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中线京石段质量监督与成效分析

2019-02-14 13:13:58许玉生
水利技术监督 2019年1期
关键词: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实体

许玉生

(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河北 沧州 061001)

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河北段分为三部分,由河北省工程建设管理局代建,分属3个建设项目部建设管理。第三工程建设项目部位于易县境内,工程建设范围全长43.78km,分为4个监理标段(J12—J15标)和15个施工标段(S36—S50标),河北质量监督站在第三工程建设项目部设立质量监督第三巡查组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本工程段渠道设计流量为60~100m3/s,加大设计流量为70~120m3/s,设计水深4.5m。沿线分布62座交叉建筑物,其中大型建筑物6座,左岸排水建筑物25座,渠道交叉建筑物4座,控制性建筑物3座,交通桥23座,施工合同总金额10.75亿元。

依据《水利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直属项目站工作手册》规定的任务内容及NSBD10—2007《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巡查组制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监理、设计、施工及有关产品制作等工程参建单位的资质复核;对工程项目划分的审查确认;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体系的建立及复核检查;对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及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加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以及分部工程以上的各验收工作并予以核备。

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不代替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自身对工程应负的质量管理责任。工作方式主要以巡查、抽测为主,通过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上把握工程建设质量和结构使用功能安全。本着监督、帮助、促进、提高的原则开展工作,加强与各参建单位的沟通,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1 监督过程

按照编制的年度监督计划及工作任务,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灵活开展不定期不定时的巡查检查和抽查抽测。通过提高监督的频次及时把握真实准确的工程信息,发现问题跟踪问题直至监督其解决完善。这个过程概括起来就是对各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1 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主要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单位的质量服务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工程参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机构设置、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等是否已建立健全;与工程质量保证和检验相关的工作管理流程与责任人、与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相关的流程等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到图表上墙,分工明确,责权清晰。对执行不力的单位通过加大整改力度,直至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和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通过督促、改进、提高,使得各工程参建单位质量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1.2 参建单位及人员资质的监督检查

工程开工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进行复核,检查其与投标书是否一致,资质资格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要求。考虑到南水北调工程重要性,重点加强了对人员资质的监督检查,如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情况及调换是否满足资质资格及合同要求,各单位专业配备人员是否合理,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各部门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通过人员资质的把关保障各参建单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员配备专业素质更高,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1.3 建设实施阶段施工质量行为监督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也是工程产品形成的主要阶段,对该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保障工程质量意义重大,施工质量行为监督主要针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并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期间。不定期抽查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管理工作是否及时有效;经常性的不定期抽查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工程质量抽检、平行检测、质量等级评定复核、质量缺陷处理、工程验收等情况是否得到全面有效控制;经常性的不定期抽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正常,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到位情况,三检制落实情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质量事故与缺陷的处理、工程验收情况等是否得到有效保证;不定期抽查设计单位现场服务、图纸供应与设计变更、各类质量评定与验收的参加情况等。对各参建单位的监督检查结果填写质量体系检查登记表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以质量体系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相关单位予以纠正和完善,对问题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4 工程质量评定与检查验收的监督

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环节监督要点主要有:抽查施工工序检查检测项目原始记录是否齐全、真实完整;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是否及时、填写是否规范,监理工程师复核是否及时、签字齐全、等级评定符合规范要求;重点检查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检查施工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记录情况,处理后质量评定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率、优良率情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否及时汇总上报。对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为经常性的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通知项目法人,并抄送相关单位。

在工程不同验收阶段,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有所不同。由于南水北调工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开工初期制定了由建设项目部、质量监督巡查组、设计单位代表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组成的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的基础建基面、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各分部以上的工程验收项目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由巡查组予以核备。验收环节的程序是“先内业后外业”,首先对工程资料进行检验,对施工单位三检制的落实情况以及支持性工程资料的完备性予以检查,对监理单位是否经过复核及检验签字进行检查,内业满足要求后再进行工程现场的实体质量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字确认,由于采用五方联合检查验收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评定与检查验收环节把控更加认真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缺陷和不足之处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通过控制以上各主要节点质量,牢牢把控住工程各环节节点质量关。既保证了验收工作顺畅,又使得工程优良率大大提高。

2 工程建设实体质量监督

实体质量监督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筑材料、中间产品、大型预制构件及建设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并视具体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2.1 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督检查

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保证建筑物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安全的首要条件,对施工单位主要监督检查其建筑材料、中间产品的出厂质量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出场归档记录是否完整,材料是否按进场批次或数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的建筑材料、中间产品及建筑实体质量等自检情况进行了核验并按规定进行了抽检。

区别于施工单位的自检和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和抽检,巡察组根据制定的工作任务单独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进行了随机抽检,抽查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交由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对质量有异议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随时进行定向质量检查,把好原材料的进场关和质量关。按照抽查比率的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主要建筑材料进行了抽检,共抽查水泥8次,实验结果性能稳定,各项指标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碎石、砂子各6次,合格率达94%;钢筋抽查6次全部合格;砼拌合物15次,合格率90%。通过参建各方层层把关,使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为工程实体质量打牢了基础。

2.2 大型预制件制作的监督检查

工程大型预制件主要涉及跨渠公路桥和农用桥的梁板制作及闸门制作等,为保证构件的制作质量,巡查组不定期到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巡视,对冬季施工的制作单位监督检查其制定的确保制作质量的具体保温施工措施和养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建设及监理单位复核批准文件。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质保措施和监理单位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并及时、到位。参加各制作单位第一片大型预制构件的拆模检验环节,现场联合检查成品制作质量,为后期的批量制作总结经验,消除缺陷。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予以销毁处理,并对施工单位重新制定的详细施工方案和保证措施以及监理单位控制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制作质量。对闸门等不在施工现场制作的大型构件,会同各有关单位到生产厂家联合检查制作质量并参与成品验收。

2.3 工程建设实体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主持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除此之外对工程建设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实体质量进行了自检,检测项目及数量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检测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及时进行了核验,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质量抽检;项目法人是否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建设实体质量进行了抽检。视具体情况,质量监督机构会同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质量有异议的建设实体进行定向质量检查。通过以上对工程实体监督检查,规范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使得从建筑材料,中间产品直到具体施工过程各参建单位各司其职层层把关,确保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

3 质量监督成效

工程建设过程中巡查组通过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采用巡查检查、抽检抽测等工作方式监督检验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了工程实体整体质量的提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施工标段存在的问题如三检制落实不到位、资料表格填写不规范、质量评定资料签字存在代签漏签、隐蔽工程验收支持性资料不全、试验检测资料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缺陷处理不重视、缺陷记录不全、施工过程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工程实体质量缺陷以及监理单位存在的监理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和专业配备不合理、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审核不认真、漏签评定意见、旁站监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等问题,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在监督其落实的基础上对问题形成闭合。经过整改提高使得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更加规范,存在的问题有了明显改进,工程实体质量总体良好。经验收评定,第三工程建设项目部所辖工程段设计单元质量优良,其中:单位工程27个全部合格,优良26个,优良率96%;分部工程372个全部合格,优良320个,优良率86%,其中主要分部工程135个全部优良;单元工程13362个全部合格,优良11670个,优良率87%,其中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1937个全部优良。

4 质量监督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1)质量监督工作实施过程中一般以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形式送达有关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某些单位不及时整改及改正甚至敷衍了事整改不到位的缺乏进一步的处罚措施,使得质量监督工作缺乏力度。

(2)质量监督工作检查检测仪器设备等不完备或缺乏制约了工作的积极开展,使得工程现场检查检测具体工作开展受限,应向采用科学仪器的检测方式转变,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以此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质量监督取费率低,投入资源少,对一般工程而言监督工作难免流于形式。因此应提高取费率,增加投入,以加大监督人员到场抽检的频次,加强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等的有效监管。

5 结语

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实施,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工程建设中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把控工程各阶段施工质量和关键环节,努力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并通过对施工中常见问题及整改进行归纳总结,为今后的类似工程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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