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湘平
金秋十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生动彰显了中国发展的“制度优势”和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智慧”。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必将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发展提供更加稳定高效的制度体系。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事关国家兴衰、社会发展、人民福祉。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逐步确立并巩固了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我国创造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提供了保障,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也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制度难以尽善尽美,治理必须善益求善。总体而言,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状况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但同时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上需要下更大气力。特别是身逢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迫切需要我们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确保中国航船行稳致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保证。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前進的道路上,只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更加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更加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治理更有水平,让发展更有质量,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一定能够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