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鑫
(山西省造林局,山西 太原 030012)
经济林在山西发展地域广阔,受益群体大,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基础产业和绿色产业。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经济林产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1.1 经济林市场需求空间大。
1.1.2 立地条件为设施栽培经济林提供了土地资源。
山西北部地区(忻州、大同、朔州3 市)现有大量浅山丘陵地、旱垣地等土地资源,适宜发展经济林,为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提供了丰富的土地资源。
1.1.3 国家为设施栽培经济林提供了全面政策支持。
国家林业局和国务院办公厅最近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将核桃等干果经济林纳入国家木本粮油战略发展规划,采取一系列扶持措施,为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撑。
1.1.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设施栽培经济林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广大林农对发展经济林迸发出极大的热情,为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当前,在山西省北部地区加快推进设施栽培经济林建设时机有利,势在必行。
1.2.1 投入高、效益高、科技含量高。
大同市天镇县汇地农业科技公司,把晋南冬枣引进塞北,打造万亩冬枣产业园区,规划总面积666.667hm2,计划2019 年投资7 000 万元,现已建成20hm2大棚,栽植冬枣树26 000 株,部分已经挂果,成功培育出冬枣苗木5.0 万株,计划年底与合作社农户签订种植合同。该园区建成后,年产值可达3.0 亿元,带动2 000 户贫困农户每年增收3.0 万~5.0 万元。
1.2.2 产品上市早,商品率高,经济效益好。
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圣水沟村6 分地大棚栽植350 株3.0a 生骏枣树,2019 年座果情况良好,预计每株可产2.0kg,总产量可达700kg,测算每公顷产量可达1 200kg,按每公斤40 元计算,亩收益可达48 000元。6 年后达到盛果期,每株产量可达5.0kg,亩产可达3 000kg,产值超过10 万元。
通过对比分析,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经济效益比较高,超过设施栽培蔬菜。
个体老板转型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项目,投入资金多,发展速度快,见效明显。多数合作社和农户处于刚起步阶段,投入资金有限,发展速度较慢,尚未取得明显效益。
设施栽培经济林,只有经过科学、精细的管理,才能取得较好的效益。据调查,部分设施栽培户自身缺乏冬枣科学管理技术,也没有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存在盲目管理的现象。例如,朔州市山阴县兴合农副产品合作社,已建成温室大棚65 座,栽培油桃等反季节水果。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在油桃大棚里兼作油松苗木,导致树势较弱,产量偏低;忻州市岢岚县大棚栽植的油桃和葡萄,管理方法不科学,存在明显病害,产量较低品质不佳。
目前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的多为个体老板和大户,尚处于摸索发展阶段,没有给周边群众起到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由于设施栽培经济林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比较长,多数农户资金有限,只能是试验性发展,速度比较慢。
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设施栽培红枣经济林项目,每个市建设1 000 个大棚,每个大棚667m2(即1 亩),用于发展全省10 大名优品种。全省11 000 个大棚建成后,可年产优质红枣1 650 万kg,效益十分可观。
组织设施栽培相关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培养一批乡土专家和农民技术带头人,解决设施栽培急需的技术问题。鼓励支持农林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组建设施栽培经济林研发组织,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鼓励科技人员有偿转让技术和提供技术服务,建立提高单产与科技人员劳酬、奖惩挂钩的激励机制,在设施栽培经济林基地县开展技术示范和培训。加强设施栽培经济林苗木管理,大力推广优种壮苗,严厉打击销售假苗劣苗的不法行为,严把苗木质量关。
采取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统筹规划的办法,多措并举优化设施栽培经济林发展环境。市、县林业部门要积极向地方政府申请出台扶持设施栽培经济林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多元投入,引导农民科学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产业。
市县林业部门要将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统筹纳入退耕还林、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建设及造林补贴等国家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资金,落实任务。要以市场化运作和群众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对示范园、苗木和良种繁育给予适当补贴。通过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林业大户开展技术推广、科技培训、市场营销等经营服务活动,参与实施相关的建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设施栽培经济林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市县也要制定相关的防冻害、防雨雪、防虫害等“三防”措施。省级已出台政策,安排必要资金,逐步加大对“三防”工作的支持力度。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造林大户,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规模化发展设施栽培经济林。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最终实现共赢。通过政府担保,利用信用贷款、小额扶贫贷款和贴息贷款,解决农民发展干果经济林的资金难题。
按照突出重点、分级推进的原则,省级重点抓优质红枣等设施栽培经济林,在项目和资金上予以扶持,尽快取得成效,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其他经济林,以市、县(市、区)扶持为主,省里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奖励性支持。选择设施栽培经济林重点县(市、区),建设设施栽培经济林示范园,主要搞中低产园改造、新技术应用推广和综合管理示范。通过示范园的典型引导,带动周边群众栽植、管理设施栽培经济林的积极性。
设施栽培经济林示范园建设,要做到精细管护,使示范园成为设施栽培经济林的管护样板基地和技术推广基地,面向本地、兼顾周边搞示范服务。通过技术示范和培训,提高设施栽培经济林的管理水平,为实现在山西北部地区设施栽培经济林的精细管护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