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零”国际经贸规则的认识

2019-02-04 03:01王晓红夏友仁高凌云
国际贸易 2019年6期
关键词:关税补贴规则

王晓红 李 锋 夏友仁 高凌云

“三零”(即“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国际经贸规则主要是指最大限度地消除绝大多数贸易品的关税、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各种扭曲市场价格的产业补贴。“三零”规则作为当前国际经贸规则变革的重要趋势,已经成为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重要内容,它既是未来WTO改革的重要议题,也是此次中美贸易摩擦的焦点问题。自2018年以来,美国、欧盟和日本先后就“三零”问题达成共识,其中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日欧EPA )已经生效。如果美欧、美日之间继续达成此类协议,那么这三个经济总量占全球比重超过55%、贸易总量占全球比重高达53%的经济体,将实现“三零”规则框架下的自由贸易一体化,由此也增加了特朗普宣称的G7自贸区成功的可能性。届时,将形成对我国的“合围”之势。因此,应密切关注这一趋势的发展,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科学地分析,客观地看待,并按照“三零”规则进一步推动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方面,有利于把握WTO改革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促使中美、中欧等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为拓展国际贸易投资空间,推动形成由我国主导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营造对我国有利的外部环境;为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世界经济体系,实现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赢得更长的战略机遇期。另一方面,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三零”已经成为国际经贸规则变革的重要趋势

(一)“三链”是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主要特征

“三链”,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随着跨国公司主导的国际分工不断由产业内分工向产品内分工发展,跨国公司将同一产品从研发、设计到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按照要素和成本驱动的原则,布局在具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国家或地区,即同一产品由“一国生产变成多国生产”,在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体化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由此,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形成了以跨国公司为主导、以“三链”为核心,推动全球生产、服务、贸易、金融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对“三链”的控制力和全球化运作能力成为一国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三链”的发展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与经济全球化共同作用的结果,“产业链集群化、供应链系统化、价值链枢纽化”已经成为现代国际化大产业的重要特征( 黄奇帆,2018)。随着产业链的集群化特征,形成了与之相配套的研发、设计、物流、配送、销售等生产性服务业供应链系统,以及由总部协调控制、分布在全球各地区、各环节的贸易清算、结算的价值链枢纽。一些低税率、零壁垒的自由贸易区往往被作为国际贸易、投资、结算的重要节点,成为全球价值链的枢纽。

(二)“三链”发展必然带来“三零”的要求

“三链”的发展对“三零”的国际经贸规则产生了迫切要求,产品内贸易对传统国际贸易规则提出了严峻挑战。在同一产品的全球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中间品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由于中间品生产分布在不同国家且需要进行多次贸易,要求各国实行“三零”规则以降低中间品贸易成本,从而为“三链”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传统的最终产品贸易和产业内贸易中,产成品在一个国家完成生产,只需跨国流动一次,经过一次关检,关税、补贴和非关税壁垒也只发生一次。而在产品内贸易模式下,产品的生产过程在多个国家、由多家企业完成,中间品需要在国家之间多次流转后完成最终产品,并销往最终消费国。如果产业链上的每一个国家都实行不同程度的关税、补贴和非关税壁垒,那么,同一产品的贸易成本效应将被放大若干倍,即便这些贸易壁垒很低,累积到最终产品时也将大幅提高成本。因此,以“三零”为基本框架的国际经贸规则不仅要求消除关税壁垒,同时还要求各国营造公平竞争、法制化、自由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尤其是在市场准入、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劳工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方面趋于一致,这也是导致国际经贸规则由“边境”向“边境内”转移的重要因素。

二、“三零”规则的主要特征及美欧日的进展

(一)阶段性、趋势性是“三零”规则的主要特征

从目前与“三零”有关的自由贸易协定来看,“三零”国际经贸规则是一个谈判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其中的“零”并不表示立即取消,而是有一个时间段和过渡期;最大限度地消除绝大多数贸易品的关税、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各种扭曲市场价格的产业补贴。此处需特别强调的是,“零”并不表示立即和完全取消,而是有一个时间段;免除关税、非关税壁垒和补贴也并不是涵盖100%的产品,仍然存在一些例外。如,日欧EPA在关税减免条款中提出,日本将对来自欧盟占关税税号86%的产品直接实施零关税,其他产品在15 年过渡期后逐步实现零关税;最终实现94%的自由化水平,其中约82%的农、林、水产品和100%的工业品最终实现零关税。欧盟则将对来自日本的占据关税税号96%的产品直接实施零关税,其他产品通过最长15年的过渡期逐步实现零关税,最终达到99%的自由化水平。

(二)美欧日推动“三零”规则的进展

早在2002年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利克就曾表示,要求在2015年左右实现WTO成员间的零关税。当时,美国提出分两步走:一是从2005—2010年通过削减和协调行动使WTO成员的关税在2010年减到5%,二是2010—2015年继续同步削减关税,到2015年使全球贸易中超过91%的商品实现零关税。此外,对非关税壁垒也作出逐步取消的规定。近年来,以“三零”为基础的区域自贸协定逐步增多。2018年7月2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会晤后宣布,双方将增加对服务、化工、医药产品、大豆以及天然气等领域贸易量。双方表示朝着“零关税、零非关税壁垒和非汽车类工业产品零补贴” 的目标共同努力。2018 年7月17日,日本与欧盟签署日欧EPA ,这两大经济体占全球经济总量的30%、贸易总量的40%,内容涉及取消关税、破除非关税壁垒及扩大服务贸易、开放服务市场、电子商务等多个方面。2018年9月30日《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达成,主要内容涉及三国间农产品贸易实现零关税、汽车配件零关税,不对出口到对方市场的产品使用出口补贴或WTO特殊农业保障措施等一系列条款。此外,美国退出TPP之后,由日本主导的《全面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已于2018年12月30日生效。该协定成员国包括11个国家,占全球GDP总量的13%。该协定保留了TPP 95%的协议条款,其中涉及零关税、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服务业开放、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及市场准入、竞争性政策、国有企业、劳工标准、环保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则标准。

(三)“三零”规则仍在曲折中前行

尽管美欧日有达成“三零”的美好愿景,但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

2018年7月25日美欧共同声明公布的协议主要涉及贸易公平互惠、加强能源合作、WTO改革及加强标准问题对话等内容。同时,双方将增加对服务、化工、医药产品、大豆以及天然气等领域贸易量。双方表示朝着“零关税、零非关税壁垒和非汽车类工业产品零补贴”的目标共同努力,但无论是“零关税”生效时间、生效产品范围等均未明确,后续发展困难重重。2019年3月12日,在一场美国参议院有关WTO未来道路的听证会上,莱特希泽坦言,在美欧“三零”自贸协定谈判问题上,由于农业问题美欧之间陷入了“彻底的僵局”,双方互不相让。2019年3月14日,欧洲议会则在一项针对美欧“三零”谈判的关键性投票中,最终拒绝对该谈判表示支持。

其次,日美货物贸易协定(TAG)谈判也举步维艰。2018年9月26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晤,提出启动两国TAG谈判。日本希望美国放弃建立日美FTA的想法,其主要原因是担心美国要求日本开放农产品及汽车市场,迫使日本更多从美国进口农产品和汽车。日本希望,或者缔结日美TAG;或者美国重回CPTPP中来。日美提出“尽早完成TAG谈判并进入服务贸易谈判”,但莱特希泽表示要把汇率条款作为谈判内容之一,而日本则主张只把汽车、农产品等货物作为降低关税的谈判内容。

与零关税相比,零壁垒、零补贴实现的难度就更大。一方面,除了美国特朗普政府仍偏爱关税外,关税在世界各国的贸易政策中已丧失了关键地位,各国的贸易保护更多是通过非关税壁垒实现的。因为非关税壁垒的形式极为多样,同时隐蔽性好,各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工具,并提供冠冕堂皇的理由,如生态环境、国家安全等。另一方面,补贴议题始终是WTO多轮规则谈判的主要内容,尽管已经形成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对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做了明确区分,但是各国仍在公共机构认定、国有企业界定以及补贴的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的争议;同时,各种变相的、无法归类的补贴形式一直层出不穷。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美国政府虽高调推进“三零”,但自身大搞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为保证“美国利益优先”实行“双重标准”,言而无信,且政策“反复多变”。例如,美国总体关税水平低,但对某些种类的汽车仍征收25%的关税。美国为了保护缺少竞争力的产业,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对欧盟、日本的钢、铝征收高关税。又如,以“危害国家信息安全”为名对我国华为的5G进行封堵,禁止美国政府机构采购华为设备,压制美国企业及消费者购买华为设备,形成了严重的“非关税壁垒”。同时也阻挠欧盟等盟国使用华为设备。再如,美国多年来都对农业提供巨额补贴,以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对波音公司、洛克西德-马丁公司、雷神公司等提供巨额补贴。

三、我国实施“三零”规则的利弊及风险分析

(一)实施“三零”规则对我国的诸多方面有利

1.“零关税”方面

目前我国名义平均关税水平为7.5%,高于美国4.2%的水平。据WTO数据,2015年我国贸易加权平均关税率为4.4%,分别高于美国2.4%、欧盟3%和澳大利亚4%的水平。分行业来看,汽车、农产品、机电产品的名义关税水平列前三位,分别为14.2%、10.6%和7%。总体而言,我国是世界进口大国,2018年进口额达2.14万亿美元,减让关税总体有利于提高我国福利水平,促进贸易平衡。

一是从制造业来看。我国制造业规模居世界第一位。据WTO统计,2007—2016年间的大多数年份我国货物贸易进口的中间品均占进口总额的60%以上[注]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ORLD TRADE STATISTICAL REVIEW 2018.Statistical tables:A56,A66.。研究表明,一国进口中间品的关税降低,则该国福利水平提高;而进口最终产品的关税降低,则该国福利水平下降( 樊海潮、张丽娜,2018)。因此,对进口中间品实行零关税或大幅降低关税能够提高我国福利水平。扩大高质量的中间品进口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扩大企业进口中间品的采购空间,提升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掌控能力和全球化运营能力。尤其是减让汽车等工业品关税有利于倒逼自主品牌厂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扩大中间品进口对于改善我国与美国、欧盟之间的贸易结构、促进贸易平衡、减少贸易摩擦都有正向积极作用。

二是从农业来看。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9%,但耕地面积仅占世界的9%,人均耕地面积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其中2/3是中低产田;淡水仅占世界的6%,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8%。因此,充分利用国际农业资源尤为重要。从2004年起我国成为农产品净进口国,目前已成为世界农产品进口第一大国。近几年我国粮食产量稳定在66000万吨左右,但每年仍需进口粮食11000万吨以上。2018年我国进口大豆8803万吨、玉米352万吨、小麦310万吨、食糖280万吨、肉及杂碎422万吨。因此,减让农产品关税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产品供给质量。同时,我国巨大的农产品消费需求也有利于在与美欧日减让关税谈判中取得优势地位。

三是从消费品来看。国内消费者是降低关税的最大受益者。由于进口药品、汽车、化妆品、高档服装等消费品关税过高,带来了大量“海淘”的现象,不仅提高了消费者成本,而且削弱了国内消费市场。降低关税能够满足国内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有效解决供需结构不平衡、不匹配的矛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同时,也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四是从能源资源品来看。零关税有利于降低我国能源和矿产的消费成本和资源约束。我国是世界能矿资源消费大国,也是进口大国。2018年我国进口原油4.62亿吨、天然气9039万吨,进口依存度分别为70.9%和45.3%。预计未来几年进口天然气将占我国天然气消费总量的50%以上,进口铁矿砂占世界贸易比重达65%。

五是从国际收支平衡来看。我国是世界最大的货物贸易顺差国之一,2018年贸易顺差额达23303亿元。长期的顺差不仅给了相关国家制造贸易摩擦的借口,也带来了巨额外汇储备的压力,导致国际收支不平衡。通过降低关税扩大进口,减少贸易顺差,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2.“零壁垒”方面

总体而言,我国在市场准入、通关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企业竞争中立、政策透明度等方面与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在服务业开放、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方面的限制性指数过高。减少这些壁垒能够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吸引更多优质外资。

一是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对于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具有重要作用。“三零”规则要求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从客观上倒逼我们加快改革。在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2018年我国营商环境从第78位大幅跃升到第46位,尤其是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和跨境贸易等方面的指标有显著提升。我国不断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尤其是2018年新版负面清单的颁布向国际社会释放了主动开放的积极信号。但与发达经济体相比仍存在差距,尤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信贷、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方面差距较大。中国美国商会2019年2月发布的《2019年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会员企业明确表示,中国仍是其所在行业合作投资的重中之重,并对中国投资环境的继续改善持乐观态度。但73%的受访企业表示,市场准入限制了其业务发展;法律法规不清晰和执法不一致,仍是所有企业面临的最大商业挑战。他们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网络安全相关政策限制增加”等阻碍了创新、抑制了投资。因此,进一步降低各种形式的贸易投资壁垒,对于有效吸引外资、提振市场信心,特别在当前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对稳预期、稳外资、稳外贸、稳投资更有重要意义。

二是有利于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那些开放早、开放度高的产业并没有遭遇灭顶之灾,“与狼共舞”反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反之,那些开放晚、开放度低的金融、电信、医疗、文化、教育等服务业竞争力明显不足。目前我国已经位列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具备了大幅度开放服务业市场、取消产业保护政策的条件,这不仅顺应WTO改革的要求,也有利于企业在公平竞争环境中加速成长。

三是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企业生态。给国企、民企、外资企业以同等待遇,可以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更好地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在市场准入、融资、研发创新、政府采购等方面,仍然对外资和民企存在诸多歧视性政策。如,在准入方面对外资实行股权比例限制和牌照限制。在资本账户开放方面,跨境资本在交易和汇兑环节存在较多限制,尤其是金融信贷等方面的便利程度不够。

四是有利于推动服务业、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首先,服务业开放不足是影响我国服务业质量提升,导致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的重要因素。在OECD发布的外商投资限制指数的68个国家中,2017年中国外商投资限制指数达0.316,排名第四,仅比菲律宾、沙特阿拉伯和印度尼西亚略好,远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外资准入限制较严格的行业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医疗、教育、文化等。通过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其次,随着全球数字贸易加速发展,对数据跨境自由流动、规范跨境电商等方面产生了迫切要求,我国在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存储处理、互联网开放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限制,影响了跨国公司数据中心转移和互联网企业投资。要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发挥我国比较优势,在全球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把握主动权,积极作为。

五是为我国企业海外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我国已经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双向开放阶段。通过扩大对东道国企业的市场开放,可以减少东道国对我国企业投资的限制性措施,为企业对外投资创造有利条件。

3.“零补贴”方面

一是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我国长期对企业的补贴动用了大量财政资金。从上市公司数据来看,据wind统计,A股上市公司2017年获政府补贴1302亿元,约占利润总额的2.9%。据恒大研究院推算,2017年我国政府向企业发放的补贴规模在4600亿元左右。从近年情况来看,政府补贴的规模逐渐增加,上市公司获得的补贴从2010年约381亿元上升到2017年的1302亿元;补贴企业范围从2010年占上市公司比重约89%上升到2017年的97%。

二是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补贴扭曲了市场充分竞争,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从产业层面来看,2017年的上市公司中,金融、钢铁、有色等行业获得补贴最多。全部上市公司的补贴金额中位数水平仅0.12亿元,但银行、钢铁业获补贴金额的中位数水平达0.58亿元和0.35亿元。因此,补贴导致了金融、钢铁这两大行业结构调整缓慢,发展过度和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反之,信息通信业研发强度大,获得补贴却未达到平均水平。政府补贴在发展初期的确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但如果不适时调整政策就会带来产能盲目扩张、技术进步缓慢等恶果。从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来看,2013年光伏产业“国八条”出台,明确补贴期限为20年,光伏行业在补贴激励下“野蛮生长”。2018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4426万千瓦,占全球新增装机比重超过50%,累计装机规模居全球首位,但目前尚不足以消纳如此规模的产能,光伏发电中的弃光问题较严重。新能源汽车行业在补贴的激励下也已出现产能过剩的苗头。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15年至2017年6月已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能规划超过2000万辆,是《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的10倍,这些项目大多将在2020年之前建成投产。

三是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我国是贸易救济措施的首要目标国,已连续13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2017年我国共遭遇21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75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金额高达110亿美元[注]2017年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的有关情况,商务部网站,2018年3月14日。。2018年1-11月我国产品共遭遇来自28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101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57起、反补贴29起、保障措施15起;涉案金额总计32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案件的数量和金额分别增长了38%和108%[注]商务部:1-11月中国产品共遭遇101起贸易救济调查,www.chinanews.com,2018年12月13日。。仍以光伏产业为例,2009年国家启动金太阳示范工程支持该产业,其中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这一政策不仅带动光伏产能的快速扩张,也直接导致了2011—2012年期间欧美对我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

四是有利于倒逼国有企业改革。从企业层面来看,补贴分配主要用于国企,而民企和外资均处于不利地位。在上市公司中,2017年央企所获政府补贴金额的中位数水平约为0.2亿元,地方国企中位数补助水平接近0.16亿元,而民企不足0.1亿元。国企长期享受国家的过度补贴,不仅导致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助长了国企的等、靠、要思想,影响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而且成为美欧日发达国家攻击的主要对象和WTO改革的主要目标。

五是有利于减少政府寻租行为。由于企业为了拿到补贴而想方设法,导致骗补、套补现象层出不穷,为政府寻租、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补贴之惑”背后隐藏的“补贴之祸”,导致财政政策功能异化。

(二)实施“三零”规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和风险

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科技创新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产业竞争力总体较弱。工业大而不强,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中低端;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农业国际竞争力较弱,产业化程度低;保险业、投行业及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存在较大差距,金融业风险防范等问题突出。因此,实施“三零”规则对相关产业的冲击也要引起足够重视。此外,信息安全等国家安全隐患也必须高度重视。

一是从汽车业来看。大幅减免关税可能导致中高端汽车遭遇进口品牌价格竞争,造成乘用车中高端品牌被外资企业长期主导,国产品牌中低端锁定的格局。其次,进口汽车的价格优势可能对合资品牌形成一定冲击。此外,我国新能源汽车正处于起步阶段,也难免受到进口品牌冲击。

二是从农产品来看。由于我国农业人口多,且小生产者的生产方式短期难以改变。大幅减免关税后,进口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可能冲击种粮农民的利益,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农业补贴也将长期存在。

三是从服务业来看。我国金融业发展与监管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基础电信、互联网、大数据产业涉及国家信息安全;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领域涉及意识形态安全。应坚持分类处理、审慎态度,如果开放没有边界则可能引发国家安全风险。

四、政策建议

被动适应不如主动作为。推动“三零”国际经贸规则对我国总体有利,同时对于可能产生的问题和风险也要高度重视。应坚持主动开放战略,把应对“三零”挑战与对接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相结合,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本着趋利避害的原则,通过大幅度减让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改革补贴方式,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按照以我为主、把握主动、底线思维、强化优势、补齐短板、防范风险的原则,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分步骤、分领域、分阶段地稳步推进。

(一)以“三零”规则为导向推动自贸区谈判进程

“三零”规则反映了美欧日发达国家的主要诉求。为此,可以以“三零”规则为导向率先推进与欧盟投资协定、中日韩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CP)及中英自贸协定等谈判进程,推动加入CPTPP进程,适时启动中美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稳固传统贸易投资伙伴关系。根据中央确定的“三原则五主张”,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及美欧日共同推动WTO改革,在争端解决机制、投资便利化,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规则制定方面取得积极成果。同时,推动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扩大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自贸区建设,做大发展中国家“朋友圈”。

(二)大幅消减服务业市场壁垒

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商独资经营。通过外资安全审查、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领域要移出负面清单管理。在按照中央已明确的金融、汽车等领域开放路线图、时间表推进的同时,加快研究医疗、文化、教育、电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研发等服务业开放步骤,营造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医疗、高等教育、演出机构、院线、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在行业标准互认、资质互认,提高自然人移动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加快改革。研究制定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范跨境电商经营、互联网开放等数字贸易发展的规则。

(三)对标高标准自贸区边境内规则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不断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按照国际高标准自贸区规则要求,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竞争中立、劳工保护、环境保护、监管一致性等方面的改革。建立与美欧发达国家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在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机密等方面的保护力度,严厉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强迫转移知识产权的行为。推动移民政策改革,降低各类隐性门槛,大力吸引海外高级技术管理人才。按照全球价值链生产的要求,推动国内监管的协调性和标准的一致性。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投资审批体制、商事制度、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营造政策稳定透明、服务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继续减税降费、推动通关便利化。深化国企改革,继续推进国企混改和股权多元化,逐步取消国企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特惠融资、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特殊待遇。要坚定不移推进垄断领域改革,确立竞争性政策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放开能源、通信、物流、电力等垄断行业的准入,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

(四)以减少市场扭曲为导向改革补贴方式

推动财政补贴政策由补贴价格、补贴企业向补贴公共服务、技术研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绿色生态、基础设施、人才培养以及由夕阳产业引发的结构性失业等方面转变。通过补贴引导企业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尤其在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制约方面要加大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在产业政策方面,补贴应用于新兴产业发展初期提供初始动能,坚决取消对钢铁、光伏等产能过剩行业的补贴。建立补贴“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的禁止补贴。对标WTO规则建立补贴审查机制;对于出口退税政策实施分类指导。保障种粮农民的补贴以维护农民利益。

(五)分阶段、分领域、有步骤地实施“三零”规则

按照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的原则,分领域、分阶段推进“三零”规则。在关税减让方面,可优先考虑大幅消减药品、生活消费品、化妆品、奢侈品的进口关税,分阶段降低汽车、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的进口关税。尤其要推动自主品牌汽车的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外资汽车企业独资化经营,通过完善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配套体系来降低成本。对农产品实行“三零”框架下的分类指导,完善监测体系和制定应对预案,重要农产品仍要采取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防止大幅减让关税对大豆、玉米、大米、小麦、糖、猪肉等大宗农产品的冲击,对于小麦、糖、玉米可使用进口配额限制等措施,确保“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在扩大服务业开放的同时,对于金融、基础电信、互联网及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涉及信息安全、金融安全、意识形态的服务业领域仍需稳妥审慎。稳步推进资本账户开放,防控金融风险。坚持风险可控的原则,在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三零”规则,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深化推广。

(六)强化外资安全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

借鉴美国和欧盟经验,针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行业和关键领域,进一步完善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统一内外资企业监管标准,通过完善监管措施、丰富监管手段,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完善外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实施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综合工商、海关、金融、保险及其他部门信用评价,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建设。尤其要考虑到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出现的长期性、常态化以及特朗普政府的多变性,对待美国高调倡导“三零”,却在不断挥舞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孤立主义的大棒,针对我国商品不断加征关税、采取国家安全审查等措施设置市场壁垒等行为,要采取“两手对两手”的原则。

(七)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三零”规则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承担着我国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对接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的重要任务,既要为FTA谈判和WTO改革进行制度性探索提出“中国方案”,又要为全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可率先参照“三零”规则进行体制改革创新,逐步消除关税壁垒及市场准入、环保、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软壁垒”,促进货物、服务及资本、人才等要素跨境自由流动,构建与国际高标准自贸区相一致的知识产权保护、劳工保护、环境保护、国有企业竞争中性等规则。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金融、教育、医疗和文化机构。推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逐步提升互联网资讯开放水平。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示范区内试点“数字贸易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数据来源于国外、数据处理服务对象在国外的数据处理中心,在科技研发密集区域探索跨境数据流动的开放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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