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健康相关的信息。特别是癌症方面,近几年以“致癌物”作为噱头的新闻通常能造成不小的轰动效应。IARC是世界权威的癌症研究机构,其制定的物质致癌性分类,是根据物质对人体造成癌症风险的可能性的分类,除了第1类为明确的致癌物,其余三类分别为可能、无法判定或明确不致癌的的物质[1-2]。但在如红肉致癌事件、酱油和可乐致癌事件、蕨菜致癌事件等热门报道中[3-6],常被媒体甚至专家学者[7-10],将IARC归类为2类、3类的物质,使用“X类致癌物”等命名方式,导致公众理解为致癌物,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恐慌。很多专家学者不得不花大量时间来解释所谓的“二级致癌物”、“二类致癌物”并不是有明确证据证明其致癌效果的物质。 IARC的致癌性分类在国外也引起不少误解和困惑[11-12],而中国的错误命名方式无疑加深了这种误解,并恶化了此种情况。为研究公众对于IARC物质致癌性分类不同中文名称形式的理解及其正确性,探寻更优、误解率更少的中文名称,特开展问卷调查以深入了解。
本调查的问卷根据《问卷设计手册》的指导设计[13]。问卷旨在了解公众对IARC物质致癌风险分类的不同中文命名方式的理解。调查对象有自主回答能力,且自愿参加。调查形式为在线调查。数据使用SPSS 23软件进行分析。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29份。
图1 IARC物质致癌风险分类知晓情况
分析发现,大部分被调查者(78.29%)没有听说过IARC物质致癌风险分类,仅有21.71%的被调查者听说过此分类(图1)。对IARC中“Group1-Carcinogenic to humans”的中文名称“一类致癌物”的调查发现,83.72%的被调查者认为“一类致癌物”具有致癌性,9.30%不确定是否致癌(图2)。对IARC中“Group 2”的中文名称“二类致癌物”的调查发现,62.79%的被调查者认为“二类致癌物”具有致癌性,只有30.23%的被调查者选择正确答案,表示不确定是否致癌(图3)。而即使是听说过IARC物质致癌风险分类,对其有过了解的28人中,能够正确理解“二类致癌物”的仅有11人(39.29%)。
问卷中以“可能致癌物”和“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两种表示形式,来研究被调查者对IARC中“Group 2”的认识。结果发现,26.36%的被调查者认为“可能致癌物”能够致癌,65.89%的被调查者则表示并不能确定是否致癌(图4)。对于另一种中文表达方式“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17.05%的被调查者认为能够致癌,68.22%的被调查者不能确定是否致癌(图5)。交叉分析显示(表1),相对于“可能致癌物”,“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这种翻译方式可以减少被调查者选择“致癌”的比例(降低9.31%),增加选择“不确定是否致癌”的比例(提高2.33%)。卡方检验表明,被调查者对“可能致癌物”与“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是否致癌的认识的显著性水平达0.000,小于0.05,说明被调查者对两种翻译方式中物质致癌性的理解有差异性。检测发现,两种翻译对被调查者“不确定是否致癌”的认识也有差异性。
图2 对“一类致癌物”的理解情况
图3 对“二类致癌物”的理解情况
图4 对“可能致癌物”的理解情况
图5 对“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的理解情况
表1 “可能致癌物”与“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理解交叉表
本调查显示,将IARC“Group 2”的分组翻译成“二类致癌物”后,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其具有致癌作用,说明这种中文翻译不能正确指导大众对IARC物质致癌风险分类的理解,甚至可能导致公众将关注点聚焦在“致癌物”上而引起恐慌。调查还通过“可能致癌物”和“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两种表示形式,来研究被调查者对IARC中“Group 2”的认识。结果表明,相比于“可能致癌物”,“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这种命名方式可以降低被调查者对IARC第2组分类认识的错误率。
为使公众更好地了解IARC物质致癌风险分类,引导公众形成正确认识物质致癌问题,建议正视IARC分类的中文翻译问题,正确引导公众对物质致癌性的认识。有以下四个建议:
(1)避免使用成几类或几级致癌物(如二类致癌物、二级致癌物)的说法, IARC的分组中强调的是物质致癌的风险性问题,而不是将已知致癌物进行类别划分。只有IARC致癌性分类的一类物质才能称为致癌物。
(2)在涉及IATC物质致癌性风险分组时,使用“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等这种更为符合IARC分类原始含义的称呼方式,避免公众对致癌风险的错误理解。
(3)监管部门规范用语,并宣传提倡使用正确的名称。
(4)媒体使用正确规范用语,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