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栋
(山西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目前,我省的荒山造林工程苗木与造林工程整体招标,由工程施工单位采购,苗木供需主要由市场决定配置资源。近年来,因造林育苗衔接机制缺失,信息不对称,“市场之手”配置资源失灵,荒山造林工程苗木出现了阶段性的供给不足与过剩,导致苗木价格大起大落。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系统生态建设治理理念的提升和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工程的实施,对荒山造林工程苗木需求日渐多样化,我省现有的荒山造林苗木生产体系已不能满足实际造林需求,市场亟待调整。因此,建立荒山造林用苗保障性机制和生产体系,是稳定供给荒山造林苗木的重要措施,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1.1.1 造林树种结构单一
目前,我省的荒山造林苗木树种单一。针叶树种主要是油松,约占到全部造林树种苗木量的60%。但部分地区也会用到其他松树,如晋南地区会选用少量的华山松,晋北地区会选用少量的樟子松和华北落叶松等。阔叶树种主要是山桃、山杏、辽东栎和连翘等。造林树种单一,不仅影响到成林后森林生态系统和森林景观,使全省荒山造林“千山一面”;而且由于树种结构单一,极不利于成林后的防火、防虫,从而影响到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1.1.2 价格波动,供需脱节
我省的荒山造林主要树种油松的苗木价格,在近十年来已经出现过两次大起大落,不仅影响到了荒山造林工程的顺利实施,还影响到了苗木生产者的积极性,造成苗木产能不稳。苗木价格的大起大落,直接导致我省的造林树种苗木出现阶段性的过剩与不足,使供需相脱节。
1.2.1 造林与育苗衔接机制缺失
造林设计单位与育苗单位沟通机制建设滞后,缺乏相互沟通。尽管造林规划设计单位想根据立地条件选择适合的乡土树种,但由于对全省种苗产业不了解,认为目前市场上育苗单位没有想要的树种和需要的数量,只能选用常规树种。同时,育苗单位的市场意识薄弱,创新主动性差,缺乏与造林设计单位的主动沟通,认为荒山造林设计就是油松等几个树种,这就是市场需求,培育适合的新品种往往可能卖不出去。因造林和育苗沟通机制的缺失,导致造林和育苗部门观念僵化、缺乏创新的契机,这是造成我省荒山造林苗木树种结构单一的主要原因。
1.2.2 育苗主体小而散
我省的荒山造林苗木生产主体规模小而散,专业化程度低,对市场的把握能力差,盲目跟风严重,一拥而上培育一个树种现象屡见不鲜。苗木行情好时,育苗单位都在增加育苗量,行情稍有下行波动时又不敢生产,这是我省主要造林树种油松苗木价格大起大落和苗木大量存圃的主要原因。由于我省种苗行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对当地适宜的优良乡土树种开发培育能力不足,只能盲目跟风,生产门槛低、培育技术简单的油松、山桃、山杏等传统品种。如桦树,是我省海拔1 200 m以上山区造林非常好的树种,但目前可以培育桦树并能批量生产的育苗基地单位屈指可数。
荒山造林苗木生产供应的现状,充分说明完全依靠市场组织该类苗木的生产,已经不能满足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需求,建立荒山造林工程苗木保障性机制及生产体系,组织该类苗木的生产势在必行。
荒山造林的公益性和周期性,决定了荒山造林苗木的生产主要应依靠政府引导。因此,必须建立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荒山造林保障性苗木生产机制。荒山造林工程苗木保障性机制,由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省直林局主导建立,采用市场化运作,通过定向育苗、订单育苗的方式,组织荒山造林工程苗木生产。
2.1.1 荒山造林工程发布机制
荒山造林工程主管单位县级林业部门和省直林局,要根据造林规划,组织召开“五年”及当年造林工程苗木需求通气会,通知本区域的主要造林设计机构和育苗服务单位参加,前置发布造林长远规划、苗木树种及数量需求,以指导育苗单位组织生产供应。
2.1.2 造林设计单位与育苗单位沟通机制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省直林局,要建立造林设计单位与育苗单位长期沟通协作机制。组织辖区内的主要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单位和苗木供应单位定期沟通,研究营造林木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对接苗木设计需求和生产。育苗单位要主动对接造林规划设计部门,邀请造林设计单位参观苗圃基地,了解苗木生产情况,指导苗木生产。
2.1.3 苗木采购及生产组织机制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造林规划和树种育苗周期,积极探索运用购买式造林等新机制,探索提前发标、议标,将造林工程(含苗木)或单独发标工程苗木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好苗木采购,提前组织工程苗木生产,逐步实现造林工程苗木生产定向育苗、订单育苗。
荒山造林工程苗木的培育周期较短,苗木利润率低。为保障苗木生产者的积极性和供应稳定性,建立荒山造林保障性育苗体系十分重要。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省直林局,应根据造林苗木的生产特点,结合苗木生产区划,扶持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以建设培育保障性苗木生产供给体系。
2.2.1 保障性苗圃建设的主体
各市县保障性苗圃的建设,应遵循平等化、市场化原则,各类苗木生产主体都可参与。因荒山造林保障性苗木的利润率低和公益性强等特点,加之我省林木种苗生产主体小而散的不均衡性,各市县在发展保障性苗圃时要加强准入管理。根据我省种苗产业发展现状及造林招标、苗木供应现状,造林专业化公司、造林专业合作社、国有苗圃、省直林区林场苗圃,将是我省保障性育苗建设的主体。随着林业脱贫攻坚工程的实施,造林专业合作社能否继续承担我省的造林及苗木培育,还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以造林专业化公司、国有苗圃、省直林局苗圃为主体,培育造林育苗一体化保障性苗木生产主体,是我省荒山造林苗木生产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省直林局林场苗圃,在荒山造林与保障性苗木生产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各市县要汲取消化,结合国有苗圃改革,积极引导其参与保障性苗圃建设。我省的市县国有苗圃,建在造林工程采取招标体系前,是我省荒山造林苗木的生产主体,为我省的林业生态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但因市县重视不够、体制机制不活等原因,近年来国有苗圃建设滞后,发展乏力。各市县一定要重视国有苗圃的建设,依托其土地优势,改革创新,放活机制,加强造林工程实施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将其培育成服务本区域荒山造林工程实施及保障性苗木生产的主力军。
2.2.2 保障性生产体系协会建设
各市县要扶持种苗行业协会发展,提升区域内保障性苗圃的组织化程度,依托协会开展技术培训、市场对接等活动,提升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
荒山造林育苗保障性机制及育苗体系建立后,各市县和省直林局,要在做好当前荒山造林保障性苗木生产的基础上,应将重点放在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开发与优良树种、特色经济林树种的引种实验上,以培育适合当地荒山造林用苗的新树种、新品种。
我省南北跨度大,气候类型多样,各地的苗木种质资源禀赋不同,为了提高造林成活率,营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森林景观,各市县要依托保障性苗圃,开展本地优良乡土树种种质资源调查、优良树种培育技术攻关等基础工作,培育适合本地发展的优良乡土树种、品种。
为服务林业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富民同步推进,保障性苗圃要在特色经济林树种引进、苗木培育上发力,引种对比各类特色经济林树种及品种的适应性,为政府退耕还林等林业产业富民工程发展选育适宜的树种及品种。
各市县保障性苗圃应根据种源区划,开展主要造林树种种源测定实验,选择适合本地造林需求的林木良种。乡土树种、引进树种和品种,经过适应性实验后,要利用好种质资源,及时开展良种选育,以培育适合当地的优良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