放峰值出现的时间,总结出五大基本特征,提醒着中国走合适的达峰之路:一是温室气体排放峰值一般在经济增速较低、人均收入较高的条件下出现;二是CO2排放峰值一般比甲烷和氧化亚氮晚10年左右出现;三是CO2排放比重越高,温室气体排放峰值越难出现;四是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峰值一般比工业生产过程晚10年左右出现;五是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可使峰值提早出现。

按照上述峰值规律,CO2排放峰值的存在性,表明了CO2排放变动呈现出倒U形变化规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1)对此进行了更加详尽的研究,他们从主要国家CO2排放的轨迹出发,发现了CO2排放强度、人均CO2排放和CO2排放总量峰值依次出现的基本规律,这得到了许广月和宋德勇(2010)[3]以及陈劭锋等(2010)[4]的赞同和支持。这种倒U形变动的峰值规律为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判定具体的经济发展阶段提供重要指南。

2.采用情景分析法、环境库茨涅兹曲线分析法、最优经济增长模型分析法、解耦分析方法、以投入产出为基础的模型分析法等深入地研究中国CO2排放峰值的时间、水平和影响。这些内容集中体现出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CO2排放峰值问题的极大兴趣。

(1)部分研究倾向于支持中国CO2排放在2030年或2030年之后达峰的论断。如姜克隽等(2009)[5]通过设定基准情景、低碳情景与强化低碳情景等三大情景并科学设置其相关参数,认为在不同情景中,中国CO2排放峰值有不同的表现。具体而言,在基准情景下,中国化石能源消耗导致的CO2排放将在2040年达到峰值水平129.25亿吨;在强化低碳情景中,中国将在2030年达到CO2排放峰值,其水平为81.69亿吨。此外,渠慎宁和郭朝先(2010)[6]则为中国设定了更多的情景对此进行研究,发现在低、中、高、低中、中高五种情景模式下中国CO2排放可以出现峰值,其中有三种情况的峰值在2030年之后的2042年、2035年、2038年出现。在以上提出的峰值年中,2040年可作为峰值年的论断获得朱永彬等(2009)[7]的支持;2035年可作为峰值年的预判得到了岳超等(2010)[8]的支持,但他们研究得出的CO2排放峰值水平较高,为161.3亿吨;2030年作为峰值年的判断则获得了Zhang等(2016)[9]、柴麒敏和徐华清(2015)[10]的肯定,然而他们提出的峰值水平也不尽相同,分别为100亿吨和120亿吨。此外,2030年作为峰值年的研判也与英国延德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和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11][12](Wang 和Watson,2010;Zhou等,2010)、IEA(2010)[13]、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2009)[14]、杜祥琬等(2015)[15]等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一致。

(2)部分研究则倾向于认为中国CO2排放应在2030年之前达峰。根据王伟光和郑国光(2013)[16]的研究结果,中国化石能源消耗导致的CO2排放将在2025年前后达峰,但有较为苛刻的前提,即发达国家较1990年,到2020年减排30%~35%,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必须进行强有力的减排。与其提出的峰值年基本一致的还有其他研究,如林伯强和李江龙(2015)[17]指出在一般强度的环境治理约束下,中国CO2排放峰值将在2028年出现,其水平为131.8亿吨;在更严格的环境治理约束下,中国CO2排放达峰将提前5年,即在2023年出现118.1亿吨的峰值水平。Mi 等(2017)[18]则在投入产出模型基础上构建了Integrated Model of Economy and Climate (IMEC)模型,假定中国在未来20年间年均增长速率超过5%,指出中国CO2排放将在2026年达到112亿吨的峰值水平。虽然黄蕊等(2017a)[19]基于能源需求和能源供给平衡,建立了一个不同的混合能源模型,但仍得出了在一定条件下中国CO2排放在2025年达峰的结论。2025年作为峰值年的论断得到了Chen(2017)[20]的肯定与支持。尽管Yuan等(2014)[21]没有明确指出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具体年份,但是却给出了其峰值年所处的区间,即中国CO2排放能在2025—2030年达峰,其水平为92亿~94亿吨。

不仅如此,中国CO2排放于2030年之前达峰的观点也获得了国外学者的支持。如Elzen等(2016)[22]基于自下向上(Bottom-up)分析框架,运用FAIR/TIMER模型,综合考量了能源系统和土地使用导致的CO2排放情况,对中国CO2排放峰值进行系统研究后,发现“强化政策”可使中国CO2排放有望于2030年之前达峰。Tollefson(2016)[23]则以更加肯定的态度认为中国可以在2030年之前达到CO2排放峰值。更有甚者,Green & Stern(2017)[24]基于Kaya等式,利用中国2014年和2015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更加乐观地认为中国通过发展新经济,可能在2025年(或之前)达到CO2排放峰值。

(3)部分研究还分析了CO2排放达峰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影响。Wang & Zou (2014)[25]构建了中国区域CGE模型并运用情景分析法分析了13种政策及其综合影响对峰值及其对GDP带来的不利影响,指出峰控政策将使GDP下降2.96%至8.23%。与此类似,刘宇等(2014)[26]运用动态GTAP-E模型分析了中国分别在2025年、2030年和2040年CO2排放达峰对宏观经济和产业部门的影响,发现达峰时间越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越大,在2025年和2040年达峰,中国GDP累积分别下降20.9%和8.7%。除此以外,他们还分析了达峰对不同行业影响的差异,认为中国CO2排放达峰对煤炭、钢铁和水泥等能源密集型行业的冲击较大,但对以农业、食品、贸易和服务业为代表的低排放行业的影响则较小。这些研究成果对CO2排放达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影响和风险进行了前瞻性分析,有利于考察中国CO2排放在不同年份达峰的经济代价程度,从而为中国通过权衡“利弊”,选取适当的峰值年提供了重大的决策参考。

(二)对中国CO2排放峰值宏观研究的总体性评价

这些成果的主要意义在于:

1.支撑国家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利于中国在世界中国际低碳话语权体系的构建。从全球气候变化大会第一次缔约会议召开以来,以欧美为主体的西方国家主导着全球低碳话语体系,发展中国家只能被动接受。然而,随着中国实力的增强和国际责任承担的分量增大,中国开始在低碳话语体系中发出“中国声音”。而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国际承诺则是该体系中重要内容。这背后渗透着国内外众多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辛勤劳动。这些研究成果支撑着中国在低碳话语体系中发出正确的“中国声音”。

2.为中国低碳转型与发展定型指路。众所周知,环境问题、气候变化问题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解决这些问题,也只能依靠经济发展,这是发达国家治理环境问题的宝贵经验,也是中国治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理念根基。以上成果的研究路线是在研判中国经济发展过程和趋势的基础上,前瞻性判断CO2排放峰值的情景状况,并分析与此相对的经济社会发展状态。由此可见,它们在分析中国CO2排放情景的同时,也给出了中国未来在不同情景下的发展状况,应该说这是一副“中国能源系统—CO2排放系统—经济社会系统”相互耦合深化的景图。

3.指导其他关于CO2排放峰值的深入研究。国内外关于中国CO2排放峰值的理论基础、方法体系还有待完善,因此,上述成果利于学术界在不同层面(如主要经济部门、主要行业和不同区域)上拓展CO2排放峰值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这些拓展性研究应该依托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宏观研究,其原因在于“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三、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区域分解研究

按照“自上而下”的分解方法,国家提出CO2排放峰值的目标后,重点考虑如何实现的问题。中国地域广阔,区域、省域经济发展差异明显。从整体论角度讲,如果没有这些区域、省域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完成,那么,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承诺就不能兑现。所以,一些学者从各自学科背景的角度出发,研究了中国不同区域层面(如重点区域、省域、地级市)CO2排放峰值的情况。

(一)针对重点区域和省域层面的研究

专家学者们围绕CO2排放峰值目标对重点区域和省域层面的分解进行了广泛的探索,他们分析了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等省域)、中部地区6省域、东北地区的吉林、西部地区的陕西、重庆和甘肃等CO2排放峰值情况。这扩展了全国层面的研究,为确定中国不同省域CO2排放峰值目标实现的责任提供了重要参考。

1.对东部地区重点区域和省域的研究。东部地区能源消费和CO2排放在全国能源消费和CO2排放总量的占比较大,因此,专家学者选择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主要省域CO2排放峰值作为研究对象。例如,林伯强(2014)[27]建议作为雾霾治理重点区域的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在2017年达到煤炭消费峰值,在2022年实现CO2排放峰值。王铮等(2012)[28]则对京津冀地区进行了详加研究,指出在不特别控制排放的情形下,北京、天津都可在2030年之前达到CO2排放峰值,但河北和整个京津冀地区会延迟9年。黄蕊和王铮(2012)[29]又以长三角地区为考察对象,研究该地区上海、南京、杭州、苏州等11个城市CO2排放峰值情况,发现在长三角地区大部分城市能于2025年之前达到CO2排放峰值,只有上海例外,比其他城市推迟了15年,这超出了人们对上海率先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的预期。但是,根据杨秀等(2015)[30]的研究,北京可以率先在2019年达到CO2排放1.65亿吨的峰值水平。另据黄蕊等(2017)[31]对江苏、浙江、上海3省域CO2排放峰值的比较研究,在能源结构调整情景和能源效率提高情景下,这些省域的CO2排放峰值均能在2030年之前出现,但是否成为率先达峰的省域仍需要进一步观察。

2.对中部地区省域的研究。中部地区既是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也是主要的能源消费区域,研究中部地区省域CO2排放峰值问题,在确立中部地区CO2排放峰值实现目标分解责任的同时,也为典型的资源型省域和地区尽早并以较低发展代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低碳脱钩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这些研究的主要特点是:一方面,从中部地区整个区域角度出发,系统全面研究该地区6省域CO2排放峰值问题。如黄蕊等(2012)[32]在研究中部地区6省域CO2排放峰值后,为这些省域确定的峰值年分别是:河南是2034年、湖南是2035年、山西是2037年、安徽是2038年、江西是2040年、湖北是2045年。这是在统一分析框架下对每一省域做出的比较研究,有益于把握中部6省域实现CO2排放峰值的进程路线。另一方面,从中部地区某个省域出发,重点研究该省域的CO2排放峰值问题。如席细平等(2014)[33]对江西进行了分析,认为如果进行合理的能源排放控制,该省CO2排放峰值大约可在2032—2035年出现。赵荣钦等(2016)[34]对河南进行了分析,认为在基准和低碳情景下,该省CO2排放峰值有望出现于2035年和2040年,但在考虑区域碳吸收补偿的前提下,它将分别提前至2025年和2035年。朱宇恩等(2016)[35]为山西进行了判断,认为在经济低速和中速发展情景下,该省CO2排放均可在2030年之前达峰,其峰值水平分别为6.6亿吨和7.1亿吨,然而在GDP高速发展情景下,不能达峰。

3.对东北地区省域的研究。在东北振兴战略的指引下,在《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等具体方案的作用下,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出现从筑底到反弹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CO2排放也随之增加。因此,考察东部地区能否与全国同步实现峰值目标就成为学术界应有的工作安排。王宪恩等(2014)[36]对此进行了研究,他们基于扩展STIRPAT模型,认为吉林在低碳情景、节能—低碳情景、节能情景和基准情景等4种情景下分别在2029年、2036年、2040年和2045年出现CO2排放峰值,其水平依次为2.64亿吨、3.56亿吨、4.3亿吨和4.77亿吨。这意味着作为欠发达省域的吉林,CO2排放峰值至少出现在2029年之后,即吉林与全国同步在2030年左右实现CO2排放峰值的概率仅为25%。

4.对西部地区省域的研究。在西部地区,省域较多,总体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但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近些年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增速高于东部地区,这带动了西部地区能源消费和CO2排放的持续增加。因此,学者们也非常关心西部地区CO2排放峰值的实现情况。例如,冯宗宪和王安静(2016)[37]对陕西CO2排放峰值状况进行了研究,发现该省CO2排放峰值大约出现在2030年。刘晴川等(2017)[38]利用STIRPAT模型,对重庆CO2排放峰值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基准模式下重庆CO2排放在2035年出现3.21亿吨的峰值水平。同样基于STIRPAT模型,邓小乐和孙慧(2016)[39]认为在经济衰退情景、环保情景和低碳情景A中,由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五省域组成的西北区CO2排放分别于2025年、2020年和2025年出现峰值,其水平分别是5.17亿吨、3.9亿吨和4.48亿吨。蒋伟等(2013)[40]认为在调整能源结构情景下,贵州CO2排放峰值出现在2044年,其水平为4.95亿吨,但该省可以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降低能源强度,使CO2排放提前9年达峰,且峰值水平降低1.09亿吨。从以上分析结果看,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省域差异性导致了省域CO2排放达峰的差异性和非同步性,这也体现出CO2排放达峰规律的分异性和复杂性。

(二)针对地级市的研究

学术界对地级市CO2排放峰值的研究较为薄弱,其原因在于数据的可得性。于文金等(2011)[41]研究了南京经济增长与CO2排放的脱钩关系,并基于内生经济增长最优模型,认为南京可在2028年出现CO2排放峰值。孙维等(2016)[42]认为在高增速的情况下,广州到2030年仍未达到CO2排放峰值,但在较低增速的情况下,该市在2020年左右便可实现峰值。徐西蒙(2015)[43]为昆明设定了低碳发展的低、中、高3种情景趋势,指出在高情景下,昆明CO2排放一直上升,未能达峰,但在低情景和中情景下分别在2021年和2028年达峰。

概而言之,对地级市层面研究的主要特点是以省会城市为重点研究对象,这是因为省会城市是一个省域中的重点代表性城市,研究省会城市CO2排放峰值在一定程度就可以反映该省CO2排放达峰的大体情况。但是,相对于与其他区域层面的研究而言,研究成果少一些,这与国家对低碳试点的要求有一段距离。因此,学术界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应该得到强化,需要把更多的省会城市和主要代表性城市纳入分析视野之中,扩充地级市CO2排放峰值的研究容量,从而为国家CO2排放峰值目标的进一步分解提供重要的研究基础。

(三)对区域CO2排放峰值研究的总体性评价

综上所述,学术界在中国区域CO2排放峰值问题上,主要基于情景分析思路,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有利于在实现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过程中,明确各个区域层面的责任与贡献,特别是有利于通过低碳试点工作的展开,构建完成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区域架构。尽管有研究表明可以在效率视角下,对中国的CO2排放峰值目标进行省域分解(王勇等,2017)[44],但总体而言,目前的研究还不够集中,不利于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进行重点区域分解和全部省域分解。今后,需要重点对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CO2排放峰值实现情况进行比较研究,明确各个地区对中国整体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的作用效力,以便确定每一地区在国家实现CO2排放峰值过程中的贡献。同时,在考虑了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等经济发展差异的基础上,详尽分析这些地区中各个省域CO2排放达峰情况,可以为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有效的省域分解提供重要基础。进一步看,以主要的地级市为研究尺度,深入分析中国推进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可以为促使该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更可靠的区域保障。

四、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产业分解研究

产业是消耗能源的实体部门,中国及其不同区域层面CO2排放峰值目标的落实最终要依靠产业部门。然而不同的产业部门存在不同的能源消费量,例如,根据2016年的《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在2015年,工业能源消费比重高达70%(其中,制造业能源消费的比重近60%),服务业能源消费比重突破16%,生活能源消费比重为11.7%,而第一产业和建筑业能源消费比重不到2%。在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体系下,碳排放在不同产业所占的比重和能源消费在不同产业所占的比重大体一致,从而促成了学术界对产业CO2排放峰值现有研究的关注点。目前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业及其制造业,也有一些对农业和服务业CO2排放峰值的研究成果。

(一)对工业CO2排放峰值的研究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也是化石能源消费和CO2排放的大户。正如陈诗一(2011)[45]的研究结果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产值占全国GDP的比重仅为40.1%,却消耗了全国67.89%的能源以及排放了全国CO2的83.08%。所以,推动工业CO2排放尽早达峰是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实现的关键。因此,学术界重点对工业CO2排放峰值时间和水平进行了研究。

整体看来,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以较大概率出现在2030年之前,其峰值水平大体是中国CO2排放峰值水平的70%左右。这一方面的成果主要集中于郭朝先、郭士伊等的研究上。如郭朝先等(2013)[46]从主要发达国家工业部门CO2排放变动经验出发,指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变化、“去工业化”式结构调整、石油危机爆发等多因素的影响下,发达国家的多数高耗能工业已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达到了CO2排放峰值。而后,郭朝先(2014)[47]基于系列计算,又对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进行了研究,认为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可能出现在2030年,其水平为73.7亿吨,此峰值占中国能源消耗导致的CO2排放峰值的比重大体为74%左右,紧接着,他又进一步认为在工业内部结构调整和绿色能源的作用下,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有望提前5年即于2025年前后出现,其水平降低至66亿吨左右。无独有偶,郭士伊(2016,2017)[48][49]也研究了该问题。他指出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可在2020—2030年出现,其峰值水平在70亿~80亿吨。此外,他还认为在2020年左右,中国部分工业CO2排放会率先达峰,到2030年之后,工业CO2排放进入下降的快速通道。

在上述基本判断的基础上,一些研究则进一步对此提供了证据支撑。随着以钢铁、水泥等为代表的传统工业产量将在2015—2020年达到峰值且进入平台整理期,中国钢铁、水泥工业CO2排放峰值出现在2015—2020年,其水平分别为12亿~13亿吨和12.6亿~13.3亿吨(温宗国,2015)[50]。对水泥工业CO2排放峰值的判断获得了Gao等(2017)[51]研究的实证,他们认为无论是基线方案,还是最佳实践方案,中国水泥工业CO2排放都能在2020年之前达峰。此外,Li等(2017)[52]通过研究中国电解铝工业(primary aluminum industry)峰值状况,指出中国电解铝工业在一些政策施加影响下可在2021年出现CO2排放峰值,其水平为5.65亿吨。

如果工业CO2排放要早于全国CO2排放达峰的话,需要工业的主体即制造业尽早达峰,这是因为制造业CO2排放峰值的时间和水平决定了工业CO2排放峰值的相应情况。因此,学术界需要对制造业CO2排放峰值作详细的研究,从而为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的确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邵帅等(2017)在这方面做了重要的分析。他们基于蒙特卡洛模拟,通过对2015—2030年制造业CO2排放的潜在演化趋势进行动态情景分析,认为在基准情景和绿色发展情景下,中国制造业CO2排放在2030年之前并不会出现达峰迹象;但在技术突破情景下,它将有较大可能在2024年达峰。根据这一研究,中国制造业CO2排放在2025年之前达峰的条件在于实现技术上的突破,特别是以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为主体的绿色技术体系。应该警惕的是,如果中国制造业在2030年之后才达到CO2排放峰值,这可能产生系列连锁反应。这说明,如果中国制造业CO2排放不能在2030年之前达峰的话,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也不能在2030之前实现,进而中国CO2排放峰值更不能在2030年之前达到。这意味着制造业CO2排放峰值的情况,不仅决定着中国工业CO2排放的达峰情况,而且也决定着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实现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业行业都能在2030年之前实现CO2排放峰值。例如苏楽榮等(2015)[53]指出在电力需求高增速情景下,中国电力工业将在2034年达到CO2排放峰值,其水平为59.5亿吨,而在低增速情景下可提前至2031年达峰,且其水平下降7.7亿吨。这就意味着在产业发展、能源消费和CO2排放三者耦合关系的作用下,不同工业实现CO2排放峰值有着不同的条件制约因素、达峰动力机制以及自我调节适应机制。所以,中国在安排工业CO2排放达峰路径和政策时,应该密切注意这种异质性。工业行业的异质性决定了中国工业在实现CO2排放峰值的过程中,应该科学区分优先达峰行业、适中达峰行业等不同类型。这种异质性的认识得到了贾晓薇(2016)[54]的支持,她以EKC理论为支撑,对不同性质的工业行业CO2排放倒U形规律进行了探索,认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存在倒U形曲线,但目前尚未达到拐点,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EKC曲线则基本呈线性趋势。

当然,学术界关于中国工业CO2排放能否在2030年之前达峰一直存有担忧,即在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年份问题上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根据刘晓辉和闫二旺(2016)[55]的研究判断,中国工业CO2排放到2035年才达到峰值,尽管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能明显降低中国工业CO2排放峰值水平,但不能影响峰值时间。如果这种研判属实的话,中国CO2排放也定然在2035年之后达峰。

虽然存在一些研究成果对此表示忧虑,但是总体而言,根据前面的分析,中国有很大希望在2030年之前即2025年左右达到工业的CO2排放峰值,其原因在于一些工业产品生产量基本饱和,加之能源结构的清洁化调整,当然还包括技术进步、能源效率提高以及减排控排政策的实施等。

(二)对其他产业CO2排放峰值的研究

除了对我国工业CO2排放峰值的研究以外,也有一些对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CO2排放峰值的研究,这为辨别中国CO2排放峰值在产业间的总体责任分担情况提供了客观依据。

从农业方面看,正是因为气候变化危及粮食生产,影响粮食安全,学术界关心并研究气候变化和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农业在推进CO2排放峰值实现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贡献不可或缺。农业实现CO2排放峰值,不仅有利于农业本身的低碳发展,实现粮食生产波动的平滑控制,而且有助于国家层面峰值目标的实现。颜廷武等(2014)[56]对此做了细致的研究,他们利用环境库茨涅兹曲线理论对中国不同地区省域农业CO2排放峰值进行了分析,认为东部和中部大多数的省域农业CO2排放已经达峰,未达峰省域的农业CO2排放达峰所需时长也有所区别,具体来讲,甘肃、重庆、吉林、青海在5年内可达到峰值,宁夏、安徽、黑龙江、陕西在6至10年内可达到峰值,西藏、内蒙古、江西、云南、贵州分别需要12年、14年、21年、23年、32年才有可能达到峰值。这一研究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除了上述所列的13省域农业CO2排放没有达峰以外,其他大部分省域均已达峰,这就为中国农业CO2排放的整体达峰提供了前提和基础。二是再次透视出区域因素在农业CO2排放峰值实现中的重要影响。三是如何加速通过改变原有的以化肥和农药使用为代表性的农业高碳生产方式,助力农业尽快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将成为学术界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从建筑业来看,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中国城镇化率不断攀升,早已超过50%,从而使中国进入了城市社会。在这样背景下,中国建筑业发展势头进一步得以明朗化。然而建筑业是中国CO2排放的影响因素,并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升级,建筑业对中国CO2排放的影响日益增强。所以,在研究中国CO2排放峰值的体系内缺少不了对建筑业CO2排放峰值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以纪建悦和姜兴坤(2012)[57]为代表。根据他们的研究,中国建筑业在高、中和低三种情景下CO2排放分别于2021年、2034年和2061年达到峰值。但还需做进一步分析,一方面,中国建筑业在2021年达到CO2排放峰值的可能性较小,其原因在于在化石能源没有较大程度改变的前提下,中国城镇化到2021年尚不能实现突破性的低碳转型。另一方面,按照常规的城镇化模式,中国到2061年早已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所以,综合来看,中国建筑业达到CO2排放峰值最好选择在2035—2040年,然而,这需要学术界加以深入研究。

从服务业看,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中国服务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服务业比重已经超过50%,成为国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随着该产业的发展,中国服务业对能源需求不断攀升,在当前化石能源为主的体系下,引起CO2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学术界少不了对服务业和CO2排放峰值关系的研究,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梁云和郑亚琴(2014)[58]、纪建悦和孔胶胶(2012)[59]。前者尽管没有直接对中国服务业CO2排放峰值进行系统的研究,但是他们基于CO2排放库兹涅茨曲线理论,重点研究了以发展服务业为标志的产业升级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影响,发现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会使该曲线向左下移动,因此,中国CO2排放峰值会提前到来。而后者研究了服务业中具体行业的CO2排放峰值情况。根据其研究,中国海洋交通运输业CO2排放可在2030年之前出现峰值。从以上研究中可以看出,虽然一些学者分析了服务业发展对中国CO2排放峰值影响和某个具体服务行业的CO2排放峰值,但尚未出现从整体性和分行业性角度对中国服务业CO2排放峰值进行全面的研究。因此,学术界应该在这些方面尝试做一些适当的拓展。

(三)对产业CO2排放峰值研究的总体性评价

由上可知,学术界在产业层面的研究上,主要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建筑业CO2排放峰值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此外,也深入研究了产业结构、行业结构调整对中国产业CO2排放峰值的影响。这为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产业实现路径安排提供了理论支撑。

但是,从研究的重点看,学术界主要集中于工业CO2排放峰值的研究上,而较少考虑其他产业CO2排放峰值。这可能不利于确定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实现的产业体系和架构,也不利于中国在推进产业CO2排放峰值实现过程中优先达峰产业的确定,以及中国在CO2排放达峰过程中为每一产业低碳发展确定适合的路径、政策与手段等。所以,中国在实现产业CO2排放峰值的路径安排中,应该根据不同产业和行业实现CO2排放峰值的难易程度,按照不同产业先后达峰的原则,合理安排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实现的产业路径。如果能建立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产业体系的整体达峰图景,那么,中国CO2排放达峰的产业路径就非常清晰,从而可以通过产业的达峰路径来调控中国CO2排放达峰目标的实现进度,这样就可以把产业发展和中国CO2排放峰值有机融合在一起。这对于学术界研究产业在中国CO2排放峰值实现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

五、达峰政策的研究:完成CO2排放峰值目标的保障

达峰政策是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实现的保障,研究中国CO2排放达峰政策成为学术界应有的内容之一。从目前研究现状看,已有研究在分析某一宏观、区域或产业CO2排放峰值时,顺带引出达峰政策,较少对达峰政策单独地成体系研究。因此,对达峰政策的分析尚缺乏较为系统性的框架。尽管如此,学术界提出来的达峰政策对保障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从政策内容上看,这方面的主要研究包括:Liu等(2015)[60]为中国如期在2030年实现CO2排放峰值提出了政策建议:第一,从强化各省域CO2排放峰值目标角度细化达峰政策设计;第二,从构建保障透明的CO2监测、报告和核证体系角度出发,完善达峰政策的量化研究;第三,从拓展CO2排放权交易范围角度介入,实施严格的碳交易政策与制度,切实做好由试点省推广至全国范围的工作;第四,着力在中国欠发达地区,大力推进绿色技术。而张建民(2016)[61]为中国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主要包括节约能源政策、能源优质化政策和引导经济适度发展的政策。毕超(2015)[62]建议中国制定CO2排放达峰的政策包括:推动能源结构的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同时,通过改革完善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消费税等为主要内容的财税体系,大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方式集约化水平。刘长松(2015)[63]提出的达峰政策涵盖推动低碳技术进步、管理和改变消费行为、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科学设计减排政策并降低其经济社会风险等。柴麒敏(2015)[64]则进一步建议从分阶段、分区域、分行业策略出发设计低碳发展政策,同时有效协同自上而下的政府规制创新和自下而上的市场机制创新。

达峰政策是中国顺利促使CO2排放达峰的有力支撑,为中国CO2排放达峰设计出有效的政策体系理应成为研究中国CO2排放峰值的重要内容,可是从上述研究成果看,研究较少,更没有独立的成篇成章的政策体系。所以,今后系统化分析达峰政策及其体系将构成未来研究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避免“就政策论政策”,突出达峰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对促使中国CO2排放尽早达峰的能源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技术政策、贸易政策等的研究,重点找出这些达峰政策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条件限制等,以提高达峰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避免“单一政策论”,提倡达峰政策体系的优化组合。根据公共政策理论,优化组合的政策体系远比单一政策更合理。所以,在研究促使中国CO2排放尽早达峰的政策时,在梳理单一达峰政策基础上,应该对不同的达峰政策组合有所增进研究,在中国推进CO2减排和实现峰值目标的过程中,深入研究这些不同的达峰政策组合的功效,从而为中国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保驾护航。

三是需要强化达峰政策的附带影响。这种附带影响至少反映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助推中国CO2排放峰值实现的过程中,减弱中国CO2排放达峰带来的经济社会代价;第二,在保障顺利实现中国CO2排放达峰目标的同时,在更大程度上对中国环境治理有所助益,以利于中国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和美丽中国的构建。

所以,中国CO2排放达峰政策的功效在于:一是确保中国CO2排放达峰的道路不偏向。二是确保CO2排放达峰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最小化,使达峰政策对中国经济社会带来代价能够得到平滑减弱。三是最大程度强化达峰政策的其他生态效益。

六、研究共识、分歧和展望

国内外众多的研究成果为把脉中国CO2排放峰值走向、达峰路径与政策提供了重大的参考价值。从研究脉络看,这些研究既取得了一些共识,也存有一定的分歧,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学术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一)研究共识的取得

中国CO2排放峰值成为国内外研究关注点,由此推动了相关决策的制定与实施。目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彰显出有效的“引领力”。通过切实有力的减排行动,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指日可待。

中国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的方案可以从分区域分解和分产业落实来考虑。不同省域经济体之间经济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因此,中国CO2排放峰值的目标应该且必须分解到各区域、各省域,只有这样,才能共筑起完成国家达峰目标的战略格局。同时,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区域省域层面,减排CO2,尽早并以较低水平达到CO2排放峰值,最终还要靠产业来落实。为此,中国应该从产业转型的结构优化中,站在新型工业化推进的发展历程的高度,把握不同产业实现CO2排放峰值的不同路径,以便形成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的产业框架和基础,进而提升不同产业的碳生产力水平和竞争能力。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分解安排,中国在产业CO2排放峰值目标和不同省域CO2排放峰值目标完成的基础上,顺利并尽快以较低水平促使CO2排放达峰。这不仅可兑现中国的国际承诺,而且还利于中国在后CO2排放峰值时代对新经济发展方式、模式与道路的判断与选择。

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中国应需明确其具体的行动纲领:以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与转型为切入点,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动力,通过发动先进的技术革命,积极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低碳转型,以此形成中国CO2排放达峰的行动计划。具体来讲,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下,通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普及,大幅度实现能源消费结构的清洁化调整,为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实现和中高速经济发展提供清洁动能基础;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中,通过经济发展的服务化、生态化、智能化等,促进服务业发展、制造业绿色低碳化发展,从而为中国完成CO2排放峰值目标奠定实体物质基础;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作用下,发展有利于提高能效和碳生产力的现代化技术,促使CO2排放的捕捉、利用,从而为该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保障。一言以蔽之,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转型升级,中国具备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基础、条件和动力。

基于此,中国可形成推动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话语体系,积极承担与大国身份相应的国际责任,树立良好的大国形象。从碳减排的国际责任到应对气候变化的经验,再到推动国际气候协议的达成等角度,中国应该通过多种形式的国际能源、环境和气候合作机制,维护好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体系和秩序,以此推动国际社会对中国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方案和行动的认同,从而为中国在新时代实现中国的强国复兴之梦赢得更多的国际空间。

(二)研究分歧的存在

国内外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峰值时间或者年份;二是峰值水平。从以上研究脉络中可见,国内外学者关注峰值时间的程度要远远高于对峰值水平的关注。这是因为,峰值时间较为敏感,对全球温度控制目标的实现更为棘手一些。而峰值水平则可以通过碳减排来调控,并且从目前中国的努力中可以发现,采取的有效措施都可降低排放水平。由此对中国CO2排放峰值形成的研究立场,可以归纳为“2030年(或之前)”和“2030年之后”两个派别。绝大部分国际学者和国内学者都倾向于认为中国可在2030年(或之前)完成峰值目标,少数学者认为中国适宜在2030年之后达峰。

同时,研究峰值的方法形成了不同的方法论体系,且各有侧重。归纳来说,主流的峰值分析方法是情景分析法,该方法可研判不同情景路径下中国CO2排放峰值的情况,并且给予政策制定者一定的选择空间,用来判断哪一种情景路径是合适的。除此以外,支撑情景分析法的还有自主研发的模型、IPCC主导的模型、CGE模型、经济计量方法等。正是在不同的研究方法体系中,中国CO2排放峰值结果才有所差异。

对研究分歧的存在,我们应该秉持客观的态度。由于学科背景、研究方法等的差异,对同一研究对象的分析结果可能有很大分歧。但是,这不能成为取得共识的妨碍。我们可以通过集成不同领域的专家智慧,对中国CO2排放峰值问题进行“三堂会审”,以便在中国不同层面的CO2排放峰值研究领域取得较为一致的认识,从而更大程度上推动相关领域进一步进行探索性再研究,进而深化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三)未来研究的展望

1.亟须构建中国特色的CO2排放峰值理论框架

当前国内外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对中国不同层面CO2排放峰值的定量判别上,而缺失对中国CO2排放峰值形成的学理研究。换句话说,我们基本上清楚地掌握中国CO2排放峰值及其目标实现的方案,属于“是什么”的范畴;但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CO2排放为什么会存在峰值规律,对这一“为什么”问题的理论研究尚缺乏有力的分析。

尽管环境库茨涅兹曲线理论能给我们提供些启示,但是要深入探讨经济—能源—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这一理论尚未满足研究的需求,这意味着对该问题的研究愈加紧迫。CO2排放峰值规律是一个由经济学现象而总结出来的反映CO2排放变动趋势的概括性学识。为了探寻本源,我们需要透过“峰值现象”,寻找现象背后的理论阐释。所以,对CO2排放为什么呈现出峰值的现象和规律,需要给出合理的经济学理论阐释,才能有助于实现研究层次的螺旋式升级,进而用中国案例,构建包含中国特质的CO2排放峰值理论框架体系,以期方便地与发达国家CO2排放达峰的情况进行比较,找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在CO2排放达峰上的异同之处,以此凸显中国CO2排放峰值理论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借鉴作用和启发意义,这有助于检验CO2排放峰值理论的普适性,为全球CO2排放峰值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2.强化中微观层面中国CO2排放峰值的研究工作

目前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区域和产业层面研究成果较为欠缺,并且区域层面上主要散落在对不同省域CO2排放峰值的研究上,缺乏基于同一分析框架对中国不同区域和不同省域CO2排放峰值比较的研究,而这些比较研究可优化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区域分解。与区域层面的研究相比,对产业层面的CO2排放峰值研究更应加强。当前,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产业层面研究,主要以代表性行业如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为主,尚未建立起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实现的全产业(包括农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等)分析框架,对这些不同的产业实现峰值的路径也缺失详尽的综合分析、比较分析和图景分析。同时,在微观机制方面,还应该结合CO2排放峰值的理念,注重对促使企业调整生产方式和人们调整生活方式的研究。

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国CO2排放峰值研究方向的三个突破与拓展:(1)构建区域CO2排放峰值理论框架,并深入研究中国不同区域峰值的情景、路径与对策,刻画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区域贡献和格局;同时,在各自所处的区域范围内,详加区分不同省域为实现CO2排放峰值目标所承担的责任,为各省域的峰值贡献进行定量化评估。(2)研究设计产业CO2排放峰值的理论框架,对不同产业部门、不同行业在中国CO2排放峰值的版图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应该深入细化研究。(3)在微观层面(如企业和家庭)生产和生活方式上,应该融入CO2排放峰值的约束。这样,中国CO2排放峰值的研究就可形成“宏观—中观—微观”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的理论分析架构和体系,也就完成了中国CO2排放峰值理论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不同层面的全覆盖,实现了CO2排放峰值理论在中国不同领域内拓展和应用。

3.系统化研究中国CO2排放峰值的政策体系及其效应

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实现,需要系统化的政策体系作为保障。尽管目前的研究指出了达峰政策清单,但在达峰政策对中国CO2排放峰值影响的研究方面还处于较为薄弱的状态。所以,今后可在这一领域内系统研究不同达峰政策及其组合体系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差异化影响,其主要意义在于:探寻政策与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的理论关联,走出政策对中国CO2排放峰值影响的认识误区。应对作为公共物品性质的气候变化,政府部门应该处于主导的地位,因此,针对中国CO2排放峰值目标,政府制定的政策应该注重有效性、精准性和差异性。所以,在理论研究上,我们应该给出政策与中国CO2排放峰值的关联机制和影响效果,并综合不同的达峰政策,探讨其静态、比较静态及动态影响,从而为我们进一步认识达峰政策在CO2排放峰值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奠定基础。

4.深入研究CO2排放达峰对中国经济社会的综合影响

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CO2排放峰值正处于聚集共识期。如果从研究链条的完整性上考究,对中国CO2排放峰值还缺乏重要一环,即CO2排放达峰对中国经济社会的综合影响,特别是清楚地界定利弊特征。

经济发展、能源消耗与CO2排放是一个相互制约的系统,CO2排放达峰倒逼着化石能源消费峰值的出现,在可再生能源没有充分配给之前,如果能源系统不能自我调整,就会制约经济发展,这是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CO2排放峰值的达到,将带来意料之中的协同效应。(1)环境污染排放峰值随之到来。CO2排放峰值要求化石能源消费峰值也尽早达到,进而由消耗化石能源而导致的诸多环境污染排放也肯定走向峰值平台通道,并也最终达到峰值。这意味着,随着CO2排放峰值目标的实现,中国环境质量再一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进一步明显推进,美丽中国的目标也会随之实现。(2)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威胁进一步减弱。CO2排放峰值和环境污染排放峰值的到来,标志着环境排放与污染的不断减少,从而为实施健康中国的战略创造条件。(3)中国经济社会的福利水平获得帕累托改进。在CO2和环境污染排放峰值时代,中国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资源环境容量不断扩容,由此而来的中国经济社会福利状况进一步好转。

猜你喜欢
达峰省域峰值
“四单”联动打造适龄儿童队前教育峰值体验
迎接人口“达峰”
实现碳排放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的协同治理路径
基于统计学的中国典型大城市CO2排放达峰研究
肺功能检查在小儿大叶性肺炎预后评估中的应用
省域高速公路网络信息安全动态防御体系研究
省域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思路与方法研究
宽占空比峰值电流型准PWM/PFM混合控制
基于峰值反馈的电流型PFM控制方法
我国省域创新产出的空间特征和时空演化——基于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的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