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四川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既要完成国家的“规定动作”,也要增加一些“自选动作”;既要全省“一盘棋”,但也不搞“一刀切”。为此,在指导思想上,《工作方案》明确,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实施范围上,要求在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鼓励县级城市(含县城,下同)、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工作目标上,对国家重点城市、省级示范城市、一般地级市和县级城市、乡镇、农村,提出了不同阶段的主要目标。具体来讲,成都市要带头做起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全省树立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他地级城市要全面启动,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级城市和县城要有所行动,在有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乡镇和农村要提上日程,通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等方式,促进和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