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婧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自2013年精准扶贫方略实施以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更要清楚地意识到现在距2020年我国实现脱贫目标这一时间节点已时日不多,因此政策的效率和效果自然是扶贫工作的关键。然而现实情况有时并不乐观,即便是一些构思完美、设计精良的政策,其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遭遇贫困户的不买账、不配合,即出现“上热下冷”“上急下缓”的现象,成为后扶贫时代需要着力啃下的“硬骨头”。显然这场攻坚战既要有决心,更要有智慧,要不断为扶贫政策注入新的活力方能使其作用价值得到充分发挥。《2015年世界发展报告》明确指出,贫困不应仅从物质资源的匮乏上找原因,还需要从贫困主体的主观思维上加以认识,这就启示我们在扶贫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纳入对贫困人口心理和行为的关切与思考也许不失为提升政策有效性的一个新思路。而行为经济学正是将心理学与经济分析相结合,直接否定了传统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对人们的一些“反常”行为做出了解释,也为我们理解穷人的心理和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从而可以据此对扶贫的政策措施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优化,以最大化地发挥其减贫效应,力争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行为经济学家研究发现,贫困会诱发某些特定的心理结果,比如压力、焦虑、沮丧等等,这些可称作贫困心理特征,往往会导致贫困者缺乏改变自身境况的动力,即所谓的精神贫困,进而倾向于选择较低的努力水平甚至根本不愿意自力更生,只想依靠外部力量来维持生活[1]。而在我国精准扶贫的政策背景下,政府提供的保障资金对一些贫困户来说似乎使得他们理想中的“不劳而获”成为了现实,从而滋生了“有人养我、有人管我”的“等靠要”思想,缺乏内生动力,对政府形成了严重的依赖心理。
如前所述,贫困会导致个体产生一系列所谓的贫困心理特征,而这会进一步影响个体的经济决策行为[1]。有学者通过实验发现,恐惧、压力、焦虑等心理状态能够引起受试者风险厌恶水平的提高[2],由此可以推断,穷人会比富人更加厌恶风险。另外根据前景理论,个体在进行决策时会以现状为“参考点”,进而权衡“维持现状”和“改变现状”的后果,在不确定的条件下,“改变现状”带来损失是有可能的,而“维持现状”一般来说是确定没有损失的,相比于预期收益,个体会对预期损失赋予更大的心理价值,因此为了规避风险和损失,人们往往倾向于确定性、安于现状[3],正所谓“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而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贫困者来说,他们会更加不愿意从事一些有风险的活动,在就业和生产行为上会表现得非常保守。
贫困心理特征除了会导致个体风险规避偏好的增强,还会提高其时间贴现水平,即与未来的大额收益相比,贫困者往往更重视当前的“蝇头小利”,即他们会更加短视、忽略长远,难以抵御诱惑、自控力差[2]。在我国的扶贫实践中,这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比如一些贫困户将原本应该用于生产经营的扶贫贷款挪作日常消费使用,使得政府暖心的扶贫政策在实际落地时却遭遇尴尬。
行为经济学家塞德希尔·穆来纳森和埃尔德·沙菲尔提出,对穷人来说,金钱的稀缺会降低其认知带宽[4],通俗来讲也就是大脑容量,即他们的注意力和认知资源大量集中于日常生计,因而很难再有额外的脑力来处理其他事务,获取信息、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等认知能力也会受到限制,这对国家扶贫政策的推行同样会造成阻碍。比如健康扶贫虽然对贫困户尤其是因病致贫户的脱贫至关重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政策文件“密密麻麻”,申请程序也非常繁琐,因此很多贫困户不愿意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申请救助[5];另外一些地区的金融扶贫也会因为金融机构的贷款程序太过复杂而令不少的贫困户望而莫及[6]。
以上从行为经济学的视角对贫困户的一些不良行为及其内在心理机制进行了探讨。简言之,贫困会对个体的心理产生特定的影响,进而导致其做出非理性的行为决策,最终造成贫困的持续甚至加剧,陷入所谓的“贫困陷阱”。而要想打破这个恶性循环,就要在扶贫工作中多一些智慧,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策略促进贫困户行为的改善。
首先,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宣传资料要注意措辞,尽量多使用正面积极的表述方式;另外在与贫困户的直接沟通中,扶贫工作者也要注意自己说话的语气、用词等,注重体现人文关怀,尽可能避免贫困户产生耻辱感和不被尊重感。其次,由于贫困者可调用的认知资源有限,加之其文化水平通常较低,因此扶贫政策的用语和表达方式要尽量简洁通俗、“接地气”,符合贫困户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最后,根据行为经济学中的“框架效应”理论,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描述会导致人们做出不同的决策判断。因此,扶贫政策的表达要更加注重体现贫困户能够切实得到的收益,从而增强其破旧立新的意愿。
一方面,政策的具体运作要尽可能简化流程,减少贫困户认知资源的消耗,为他们提供方便,进而提升其政策参与度。另一方面,针对贫困户强烈的风险厌恶,不仅要为他们选择收益有保障、损失概率小的扶贫项目,而且要保证扶贫的政策制度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与贫困户沟通联络的工作人员也要尽量保持稳定,以增强他们的确定性感知,从而敢于采取行动。另外对于贫困户短视和自制力差的问题,可以帮助他们设定长远目标,建立承诺机制,通过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对他们的积极行为进行及时奖励、对消极行为进行适当惩罚,从而促使其行为不断改善,最终实现脱贫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先扶志”,其实我国自古以来就非常提倡个人的“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人穷志不短”等等,因此要重塑并不断增强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的影响力,积极引导贫困人口树立主体意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此外还可以运用一些专业的心理干预手段以唤起和促进贫困者的积极情绪、情感和特质,提高其志向水平、激发其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至于贫困户的过于保守、害怕风险,一方面可以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为贫困户提供全面细致又符合其理解能力的政策讲解[5],避免因信息不足或不准而使贫困户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另外也可以在政策宣传时辅以若干正面案例的呈现,比如某些贫困户因参与扶贫产业项目而实现快速增收、成功脱贫等等,以促使其他贫困户对国家的扶贫政策产生更加乐观的预期,能够怀有信心、下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