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震
(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3)
英国著名诗人托马斯·胡德(Thomas Hood)的《衬衫歌》(TheSongoftheShirt)是较早被译介到中国的一首诗歌,也是胡德作品的第一首中文译诗。马君武曾于1907年前后翻译了这首诗歌,并译为《缝衣歌》,最先发表在巴黎出版的一本中文留学生刊物上,后由中国的《繁华报》《神州日报》转载[1],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1908年,正在中国公学求学的胡适读了英文版《缝衣歌》后,化名铁儿在《竞业旬报》第31期刊发了其译诗,后来该译诗被收录于《胡适诗存》。从此,人们也理所当然地认为胡适重译了《缝衣歌》。著名学者郭长海在1995年大胆提出“胡适未译《缝衣歌》”[2],但该观点犹如一颗石子投进大海里,并未掀起一丝涟漪,主流认识依然坚如磐石。199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的《胡适全集》收录了胡适译本《缝衣歌》。学者们或将《缝衣歌》的不同译本加以比较分析,或在综合考察胡适诗歌翻译中,将《缝衣歌》与其1908年前后的其他译诗《军人梦》《六百男儿行》等一起视为“反清救国的政治诉求”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意识”[3]。
究竟是“未译”还是“重译”?通过细细考察胡适和马君武两人的译本,发现并未像郭长海先生提出的胡适“未译”那么简单,也并非是学界共识的胡适“重译”那么单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胡适《缝衣歌》的特征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需要从一则序言谈起。
胡适在1908年《竞业旬报》第31期“词苑”栏目刊登了《缝衣歌》,并附有一序。序云:
此篇初载《巴黎新世纪报》,译者自名欧化,上海《神州》《繁华》二报相继转载。余初不知原著者果为何人,惟爱其词酷似香山乐府耳。
今年夏,姚康侯先生以英国诗人Thomas Hood诗集见示,谓中有一诗甚佳,及读其诗,则固《缝衣歌》原文也,是可以见此诗之价值矣。惟译本间有未能惬心之处,因就原著窜易数节,精英文者,自能辨其当否耳。铁儿附记。[4]
该序解释了胡适为何会翻译《缝衣歌》,因该诗“酷似香山乐府”;阐述了重译原因,因马君武译本“有未能惬心之处”,也因此道出了胡适如何重译该诗,即“窜易数节”。
马氏译本和胡氏译本均采用五言古体诗形式,都为44行。通过比较两人译本,发现有24行一字不差,相同比例达55%;两人译本均为440字,其中完全相同的有318字,约占全诗的73%。更有部分章节如出一辙,如第三节:“缝衣复缝衣/脑晕不自觉/缝衣复缝衣/眼倦不可药/一襟复一袖/一袖复一襟/低头入睡乡/缝衣未敢停”。由于胡氏与马氏面对的是同一原诗,难免会有一些遣词造句上的相同,这也是必然存在的,尤其是实词和一些专有名词。一些简单的句子,翻译的相似性更高,谁翻译都将是类似的。丁锡鹏先生曾经将吴劳翻译的《老人与海》(1990年)与海观的《老人与海》(1956年)中的一段做了比较,发现“两种译文的字(词)相同率约为58%”[5],尚未有人质疑吴劳是抄译海观《老人与海》的。更何况,单从字、词选择和排列上的雷同,断定胡氏抄译马氏译本显然是不合适的。
作为著名学者,郭长海先生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一点,也并未质疑胡适先生治学、翻译的品德。他认为胡适并未翻译《缝衣歌》,只是后来由于编纂者的原因,错误地将《缝衣歌》认为是胡适翻译的。但是,郭先生并未注意到,胡氏《缝衣歌》译本除了雷同的24行之外,还有20行或多或少是不同于马氏译本的,有些许改动之处,也有将马氏译本未尽译之意表达出来处。
胡氏《缝衣歌》译文,的确较马氏译本更为准确。如第四节第二行“粲粲绮罗衣/丝丝人血耳”,形象地将原诗“It is not linen you’re wearing out,/ But human creatures’ lives”中妇女用自己生命、血肉缝衣的悲惨状况再现出来。胡适译本也有将马氏译本中未译之意表达出来之处,如第九节第二行“安得一小时,一览天地阔”,将原诗“With the sky above my head,/And the grass beneath my feet;/For only one hour to feel as I used to feel”中难觅一个小时自由、空闲时间之意译出。虽然这种改动在胡氏译本中不多,但至少可以证明胡适的确翻译过《缝衣歌》,并非“未译”。但是,胡氏译本是站在马氏译本之上的重译吗?有创新吗?
如果说胡氏译本是重译本,但其与马氏译本高达73%的相似度,多少让人难以信服,难免质疑胡适究竟在重译中使了多大力气、有多少原创的地方。因为翻译不仅仅是语言层面的简单的字、词转换,更是一种语言系统转换为另外一种语言系统;转换过程必然会有译者的独特个性、审美倾向的痕迹;也会受制于译入语的各类言语表达习惯,更会受到译入语文化环境、社会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不同的译者都在追求译文与原文在词语、语义、语用等不同层面的接近,甚至相同,但只要译者不同,必然译本不同。 由于汉语和英语分属两种截然不同的语系,语法结构差异较大,翻译之难是大家的共识。文学翻译尤其困难,而诗歌翻译更是难中之难,这一点中外人士都深有体会。 雪莱(P.B.Shelly)所谓“诗不能翻译,译诗是徒劳”的话, 虽然不能全以为据,但足以表明诗歌翻译之艰难,译本高度重复可能性不高;梁启超在《新中国未来记》中坦言为何节译《端志安》(现译为《哀希腊》):“翻译本属至难之业,翻译诗歌尤属难中之难。”[6]译诗之难决定了翻译中必然要仔细推敲字、词、意,谨慎采取翻译策略, 适应译入语各类语言、文化,甚至意识形态规范。 因此,诗歌重译本,尤其用古体诗的文体、韵律翻译英文诗歌, 重复的可能性极低。 胡氏译本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重译本。那么,胡氏译本究竟是怎样的特征呢?
胡适本人在序言中并未提到重译《缝衣歌》,是后来的学者们误以为胡适重译了《缝衣歌》。但是,胡适在小序中用了 “窜易”一词,值得推敲。“窜易”,改动也。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窜易”的传统,明朝沈德符《野获编·词曲·太和记》中有云:“曾见杨亲笔改定祝枝山咏月“玉盘金饼”一套,窜易甚多。”[7]清朝蒲松龄在《聊斋志异·贾奉雉》中说道:“回思诸作,茫不记忆,惟戏缀之文,历历在心。然把笔终以为羞;欲少窜易,而颠倒苦思,竟不能复更一字。”[8]另外,早在唐朝,贾公彦在《周礼注疏》中就有关于何为翻译的言论,“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9]换言之,译,易也。所以,胡适所言“窜易”很可能即为“窜译”。生长在晚清的胡适,发现马氏译本有未尽惬意之处,自然产生“窜易”想法。仔细检视胡氏译本和马氏译本,发现其“窜易”之处有5个特点。
(1) 字、词的更换。胡氏将马氏译本中第一节第二行“眼昏不敢睡/十指既已倦”改了一个字,“眼昏不敢睡/十指亦已倦”,第四行用“愿以最悲音/一唱缝衣歌”改为“愿以最悲音/一喝缝衣歌”。“既”,是全、都之意,“亦”也是全、都之意,将“既”替换为“亦”,实乃同义词的更换;“喝”较“唱”声音更大点而已。胡氏译本中还有多处采用这种更换之法,第二节第二行用“缝衣复缝衣/星光临窗前”更换“缝衣复缝衣/星光临窗帏”,“窗帏”是窗帘之意,较之“窗前”更加具体罢了。第六节第一行用“缝衣无已时/劬劳何所值”更换“缝衣复缝衣/工价何所偿”,“劬劳”和“工价”之意、“所值”和“所偿”之意基本相同。第八节第四行用“新燕已出巢/飞鸣示予喜”更换“新燕已出卵/飞鸣示予喜”,“出卵”和“出巢”之意差别不大。另有用“十指”更换“双手”,“北风”更换“冬风”,“泪珠”更换“泪眼”,等等。据统计,这种某个字、词的更换之法在胡氏译本中有9处,这也明显透露了胡适是在马氏译本之上的“窜易”,而非另起炉灶重新比照原诗文进行逐字逐句的翻译。这种翻译之法颇有直接加工马氏译本的味道。
(2) 某句话顺序的调整。除了字、词的同义、近义更换外,胡适习惯将马氏译文的句子顺序前后调换。第五行第四句将马氏“血肉亦何贱/面包贵无比”调换为“面包抑何贵/血肉贱何如”,意思不变,只是句子顺序的前后发生变化;对照英文原诗“That bread should be so dear,/ And flesh and blood so cheap!”胡适将顺序调整得与英文原诗一样。但是胡适并非所有调整都比照原诗,有时是直接在马氏译本之上加以位置调换。胡氏将马氏译本的第四节第一行“人谁无姊妹/人谁无母妻”两句话顺序颠倒了下“汝亦有母妻/汝亦有妹姊”,而原文为“O men, with sisters dear!/O men, with mothers and wives!”马氏翻译顺序是对的。第七节第四行原诗为“Till the heart is sick, and the brain benumb’d,/As well as the weary hand”,马氏译为“不信脑筋倦,其倦如双手”,胡氏译为“十指倦如何,悠悠心孔疚”,马氏译文较胡氏译文更为接近原诗顺序。胡氏译本中另有一处值得玩味:第五节第一行英文原诗为“But why do I talk of Death?/ That phantom of grisly bone”, 马氏没有将第二句之意译出,却译为“缝衣无已时/人生几时死”。胡氏很好地进行了原意的表达:“鬼伯自狰狞/我亦不畏死”,但却在接下来的第六节第一行采用了马氏的这一句“缝衣无已时”(原诗是“Work! Work! Work!”),不再是其他9处都翻译的“缝衣复缝衣”。这估计不能用胡适有意地避免重复来解释,只能认为胡适是将第五节的第一句直接挪用到后一节。这一特点也无意间指向了胡适是基于马氏译本而“窜易”的特征,并非另起炉灶。
(3) 前后译文措词不一。上文中举例的用“缝衣无已时”来翻译“Work! Work! Work!”也是胡氏译本中前后措词不一致的表现。无独有偶,胡氏译本中还有诸多之处措词不一,如第一节第二行用“十指亦已倦”来翻译“With fingers weary and worn”,而最后一节第二行却用“十指良已倦”来翻译,而马氏译本却都译为“十指既已倦”。胡适在第三节第一行将“Till the brain begins to swim” 中的brain一词译为“脑”(“脑晕不自觉”),但却在第七节第四行将“and the brain benumb’d”中的brain一词译为“心”(“悠悠心孔疚”)。古代儒家士大夫通常将心和性相提并论,如孟子认为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存其心,养其性”[10]。心性是区别人畜的标志,但心要和脑联系在一起得益于西方心理学知识在中国的译介和普及。1902年和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壬寅、癸卯学制”,正式将心理学确立为国民教育的必修科目。“脑”理实乃“心”理也,难怪胡适在第七节将brain译为“心”。胡氏译本中前后不一的措词,可能是其有意避免上下文的重复,但却留下了是在马氏译本上小幅度加工、润色的痕迹。
(4) 一些原意都未翻译。虽然胡适自称马氏译本尚有“未能惬心之处”,也竭力去追求译本的臻于完美,但实际上胡适并未完全做到,甚至可以说做到之处甚少。原文中的woman一词本是中性词,泛指妇女或者劳动妇女。这一点无论是对于出国留学的马君武,还是对于正在中国公学求学、且英语水平极佳的胡适,自然都很清楚,但马氏译为“美人”,胡氏也称之为“美人”。除此词之外,胡适对一些难译之词也都选择避而不译、避而不“易”,如第二节第三行“Along with the barbarous Turk”中的barbarous Turk被马氏简单地译为“回教国”,却将野蛮、暴力的形象付之阙如;胡氏照单全收,仍然不译、不易,丧失了原诗的批判意味。第四节第四行“Sewing at once with a double thread,/A Shroud as well as a Shirt”,均译为“一针穿双线,缝衣更缝被”。其中shroud一词都被译成“被”,完全失去了原诗“裹尸布”那种批判、谴责的意识。这些地方恰恰应该是英文原诗的关键,也应是译诗强调凸显之处,但胡适在“窜易”之中却未能译出。无独有偶,胡氏和马氏都在最后一节自觉地未译“In poverty, hunger, and dirt,/And still with a voice of dolorous pitch”两句,可能囿于五言古体诗容量的限制,不得不有选择地删减一些内容,但同时选择不译这两句绝不只是简单的巧合。因此,可以推断,胡适“窜易”的是马氏译本,而非翻译胡德原诗。
(5) 译文明显的个人痕迹。通过比较,发现胡氏译本较马氏译本白话色彩稍浓,译本中用了“我亦不畏死”“下有裂地板”“安得一小时/一览天地阔”等通俗易懂的白话文,这不得不说和其娴熟的白话文功底有莫大关系。胡适曾在《竞业旬报》创刊后的第1~3期连续刊登了其纯熟的白话文章《地理学》,颇受欢迎,反响较大。除此之外,胡氏译本较马氏译本表达出更为浓烈的革命批判精神和爱国意识。1908年,胡适求学于被誉为“革命的大机关”的中国公学。因此,在《竞业旬报》第31期中看到胡适选择翻译胡德的这首诗歌不足为奇。但是,其将man一词译成“汝”,“汝亦有母妻/汝亦有妹姊”,使得译文口吻发生变化,彰显出强烈的批判、控诉语气。全诗最后一行,胡适不再使用“可惜此歌声/不至富人耳”的悲观性论调,而更换为“惟愿此歌声/能至富人耳”,凸显了胡适对革命前景的憧憬和对未来的希望。胡适这种白话的、爱国的、个性化的“窜易”,正好吻合了其当时《竞业旬报》编辑兼主笔的身份。这种身份决定了报刊刊载内容的选择,决定了刊载的文章或多或少有润色和校对色彩。
不难发现, 胡氏译本“窜易”的五个特点在语词、语义和语用等多个层面共同指向了胡氏译本的可能性本质特征——编辑式窜易, 即是在马氏译本上直接进行修改、润色和校对, 以适应《竞业旬报》的刊载要求。 这种“窜易”的本质既是胡适编辑兼主笔的身份使然, 更包含其他促成因素。
《竞业旬报》是竞业学会的会刊,该学会起源于胡适求学的中国公学。作为《竞业旬报》第24期(1908年8月17日)至第40期(1909年1月22日)的编辑兼主笔, 胡适自然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报刊的整体设计和编辑;作为革命宣传喉舌,自然需要切实发挥好革命发言人的功能,更主要的是对刊载的内容进行把关,而作为编辑的胡适自然是《竞业旬报》的第一把关者。 当然,胡适的把关者和现代意义上报刊杂志编辑把关不完全一样, 但却都需要严把政治关和文字关。政治上必须和《竞业旬报》的革命思想、爱国热情相符合。作为主笔,胡适本人在此期间刊登过大量的爱国文章,如《世界第一女杰贞德传》(第 27 期)、《读书札记(一)·读〈爱国二童子传〉》(第28期)、《白话(一)·爱国》(第34期)。作为编辑,马君武的《缝衣歌》主题自然符合革命、爱国主题,但为了更好地发挥批判精神、弘扬革命热情, 便要对部分字词和句意进行润色和修改,使其发挥最大的革命价值。 作为文字把关者,必然要与当时提倡的语言革命,推崇的“言文合一”发生关系,更要与其强烈的开启民智、普及教育之心相符合,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工具彰显强烈的革命热情,使革命思想“传布于小学校之青年国民”。《缝衣歌》主题自然没问题, 但《竞业旬报》提倡国语, 刊载内容注重使用白话文[11]79, 因此,不难理解其“窜易”的《缝衣歌》较马氏译本白话倾向更明显的特征。
除了《竞业旬报》编辑兼主笔这种特殊身份外,不得不注意到胡适是中国公学的一名学生。1906年,胡适考入中国公学,而监考者正是马君武;胡适对此事曾自述道:“夏天我去投考,监考的是总教习马君武先生……后来马君武先生告诉我,他看了我的卷子,拿去给谭心休、彭施涤先生传观,都说是为公学得了一个好学生。”[11]76在中国数千年科举制度积淀的传统下,监试者便是师父,有知遇、提携之恩。如果胡适是千里马,那么马君武便是识得这匹千里马的伯乐。虽然马君武只比胡适大十岁,不过和年岁无甚干系,马君武本人就是中国公学的总教习,胡适确是他的弟子。所以,胡适在中国公学求学期间拜读师父马君武先生的译本,也属学生分内之事。胡适最初的几篇译诗《六百男儿行》《军人梦》《惊涛篇》和《晨风篇》均刊于《竞业旬报》,均为五言古体诗。由此,马君武及其译本对胡适的影响之深可见一斑。另外,中国公学创办者受到欧风美雨影响颇大,学校的外语教学也必然借鉴西方教学的一些模式,延续洋务运动时期中国同文馆等机构的一些举措。翻译,作为译介西学、传播西方科学真理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学校外语教学的必修、实践课程。起初是学生与教习合作译书,后来发展为在教习指导下独立翻译,以便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学习西方科学文化知识的能力。外语水平和文学素养均是人中翘楚的胡适,对马氏译本进行修改、润色是学习中的要求,也有可能源于自己手痒难耐,看到该诗的英文原文后独立“窜易”。或许是老师的文章,出于敬畏之心,只能是对其小幅度修改和润色。
除了胡适个人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尤其是报刊业繁荣的环境对胡适选择、改写、润色马氏《缝衣歌》的影响。清末民初报刊有两千余种,文艺性报刊也有277种[12]。如此庞大的报刊数量,对文稿的需求量必然是史无前例的;随着稿源短缺,转载成为当时报刊必然的选择。因为转载灵活方便,对稿件原创性要求不高,所以报刊主笔和编辑们为了满足报刊需要,纷纷采用转载的形式。更何况,那时的版权意识和稿酬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客观上为转载提供了空间。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小说的转载。小说在当时是“文学之最上乘”,各类小说转载多达五百余篇次。裘廷梁在1898年将李提摩太翻译的《百年一觉》作白话改写后转载,刊登于《中国官音白话报》第七、八期合刊本,署名“金匮裘维锷演”,但也不忘在演述开始提及原作者和原译者,“这部书原叫《回头看》,乃是美国人毕拉宓做的。后来有个英国人叫做李提摩太的,把他翻译过来,就改名《百年一觉》”[13],展现其对原作者、原译者的敬意。正如马君武《缝衣歌》自在欧洲刊物上问世以后,由国内的《繁华报》《神州日报》相继转载一样。这些因转载而改写的作品多用白话,便于广大读者阅读,从而提升报刊的销量。转载的内容多是反映民生和社会问题,“且较集中于痛说国家局势危难、批判官场腐败与同情百姓苦难等专题。”[14]因为转载这些作品既能代报刊发言,又能激起广大读者的爱国热情。同时,批判、控诉社会黑暗的精神也在转载中扩大了传播和影响的范围。因此,胡适在《竞业旬报》上刊登的《缝衣歌》,无论是白话式改写、润色,还是透露的国计民生关怀,都指向其《缝衣歌》应属转载。正如其在小序中暗示的那样,“此篇初载《巴黎新世纪报》,译者自名欧化,上海《神州》《繁华》二报相继转载。”[4]限于报刊业的竞争,以及读者对阅读的需求,胡适在《竞业旬报》上转载《缝衣歌》,属于无奈之举,但其并未有直接窃取他人成果的行径,相反却十分尊重原作者托马斯·胡德和原译者马君武先生,在编辑、润色和修改中都小心翼翼,治学、翻译的求真求实态度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因胡适本人并未直说是重译或是校对马君武的《缝衣歌》,又没有直接署名是自己演述,多少显得有点暧昧,给后人整理和收录其诗稿带来了困扰,甚至误导。通过对胡氏译本、马氏译本和英文诗细致的比较分析,本文探讨了胡适《缝衣歌》的五个特点,认为这些特点一致指向其是在马氏译本上的编辑式润色、修改。又从宏观上对胡氏刊载《缝衣歌》的动机和原因做了检视,厘清了其译本的本质特征——转载+窜易,并非“未译”,亦并非“重译”。
本文无意打破学界关于胡适《缝衣歌》的重译本论断,更不敢和郭长海先生争论,只是希望通过对一些史料的钩稽、文本的探微和文化历史的检视,在一定程度上还原胡氏译本的原貌和本质特征,以期日后大家在讨论《缝衣歌》译本时能将《竞业旬报》第31期的译本认为是欧化(马君武)译,铁儿(胡适)润色,而不是胡适重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