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亚经济联盟新闻服务处4月16日消息:2019年4月1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制定了欧亚经济联盟《酒精饮料安全的技术法规》过渡性条款,该规定性条款将于2021年1月9日生效。
根据规定:在2024年1月9日之前,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相关酒精产品依据联盟或所在成员国的相关立法取得产品符合性声明及证书的可允许其生产及销售,但产品必须在制造商规定的保质期内流通。
注:欧亚经济联盟《酒精产品安全技术法规》于2018年12月由欧亚经济委员会通过:规定了酒精产品的安全要求及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其他要求;为EAEU各成员国制定了酒精产品标签、包装及取得符合性声明及证书的强制性要求。
(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