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背景: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介绍,各地从去年11月1日起,开展为期百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各地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8万件,为38.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57亿元。接下来的两周,还将进一步强化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治欠保支工作。(1月21日《人民日报》)
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令人辛酸的话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多管齐下,重拳出击,农民工讨薪难得到明显缓解。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系列有力举措并未彻底治愈农民工讨薪难痼疾,每到年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一再上演,甚至在不少地方还陷入了农民工“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的怪圈。显而易见,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治理,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得到彻底解决,还必须构建更为有效的长效机制,才能守住“劳有所得”的底线。
揆诸现实,农民工欠薪痼疾之所以难以根治,既与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仍不健全有关,更与解决欠薪问题的制度刚性不强相关。虽然目前我国刑法设立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将被处以严厉刑罚,但由于劳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梗阻,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一些涉嫌犯罪的案件只能止于行政处理,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效果,而且让“恶意欠薪入刑”的刑事政策难以落地,无形中助长了一些始作俑者的侥幸心理。同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大部分行业,大多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加之多数农民工欠缺契约意识,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没形成正常的雇佣关系,依法维权往往要付出难以承受的时间、精力、财力等高成本。
尤其要指出的是,在当前工程建筑、加工制造等农民工欠薪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层层转包项目、层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而相关部门对用工单位的企业信誉、经营状况、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农民工薪酬“保证金”的运转情况等又缺乏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农民工权利被悬置也就在所难免。
可见,农民工讨薪难是多种因素相互叠加交织的结果。因此,治理农民工讨薪难,需进一步拓宽治理视野,综合从经济、法律、观念等方面,塑造一种具有长效意义的制度治理体系。根治农民工讨薪难痼疾,不仅仅是从末端帮助农民工追讨薪酬,更需从源头治理、中游把控等方面入手,拿出绣花功夫,层层分解,构建起治理闭环的长效机制,这样欠薪痼疾才有可能“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