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
近年来,伴随社会转型期一些矛盾的日渐凸显,网络等新媒体技术的广泛普及,校园文化的多元化发展,高校突发事件频频发生,校园的安全稳定隐藏了诸多威胁。“高校突发事件”这个潜在的毒瘤,应该成为思想政治工作者需要重点关注和警惕的问题。
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从政府层面到学校层面,特别是学生层面,都应该树立强烈的法制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有一个良性的制度环境。
明晰高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法治化的内容。涉及学校安全,与教职员工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内容,都应该包括在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中,都应该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要做到有法可依。对于高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内容分类,有利于高校管理者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和评估。对于大学生在学习、生活、求职中容易出现的突发事件,要预先防范,为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塑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完善高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法治化的程序。从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到评估等,都要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公开透明。一方面,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要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加以保证。例如,对校园设施的检查、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学生情况的排摸等都必须严格执行,坚决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在高校突发事件中,管理者要把一切问题以规则加以解决,正确处理学校与家长之间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通过完善的制度使双方减少对立的情绪,真正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
明确高校突发事件中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首先,要坚持校方的有限责任原则。对于高校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处于突发事件处置的后期。现实中,突发事件对高校中的每一位成员来说,自身都是受害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所有人的利益都是一致的。无论是教师、学校的管理者还是学生本人,都要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才能达到根本的治理效果。每一位个体都是高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过程中当然的主体,都必须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其次,要明确家长在高校突发事件中的角色和责任。这具体表现在:第一,家长切莫有推卸责任的心理,想当然的认为学校“无所不能”,认为学校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第二,家长切莫有侥幸心理,面对突发事件产生消极心理,讳疾忌医,不愿承认现实,认为自己距离危险还很遥远。以上两种心理都是不可取的,在现实中很容易贻误时机。
总之,要对高校突发事件进行及时的责任认定,对由此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处理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作为学校,必要时要对学生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但是调解过程中要做到于法有据,让家长真正信服。
高校突发事件应对的首要原则是预防。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要形成系统化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相关资源的系统利用,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资源、信息资源等。二是以系统的思维进行危机的预防与干预。从理论上讲,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涉及管理学、心理学、精神病学、法学等相关理论的应用。这决定了高校突发事件预防处置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然要求跨越理论上和实践中的不同部门进行融合。
首先,真正树立“属于学校的给学校,属于社会的给社会”的责任分担理念。只有明晰各自的责任,才能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专业作用。
其次,增强高校突发事件中积极的干预力量,发挥每一位成员的主体性。在突发事件面前,学校及所在的社区已经成为一个利益紧密相连的共同体。在突发事件面前,所有的机构、人员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及时保证学生的健康安全和财产不受侵犯,将学校营造为一个安全的社区。
最后,与平级机构如学校周边的相关机构------所在区域的消防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公安部门、非政府组织、民间机构等,形成一个横向的交流体系。保持消防、公安、医疗、保险等保障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成立统一的调度中心,能够随时受理突发事件,及时调动相关资源,从而可以及早应对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往往能够取得积极的效果。
具体处理高校突发事件的专业人员,不仅要受过正规的专业训练,而且要具有丰富的谈判、组织、协调、资源调动、领导力等实际经验。由于受人力资源的限制,在现实中,高校的心理教师、保安人员等往往承担着相应职能。但是,在突发事件发生之际,由于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实际经验,他们往往不能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甚至还容易起到反面效果。所以,对高校突发事件处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及在关键时刻寻求专业救援人员的帮助,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学校的安全器材、体育设施、办公设备、教学仪器的采购要经过严格的招标与质量认证,学校对教学设施的安全评估要做到无一遗漏。对与学校各种器材供应者的资质,要有严格的要求,保证所有的硬件设施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要做到制度化,切忌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要真正建立起校园安全评估的长效机制。
其次,对潜在风险进行确认,对突发事件隐患及时上报,寻求解决途径。例如,对于消防安全的评估,《消防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组织有义务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再次,加强对学校的整体评估,重视评估的科学效果。对学校的安全评估不能完全采用结果评价的方法,而要采取过程评估,在动态变化中发现评估中的问题,以便于进行及时的干預。
最后,加強风险评估。虽然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风险的预防也是必不可少的。第一,要建立风险评估的常态化机制,并建立风险的有效机制,将风险的发生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减少风险转化成突发事件的可能性。第二,要发挥学校每一位特别是学生的主体性,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每一位成员都要树立“学校安全守门人”的意识。
首先,建立高危学生数据库。高危人群的主要特征表现为有生理障碍、心理障碍等。其中,生理障碍主要指先天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传染病等,学校对这些病症的危害要有清晰的认知。学校要建立高危学生数据库,告知相关部门如体育部、心理咨询中心、校园安全部等,给予高危学生必要的关注,同时要注意对其隐私的保护,及时排除其心理上的障碍,避免其收到二次伤害。
其次,完善心理问题的识别、筛选、干预、转介机制。特别是对于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学校的心理咨询工作人员限于其专业背景,必须建议来访者到相应的机构进行治疗,以免延误时机。当前,必须规范心理疾病以及精神卫生疾病的治疗程序,以免出现脱节的情况,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尽管家长对自己孩子比较了解,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的心理学、精神病学方面的知识,加上存在“看心理医生丢人”的传统心理,往往导致其不愿向专业的机构求助,结果容易错过最佳时机,最终酿成惨剧。
首先,学生要树立法治意识,不仅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到学校开展的各项事务中。
其次,高校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其中学生又是数量最大的群体,因此只要每个学生都能够充分承担起责任,勇于充当“守门人”的角色,那么突发事件的频率就会减少很多,其影响也会大大降低。
最后,学生要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提升自我保护的技能。其一,要勇于对各种恶习予以拒绝,对于酗酒、吸毒、校园暴力的危害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有清醒的认识。其二,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求生技巧。例如,在突发火灾、出现灾难性天气的情况下,知道如何自救。其三,要勇于寻求必要的帮助,如进行心理咨询、精神病咨询等,正视自己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加成熟,勇于面对和化解突发事件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面对高校突发事件,必须形成相应的处置程序,抓住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主要矛盾,采取有效的方法,以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及时调动相关资源。资源的调动包括人、财、物等资源,主要包括医疗资源、消防资源、公安资源、社工资源等。突发事件的首要特点是发生的速度非常快,这就意味着它在短时间内会造成伤害。因此,要迅速组成救援小组,对受害人进行生理、心理上的援助。突发事件处置的效果与介入时间的早晚成正比,即介入的时间越早,突发事件的破坏程度越轻。过了突发事件处置的关键期后,处置起来就会非常困难,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生理干预与心理干预齐头并进。在高校突发事件处置阶段,安全是首要任务,所有的救援者都要将教师、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其一,要保证当事人员脱离生命危险,控制突发事件伤害范围的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其二,对于受害者心理的疏导要同时进行。
控制情况,平稳事态。对于事故的易发环节,要进行及时的整理与梳理,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对于事故的伤害,要及时采取措施,以免伤害持续扩大。在现实中,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是因为错过了最佳干预时机,从而酿成了惨剧,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风险防御与事后处置机制。要充分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力量,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当突发事件平息之后,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对突发事件进行后续跟踪与评估。然而,在现实中,这一环节经常被忽略。这一环节的根本目的就是巩固前期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反思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和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重新调整学校的突发事件干预方案。这可能是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成败得失,以便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邓亚男.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研究[D].浙江理工大学,2016.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