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孟召
近日,宝兴县通报了一起原水务局副局長周晓峰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有人戏谑说,“放水”副局长结果被水“放倒”了。
其实,周晓峰并非第一次因水被“放倒”。
2016年,宝兴县原水务局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电站存在违反最低下泄流量要求,未放生态水或不足量放生态水,县域范围内部分沿河采砂场存在违规生产、挤占河道等问题。作为分管副局长的周晓峰在向局长报告后,对电站提出了整改要求。他认为,涉及的单位和企业肯定会按照要求整改,不需要过多操心,于是当起了“甩手掌柜”,既不督促问题整改进度,也不检查整改成效。
第二年,宝兴县先后接受了省、市和中央有关环保督察,发现同样的问题仍然存在。同年8月,宝兴县监察局因周晓峰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发现问题时,只是口头告知电站进行整改,后面工作忙,也觉得这类问题在其他地方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面对处分,周晓峰并没有剖析原因,依然我行我素。
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宝兴县反馈问题,要求县水务局加强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调度,妥善处理好发电用水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建立水电站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然而,周晓峰再次向涉及的部门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后,便不再过问。一段时间过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在检查宝兴电站,见前期反馈的问题依然存在,便向周晓峰和电站工作人员问道:“当地生态流量最低下泄流量是多少?”
“不低于平均流量的5%?还是15%?”周晓峰给出了自己都不确定的答案。
分管副局长对业务工作如此不熟悉,如何开展工作?第二天,周晓峰就被免职。2018年12月6日,宝兴县纪委监委给予周晓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