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昌华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福建 福州 350108)
矿区是指我国国有的大中型矿山企业所在的地区,包括生产工作区与附近居民的生活区。从开采对象来说,矿区是一个包含巨大地下空间的特殊区域,大多数矿区处于边远地区或落后山区。矿区内除了矿产资源外,还有水、风、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劳动力等社会资源。这些当地丰富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到矿产资源开发的辐射影响。因此,矿区是矿产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单元,矿产资源的开发能够促进区域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推动我国城市化的进程。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物产丰富的国家,地下蕴藏着大量宝贵的矿产资源。以现阶段我国的地质勘测和矿产资源开采的技术水平,矿产资源勘查的脚步已经遍及了各大省市地区,对于能够开采的矿产,统筹部署工作基本到位,工人作业都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但对于地势险峻或者地质结构脆弱的矿产区域,矿区的地质勘查和开采工作还处于停滞阶段,亟待技术层面的突破。
一个国家矿产资源的丰富程度是衡量其综合国力的一大因素,矿产资源的种类及其储量是决定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1]。然而,矿产资源的种类和储量信息只有通过技术人员的认真勘探才能知晓。矿产资源的勘查程度能够明确反映矿区资源的开采价值和作业难度,通过矿区范围的划分和勘查程度的确定,可以使矿区的生产发展得到科学的分析和引导,对于后续工作的统筹部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地质勘查程度可以衡量矿产开采时间、作业难度与可开发的资源数量的匹配程度,从而对矿产储藏区域进行合理的范围划分,有利于全面总结矿区的矿种、形态和规模,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国内的矿产资源品种多、储量大、分布广,在地质勘探工作中,由于地质规律繁杂,数据繁多,不同地区和同一地区不同时间的勘查结果容易发生重叠,使得后续各种矿产资源的开采、工作部署难以面面俱到,因此,要对矿产储藏地进行合理的范围划分。在矿区范围的划分方案上,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为了充分掌握某一矿区的资源储量情况,在划分矿区范围时,要充分尊重历史事实,根据当前阶段的现实处境,结合该矿区的地质形貌特征和地下结构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务必要做到科学合理,为之后矿区的生产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管理方式。
对于一个矿区,在长期的地质勘查工作中,得到的矿区信息数据是十分繁杂的,勘查结果需要统计成表,落实成书面报告上交给相关评审部门,最终报告提供的范围即为该矿区划分的范围。在部分矿区的勘查工作中,由于矿区地质情况复杂,勘查的技术难度较高等多方面的因素,评审备案的矿区划分的范围经常会出现重叠现象,如在勘查范围内新划分出一部分区域进行重新评估,或者范围附近的新发现的区域,地质结构、矿产信息及其分布规律大致相同,则该矿区的范围应重新评审,沿用其中范围最大上表单元的划分[2]。
对于在地质结构和矿产资源类型相似的矿层,要合理调整地质勘查的工作部署,划分技术人员进行分段勘查、分期勘查,并将相应的勘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在报告中的矿区范围划分中,应该充分考虑矿区的地势特征与行政区划,结合矿区的资源类型和储备数量,务必将矿区范围的划分做到科学合理。
随着地质勘查工作的经验积累,对矿区的认识不断深入,如果在原上表单元的范围之外发现同类型的新矿体,则应将其纳入原有的上表单元,不要另立,方便后续的管理工作。
自古以来,我国先辈就已经开始进行矿产开采工作,为我们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但同时,众多被开采过的老矿坑、废矿坑,有关的勘查资料已经遗失,久不可考,对于其内部的地质情况和矿产情况难以搞清,给新时期矿区范围的划分带来了一定的困扰[3]。对于此等情况的矿坑,可暂不划入矿区范围,待地质勘查工作有新的进展再进行合理安排。
我国矿产资源类型众多,地质情况和矿产开采方式不尽相同。对于某些矿产特殊或者地质情况复杂的矿区,应充分考虑其开采难度和利用价值,结合实际情况和现有的技术水平合理划分范围。另外,对于生产成本较高、对生态环境不友好的矿产资源的开采,应考量生产发展对该矿区所属的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环境影响,对矿区合理划分范围,促进矿区的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确定矿区勘查程度的工作应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勘查程度的确定,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成本和利用价值的评估至关重要。在矿产勘查工作中,勘查程度的确定有以下几项原则。
地质勘查的第一阶段是预查,通过对矿区资料的详细分析进行实地观测,初步预查矿区内矿产资源的种类和储量,确定开发潜力较大的矿产类别和重点区域,为后续的普查工作提供信息和资料等参考依据。第二阶段的普查是对已知的矿化地区进行初步评估,通过地质物探、化探工作和钻探取样工作确定矿产开采的可行性,为详查工作确定范围。第三阶段是详查,对普查确定的有研究价值的工作区域,通过先进的勘查技术和适宜的手段进行取样和调查,评估该矿区的工业生产价值,为勘探工作提供依据,划出勘探范围,确定矿区发展规划的大致方向。勘探作为确定矿区勘查程度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是矿区生产发展工作的技术支持。勘探工作是通过各种勘查手段,对有工业生产价值和潜力的矿区的矿产资源进行取样调查和开采可行性研究,从而确定矿区的建设方案。
不同类型的矿区,资源储量结构的现状和特点有一定的差异,在确定矿区的勘查程度时,应将此情况列入评估的参考范围。当前国内大多数矿区的资源储量类型都不尽相同。根据资源储量的结构特点和现状,在确定勘查程度时,要遵循经济地质学原理,尽量减少地质勘查和后续开展生产发展的资金和人力成本。参考国家《矿床资源和储量分类》[4],对矿区的资源储量结构进行衡量,根据数据建立分析模型,确定矿区的勘查程度。对于矿区的多种资源储备如金属、非金属和煤炭,根据金属、非金属、煤炭的物理和化学特性的差异,合理规划勘查方案,确定资源储量类型的量化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在生产发展的共同方向的基础上,还可以进行更高程度的细化和区分。
确定勘查程度时,可以参考国家资源储量库的丰富数据,结合国民生产发展消耗的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合理规划未来矿产开发的工作方向和主体内容。如果仅以保有资源储量来确定矿区的勘查程度,未来将会加快矿产资源枯竭的速度,破坏矿区的可持续发展,给国家经济和国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矿产资源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但目前国内矿业对矿区范围的划分和勘查程度的确定仍然有不合理的地方,在技术方面上还需要进行优化。虽然我国地大物博,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但矿产资源的形成周期非常长,如果不知节制,过度开采,以长远的眼光来考虑,必定会桎梏今后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统筹部署矿产的开发工作,必须合理划分矿区范围,确定矿区的勘查程度,提高勘查的可靠性,才能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工作的效率,促进矿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从而探索实现以矿业为主导产业的“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四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