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军, 刘玉珍
(1.南京工业大学 法学院, 江苏 南京 211816; 2.三峡大学 水库移民研究中心, 湖北 宜昌 443002; 3. 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开发性移民方针是我国工程移民安置的一项根本原则。在移民安置的目标导向上,开发性移民在于实现工程移民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开发性移民政策提出后,一直为学界和政界所关注。吴长文[1]、辜胜阻[2]、陈绍军[3]、段跃芳[4]等学者针对开发性移民展开了长时间、多维度的讨论,为开发性移民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思路。在我国发展的新时期,开发性移民的内涵已经具有了新的含义。客观而言,开发性移民是指遵循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采取科学的方法,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适当借助社会力量,增加移民的资本存量,提升移民的资本品质,推动移民社会经济系统的改组与重建,在实践中体现为移民发展资金的投入、移民培训、移民社区资源开发、推进移民就业、推动移民创业等多种活动形式,从而将移民过程转变为移民发展的机会,实现移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5]。在开发性移民的实践中,既要注重政策层面的推动,也需要推动水库移民多维“可行能力”的重构[6]。
在开发性移民的实践中,移民就业与创业一直为移民工作者和移民研究者所关注。在对三峡移民、小浪底移民等国内大型移民群体的调查中发现,与就业相比,由于创业的条件更加难以具备,风险也更高,既往的移民在恢复与发展的过程中,创业率远远低于安置地的原住民。然而,在丹江口水库移民的某些外迁集中安置区,不仅总体创业率高,而且移民妇女创业率还高于移民男性,这是已有的研究成果所难以解释的。基于此,本研究通过对丹江口水库移民妇女创业行动的解析,尝试对上述问题予以阐释并作尝试性回应①。根据蒂蒙斯的创业过程理论模型,创业团队、创业机会和创业资源是创业行动的三个关键要素[7]。移民妇女创业的行动主体主要是移民妇女自身及其家庭。因此,在本研究中,重点关注移民妇女创业机会的把握以及创业资源的获得。
本文除引言部分以外,第二部分引入“移民效应”的分析视角,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其中,第三部分在描述移民发展机遇的基础上,解析移民妇女创业行动蔚然成风的原因;第四部分则在移民妇女获取创业资源的行动策略过程中,分析创业行动屡屡成功的机理;最后,第五部分从性别利益的角度予以简短的讨论。
工程移民过程通常可以理解为一种强制性变迁过程,会对移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全面深刻的影响,例如日常工作、出行交通以及种植方式等,可称为“移民效应”。所谓移民效应,是指人口的迁移过程对于迁入地以及移民群体自身所产生的正、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在时长上既包括长期影响,也包括短期影响;在方式上,既可能是直接影响,也可能是间接影响;在性质上,则既包括正面影响,也包括负面影响[8]。例如,有学者在研究中发现,在搬迁后的三年多时间内,移民社区居民交通事故发生率约为全县平均水平的9.15倍[9],可以理解为一种长期的负面影响。移民效应已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发生过实际效用,但在国内学界工程移民的相关研究中缺乏关注。客观而言,移民效应也具有促进移民社会发展的正面效果。在这种意义上,正是移民效应催生了移民妇女多样化的创业实践,发展了移民经济,推进了性别平等,促进了移民社区的“乡村振兴”。简言之,移民妇女的创业行动体现为一种正面影响。
在丹江口水库移民外迁集中安置区的调研发现,在开发性移民方针的指引下,移民的创业活动呈现出三个较为突出的特点:其一,移民的创业比例高于安置地的原住民以及迁出地的非移民;其二,移民创业成功率高;其三,移民妇女的创业比例高于移民男性。笔者在丹江口水库最大的移民安置点,即黄冈市团风县LH社区②的调研发现,移民所从事的创业活动大致有7类,分别为:销售类,技术类,餐饮类,租赁类,运输类,养殖类,种植类。
就性别而言,可分为三种情况:(1)以女性为主经营的涉及4类,(2)以男性为主经营的涉及2类,(3)夫妻或男女共同经营的涉及3类。总体而言,计约83名移民妇女从事创业,占社区16-59岁妇女总数的7%,主要涉及销售类、技术类、餐饮类以及种植类。其中,销售类10人,餐饮类6人,种植类7人,技术类约60人。
水库移民自身的创业致富是实现水库移民“移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一种方法[10]。客观而言,移民创业行动能否实践并取得成功,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合力:一则是移民自身的综合条件,诸如移民的社会关系网络、经济资本存量、信息获取渠道等,二则是移民创业的宏观条件,既包括广义层面的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创业政策等,也包括针对移民群体专门设计的扶持政策等,例如2006年颁布《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等。如王沛沛等学者指出,水库移民创业是指水库移民从库区搬迁安置到安置区后,经历过适应当地的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或是为了增加财富收入,或是为了实现人生价值,依靠在搬迁前或是在安置地所积聚的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本,借助国家对水库移民的后扶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创办工商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带动移民群体共同致富的社会行动[11]。然而,政策层面鼓励创业的文本规定,在实践的层面上转化为移民的创业行动往往并不容易。丹江口水库移民妇女的创业行动,能够以星火燎原之势展开,与开发性移民方针的实施,进而诱致正面的移民效应息息相关。在理念上,开发性移民方针将移民过程视作一次发展的机遇。在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的过程中,各个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移民妇女正是充分利用了移民的机遇,将创业行动付之于实践的。易言之,移民妇女的创业行动能够悄然兴起并蔚然成风,正是“移民效应”的正面影响。这种效应的形成与拓展,在实践中是以女性自身的解放、社会机会的增加、决策权力的提升为基础的。
(1)主体意识的觉醒。社会参与激活并加速了移民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主体意识一旦觉醒,便对移民女性自身的成长以及移民社区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女性的主体意识何以觉醒?其一,移民过程,在规划、搬迁、恢复和发展阶段中体现为一系列的移民活动,诸如移民安置地的区位选择、移民房屋的户型选择、建造与监督、移民土地的分配,尤其是移民在安置地的生计活动的开展,不仅需要男女两性共同合作方能完成,在某些特定的活动中,女性在其中更是发挥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而培养了移民妇女的参与能力。以至于在社区后来的恢复和发展过程中,她们不仅参与,更是直接主导了部分创业行动。例如,在HH社区,DX的农家超市、CFF的客运站、CLF的食用菌种植等创业行动莫不如此。其二,相比于迁出地,迁入地赋予了移民女性更加开放、自由、平等的社会环境,使得女性的主体意识有了发挥的空间。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言,移民迁入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会高于迁出地。其三,多数移民妇女在搬迁前具有城市打工经历,因而在性别观念上也会更具现代性。简言之,以平等为基础的社会参与不断地促进着女性对现代性别观念的认同,正是在参与多样化的移民活动过程中,移民妇女更加现代的性别观念得以形成,并在移民迁入地更加包容的社会环境中逐步成长。可见,移民女性的参与已经超越了“出席相关会议”的层面,而是积极参与到“经济利益”的行动中来[12]。
(2)家庭事务的消解。作为主体意识觉醒的结果之一,便是移民女性从家庭事务中解放出来。女性能够从家庭事务中解放出来,主要得力于三方面的因素:第一,现代科技的应用。诸如洗衣机、电饭煲等现代电器等,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女性洗衣、做饭等事务。第二,家庭内部,男性家庭成员和老年家庭成员对于家庭事务的分担减少了移民妇女担负的家庭事务。第三,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对于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则使得移民女性不仅有了减少分担家庭事务的正当理由,更是在事实上也必须减少过于繁重的家庭事务。此外,从移民妇女创业者的生命阶段看,年龄多集中于30至45岁之间,从而能够暂时从教育孩子、照顾老人等系列事务中解放出来。
阿玛蒂亚森认为“自由即发展”,自由的工具性作用包括经济条件、政治自由、社会机会、透明性担保和防护性保障。其中,社会机会指的是在社会教育、医疗保健及其他方面所实行的安排,它们影响个人赖以享受更好的生活的实质自由[13]。这些机会都是人们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前提条件,也是人们更好地进行经济、政治等活动的重要来源。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引导以及移民居住安排上的集中均赋予了移民妇女更多的社会机会,这对于移民妇女创业而言必不可少。
(1)后扶政策的引导。2006年5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规定: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国家对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进行为期20年的扶持,扶持方式采用资金直补与项目扶持两种方式。在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实践中,政府及移民机构还会根据移民个人具体的就业和创业需要,给予精准到户到人的具体扶持措施。为了推进移民的恢复和发展,丹江口水库移民扶持措施在实践中以“包保”的形式开展,即:为每个移民社区安排一个或多个对接单位,对接单位再为每个移民户安排一个安置地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为社区和移民个体解决搬迁过渡的生产生活问题。移民户被称为包保户,工作人员则被称为包保队员。在后扶政策的引导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在实践中采取的移民包保制。
现有的后扶政策以及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中创新的包保制对于移民妇女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引导鼓励移民妇女在安置地创业,促进移民快速融入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第二,解决移民妇女创业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正是在后扶政策引导以及创业的实践过程中,移民妇女充分利用了“移民效应”中的正面影响,敢于创业并建构创业条件,解决具体问题。创业之初信息的获得、创业之中资金的借贷等,众多的创业者均是在后扶政策的引导下实现的。简言之,“移民效应”,尤其是后扶政策的引导为移民妇女提供了迁出地不能提供的社会机会。
(2)居住方式的集中。集中的居住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发挥了“规模效应”,为移民妇女在社区空间的范围内提供了创业机会。丹江口水库移民采取外迁集中安置方式,集中居住引发了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同时也为部分移民创业解决了用人需求。相关田野调查表明:移民集中安置的规模越大,提供的创业机会也愈多,移民的创业率也更高。例如:黄冈市的HH移民集中安置点多达3800多人,武汉市的HN社区1700多人,两者的创业率均比较高,但前者的创业率则更高。相比而言,潜江的移民安置点平均规模仅为400人左右,移民创业率则要低得多。
移民妇女决策权的提升主要体现为家庭与社区两个层面。
(1)家庭决策权的提升。决策是一种“做决定”的过程,也是一种权利行使的过程[14]。决策权则体现了女性家庭地位和社区地位的提升。搬迁后,移民妇女的家庭地位有所提升,尤其体现于家庭决策权的提升上。客观而言,这与移民妇女在搬迁过程对于家庭发挥的重要作用具有密切关系。决策权的提升可以进一步为移民妇女提供更为优越的创业环境,创业成功的实践则又愈加巩固,提升了移民妇女的家庭和社区地位。
(2)社区决策权的提升。移民妇女决策权力的提升还体现在通过参与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产生影响。就创业行动而言,移民妇女不仅需要得到家庭层面的支持,还需要社区层面的支持。例如,在移民创业的过程中,需要获取与创业相关的信息、技术等,移民妇女通过向社区干部反映需求,并要求社区居委会联系相关的培训机构等,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及其决策过程。此外,移民妇女创业既能为移民社区带来正面的示范与宣传效应,同时还可能带动社区的移民就业。因此,移民妇女参与社区决策的能力得以提升并对社区决策产生影响。
在创业的过程中,创业成功的关键在于创业者基于自身优势,在社会机会的引导下,通过一定策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再通过劳动过程来实现创业成功。换言之,创业资源的获得就显得尤为关键。相比而言,女性处于相对弱势的社会地位,那么移民妇女是通过何种行动策略获得创业资源的呢?概括而言,她们的行动策略是:以社区内部资源为依托,充分利用特殊性关系和普遍性关系(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再积极拓展社区外部的资源,实现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经济资源、技术资源的有效整合。资源的获取与有效的整合,为移民妇女成功创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以女性自身的崛起为基础,移民妇女积极建构安置地的关系网络,这为移民妇女创业行动的发展提供了后续源泉。关系网络的建构主要表现在:(1)在社区内部,通过广场舞、腰鼓队等非正式组织积极建构社会关系,调查发现,在同一时间内,女性移民认识本社区移民的平均数量高于男性;(2)在社区外部,她们认识的本地居民非常少,但是政府实施的包保制却为他们提供了接触本地居民的机会,她们在与包保队员的互动过程中,表现出很强的主动性,从而有利于她们与包保户之间保持了良好的社会关系,甚至建立了拟亲缘关系,例如“认干亲”,既为她们从包保队员处获得信息、技术等社会支持,也为她们了解安置地的生活世界提供了窗口。移民女性CFF成功创业的案例,恰是在其积极与社区内部移民以及社区外部的包保户的互动过程中实现的。
移民妇女通过社区、包保队员、政府机构、网络等多渠道获得信息,从而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旅。在获取信息的过程中,移民妇女采取一种主动而非被动的方式;在利用信息时,以决策权力的提升为基础,可以在家庭之内相对快速地达成一致意见,并可能结合其他移民妇女的需求,形成社区行动。例如,DX等人开办的超市,则是从社区居委会处获得信息,在得到家庭的支持后,建构移民社区的超市需求,从而赢得社区支持以及黄商集团③的对接帮扶。一旦移民妇女的创业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她们又会将相关信息(包括经营技术、材料来源等)传达给其他移民。例如,在HH社区,在CLF带头种植食用菌初步成功后,在社区很快发展到5户。易言之,移民妇女内部的信息传播(如拉家常)也是移民妇女获得信息的重要手段。
创业行动需要经济资本的积累。得益于移民安置补偿,多数移民家庭在搬迁后均具有一定的经济积蓄,但是这些积蓄与创业的资本需求往往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那么,移民妇女创业资金需求则需要通过借贷来实现。可能的资金来源有:(1)夫家的亲戚,诸如丈夫的父母及兄弟姐妹;(2)金融机构;(3)移民妇女娘家的亲戚。由于“从父居”传统的,夫家的亲戚在搬迁前多属同一个自然村,在搬迁时又同为移民,因而在搬迁后几乎面对相同的情形,因而从夫家亲戚处难以获得足够贷款。正规的金融机构通常贷款程序较为繁琐,同时需要履行一定的担保或者抵押手续,通常也不能成为创业资本的可靠来源。总之,从娘家亲戚获得贷款,是移民妇女除了自家积蓄以外的最主要的资本来源,这既促进了她们的创业行动,同时也提高了她们的家庭地位。
技能培训是移民女性积累人力资本的重要手段,因而,移民女性创业离不开技能培训的跟进。在HH社区,多数移民女性在初高中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技能培训。移民技术培训存在着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困境,与现实中移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待跟进[15]。易言之,移民妇女对于技能的需求,政府机构的移民培训计划并不会自动跟进。因此,移民女性在创业实践中产生了创业技能的需求,也需要移民女性通过向政府机构表达诉求后方能获得。移民妇女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机会,诸如在与社区干部的日常交流中,在上级领导来社区进行视察的过程中,移民妇女积极表达了她们的技能培训诉求。多位移民妇女正是通过这些策略获得技能培训的信息与机会的。可以看出,HH社区的移民妇女已经通过自身的影响来表达她们的技能培训需求,进而推动其创业环境的改善。
工程具有社会效应,具体到移民群体,则表现为一种移民效应。如上文所述,移民效应既可能是一种正面效应,也当然地包括负面效应。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建构并扩大正面效应,减少和规避负面效应。作为受影响群体,移民妇女社会性别需求理应纳入工程研究的视野:既要注重妇女实用性性别利益的改善,更要关注妇女战略性性别利益的提升。世界银行移民政策更是特别关注妇女及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16],她们的就业与创业行动以及性别需求的满足理应纳入水库移民研究之中。卡罗琳·摩塞指出:(1)由于妇女的三重角色(再生产、生产和社区经营管理者)未得到承认,她们在平衡这三重角色过程中受到的严重制约也被忽略了;(2)实用性性别需求只是处于特定环境中的妇女对直接感受的问题作出反应时提出的需要,战略性性别需求才是妇女的真正利益所在[17]。那么,移民妇女的创业活动在社会性别需求的满足程度上,发挥着在怎样的效果呢?
移民妇女的创业活动的开展与成功,受制于多方面的影响因素。透过丹江口水库移民妇女创业行动的解析,我们仍可一窥其中蕴含的规律:(1)在移民效应的作用下,移民妇女的实用性性别需求得到改善,更重要的是战略性性别利益得以提升;(2)移民妇女需求的满足,是以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为基础,再通过积极主动的行动策略来获取的,但这又是以移民效应带来的战略性别利益的改善机遇为前提的,尤其是家庭与社区层面的决策权力的提升至关重要;(3)移民妇女的创业行动,实现了良性循环:移民效应带动移民妇女战略性性别利益的“量变性”提升,这种初步改善通过创业行动又转化为女性实用性性别利益的“质变性”改善,后者又进一步推动了战略性性别利益“质变性”的提升。可见,尽管工程建设会给移民群体带来负面影响,但是开发性移民政策通过对移民效应的引导,扩大正面效应,减少负面效应,这是移民理论研究和移民实践工作必须意识到的。当然,我们在意识到移民妇女性别利益改善和提升时,仍不可忽略工程建设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例如,在调查中发现,在搬迁后,移民妇女与移民男性的社会关系网络规模的差异在缩小,但是这并非移民女性关系网络扩大的结果,而是由于移民过程引发移民男性关系网络断裂的结果。在后续研究中,课题组将继续予以关注。
注 释:
① 基于社会性别的视角,移民妇女在创业行动过程中往往会面临比移民男性更多的困难。因此,本研究重点关注移民妇女的创业行动,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本研究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同样适用于移民男性。
② 遵照学术惯例,文中出现的地名、人名均做过技术处理。
③ 在移民迁入地,黄商集团是超市行业的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